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确定2009年教育工作重点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08-1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2008年11月《乌海市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管理意见》(试行)印发以后,海南区按照《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海南区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同时向学生家长和托管机构印发《致托管学生家长一封信》等资料。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2008年11月25日起,领导小组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托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所在社区备案。三是规范入学手续,落实安全责任。为有效遏制无监护人子女入住托管机构,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符合入学条件且确需托管的学生,要求家长与托管机构签定《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后,持托管机构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方可入学。四是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基层监管托管机构的积极性,区政府给予拉僧仲办事处所属社区每年核拨1000元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行动,海南区托管机构由原先的22家减少为目前的18家,托管学生由520人减少为354人,托管机构整体状况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治理。整治前托管机构室内住宿人员密集,电路布线不合理,无消防应急预案、应急照明和灭火设施,且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安全隐患较突出;经过整治,托管机构均治理了消防安全隐患,配备了消防安全设备,制订了应急预案,达到了消防安全验收标准。二是学生住宿条件得到改善。整治前托管机构室内床位拥挤,空气污浊,床上用品脏、乱、不统一,室内无卫生和洗浴设施;经过整治,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床上用品的清洗消毒、宿舍通风、学生用品配备和室内环境卫生均达到《意见》要求。三是食品安全得到保障。整治前,托管机构厨房装修、配备和食品操作间大多不符合卫生安全规定,无餐具保洁消毒设备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及工作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过整治,取缔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托管机构,促进了托管机构整体饮食就餐秩序的好转。四是管理进一步规范。整治前,大多数托管机构生活、学习、保卫、学生接送、作息时间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经过整治,托管机构均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住宿学生的生活、学习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