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2024 06-05 11:39
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在大面积提高单产上,认真落实轮作制度,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2024年我区实施耕地轮作面积2500亩。重点支持黄河滩区禁种高秆区域种植小麦、大豆等矮秆作物,鼓励马铃薯、杂粮等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二)技术路径

聚焦大豆油料、支持春小麦生产,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小麦、向日葵、马铃薯等轮作,完善耕作制度,推动化肥农药减量,稳定粮食产量。黄河滩区聚焦禁种高秆作物政策落实,重点推行轮作大豆等矮秆作物,各镇结合实际确定轮作模式,减少河道行洪风险。

三、主要工作

(一)部署落实项目。各镇要根据《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层层落实责任。项目区原则上集中连片推进,具体规模由各区根据实际确定。

(二)提高激励效益。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在确保完成耕地轮作面积任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轮作模式、不同轮作区域,海南区将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在操作方式上,对实施轮作的主体采取资金直补方式,实行先种后补,根据区财政局核算的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资金发放至实施轮作的主体,并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三)加强技术服务。区级部门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专家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指导承担任务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耕地轮作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四)规范项目管理。各镇要层层压实责任,参考《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协议(模板)》(详见附件5),各镇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区、镇、农户各保留一份),协议具体内容可作适当调整,但应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区农牧水务局和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区农牧水务局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镇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于每月3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附件3),参照项目管理台账模板(附件4),以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合理减轻农户和基层负担,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区农牧水务局和区财政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二)强化绩效管理。区农牧水务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耕地轮作开展督促指导,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确保任务落实,各镇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面积、产量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三)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农牧信息等渠道,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请各镇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本镇耕地轮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区农牧水务局和区财政局。任务资金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牧水务局农业工作办公室   许力文,0473-4021118

区  财  政  局  综  合  业  务  股   杨柳杉,0473-402 2638

 

附件:1.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任务推进落实工作组

2.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专家指导组

3.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4.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管理台账(模板)

5.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协议(模板)

6.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1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任务推进落实工作组(附件一).docx

附件2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专家指导组(附件二).docx

附件3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三).docx

附件4: 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管理台账(模板)(附件四).docx

附件5:2024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协议(模板)(附件五).docx

附件6:2024年乌海市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附件六).docx


来源:农牧水务局 浏览次数: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