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区政办    时间:2019-07-0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

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1.关于对高和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海南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提案》(第1号)的答复:

为切实做好海南区招商引资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请进来力度,增强外地来访企业对我区投资环境的了解程度,增大重点项目在我区落户机会。二是加大走出去力度,组织赴外招商,联系各地商会,沟通洽谈引进适合我区发展的项目。三是加强对重点在谈项目的回访跟进工作,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台账、持续对接项目台账,以实现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为导向,实行一企一策,积极推动洽谈项目的对接联络,加强对预开工项目的跟踪服务。四是加强对存量项目的盘活提升工作,继续通过企企合作、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强对存量项目进行盘活提升。五是打造海南特色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根据现有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以产品多元化、制造精细化、链条终端化的发展战略为导向,围绕安全第一、环保先行、创新共赢的发展理念,明确了打牢两个基础,延伸四条产业链,建设五个基地的发展思路。两个基础即以现有的煤焦化、氯碱化工为基础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四条产业链即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和乙炔深加工产业链。五个基地即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基地;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区域生产性物流服务基地;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业服务基地;精细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六是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自建设以来,累计投入17.2亿元重点进行了水、电、路、通讯、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园区已建成110千伏变电站7座、220千伏变电站2座、500千伏变电站1座;铁路货运站2个,公路物流园9个,货运吞吐能力达6000万吨;路网58公里、给排水管网104.4公里,日供水能力8万吨;长乌临天然气主管网入园工程已铺设8.23公里,污水处理厂以及固废处理厂均已投入使用,建设海南工业园安监环保信息化服务平台一座。随着园区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我区提出工业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利用、集中供应清洁燃气、园区智能电网、集中供应蒸汽、固废处理中心作为园区建设发展的六大法宝。七是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基础工作,《海南区招商引资指南》初稿已编制完成,下一步,将继续对招商引资优势、手续办理等其他宣传资料进行完善。(区贸促会A”)

2.关于对刘瑞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

按照《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63号)等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政策,我区积极执行相关政策,打通融资渠道,降低用电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流动资金紧张。

一是开展“助保贷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按照《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出资1000万元,投入乌海市助保贷资金池,为我区企业提供资金担保。2019年为世环、鸿达2家企业申请办理助保贷业务,截至目前海南区共推荐宏阳、亚东、信嘉、蒙达湖、日昇、成城交大、三美、世环、全圣等15家企业申请办理“助保贷业务。

二是将更多企业纳入电力多边交易范围。截至目前,我区纳入电力多边交易企业共16户,其中电石企业5户,分别是蒙金、四菱、中联、广宇、海化;铁合金企业2户,三美、俱进;化工企业3户,亚东、世环、成城交大;焦化企业6户,分别是西部、榕鑫、华资、神华、泰和、宏阳。

三是做好推进银企合作工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做好银行、企业的沟通交流工作,服务企业更好发展。

下一步,海南区将积极协助区内中小企业申请办理助保贷业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到电力多边交易中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区工信和科技局“A”)

3.关于对张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工业园内洗煤企业收储搬迁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

海南工业园西来峰项目区目前共有10户洗煤企业,占地180万平方米,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影响了园区环境。随着海南工业园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以及精细化工园的初具规模,园区洗煤企业已经阻碍园区的长远发展。

目前园区洗煤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焦化企业配套洗煤厂(如宏阳、榕鑫等),二是没有配套焦化企业的独立洗煤厂(如海立、鸿兴等),三是长期停产存在法律纠纷的洗煤厂(如恒业、海明等)。将上述洗煤企业全部搬迁收储,并将洗煤企业周边零散土地进行有效整合,预计可整理土地面积为250万平方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海南区将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及市级专项资金对独立洗煤企业及长期停产存在法律纠纷的洗煤企业进行收储,以解决园区建设用地不足及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后将按照园区发展研究其他洗煤企业的搬迁收储事宜。(区工信和科技局“A”)

4.关于对张凤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发展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

近几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5〕29号)、《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63号)等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政策,我区积极执行相关政策,减免税费、降低用电成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通融资渠道,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助保贷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按照《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出资1000万元,投入乌海市助保贷资金池,为我区企业提供资金担保。2019年为世环、鸿达2家企业申请办理助保贷业务,截至目前海南区共推荐宏阳、亚东、信嘉、蒙达湖、日昇、成城交大、三美、世环、全圣等15家企业申请办理助保贷业务,发放贷款1000万元。

二是将更多企业纳入电力多边交易范围。截至目前,我区纳入电力多边交易企业共16户,其中电石企业5户,分别是蒙金、四菱、中联、广宇、海化;铁合金企业2户,三美、俱进;化工企业3户,亚东、世环、成城交大;焦化企业6户,分别是西部、榕鑫、华资、神华、泰和、宏阳。

三是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19122号)文件要求,为我区内蒙古洪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锦宇矿业有限公司、乌海市俱进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申报2019年小升规专项资金。

下一步,海南区将积极协助区内中小企业申请节能减排奖励、科技创新项目补助等财政政策支持,总结信用担保经验,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缩减停产面,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区工信和科技局“A”)

5.关于对任启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循环型工业建设创建生态工业园的提案》(第5号)的答复:

海南工业园紧紧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以点带面,发展下游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以煤化工、氯碱化工两大基地建设为基础,重点发展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乙炔四条产业链,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产品附加值,逐步构建起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一是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不断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重点发展煤-焦-化工产业链,积极推动焦炭向甲醇和成品油及液化天然气方向转变,积极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推进以颜料及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业,逐步形成煤—煤焦油精萘二萘酚多品种中间体多品种染料产业综合链条。加快支柱产业多元化,坚持把生产性物流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大力发展铁路、公路物流和仓储物流业,逐步构建产业多元化发展格局。二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围绕矿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利用采煤深陷区、盐碱地、工业废弃地、电厂堆渣地适度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促进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低成本园区。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整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园区发展布局与方向,同时,做实做细路网、给排水管网、电网、通讯等专项规划,不断完善园区内电力、给排水、燃气、蒸汽、供热、清洁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6.关于对武丽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水产养殖业发展提案》(第6号)的答复:

一、海南区水产养殖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南区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渔业发展方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广标准化养殖,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型养殖业,努力把潜在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截至2018年底,海南区水产面积共4430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2430亩(已利用1500亩),其他养殖区海南区排碱湖约2000亩。近年来我区水产品年产量约60万吨,全部为池塘养殖,养殖的品种主要有:鲤鱼、鲫鱼、草鱼、花白鲢、河蟹等。池塘养殖平均单产420斤,不投喂饲料的地产鱼零售单价在15/斤,名特优品种售价在30—50/斤,效益较好。海南区现有2家标准化养殖池塘,1家水产养殖家庭农牧场,1家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

二、近年来我区发展水产养殖业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乌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我区在提质增效、稳产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总目标引领下,着眼科学与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把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生态养殖作为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凸显环保、生态、持续理念。

(二)发展生态养殖,保护渔业生态环境。调整水产品养殖结构,引导发展无投饲料的生态养殖,推广生态养殖技术,2018年生态养殖面积约680亩,占我区已利用水产养殖面积的45.3%

(三)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改善养殖环境条件。一是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依托自治区自治区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对养殖池塘开展改造,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900亩。二是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创建水产品的三品一标,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2018年认证无公害产品产地1家,无公害水产品两种。

(四)强化渔政执法,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一是坚持开展黄河禁渔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从4月1日至731日黄河流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开展禁渔执法,使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较大改善。二是开展黄河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不断改善黄河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水生生物。三是加强水产品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2018年自治区农牧厅例行抽检、监督检查,盟市间互检以及市级抽检我区水产品共18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发展水产养殖业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抓好典型示范推广,大力发展生态养殖  

一是继续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生态养殖技术,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养殖。加大水产规模场、池塘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模式,重点推广现代绿色生态养殖模式。二是抓好生态养殖示范点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建设一批上规模、技术含量高、经济与生态效益明显的生态养殖典型示范基地,以此带动生态养殖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水产家庭农牧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二)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扶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渔业的投入,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渔业综合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科技推广体系,加强与区内外水产养殖先进地区、高等院校和水产科研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把适应我区的名秀特水产养殖主要产品科研工作与科技推广相结合,指导生产。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制定激励机制,调动专业人才、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健全产业创新财政鼓励制度,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加快发展水产品牌建设,推进水产养殖产业化经营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以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为载体,切实加强无公害、绿色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水产品认证,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水产品的优质化、品牌化和高效化,发展生态养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  

(四)加强执法监管,保护渔业资源与环境  

一是加沿黄河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区农牧水务局“B”)

7.关于对赵海滨、田胜明、胡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提案》(第7号)的答复:

由于拉僧庙、老石旦项目区距离黄河较近,出于环保等方面长远考虑,不再将化工企业入驻上述两个园区。依托桃源变电站将拉僧庙、老石旦项目区规划为大数据及高端机械加工等高新技术、无污染项目区。化工企业将全部入驻西来峰项目区,今后如西来峰项目区无法满足化工企业布置,计划向三号井区域发展。我区将根据上述发展路线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园区现有企业、电力线路、给排水管线进行进一步规划。

为了盘活园区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园区土地,自2013年至2017年底,我区对顺达、星火、河滨等14户企业进行了收储,收储面积94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11024万元。

2018年,我区紧盯造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主抓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着力引进了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产业关联度高的重大项目,主要有鑫卫化工、森洋化工、青石高牢度分散染料及配套中间体、科硕医药中间体等重点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关停企业土地的收储力度,2018年共收储企业7户(鹏翔、西龙、沃野、神力、锦达黑猫炭黑厂、神华苯加氢项目,正茂),收储面积20.7万平方米,收储资金4768万元。为解决亚东、国商联盟、奥立再生能源、华油煤制气等新入驻项目用地,下一步计划对银鑫、佳鑫办公楼、海明、恒业、鸿新5户企业收储,并对大田、茂盛、宝光3户高载能企业进行收储作为项目储备用地,占地面积约7.6万平方米,估算收储资金1.81亿元。

为了完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招商引资环境,2018年至今,我区共计申请国债资金1.556亿元,计划对园区道路、电力、绿化、综合管廊二期、焦炉煤气管线等项目进行建设。截至目前综合管廊二期设计已完成招投标,道路维修工程预计2019年6月竣工;青石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先锋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海南工业园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招标。(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8.关于对谢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我区流通加工综合仓储园区建议》(第8号)的答复

2013年,海南区规划建设了乌海市海南区机械加工园区,定位为多功能、多元化、集成化、信息化的机械加工和仓储园区,位于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至拉僧仲街道办事处重载通道道路两侧,面积1.8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投资已完成6000余万元,现入驻企业3户,目前未使用土地能够满足机械加工和仓储企业入驻。(区商务局“A”

9.关于对李燕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安全住宅火灾防患举措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

海南区通过多举措消除住宅火灾隐患,进一步确保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一是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加强完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居民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新建电动车充电车棚,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进行统一管理。依托居民小区门卫建立微型消防站,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小型手推式灭火救援设备,在居民住宅楼配备灭火器材。鼓励居民家中配置家庭灭火器,预防各类火灾。二是组织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人员对小区中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及时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社区或消防大队,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台账,随时掌握消防安全现状。三是组织派出所、社区等部门联合对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开设宣传园地、张贴悬挂消防知识图片、标语、组织开展知识讲座,告知居民超负荷用电的危害性,组织开展灭火逃生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区应急管理局“A”

10.关于对边浩、马荣学委员提出的《关于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和合理有效配置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

目前,海南区涉及管理、供水及水处理等涉水业务的部门共有区农牧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来水公司、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海盛公司)、新汇再生水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西汇水务)、神化集团西来峰净化水厂、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盛泰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陶亥水利工作站、巴音陶亥电灌管理总站、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护单位村集体、各灌区管护单位、乌海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海市华通物业有限公司等部门,多年形成了多头治水的局面。

上述涉水业务部门中,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工业供应地表水的企业有神华集团、城投公司、西汇水务和海南区自来水公司;供应工业用地下水企业有海南区自来水公司、华源物业、华通物业和自备井企业;涉及非常规水源企业有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海盛公司)、乌海市盛泰水业和新汇再生水公司;涉及居民供水的部门有海南区自来水公司、华源物业、华通物业、各村集体、巴音陶亥水利工作站等;各灌区农田灌溉涉及村集体、相关企业,整合难度较大。

要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实现水务一体化,我们将统一协调考虑,深度调研,制定相关方案,逐步实施,同时将加强督促各企业之间的合作和沟通,严格行政审批管理,逐步促进该项工作。(区农牧水务局“B”)

11.关于对刘治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区东侧绿化面积的提案》(第11号)的答复:

随着城区房屋建筑的逐年增加,位于海南城区拦河坝西侧的楼房也渐成规模,增加城区东侧绿化面积已列入建设规划。主要是投资3000余万元在原焦化厂周边建设800余亩绿化带,目前已完成500余亩建设;投资800余万元完成东环路两侧绿化,目前正在招投标;计划5年内完善海南生态园建设。以上工程完成后,将增加绿化面积近2000亩。(区住建局“B”

12.关于对陈志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工业区环境保护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

(一)关于“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着经济技术和社会公平的双重压力问题

从短期来看,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环境保护影响的通常是粗放、低端的经济活动区域,对宏观经济的负面作用较小。同时,需要辩证看待的是,从长远来看,环境保护工作对经济发展可以起到优化、引导作用。

首先,环境保护可以促进产业转型。产业结构低端是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反向促进现代服务业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从而改变“污染留给自己、财富流向西方的发展劣势,引导产业走出微笑曲线的底端。

其次,环境保护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征收环境税等市场手段可以使资本的投入方向从劳动节约为主转向资源节约为主,并引导技术和生产活动以提高资源生产率为导向。

再次,环境保护可以降低环境污染损失。按照影响终端分类,环境污染会带来社会生产损失、人体健康损失和生活经济损失,而环境保护可以通过改善环境质量降低污染损失,减少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和社会代价。

因此,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和谐共存。

(二)关于“环境执法力度及群众举报事件问题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截至目前,海南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件,处罚金额75.841万元。以上案件均通过信用乌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区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填报,确保数据准确,每月均能按时上报。

2. 加强信访查处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安排专人受理“12345”“12369”环保热线,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举报环境来电及上级转办举报30件,已办理完20件,其余10件正在办理。

(三)关于“空气质量达标情况问题

2019年1月至324,乌海市海南城区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58天(其中优3天,良55天),达标率为72.5%,较上一年同期上升19.3个百分点。

2019年1月至324日,海南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42天(其中优1天,良41天),达标率为52.5%,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0.9个百分点。

(四)关于“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问题问题

我区2017年中水回用率64%2018年中水回用率61%。因再生水项目一直未能投入使用,导致污水处理厂中水只能用于海南城区绿化,进入冬季后,中水无法进行回用,导致中水回用率低。

由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的再生水项目,主要供应北方电力海勃湾发电厂及园区内各大中企业的工业用水,工程总投资预计6000万元。海盛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深度处理5000/日中水设备安装及管网铺设工作,同时与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煤化工公司签订用中水协议,目前每天用2000吨左右中水,其余中水用于园区的绿化。(区环保局“B”

13.关于对杨德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北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提案》(第13号)的答复

我区人民公园、文化广场、恩格尔广场、海南生态园等休闲场所都已成型,各项配套设施较完善,基本能够满足海南区市民的休闲活动需求。北山区域随着拆迁,目前居住人员较少,随着今后棚户区及商品房的建设,待条件及群众需求达到后再实施。近期我们将加强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区住建局“B”)

14.关于对刘星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楼房楼顶环境集中整治的建议》(第14号)的答复:

关于开展楼房楼顶环境集中整治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双创工作,组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区楼顶各类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拆除楼顶棚亭、鸽笼,清理楼顶各类乱堆乱放。二是对黄河路临街建筑物屋顶树脂瓦进行维修,美化楼顶设置,消除安全隐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15.关于对高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房屋建设标准的建议》(第15号)的答复

因原棚户区搬迁居民多为经济生活困难家庭,为了能够让棚改居民达到直接搬迁入住条件,所以棚改安置房建设标准按照简装修建设。现在因公乌素镇、拉僧庙镇个别棚改居民与拉僧仲地区棚改居民经济条件较好,在领取安置房钥匙后进行重新装修,为了不造成二次装修浪费,我区计划今后的新建棚改安置房建设为毛坯房,简装修费用通过补贴形式发放给棚改居民。(区保障办“A”)

16.关于对李欣荣委员提出的《关于防治海南城区内涝的提案》(第16号)的答复

随着区社会经济发展,城规模的逐步增大,城市防治内涝灾害的设施不能满足需求。我已将雨水管网改造纳入工作计划,计划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雨水管网26.82公里该工程完工后将很大程度上改善海南城区防治内涝问题。目前,已在海南城区11个路段低洼处安装雨篦子,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防涝系统应急机制,在极端天气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排出淤积雨水,避免城区产生内涝,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住建局“B”)

17.于对张翀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居民基础生活设施的提案》(第17号)的答复:

西卓子山地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列入计划,这几年正在逐步推进。2018年投资1200余万元实施了供热改造项目,今年计划投资300余万元对部分生活饮用水管网进行改造,计划10月份完工。小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上报自治区,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住建局“B”)

18.关于对程爱民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步行一条街禁止小车通行的提案》(第18号)的答复:

我们计划在步行一条街引入收费停车管理模式,规范步行一条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同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执勤,加大该区域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确保该区域交通秩序畅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19.关于对宗岭、高虎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解决部分小区无遮雨自行车、电动车棚问题的提案》(第19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新建小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基本都建有封闭或半封闭自行车车棚,部分老旧小区由于建成时间早和当时没有建设车棚硬性要求等原因,所以无自行车车棚。

“创城以来,区政府投资对全区住宅小区进行五化改造工程,其中包括计划对小区自行车车棚分批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由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组织新建住宅小区自行车车棚7个。下一步,我区继续加大投入,结合住宅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小区新建自行车车棚,满足小区居民需求。(区住建局“B”

20.关于对杨鹤、王海刚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公交站牌的提案》(第21号)的答复:

巴彦乌素大街绿化带位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在设置公交站牌时只能设在绿化带空间较大、视野较好的位置。目前,正在起草巴彦乌素大街改造方案,尽可能将中间绿化带迁移。为尽可能的降低安全隐患,已要求区园林局对现有站点附近绿化进行修剪,增加视野;另一方面组织公交公司加强对巴彦乌素街区各个站点的管理,提升安全服务水平,满足市民乘车要求。(区住建局“B”)

21.关于对葛红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公交站点配套设施的提案》(第22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已在部分乘车人员较多的路段设置具有遮雨功能的公交站点,已基本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下阶段我们将对全区公交站点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一是对已建成有改造空间的公交站点根据需要配套设置候车座椅、遮雨棚等配套设施;二是对有必要的点位设置新的公交站点,并配备设施。(区住建局“B”)

22.关于对张奋奇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海南区水源地双回路供电线路的提案》(第23号)的答复:

我区水源地供电是单电源方式,受外力等多方面影响大,每年停水次数多,群众反映较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海南区启动了棚户区安置区水源地10KV双回路建设工程,投资460万元,已于20194月开工建设,工程预计2019年下半年完工。(区住建局“A”

23.关于对于雷、王力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提案》(第24号)的答复:

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区的燃气运营公司,我区及其主管部门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居民用户、商业用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等管理服务工作,并每月对居民小区进行四次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工作。每年不定期与社区、物业联合举办安全用气知识讲座,向用户发放《居民用户安全用气职责》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区住建局“A”)

24.关于对白鹏飞、王力飞委员提出的《关于棚户区补偿标准的提案》(第25号)的答复:

棚户区搬迁改造是为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住房条件,我区为加快棚改进度,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关补偿标准及住房保障安置办法。

住房保障安置办法具体为:

一、具有当地户籍且在本市只有该套住房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批准并公示无异议的,实行50平方米以内住房保障,房价均价为每平方米1250元。

1. 原主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的,可享受50平方米内贴近原有主房面积的住房保障。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 残疾人家庭。

4. 生活困难的工、病亡遗属。

5. 鳏寡孤独或三无人员。

6. 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参加棚改后生活困难仍无力购房者,可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区通过银行贷款、申请国家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下一步,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继续加大棚户区搬迁改造力度。(区保障办“A”)

25.关于对李一平委员提出的《关于亚力达物流园B区商铺地下室污水满溢的提案》(第26号)的答复:

亚力达物流园B区商铺污水管网由于业主日常维修维护不到位及私搭乱建等原因,致使污水在部分地下室淤积。目前,区住建局和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正在与业主沟通,要求业主尽快拆除违章建筑,留出作业空间,待违章建筑拆除后,相关部门将帮助业主改造下水管网。(区住建局“B”

26.关于对王立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安装分户计量仪表的提案》(第27号)的答复:

安装分户热量计量表是国家积极提倡引导的一项工作,是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区也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已在部分商业网点进行试点。居民方面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居民先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同意后,自行安装供热单位认可的计量器具即可。(区住建局“B”)

27.关于对刘治平、陈泽兴委员提出的《关于保障企业生产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议》(第28号)的答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海南区针对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水紧张局面,地下水环境得到了改善。

(一)积极争取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

2017-2018年间,海南区共争取到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1317.45万立方米,用以置换工业用地下水。目前参与水权交易的企业都已经使用上黄河水。

(二)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并按要求关井压采

印发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并封闭了海电和海化企业的部分自备井(海电已取得黄河水指标413万立方米,海化取得黄河水指标300万立方米)。

(三)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

2018年海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产生量为290万立方米,90%以上被回用,用于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用水和周边绿化用水。下一步,随着工业园区综合管廊的建成,海南区污水处理厂将加大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增大企业中水回用量。盛泰水业已建成400万立方米/年疏干水处理项目,目前园区泰和煤焦、黑猫炭黑、西来峰发电厂已使用上疏干水。

(四)加快引黄工程建设

乌海市城投公司在巴音陶亥镇渡口村新建了岸边泵站,可以辐射低碳产业园的工业供水、海电工业用水、海化工业用水以及巴音陶亥镇渡口村(含渡口村)以南的农业和绿化用水。该项目预计年底将通水。

海南区自来水公司拟建设黄河水净化系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黄河取水口1座,27万立方米水库1座,2000立方米蓄水池16座(总调节能力15万立方米),DN300—DN600输配水管网87公里。现正在开展取水口合规性审查等前期工作,水库扩容及新建净化水厂项目的前期工作也正在开展中。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有效解决海南区拉僧庙项目区和西来峰项目区企业的用水紧张局面,同时满足海南城区生态用水需求。

海南区自来水公司一直积极协调神华西来峰净化水厂提升供水管道压力,计划更新改造管网,以解决园区使用黄河水企业供水压力不足问题。(区农牧水务局“B”)

28.关于对李欣荣委员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实行物业自治的提案》(第29号)的答复:

我区共有住宅小区56个,其中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42个,其余14个为单位住宅楼和社会集资建设规模小的单体楼,基本都是老旧住宅小区。这些小区由于建设时间早,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成本较大,按正常标准收费又难以满足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大多是业主自管。这些小区大都存在管网等基础设施老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近年来,我区结合“双创工作要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把老旧小区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按照设计规划分阶段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治理,逐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经过治理改造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牵头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提供保洁、保绿、保安等基础性服务。(区住建局“A”

29.关于对孟维博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赛汗乌素村仲庙小组村民居住环境提案》(第30号)的答复:

目前“25公里这一区域由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和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共同管理,其中原东风农场牧业队由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管理,其他地区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管理。受政策和资金因素影响,该地区今年暂列入棚户区搬迁范围。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早将该地区列入棚户区搬迁改造范围,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B”)

30.关于对奥利君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公乌素镇北出口与棋石一级公路相交处重新划线的提案》(第31号)的答复:

109国道及其连接线是采取BOT形式由乌海市兴泰公路公司建设的,由市交通局管理。我区相关部门已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兴泰公司6月底完成该路段标线施划工作,我区将持续跟进督促此项工作。(区住建局“B”

31.关于对高二旺、奥利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交通环境整治的提案》(第32号)的答复:

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交通环境整治问题,我区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快推进公乌素棚改进度,尽快将居民搬迁安置。另一方面组织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执法,规范车辆安全文明行车。因109国道归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我区已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兴泰路桥及时维修、维护道路,并完善标识、标线等安全设施。计划今年10月前在收费站增加两条收费道口,实现对客货车通行道口的分设以缓解道路拥堵问题。同时组织公乌素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路边加水网点等进行清理路桩。(区住建局“B”

32.关于对斯庆图雅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进一步增强公乌素至海南区路线道路交通安全的提案》(第33号)的答复:

公乌素至海南区路段一直是我区交通管理的重点,该路段是通往宁夏、棋盘井的重要途径,存在车流量大、车速快等不安全因素。近几年,我区不断加强对109国道连接线、公乌素平交路口等地过往车辆的管控,并将公乌素平交口列为稽查布控卡口每年平均查处大货车不盖苫布3000余起,不盖苫布违法行为大为减少。下一步,我区将采用错时上班等方式加强管理,并定期到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关于更改大货车通行时段或路线,以及严禁上公乌素至海南区道路的方法不符合实际情况,周边除高速外没有其它道路可供通行,若禁止通行会影响货车运输。此外,该道路为109国道支线,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我区已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建议其督促兴泰路桥公司完善该路段安全设施,保障交通安全。(海南交警大队“B”)

33.关于对丛晓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交通安全的提案》(第34号)的答复:

为加强对载客三轮车的管理,我区在今年5月份向全区下发《关于设置载客三轮车禁行街的通告》,将巴彦乌素街、西卓子山街、黄河路、广场路设为全天候禁行路段,禁止所有载客三轮车在城区限行街路行驶。并组织警力,严厉查处三轮车闯入禁行街路及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三轮车主进行处罚,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对三轮车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海南交警大队“B”)

近年来,我区通过电视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栏等方式发布招聘会信息,同时经常性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镇办及所属社区及村委会进行宣传,最大程度扩大了就业服务的社会影响。通过从招聘会现场分析,岗位明显增多,但由于劳动者就业观念陈旧整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无技能、低技能者居多,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种的需求,造成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匹配不理想。部分失业人员择业观念与市场机制不符,“等、靠、要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苦、重、险、累行业人员短缺严重,形成招工难和就业难的“两难局面。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托交通运管部门管理的现有三轮车主情况,对三轮车主的求职意愿进行了解,有针对性地对三轮车主开展职业指导和介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用工洽谈会三是大力开展推荐就业,增加召开用工洽谈会频率,优先为广大三轮车主提供就业机会。(区人社局“B”)

我区将督促引导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城区出租车的运营管理,提升出租车的服务水平,规范出租车的运营秩序,尽量压缩载客三轮车的市场空间。(区住建局“B”)

34.关于对刘忠海委员提出的《关于维修拉僧庙至棋石一级公路辅道的提案》(第35号)的答复:

目前217省道拉僧庙镇至棋石一级公路桥梁正进行修建施工,计划于9月份建成通车,我区已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期间通行便道的修缮维护,保障该路段车辆畅通。同时,我区正在与海化等企业协调,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相关路段改造。(区住建局“A”

35.关于对程海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隆信祥物流园外围道路交通整治的提案》(第36号)的答复:

隆信祥物流园路段车辆乱停占道现象严重,易引发交通事故。我区已安排海南交警大队通过调整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加大对大型货车违停、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隆信祥物流园两边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于违停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记3分,罚款150元),杜绝违法停车现象。(海南交警大队A”)

36.关于对史瑞鑫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城区增设交通信号灯及减速带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

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海南城区人口和车流密度都急剧增加,部分道路日常车流、人流量较大,根据交通实际情况及交警部门建议,我区已将黄河路、东风街、仁和路、公乌素街、新桥路、高速公路海南出口等5处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纳入2019年施工计划,计划对城区部分路段安装震荡线,预计201910月前投入使用,以确保海南城区道路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住建局“B”)

37.关于对王彩云、孙艳红、段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

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未来,历来是党委政府和交巡警等职能部门服务管理的重点。我区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面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今年新学期开学前,认真排查了辖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了禁停、限速、禁止鸣喇叭标志。并在学校对面的人行道上划定了非机动车停放位、增设了非机动车停放标志,以便于非机动车停放,确保开学期间家长、师生的出行安全。二是全力强化交通疏堵保畅和执法整治。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对重点学校、重要路口加强疏导管理,加强巡逻管理,指挥车辆即停即走,缩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靠时间。三是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组织民警积极上门宣传校园安全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文明出行。同时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发放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不符合标准、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四是消除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交通拥堵等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下一步我区将在中、小学周边门店,全面调查、摸清门店情况,逐户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执法巡查次数和人数,重点对频繁出现的卖小吃、玩具等各类小商品的流动摊点,占路经营、乱发小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清理。通过“城管进校园”“法律宣讲等形式,引导中小学生自觉抵制校外流动摊点。(区教育局、海南交警大队“A”)

38.关于对张旭文、韩玉叶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海南工业园道路及红绿灯设置的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

海南工业园监控摄像头与红绿灯由乌海市远藤保安公司于2012年安装及维修。由于园区重载车辆较多,每天来往车辆多达一万多辆,致使园区监控摄像和红绿灯多次被大车撞倒损坏。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区决定新建超高清道路卡口监控点4个,建设夜间偷排监测点8个,建设限高架监测点3个,建设高清球机28台。目前该项目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

园区内现有道路多数为2008年建成使用,由于过往重载车辆较多,导致该道路整体破损严重。为解决上述问题,改善工业园交通现状,2019年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加大投资力度相继实施海南工业园道路维修工程、青石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先锋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运煤通道改迁工程。截至目前海南工业园道路维修工程已维修破损道路6000平方米,青石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先锋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运煤通道改迁工程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39.关于对刘成委员提出的《关于保障道路畅通,繁荣海南经济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

海南工业园佳鑫大道全长3.6千米、宽28米,混凝土道路,该道路是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过往重载车辆较多,导致该道路整体破损严重。2018年初,海南工业园管委会便对该道路整体维修进行设计,从道路使用及维修等多方面考虑,最终维修方案确定为将原有混凝土道路改建为沥青道路。

由于该道路属园区主干道,每天过往重载车辆1万多辆,维修时车辆无法绕行将造成严重堵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园区管委会将在新建运煤通道改建工程对车辆分流后实施佳鑫大维修工程。目前运煤通道改建工程路线方案已确定,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40.关于对王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交车管理、提高运营质量的提案》(第41号)的答复

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公交车运营质量:一是督促公交公司对公交车的调度管理,保障车辆正点运营。在上下班、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时段增加发车频次,满足居民运营需求。二是加强对公交公司的绩效考核,督促其加强对公交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针对部分人员占用公共资源,无序乘车的行为,计划在年内适时恢复公交车收费,引导居民文明有序乘车,营造良好的乘车秩序。(区住建局“B”)

41.关于对刘延朋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西卓子山街等道路混乱状况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

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海南城区人口和车流密度都急剧增加,西卓子山街周边有一完小、广场、商场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车辆行人混行,秩序混乱的问题较突出。该路段与广场路、黄河路交叉路口均设有红绿灯,考虑交通实际情况,西卓子山街如新增移动信号灯将造成交通拥堵。该路段大型商场前已施划斑马线、震荡线,近期将对道路标线重新施划,同时要求交警及综合执法部门加强交通及路两侧流动商贩的管理。(区住建局“B”)

42.关于对肖五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处十字路口交通管理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

海南区高速出口和海拉路交叉口日常车流量较大,根据交通实际情况及交警部门意见建议,我区已将该路口设立交通信号灯项目纳入计划,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中,计划2019年7月底前投入使用。(区住建局“A”

43.关于对窦忠生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海南区道路交通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

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海南区人口和车流密度都急剧增加,部分道路日常车流、人流量较大,根据交通实际情况及交警部门意见建议,我已将黄河路、东风街、仁和路、公乌素街、新桥路、高速公路海南出口等5处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纳入2019年施工计划,对城区和平市场东侧等部分路段安装震荡线,预计2019年7月底前投入使用。海南区海拉路与黄河路交叉北出口南北走向红绿灯高峰期亮灯时长已由40秒延长至55秒,提高了该路段通行能力,缓解通行压力。海南区道路标线的施划由市交警队对三区统一施划,2019年海南区道路施化工作招标工作已完成,近期开始施工。(住建局“B”)

44.关于对宋茂盛、王裕杰委员提出的《关于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堵车问题的提案》(第45号)的答复

因109国道归属市交通运输局管辖,我已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兴泰路桥公司对公乌素收费站进行改造,计划10月前完成增加两条通道,分设客货车通行通道以解决车辆拥堵问题。目前,前期树木移植及管网迁移工作正在进行中。(区住建局“B”)

45.关于对别瑛柯委员提出的《关于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提案》(第46号)的答复:

关于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拒绝乘坐载客三轮车宣传教育工作,讲解乘坐载客三轮车的危害,用真实案例引导广市民选择正规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拒绝乘坐载客三轮车。二是在巴彦乌素街、黄河路设为载客三轮车限行路段的基础上将西卓子山街、广场路设为禁行街路,禁止城区所有载客三轮车在禁行街路行驶,不断挤压载客三轮的生存空间,以达到逐步取缔载客三轮车的目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6.关于刘江飞委员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的提案》(第47号)的答复:

海南区电动三轮车最大问题是非法载人现象严重。日常管理中,一方面,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大多属弱势群体,有的甚至是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一旦严格管理,容易发生冲突,产生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根据自治区交管总队就“电动三轮车如何定性作出的回复意见(内公交明传2012129号),已明确了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从国家的一些技术标准来看,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是确定的。但是答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说明电动三轮车违法处理以及注册登记的问题,只对其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作出了答复,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相关法律支撑,造成交警执法无法可依。

近几年通过采取说服教育、开通公交车、出租车、主要道路限行等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加强日常巡逻,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教育。(海南交警大队“B”)

47.关于对蔺雪莹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西卓与金融十字路口交通治理建议》(第48号)的答复:

我区将进一步延伸警力,除建行路口、太阳神路口等重点路口外,对车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路口进行管控,强化这些路口的交通管理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近几年通过采取说服教育、开通公交车、出租车、主要道路限行等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区将继续把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强日常巡逻,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教育。对缺失、破损的交通标志进行排查,争取尽快完善,保障交通安全。(海南交警大队“B”)

48.关于对白丽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电三轮、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管理的提案》(第49号)的答复:

结合创城工作要求,海南区交警大队在城区派警力在各个路口执勤,重点管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同时也为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贡献力量。下一步,我区将对缺失、破损的交通标志进行排查,争取尽快完善,保障交通安全。(海南交警大队“B”)

49.关于对李莉梅委员提出的《关于教育改革要从家庭教育开始的提案》(第50号)的答复

我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家庭教育主阵地在学校,家长学校以家庭教育为主要抓手,通过培训促进家长对家庭教育观念的更新,帮助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的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子女的成长造就一个适宜的家庭教育环境。我区各校基本都形成了以学校、家庭、社会“三教结合,和谐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为家长经常交流和进一步掌握教育子女的方法提供了交流平台。各学校还建立了完整的家长学校管理规定和配套设施,课程计划安排详细,考勤制度完善合理。但我们对家庭教育的意义、作用认识上还不够深刻,家庭教育还比较薄弱。今后我们将继续利用各个平台,积极做好家庭教育的培训工作,增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学习与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区教育局“B”

50.关于对杜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方方面面,它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我区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入手,为能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扎实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应急演练中小学、幼儿园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现场指导、观摩、检查通报注重演练安全,坚决杜绝在演练过程中出现学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二是求各学校在学期间开足上好安全教育必修课,并结合学生实际,通过印发学生安全须知、主题班会、板报专栏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对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打造“明厨亮灶工程,取缔海南区中小学、幼儿园小卖部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排查,确保全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四是积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及时化解心理压力,提高抗挫折能力,避免发生自伤、他伤等意外事故,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五是近年来,我已经在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置了警示标牌、减速带等安全保障设施,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安全保障设施。(区教育局“A”)

51.关于对刘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提案》(第52号)答复

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我区每学期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有偿家教“零容忍,举报必查,查实必罚。对屡教不改者毫不手软,坚决辞退。并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引导家长不要额外增加学生学习负担,让孩子们多休息,多运动。为保证学生能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会定期和随机对我区各中小学是否随意挤占体育课、是否保证每年级上足体育课、大课间活动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查出一例处理一例。

为缓解体育教师不足问题,我区还通过培训、考核非体育专业老师,对能够胜任的老师引导从事体育教学,对兼职体育老师在体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在评优、称职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通过以上措施,我区体育教师队伍不足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下一步,我区考虑提高对体育老师的招聘名额。(区教育局“A”)

52.关于对孙克峰、王岚委员提出的《关于“挖掘整理海南地区地名,讲好海南区历史发展故事提案》(第53号)的答复:

区文旅体局计划向全区征集海南区地名及历史故事,挖掘地名蕴含的丰富信息,并结合档案史志局相关材料,编制我区地名故事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B”)

53.关于对戴改枝、杨海玲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教育系统优质师资短缺问题的提案》(第54号)的答复

从全区总体情况来看,2017年区编办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797人,从20193月始,实有人数与编制数相符。至2019年底退休43人,中小学可空余34个编制。按照《海南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根据空余编制,拟计划在上半年引进名、优、特教师、特色重点学科建设人才30名,2019年计划引进15名,现正在推进此项工作。

下一步,为不断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待遇,参考周边地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我区考虑在现有绩效工资基础上,区政府单独匹配一部分绩效资金,用于增加超课时、超工作量教师津贴,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并给予学校充分的自主管理权限,由学校实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根据业绩予以奖励,使一线教师有明显高于其他人员的收入,逐步形成优秀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杜绝优秀师资流失。(区教育局“B”)

54.关于对宗岭委员提出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带头加强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提案》(第55号)的答复:

2019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乌海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区各广告牌匾制作部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并宣传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抓好管理工作。二是对全区各单位门牌、公章、文头纸以及各类机构名称、标识、标牌、标语等蒙汉文并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蒙汉文并用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令其进行整改,目前已有68个单位报送相关材料。三是为确保社会市面牌匾的准确率,要求制作部门必须按要求审批制作,截至目前已对91块牌匾进行了审批。四是对巴彦乌素大街、西卓子山街、黄河路、广场路四条街路上的个体工商户牌匾进行了摸底排查,并联合综合执法局对存在问题的牌匾进行了整改。五是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语文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每5年对学习使用和推广蒙古语文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我区将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各类牌匾标识的标准化。(区民委“A”

55.关于对李庆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文化建设的提案》(第56号)的答复:

关于加强文化建设方面:

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公共文化体系基本健全,我区有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书画院各1所,文化站5个,其中,区文化馆、图书馆分别为国家三级馆,拉僧仲办事处文化站为自治区级二级文化站,公乌素镇文化站、拉僧庙镇文化站为自治区级三级文化站;各类文化广场共52处,社区(村)文化活动室18个,基本可以满足需求。

二是海南区着力打造海南区文化活动品牌,开展“消夏广场文化艺术节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书法展赛、美丽海南摄影展赛、北方海南书香飘 全民阅读欢乐进万家 文化下乡等大中型品牌文化活动和趣味运动会、广场舞、秧歌等各类中小型文化活动。

三是积极组织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市文化部门开展了3场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文化惠民演出,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的精神,把党的政策、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千家万户;持续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了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道德模范展览展示我们的节日系列传统节日等为主题的文化活动18场。

四是加强对基层的文艺辅导培训力度,区文化馆定期下各社区进行文艺节目的辅导与编排,并深入到各个镇办帮助进行晚会编排以及节目指导,每年利用农闲时间下乡对各村业余文艺团体进行集中辅导培训,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关于优化工业园区道路交通方面:海南工业园区现有道路多数为2008年建成使用,由于过往重载车辆较多,导致该道路整体破损严重。为解决上述问题,改善工业园区交通现状,2019年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加大投资力度,相继实施海南工业园道路维修工程、青石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先锋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运煤通道改迁工程。截至目前,海南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已维修破损道路6000平方米,青石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先锋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运煤通道改迁工程正在进行施工设计。随着上述工程的完成,园区交通环境将得到极大的改善。(海南工业园管委会“A”

56.关于对郑禹、彭志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区特色旅游文化产业的提案》(第57号)的答复:

一是依托葡萄产业等特色,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产品,扶持乡村旅游接待户,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旅游的环境明显好转。在道路、广场、危房改造、村貌整治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改善了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环境,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在赛汗乌素村周边建设骑行赛道、黄河村建设葡萄采摘园,乡村旅游星级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区较成熟的乡村旅游接待户共14余家,其中赛汗乌素村13家,星级接待户2家,2018年拟定33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集中在西行客栈。

2017年以来,西行客栈开展开锄节认养土地活动,我们的节日元宵节活动,内蒙古花季旅游·乌海葡萄季旅游商品及农副产品展销会活动等扩大景区影响力,有效促进了旅游+体育+农业的融合发展。

二是积极开发海南区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加强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加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重点文化旅游融合项目的建设,引导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建设满巴拉僧庙景区、阳光田宇景区、西行客栈景区等,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打造宗教及蒙医药文化、沿黄生态民俗及乡村旅游、葡萄及葡萄酒文化等旅游品牌。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功能;深入挖掘工业旅游,根据工业园区参观游,山洞小三线等特色积极探索开发旅游资源,但由于工业游现阶段条件不够成熟,日后根据乌海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的出台,将统筹发展。   

三是积极打造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整合我区现有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以特色文化为主题,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景区(点)、特色村镇和营地驿站为支撑,培育打造精品文化旅游线路。依托满巴拉僧庙、阳光田宇景区、赛汗乌素村、西行客栈、巴音陶亥湿地等特色旅游景点,打造海南区“一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并积极融入乌海市整体旅游线路中。(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57.关于对麻瑞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公交站安全防护的建议》(第58号)的答复

我区中小学校通过家长志愿者等形式教育学生在公交车站、超市、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文明乘车、有序排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乱扔乱倒不横穿马路跨越栏杆,努力通过中小学生的文明行为,带动广大家长自觉讲文明、讲礼仪,做孩子的文明示范者。

下一步我区将对学校周边站点安装适合学生和成人的安全护栏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有序,完善校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装置等设施,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区教育局“B”)

58.关于对党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海南区广场小吃摊贩管理意见的提案》(第59号)的答复:

海南区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海南区广场小吃摊贩管理,规范小吃摊贩经营行为。一是加强对小吃摊贩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环节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杜绝利用“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食品,严把食品源采购关、产品进货关。二是加强对小吃摊贩加工、销售环节监管。完善经营设施、改善制作销售环境、垃圾回收等卫生设施,保证餐具一用一消毒或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具,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三是加强小吃摊贩日常监管工作。针对流动商贩动态性反复性强的特点,不定期的流动摊贩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要求小吃摊贩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引导小吃摊贩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同时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A”)

59.关于对郝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待遇的提案》(第60号)的答复:

近年来,防疫要求日益严格,从2018年9月开始,我区开始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大大增加。海南区目前共有25名基层动物防疫员,由于防疫人员薪酬待遇较低,导致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我区防疫效果。针对此问题,我区将借鉴乌达区情况,研究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事宜,维护海南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区农牧水务局“B”)

60.关于对张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校医不足现状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

学生健康与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加强校医队伍建设,是当前提高和改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途径。我区为巩固提高学校卫生业务能力,每年确定不同主题免费组织所辖学校的卫生人员集中培训,并在传染病高发期集中开展加强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

由于校医工资待遇低,职称评定困难,我区校医工作质量以及队伍稳定针对目前学校校医缺乏的问题,从学校卫生安全着想,下一步考虑在组织教师招聘时,预留配备名额,按照校医岗位设置要求,力争每所学校都能有一名校医。对于规模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和寄宿制学校,通过返聘、办理人事代理等多种渠道增加校医数量。我将继续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推动校医配备工作,为不断完善校医配备、提高校医待遇而努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好有力保障。(区教育局“B”)

61.关于对王胜云委员提出的《关于村卫生室缺药问题的提案》(第62号)的答复:

根据《乌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卫基妇发〔201446号)要求,我区2015年将26个自然村卫生室整合为符合标准化建设的8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由巴音陶亥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五统一8个行政村卫生室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药物≥80种和5种以上急救药品)全部达标。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前赛罕乌素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由巴镇卫生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平台采购,约90种,另外配备抢救药品5种,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区卫健委“A”)

62.关于对徐红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提案》(第63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0余万元为巴音陶亥镇卫生院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化心电图机、DR,同时向上级争取到救护车、彩超、生化仪等医疗设备,巴镇卫生院硬件设备达到自治区建设标准,2016年荣获群众满意的苏木乡镇卫生院称号。二是提高巴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以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巴镇卫生院为契机,2019年海南区人民医院与巴音陶亥镇卫生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选派医疗、医技中级以上专业人员每周两次下乡坐诊、现场指导,同时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选派相应专家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基层诊疗水平。三是落实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发改社发〔20101783号)精神,2011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共与6名订单定向医学生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书,2019年将陆续赴工作岗位。四是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原则,依托海南区医疗共同体,探索建立县管乡用的人员周转池。由区人民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及引进人才,招聘人才在基层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调回区级公立医院工作,其关系从周转池转至区级公立医院。(区卫健委“A”)

63.关于对刘碧海委员提出的《关于纠正中小学生写作业(三歪)现象的提案》(第64号)的答复:

中小学生写字时“三歪现象确实存在,我区已责成教研室及学校安排布置此项工作。相关措施如下:一是教研室语文教研员在下学校听课过程中,重点督察低年级学生的写字握笔姿势,指导语文教师重视教给学生握笔方法。二是要求各学校重视写字教学,配备专职写字教师,对学生的握笔姿势进行专业教学,纠正学生的写字握笔姿势,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测试并计入教师年度考核。三是要求各学校召开相关学科教师会,协调各科作业量,严格执行自治区减负规定。四是要求学校经常组织召开家长会,家校联系,消除网络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要求家长减少孩子上网用手机的时间、机会,给学生一个舒适、安静的学习写作业的环境。期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断完善各项措施,让每个学生认认真真写字,端端正正做人。(区教育局“A”

64.关于对刘繁海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造北游园建造海南区自行车运动标准训练场地的建议》(第65号)的答复:

根据北游园位置及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将其改建为自行车运动训练标准场地条件不成熟。首先,北游园现有的一公里左右的环形跑道已经硬化,具备自行车运动骑行条件。其次,北游园位于海南区北出口十字路口,来往车辆多,若将其改建为自行车运动训练场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再次,市政府计划修建沿黄骑行赛道,涉及我区的路段从乌海湖一直延续到西行客栈,目前正在规划,建成后将满足海南区自行车爱好者的运动训练需要。因此,将北游园改建为自行车运动训练标准场地的条件不成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C”)

65.关于对那日苏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心肺复苏术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的提案》(第66号)的答复:

近年来海南区红十字会、乌海市蓝天医疗救援协会海南分队,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学校等范围内组织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包括心肺复苏术、创伤急救、外伤包扎等急救知识及技能操作,普及人群700余人次。2018年,我区开展心肺复苏术等急救知识技能操作进机关、进企业、及行业内培训10次,共计597人次,全部达标。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继续有序推进急救培训普及工作,通过进社区、医院、机关、企业、学校、农区、家庭开展急救知识及专项技能培训等活动,联合医疗专业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团体共同推广心肺复苏术。(区卫健委“A”)

66.关于对格日乐、康丽芹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小餐饮业监管和整治力度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

截至目前,海南区餐饮经营户共679户,其中小餐饮427户。按照四个最严及四有两责的工作要求,近年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小餐饮业的监管力度,提升餐饮卫生及安全状况。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水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对小餐饮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2019年已开展4期培训,共计230人次参加。通过示范街、示范店的建设、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等手段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二是创新监管手段,多措并举加强餐饮业监管。截至目前,海南区学校幼儿园18户,黄河及金海食品安全餐饮示范街共31户餐饮单位接入网络信息监管平台,已实现智能化监管。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强化小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监管,全力保障全区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A”)

67.关于对闫林荣委员提出的《关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使用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的提案》(第68号)的答复:

满巴拉僧庙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国家AAA及旅游景区,现配有52个灭火器,并配有消防栓、消防备用水池,基本可以满足灭火需求。区文旅体局每年不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避免了安全隐患。下一步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考虑购置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68.关于对雷在兰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卧床患者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提案》(第69号)的答复:

我区从2014年就开始探索建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对辖区居民开展网格化管理,通过5年多的努力工作探索实践,已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我区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对于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我区的签约率达到60%,部分重点人群可达到100%。签约居民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预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预约门诊就诊及健康咨询等服务。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每季度提供一次的上门服务,了解居民的身体健康情况、健康生活方式,对有需要的重点居民,为其家庭开展一家一法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使整个家庭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生活方式得到改善。切实为卧床患者的家庭减负,增强患者的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区卫健委“A”)

69.关于对雷在兰、闫玲荣、丁英玲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早期干预的提案》(第70号)的答复:

在医疗卫生层面,我区委托各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精神病患者的线索调查及复核诊断工作,使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达到了4‰。卫生专业机构通过对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心理疏导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对患者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同时每月进行数据质量控制,掌握患者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家庭医生通过对有肇事倾向的患者家属的家庭护理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患者家属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我区已开始在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基层医疗机构中第一所精神卫生康复服务站,现已投入1.5万元完成了服务站的室内装修。其次,我区各医疗机构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青少年不利的生活环境的治理,及时监督学校心理教育开展情况,并指导家长主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针对各地不同人群的不同心理疏导需求,我区鼓励各医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引进专业人才,开设心理咨询室或打造精神卫生康复服务站,开展针对居民的情绪干预、心理疏导等服务,保障各类群体的心理健康需求。(区卫健委“A”)

70.关于马汉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宗教人士养老保险的提案》(第72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没有专门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宗教教职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个体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个政策参保。下一步我将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参保工作的建议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区人社局“C”)

71.关于对刘志君、杨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待遇的提案》(第73号)的答复

关于提高环卫工待遇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2018年以前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为1350元,为了提升环卫工作待遇,20187月将环卫工人工资调整为1760元,达到了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督促城区保洁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为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二是为了提升环卫工人作业安全系数,督促保洁公司邀请专家定期开展安全作业培训,组织环卫保洁人员学习安全作业相关知识,并逐步完善环卫工作安全作业保护设施、设备。三是推广“机械清扫、人工保洁环卫作业模式,降低一线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目前海南区共有多功能道路清扫车8台、洗扫车4台,并已全部投入了使用。四是在海南区在黄河市场、北加油站、海拉路、西卓子山街劳务市场共设立了环卫工人休息室5个,都配备了桌椅、暖瓶、电暖气、纸杯等物品。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大环卫工人爱心驿站投入力度,同时协调临街商铺、单位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息区及热水,切实解决环卫工人的实际困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72.关于王烁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保知识宣传,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

我区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保宣传工作的导向性,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实现从告知式宣传向深度解读推进,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态势。提高社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把服务群众同宣传引导群众结合起来,真正使宣传工作的成效体现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之中。做到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社保政策认知。把信息宣传工作与社保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业务与宣传并重两副担子一起挑、两个效果一起抓寻找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宣传成效的有效方法把握新媒体宣传规律,学会新媒体表达方式,掌握新媒体传播手段,提高新媒体宣传能力。(区人社局“B”)

73.关于刘凌风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体检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的提案》(第75号)的答复:

我市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属于市级统筹管理。关于您提出的将体检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提案,我们将积极乌海市医疗保障局,由乌海市医改领导小组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区医保局“C”)

74.关于对吴珉委员提出的《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相关事宜的提案》(第78号)的答复:

依据乌海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解决户口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允许大专以上毕业生、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城市、镇政府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住所的限制,也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方便落户。落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到居住地的三区政务大厅公安行政审批办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

2.大专以上毕业证或专业证书、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用工单位合同、用人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申请人、落户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回国人员恢复户口证明;

4.住址证明(或居民户口薄)、需要挂靠的户主同意证明、单位集体户证明;

5.受理单位提供打印的落户人户籍证明。

(海南公安分局“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