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乌海市海南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通过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建筑垃圾对空气、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实现减污降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干净整洁的城区环境,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工作规划范围为乌海市海南区,规划期限:2025—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本规划的核心在于全面达成乌海市海南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目标,构建一套完整的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在产生、运输和处置环节明确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力度,通过推进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填埋量等方式,降低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推动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1.建筑垃圾现状分析。2.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3.源头减量。4.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体系规划。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规划。6.投资匡算。7.建筑垃圾管理体系。8.保障措施
五、建筑垃圾概述
本规划所指建筑垃圾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底线连续墙施工、水泥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六、收运体系现状
乌海市海南区建筑垃圾收运由乌海市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乌海市海南区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企业5家,具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转运车辆65辆。
七、处置现状
目前乌海市海南区已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一座,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砖瓦厂废弃矿坑区域,该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目前处理乌海市海南区全部建筑垃圾。
八、主要措施
(一)推动源头减量
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管理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减量,推动实施新型建造方式,采用新型组织模式,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
(二)规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体系
对辖区内收运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备案,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确保使用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车辆标识应正确、齐全、清晰,安装具备定位和称重功能的车载监控终端,并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并按照核准的线路和时间行驶,到核准的场所进行处置,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不得超限超载,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车辆遗撒、泄漏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装混运。
(三)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方式
一是推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的直接利用,如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复垦耕地、公路路基、用作渣土桩填料、用作夯扩桩填料、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围墙、公路防护墙建设等。二是推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如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用于生产掺合料、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等。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及处置设施建设要求
新建设施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规划要求,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交通便利,具备水电市政等配套设施,远离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商业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环境保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九、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切实维护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中存在的偷运、乱倒、偷倒等问题,应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管理执法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规范、有序。
(二)信息化建设
建立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筑垃圾管理服务系统和建筑垃圾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区域在建筑垃圾信息发布、审批备案、企业管理、实时监督等方面提供了保障。
(三)应急处理
建筑垃圾应急预案主要目标是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建筑垃圾环境卫生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十、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执法保障、政策保障、用地保障、资金保障等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海南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