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海南区人大    时间:2017-09-06    阅读量:    [关闭本页]


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1.关于对李占平代表提出的《关于部分水资源井枯竭亟需开发新的水源的建议》(第1号)的答复:

区城区供水水源主要来源于南水源地(六五四水源地),近些年来南水源地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尤其是自20103月间水源地水源深井水位急剧下降,到目前深井水位平均下降了38米,部分水源深井出现枯竭和涌水量不足,虽然进行了凿深水井深度等相应的维护措施,但因水量不足及水质等原因,现南水源地已暂停向居民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棚户区安置工程的不断推进,城区用水需求逐年递增,现的水源井已经不能满足海南区城市快速建设发展的进程。为此,区政府决定建设西水源地。

主要完成开发水源井33眼,日供水能力5万吨,新铺设供水管网26公里,项目总投资4580万元,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该项目被列入区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前期可研、测绘、设计等工作。(区住建局区水利局“B”)

2.关于对杨春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重载车辆超载超限治理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

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老石旦至拉僧庙路段的巡逻管控,并专门派遣一个警组在此执勤,强化对大型货车超载超限及不盖苫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今年以来,已查处货车超载、不盖苫布等违法行为360余起。(海南交警大队“B”

3.关于对张荣亮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拉僧仲街一完小南门至明月酒店路段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树木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

由于拉僧仲街大街北侧一完小南门至明月酒店路段道路改造前是山体,不适合树木生长,所以该路段未进行绿化。大街南侧的海丰小区还没有竣工,待该项目竣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绿化。(区住建局“C”)

4.关于对杨红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隆信祥物流园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

为治理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频次,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加大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和劝导教育。并且该路段已安装违停球,现在正在公示阶段,即将投入使用。建议中提到的规划停车带的问题,按照设计要求,按照设计此路段不允许车辆停靠。(海南交警大队“B”

5.关于学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和平小区外围附近建造公厕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

为了方便群众,我区计划在和平小区外围附近安装水冲式移动公厕一座,预计7安装完成。同时,安排综合执法人员及环卫保洁人员,加大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和平小区便民市场附近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B”

6.关于对杨丽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班主任津贴的建议》(区人大第6号)武兴和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区人大第13号)的答复:

海南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班主任待遇:一是提高班主任津贴。1988年,国家出台政策,根据班级人数将每月7元的班主任费调至151821元三个档次。2009年,我区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待遇,增加班主任津贴,将班主任费用每月增加200元。今年根据班主任工作的任务量和履职难度,参考周边地区现有班主任费发放情况,我区拟进一步提高班主任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方案。二是积极落实各级各类培训,尤其是班主任培训。今年乌海市千名班主任培训工程人员培训已开始,通过集中授课、跟岗体验、实践反思、成果分享等形式,不断提高班主任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逐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等文件要求。(区教育局“B”

7.关于对侯雁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拉僧庙棚户区搬迁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

我区将拉僧庙镇棚户区搬迁列入全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搬迁方式采用分批分片逐步搬迁。

拉僧庙镇2016年98日,正式启动了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民乐社区第一、第二、第八居民区居民区一、二、三居民小组(918片)范围内1375搬迁,共有1290户居民正式签订搬迁协议,签约率达94%下一步,拉僧庙镇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及银行贷款匹配情况,有计划的进行搬迁安置。(拉僧庙镇、区保障办B

8.关于对高存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曙光村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的建议》(第8号)和王留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的建议》(第25号)的答复:

关于农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方面,我区多种渠道争取资金,已经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年我区有三个农田水利建设方面重点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一是海南区农业综合开发巴音陶亥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该工程批复投资为27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总提水量(35万吨/天)的泵站及附属建筑物、相关配套设备,该工程目前已经完成投资220万元;二是西部节水增效项目。该工程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海南区自筹441.4万元,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投资1200万元;三是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曙光村应急抗旱取水工程。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该项目总投资5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工湖一座、黄河边取水一级泵站一座、人工湖北侧灌溉泵站一座、及相关配套管道及设备。今后海南区将每年安排100万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区水利局B”)

9.关于对杨丽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教师中高职称应聘名额少问题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

我区教师中高级职称应聘严格按照《海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聘用专业技术职称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以下标准控制: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至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执行。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未聘人员将按照自治区要求,逐步兑现工资。

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内人社201621)执行,要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1.51:2的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区人社局“C”)

10.关于对高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电生态园管理和维修的建议》(第10号)宋桂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海电生态园的建议》(第15号)庞爱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电生态园管理的建议》(第55号)的答复:

海电生态园是海湾发电厂为绿化美化环境而建设的一处生态园,一直以来产权和管理权都归海电所有,不归海南区政府管理。根据现有情况,一是针对海电生态园由于投入减少的情况我区通过协调海电,根据产权和归属权单位自的原则由海电进行定量投入、政府给予补助的形式修复和完善整个生态园功能,以便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二是基于各方面原因考虑,区政府已同意接管海电生态园,多次与海电对接此事目前该公司一直未明确表态。现正在进行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我区已将尽快接管海电生态园问题列入商讨范围。(区住建局“B”)

11.关于对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尽快改善居民住房环境工作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

我区自2007年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实施以来,公乌素镇累计搬迁安置居民4639户,其中2016年以前搬迁安置居民3781户。20168月,我区根据国家棚改项目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棚改资金,实施新一轮棚户区搬迁改造,已完成四批次及片外整栋1023户棚改居民的搬迁改造工作,共签订搬迁协议858户,搬迁率84%。下一步我区将积极筹集棚改资金,继续加大棚户区搬迁改造力度。公乌素镇、区保障办B

12.关于对李艳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区人大12号)的答复

一是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海南区重视加强农区文化建设,投资约1000余万元整合、新建整合了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8个村文化广场,同时为各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配备了必要的文化设备,布置文化活动室,并为每个行政村聘请了文化协理员,负责管理文化设施及开展文化活动。

二是不断加大农村文化队伍培训辅导力度。经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文艺骨干进行不定期培训,组建了8个村的业余文艺团体,培养了8名农村业余文艺带头人,举办了10余期农区广场舞、秧歌舞、二人台等辅导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余人。目前,各村农闲时节,群众每天早晚在广场或活动室跳广场舞、扭秧歌、唱山曲儿,已经成为生活常态。

三是经常开展文化下乡等活动,逐步引导农村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根据各行政村所独有的文化内涵,逐步引导打造各具特色的村级文化品牌,如赛汗乌素村的元宵节晚会、羊路井村的捏面人大赛、万亩滩村的广场舞大赛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13.关于对杨海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乌素109国道与109连接线平交路口红绿信号灯和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4号)李军代表提出的《关于109国道与109国道连接线平交路口安装照明灯的建议》(第20号)张兴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海南区至公乌素路灯的建议》(第22号)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109国道尽快安装防护隔离栏的建议》(第76号)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安装109国道照明、监控设施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

109国道及连接线属兴泰路桥公司建设,归市交通局管,我区将积极协调市交通局督促兴泰公司尽解决此路口的安全隐患及路灯维修等问题。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在109国道与公乌素镇建成区各平交路口安装监控设施的建议,交管部门将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公安局智能交通计划。(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B”)

14.关于对郭盛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公乌素北河槽污水流的建议》(第16号)的答复:

公乌素北河槽污水体一是来自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绒电厂排出的高盐废水,经棋盘井流入公乌素,该厂排放前已经过厂区预处理,我区已与鄂托克旗环保局联系,要求该企业将排放水接入污水管网;二是来源于公乌素二号井下水,已协调相关部门逐步实现中水回用,使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区环保局、区水利局B”)

15.关于对贾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旅游海南的建议》(区人大17号)的答复

近年来,在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下,我区旅游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

一是不断加强景区建设。我区境内AAA级旅游景区满巴拉僧庙、AAAA级旅游景区阳光田宇国际酒庄,正在续建中。满巴拉僧庙景区2000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领导与支持下,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复建了大雄宝殿,建成三座配殿、一座药师佛塔,建成500米上山公路,完成山上绿化及引水工程。同时建设综合楼、弥勒佛大殿、蒙医药博物馆、游客中心等满巴拉僧庙修缮完成后,将成为及周边地区佛教朝觐、蒙医药研发、佛事节庆以及文化交流等活动的重要场所。

阳光田宇国际酒庄已经累计投入资金2.5亿多元,完成了葡萄酒庄及部分配套设施同时各类户外体育项目如户外拓展、沙滩足球、皮划艇、攀岩等也在规划设计中。阳光田宇积极争取了1500多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建设基础设施,目前赛汗乌素阳光田宇景区(黄河西行客栈)、一棵树民俗村、蒙古族风情园景区规划均已完成,正在建设中。

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在道路、广场、危房改造、村貌整治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改善了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环境,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是逐步加大旅游营销宣传、旅游产品有所突破。我区积极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举办旅游宣传活动,提高了海南区旅游的知名度。旅游商品日渐丰富,有李华剪纸、巴音宝鸡蛋、巴乡贡米、阳光田宇红酒等旅游商品,知名度日渐提高

四是正在编制海南区全域旅游创建规划暨全域旅游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海南区沿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16.关于对赵瑞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

海南区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0.1116km2,位于二道坎、三道坎沿黄区域。为保证饮用水水质达标,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不断加强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T/T433-2008)及乌海市政府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了水源地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及宣传牌。按照《乌海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区将于今年完成海南区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围封,围封工程已启动,预计10月完成。(区环保局“B”

17.关于对杨海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三轮车、私家车停占公交站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

我区计划对城区停车线、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届时将取消黄河市场门口公交站停车线、停车位。同时,加大城区机动车、载客三轮车巡查管理力度,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与违停拖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并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限停桩,安排专人进行值守,严禁载客三轮车在公交站点拉客行为,确保公交站点区域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海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南交警大队“B”

18.关于刘海霞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

一、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状况。2017年计划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7个,其中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项目6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8个,物料堆场扬尘治理项目21个,燃煤锅炉淘汰项目16个,道路硬化治理项目6个。截至目前,57个项目中已完工16个,在建14个。16个完工项目中,已通过炉体拆除、主要管件断开和其他清洁热源替代等方式完成计划内燃煤锅炉淘汰6台(额外淘汰燃煤锅炉15台),华资焦化、西部焦化、神华西来峰甲醇厂3户企业罐区储罐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洗涤塔项目均已完工,泰和焦化、广业工贸等6户企业已完成堆场全封闭,全面控制道路扬尘污染,通过洒水降尘、硬化道路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惩处力度。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双随机执法检查及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背景下,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完善在线监控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夜间抽查、周六日巡查、倒排工期、现场督办、信息上报等形式,抓住重点问题强化执法、跟踪督查,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管理及技术规范,限期承诺完成整改。二是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作用。积极协调鄂旗环保局和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区环保局“B”

19.关于对郭晓霞代表提出的《对上访人员进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区人大第23号)的答复:

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对信访人的稳控工作坚持属地管辖为主,由信访人的户籍地履行稳控劝返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现居住地稳控也存在信访人临时居住或在多处居住,难以确定现居住地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可能出现信访人稳控交叉、疏忽或推诿的情况。所以,按照目前情况,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人的管理稳控由户籍地稳控为主,现居住地协助为辅,进一步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及稳控劝返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区信访局“C”

20.关于对闫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海南区就业训练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训练中心与乌海职业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合作,聘请专业老师为失业人员以理论加实践的授课形式进行培训。2016年,共组织就业培训1933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201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037人,创业培训732人,基本能够满足海南区就业培训需求。区人社局A

21.关于对乔喜喜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换巴音陶亥镇饮用水主管道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

现已争取项目资金改造机井村民小组到红墩村民小组5.1km100#,新建支管2km,东风村民小组650km200#,渡口村民小组210m200#210m160#,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水利和其他项目资金逐年逐段实施改造。(巴音陶亥镇政府“B”

22.关于对凤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巴音陶亥冷库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

2016年7月,乌海市王老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工建设了冷藏库建设项目,并于201610月竣工,共建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5座。冷库建成后试运行一个月,设备运转正常,于11月通过项目验收目前该冷藏库运行正常,可以满足巴音陶亥镇葡萄储藏。区农牧林业局“A”)

23.关于对王凤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渡口物流园建设的建议》(区人大第28号)的答复

渡口物流园项目目前海南区政府已完成该项目用地所在地区的土地征迁工作,收储土地50多万平方米,同时附近的黄河大桥已通车,原109国道已从双向两车道扩建为单向三车道。现在正在积极寻找社会合作资本。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24.关于对凤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渡口特色畜产品输出基地规划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2017年,我区在四道泉村民小组建设畜产品基地项目,项目包括肉驴养殖项目、蛋鸡养殖项目、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并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目前项目规划选址已经完成肉驴养殖基地项目蛋鸡养殖项目已经完成可研编制并已立项,项目区水电问题已经协调解决项目区1.5公里道路建设已经基本完成,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区农牧林业局“B”)

25.关于对刘凤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十个全覆盖工程后农村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的建议》(第30号)的答复

为了加强海南区农区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农区基础设施发挥作用。2017年海南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南区农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海南党办发〔20173号),建立了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综合执法及村镇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农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落实了经费保障,明确了管护主体及考核办法。我区将按照海南区农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农区各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进行管理确保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区农牧林业局“A”)

26.关于对贾智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巴音陶亥主要街道安装交通指示灯及监控探头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

国道244属市交通局管辖,我区将积极协调市交通局及交警部门尽可能解决此问题。(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B”

27.关于对甘秀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排碱湖施工进度的建议》(第32号)的答复

海南区万亩盐碱地改良项目位于巴音陶亥镇,涉及万亩滩村、羊路井村、一棵树村和四新村4个村。排碱湖工程已于2017年3月复工,海南区将加大对该项工程的监督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区农牧林业局“B”)

28.对贾智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G244国道管护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第33号)的答复:

G244国道归属市交通局管辖,经协调市交通局已安排市公路局进行管养。区住建局“A”

29.关于对贾智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区兽医人才严重短缺问题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海南区兽医局现有在职职工5人,主要负责全区畜禽及其上市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全区畜禽疾病防治、监测及畜牧业技术服务等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全区动物检疫监督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同时海南区共聘用了21名动物协防员,负责巴音陶亥地区的畜牧业防疫免疫工作,目前以上人员基本能满足海南区农区畜牧业防疫免疫工作,下一步海南区将科学调配工作人员,满足海南区畜牧业生产需求(区农牧林业局“A”

30.关于对乔喜喜、刘鸡换、王云堂、甘秀金、王凤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土地流转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第35号)的答复

目前,市区两级对土地流转的支持性政策有:《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098号)、《海南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海南党办发〔20104号),对于土地流转面积在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给予受让方一次性补贴,市级补贴标准为200/亩,区级补贴300/亩。为了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2017年海南区制定了《海南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励补贴政策》(海南政办发〔201711号),对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土地整理、特色养殖进行补贴,通过政策的引导,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区农牧林业局“A”)

31.关于对李成武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度提高社区网格人员生活补贴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

2015年第九次村(居)两委换届后,为了提高相关人员待遇,根据区政府20151215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提高我区村(社区)两委及相关人员误工补贴(报酬)的意见》,网格员报酬待遇按照乌海市统一标准提高至2590/月(基本工资1800元,保险790元)201510月开始执行。网格员增资政策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关于您提出的网格员增资建议,我们将通过市民政局逐级上报市政府。(区民政局“B”

32.关于对董萍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爱护环境卫生教育的建议》(区人大第37号)的答复:

针对我区中小学生乱扔乱抛杂物的现象,我们准备多措并举,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专题教育。在我区各中小学开展《爱护环境、不乱扔杂物》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队会、墙报、征文、演讲等形式对开展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认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增强保护环境意识。同时人人争当监督员,监督那些随意丢弃垃圾的不良行为。开展体验教育。让孩子们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成立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捡拾垃圾。体验环卫工人的辛苦,体验创城参与者的快乐,从而增强孩子们环境卫生的意识。

二、发动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通过家长会、校信通、微信平台等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养成好习惯。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的橱窗中开辟环境卫生教育专栏,张贴环境卫生教育主题活动中的优秀征文、手抄报、书法绘画作品等;利用学校广播,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宣读《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杂物》倡议书,表扬专题活动中的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区教育局“B”

33.关于对马恺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给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区已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小区内、楼道无主及影响楼道通行的自行车进行清理,同时物业公司也协调业主必须将自行车停在车棚内,禁止楼道内停放,要求院内摆放整齐今后将长期坚持并形成长效机制。区住建局“B”

34.关于对杨海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夜间排放污染检查监督力度的建议》(第39号)的答复: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以日常监察和在线监控为重点,要求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污染源资料归档工作,做到一企一档。二是围绕对企业制定的治理要求,采取定人定责,责任到人的方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治理要求。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及监察频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及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完善在线监控的基础上,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726人次,检查企业2100家次,开展夜查105次,周六日巡查85次,节假日巡查19次,下达行政处罚案件50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2017年截至目前,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700人次,检查企业500家次,开展夜查10次,周六日巡查25次,节假日巡查10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起,行政处罚13起(包括移交司法机关2起),责令改正6起。(区环保局“B”

35.关于对高振国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

1.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小区物业管理提高到城市管理的重要位置。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规范和完善。

2.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对物业企业加强管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使物业管理费更加公开、透明,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3.加强对物业部门的考核工作,通过年终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区住建局“B”

36.关于对白俊灵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华英幼儿园路口到益民小区门口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道路照明设施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截至目前累计安装市政路灯16953049盏。针对华英幼儿园路口到益民小区门口路段未安装路灯的情况,现计划对该路段安装路灯11基,灯杆高12米,180LED单灯头,现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计划6月份安装完毕。(区住建局“B”

37.关于对吕荣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农区提供优质公共产品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

我区2017年重点推进阳光田宇-赛汗乌素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将赛汗乌素村打造成为一个沿黄乡村旅游黄金带。2017年计划完成阳光葡萄酒庄及配套旅游设施的建设;完成头道坎-农牧场新村、远航新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赛汗乌素村实施社区支持农业试点;通过完善童趣乐园、户外烧烤园、采摘园等旅游基础设施,打造赛汗乌素村沿黄乡村旅游黄金带。目前阳光田宇酒庄已经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装修,西行客栈建设已基本完成,34日海南区首届认养农业推介会在乌海市阳光田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顺利举办,429日,社区支持农业(土地认养)在头道坎-农牧场正式启动。区农牧林业局“B”)

38.关于对肖灵代表提出的《关于新苑社区服务中心门前道路标线更改为双黄线的问题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

针对新苑社区服务中心门前道路标线为实双黄线的情况,区政府现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将新苑社区门前实双黄线改为虚双黄线,以方便群众办事。(区住建局“A”

39.关于对白俊灵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海电路小英麻辣粉店门前(新世纪小区路口)停车不规范问题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

海电路小英麻辣粉店门前(新世纪小区路口)停车不规范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安排执法人员加大该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力度,并在早、中、晚上下班时间进行值守,对乱停乱放机动车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与违停拖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疏导车辆按照规定有序停放,确保该区域车辆通行顺畅(海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南交警大队“B”

40.关于对吴小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商业街(小吃一条街、步行一条街)路面进行翻修、补修的建议》(第45号)的答复:

海南区金海商城始建成于2006年,集餐饮、购物、菜市场功能于一体,是我区市民购物、消费的主要服务性商品集散中心。金海商城运营近10年来,由于此道路担负着城镇公共道路职能,进出商城的车流量较大,造成小吃一条街、步行街道路破损严重。为改善金海商城行路环境,区政府已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金海商城步行街道路进行了多次维修,今后区政府每年将安排资金对该道路破损部分进行维修改造。(区住建局“B”

41.关于对赵海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交通事业进一步加强扶持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

将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开展都市公交的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将更换新能源汽车列入市里计划。我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优先保障公交事业,2015年、2016年共投入资金930万元。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区公共交通工作更上台阶。(区住建局“B”)

42.关于对姜秀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建设银行出入口向东迁移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

您提出的问题现阶段无法解决,由于巴彦乌素大街道路构造为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由绿化隔开,且绿化带树木较高、建设银行出入口向东迁移一是会破坏巴彦乌素大街整体绿化效果,二是区政府大门距离太近出入更不安全,更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下一步我区计划将建行北侧的棚户区改造与建设银行整体建设相结合,合理规划建设银行路口。(区住建局“C”

43.关于对董萍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的建议》(第48号)的答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充实监管人员队伍,经过统筹考虑,我区已决定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所和市场综合执法稽查大队补充10名工作人员,目前正在办理中。(区人社局“B”

44.关于对王国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区人大第49号)的答复

一、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一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利用空编,进行招聘。二是加强在职人员培养力度,采取送出去进修的方式,提升现有人员专业素质。

二、部分科室发展缓慢,人才储备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在招聘中设定特定专业要求,选拔聘用利于科室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公立医院各科室整体水平。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训的方式,满足医院用人需求,解决人才储备力量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里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我区的规定。(区人社局“B”

45.关于对李新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部分人员身份及其待遇的建议》(区人大第50号)的答复

经了解,2002年通过竞争上岗人员的编制类型在当时被称为自定补充编,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待遇。随着编制人事管理的不断规范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自定补充编被取消,当时占用自定补充编的这部分人员因人事关系仍在机关,但又不是公务员身份,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只能反映为使用工勤编制人员(实为机关混岗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海南区旗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人社发[2015]80号、《海南区职级晋升工作办法》(海南人社发[2015]87号)和《乌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乌车改办[2016]1号)文件有关规定,该类人员无法享受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和公车补贴政策。(区编办、区人社局“C”

46.关于对白俊灵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高速出入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

所提出的建议已列入年度计划,现该处红绿灯设计已经完成,但是考虑到安装红绿灯处离G6高速出口较近,有可能在高峰期会影响G6高速出口的正常通行,现正在与交警部门进行方案论证,如果论证通过后即具体进入实施阶段。(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B”

47.关于对高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促进二、三产业发展,增强财力的建议》(区人大第52号)的答复

1、着力盘活存量。现阶段积极盘活的企业:宏阳焦化100万吨焦炭项目华油12万吨LNG项目神华30万吨甲醇18万吨硝铵项目东北制药丙炔醇项目。目前,我委积极帮助宏阳焦化公司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并联系宏阳公司、神华公司、华油公司、华资公司等公司,提出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的发展思路。截止目前,乌海银行初步同意给宏阳公司贷款帮助其生产,待宏阳公司焦炭气化项目投产后,所产焦炉煤气即可盘活华油公司、神华公司等停产项目。关于盘活东北制药丙炔醇项目,目前上海汉飞集团公司正在积极对接。

2、做优增量项目。依托我区煤焦基地及氯碱化工基地的集聚优势,集中力量加快亚东萘系产品、信嘉中间相炭微球、煤焦化工研究院特种炭黑等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对接北方食品环已胺、青石化学染料及配套中间体、蒙达高性能聚羧酸(PCA)混凝土外加剂、天津渤海集团精细化工园建设、乌海中船项目、鑫宇公司、海化公司特种PVC和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西部环保公司土壤改良剂项目等一系列项目,使其早日开工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近年来,海南区在打造煤化工、氯碱化工产业基地的基础上,下力气做好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建设了金和泰广场、明达花园、东方丽景、德顺家苑、海丰花园等一批高层商住小区项目,并加快棚户区拆迁改造事宜,提供完备的居民居住环境;推进各类购物中心和连锁超市入驻海南区,通用银光百货投入运营,华联超市、东仙超市等连锁超市入驻海南区;2016,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1.88亿元,同比增长9%,占GDP比重升至32.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69亿元,同比增长8.7%。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的引资工作,促进海南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区经信局B

48.关于李青云代表提出的《关于清除城区乱贴非法小广告塑洁净海南的建议》(第53号)的答复

关于清除城区乱贴非法小广告问题,我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保洁公司加大小广告清除力度,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清除。二是在城区各居民小区、市场周边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置广告张贴栏20处,方便居民发送信息,规范小广告张贴。三是协调“12345”市民热线数字城管平台,对违法张贴小广告当事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呼,并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海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A”)

49.关于对史瑞鑫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并畅通低保救助对象认定核查机制的建议》(第54号)的答复

我区已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并协调乌海市民政局,加强对智慧乌海信息查询系统的更新维护,确保核查便捷,信息准确、全面。按照部门联席会议的有关要求,明确和规范核查范围,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畅通核查渠道,保证涉及公安、房产、社保、退管、财政、婚姻登记、教育、司法、卫生等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低保等居民信息进行准确比对。信息来源不全面的(如:车辆信息),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协助核对。区民政局“A”

50.关于曹镫丑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城区外围交通信号灯维护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区人大第56号)的答复:

2017年海南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了创建文明城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项目,城区外围交通信号灯维护经费可在该项目中列支。相关部门根据实施项目需要可向区政府申请相关经费,待批准后区财政将予以拨付。(区财政局“A”

51.关于对高玉玲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赛汗乌素村仲庙村民小组拆迁问题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

仲庙村位于海南城区北侧城际快速通道25公里处,户籍人口63户,138人,常住人口28户,78人,耕地63.7亩。现有院落59处,房屋62套,其中土房25套(主房25套)、砖房24套(主房24套),砖包土13套(主房13套),其中檐高2.6米以上的房屋33套。区领导及办事处领导在十个全覆盖期间已进行实地查看,并召集村民开会征求过意见,即:将中庙村土地、房屋置换海南区建成区住房,村民对此不予认同,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解决这一问题。(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B”

52.关于对高玉玲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村级卫计生协理员工资的建议》(区人大第58号)的答复:

赛汗乌素村六名计生协管员在村里从事农业生产,鉴于其与村民熟悉守家在地方便入户摸底掌握村民基本情况、不耽误农耕、工作强度小、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因,在20134月之前(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代管之前),由巴音陶亥镇雇佣,依照巴镇村计生协理员务工补贴标准,按每人所管理村民小组人口数不同分为三个档次,每月发给误工补贴分别为470元、510元、560元三个档次。(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B”

53.关于对宋卫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海南工业园区用水的建议》(区人大第59号)的答复:

目前,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停用,海南区城镇生活污水已全部接入海南西来峰工业园3万吨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总投资约1.68亿元,项目工艺以南京大学技术环境规划设计院作为技术支撑,采用专门针对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化工污水的调节+物化初沉+两级生化+二沉+高级氧化+BAF”复合型处理工艺。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515日开始单线注水试运行,现阶段实际处理量为9000/日,(其中生活污水7000/日,工业污水2000/日),同时委托北京天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进行在线监测,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第二条生产线正在进行设备采购。

随着园区新引进精细化工企业的陆续开工,园区以打造自治区西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以及精细化工为目标,目前污水处理厂留出部分负荷,用于招商引资,据初步估算,污水处理厂剩余负荷可支撑近200—300亿新增产值污水处理的需要。

为提高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对园区内的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后的中水主要用于园区绿化、企业用水等,同时,实施再生水项目,经初步调查,园区内再生水取水处共有三处,一是海融煤矿疏干水,由盛泰水业公司投资建设;二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由海诺公司投资建设;三是地下采煤涌水,由市城投公司建设。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54.关于对宋卫华代表提出的《加强海南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区人大第60号)的答复:

作为海南区工业经济的平台,自2008年以来,海南工业园已投资19.6亿元进行道路、管网、绿化、污水处理厂、固废贮存场及道路辅助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下一步园区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海南区政府每年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区政府已成立海盛公司进行融资,并通过政府直接投资、PPP合作及城投公司建设等模式加大对园区污水处理、固废处理、道路建设、综合管廊清洁燃气等项目进行投资建设,随着这些项目的建设运营,海南工业园提出打造低成本园区这一发展理念可完全实现。

另一方面,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园区未办理招拍挂手续的国有土地、收储企业厂房、道路、给排水管道等资产划拨给海盛公司,通过融资及合作,依靠市场运投资模式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海南工业园管委会A

55.关于对秦慧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西卓子山河南平房和楼房居住区内部主巷道安装路灯照明设施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

目前西卓子山街道主干道路均已安装路灯,并由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环卫绿化队进行维护管理,能够根据季节调整开灯时间。同时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逐步实施完善。(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B”

56.关于对周培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居民供水问题的提案》(第62号)的答复:

西水地区现有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水户共计2889户,目前有表户仅为258户,89%的用水户无表计量。由于历史原因,西水地区的自来水管网是在上世纪6070年代建成,设施陈旧老化,初建时管网布局局限于当时现状,欠考虑长远发展。部分主管网运行已达4050年之久,从未进行过改造更换,跑、冒、滴、漏严重,管道爆裂现象频发,这不仅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尤其是影响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正常用水。

我区接管以来,陆续投入约90万元,对部分管网进行了修修补补,将供水压力进行调控,勉强维持现有的供水现状,但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仍有许多管网末端及较高楼层(最高楼层为4层)的居民经常断水。

经过深入用户走访调查及对供水管网系统实地勘察了解,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西卓子山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列入我区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今我区将分批、分阶段对该地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

改造工程内容:铺设PVC供水主管道9930米,铺设入户配水PE管网102655米。新建阀门控制检查井32座,新建用户水表井140座,安装水表2843块。预计投资700万元。(区住建局“B”

57.关于对高玉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海南区渡口6路公交车转换成大型车并增加班次的建议》(第63号)的答复:

6路公交车目前的运行路线需下穿京藏高速、海南至乌达城际快速通道,同时大型客车挑头过程安全隐患较大,故不能更换大型车,我们将根据农区居民的乘车情况适时增加发车班次。(区住建局“B”)

58.关于对杨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二十五公里综合物流园区的建议》(区人大64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将物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优先发展。目前,全区已运营物流企业共有11家,年运输能力达到4030万吨。25公里我区已将其规划为综合性的物流园区,定位为中国西部最大的多功能汽配物流园基地,受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原投资商资金短缺,无力开发。我区将其作为招商引资重要推介项目积极引商,目前,与多家有意向企业积极对接中。区经信局“B

59.关于对程苏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基层安监人员参公待遇的建议》(第65号)的答复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享受参公待遇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二是人员进行参公登记备案。部分安监人员已按照《关于调整海南区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机构人员及编制的通知》(海南机编发[2009]33号)文件要求,办理了人事关系调动,现为各镇、办事处下设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能享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不符合车改交通补贴执行范围。(区人社局“C”

60.关于对熊立博代表提出的《关于区、镇(街道办事处)基础设施维护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区人大第66号)、宋卫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日常维护长效机制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区人大第68号)的答复:

2017年海南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了创建文明城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美丽乡村建设两个支出项目,两个项目中包含了城区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和农区长效管理经费。相关部门如需相关经费,可向区政府申请,待批准后区财政将予以拨付。(区财政局“A”

61.关于对陈昌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农村无地少地的农民纳入棚改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

棚户区改造为改造城镇危旧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民心工程,根据现行政策农区房屋搬迁改造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需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拉僧庙镇、区保障办C

62.关于对陈智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羊路井养殖基地出台优惠政策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

为了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当地居民增收致富,2016年我区对于羊路井村引进的凯尔威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水、电基础设施补贴,共计补贴17.89万元,补贴已全部发放。近日我区出台《海南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励补贴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种养殖户给予补贴。区农牧林业局“A”)

63.关于对刘凤祥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卫生室药品价格的建议》(第70号)的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规范村卫生室药品价格的意见,我区巴音陶亥镇所辖行政村卫生室从20103月份起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4年开始所有行政村卫生室都接入了基层卫生服务平台,看病买药都实行电子处方,药品价格统一管理,并全部公示上墙。20157月起所有标准化行政村卫生室都开通了居民医保,由巴音陶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农区居民可持医保卡在8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就诊,实行即时报销,报销比例达60%

另外,针对您提出的各村卫生室药品价格定价随意的问题,区卫计局已组织巴镇卫生院对8所行政村卫生室进行了逐一核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药品随意定价现象。

下一步,将责成相关部门对各村卫生室药品价格继续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各村卫生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卫计局“A”

64.关于对周奕雄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拉僧庙化工园基础设施的建议》(区人大第71号)的答复

拉僧庙项目区作为我市打造自治区重点氯碱化工基地。近年来,区政府对拉僧庙化工园投资近1.9亿元,修建220KVA变电站一座、道路1.6公里。

为进一步完善拉僧庙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区政府决定新建拉僧庙项目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中央景观大道工程,共计投资1.4亿元。目前上述两个项目可研、立项、设计已全部完成,初步计划由市城投公司进行实施。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65.关于对陈昌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海惠线与曙光村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

现已将该路口设置交通标志牌和减速杠列入计划,预计9月份完成。(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B”)

66.关于对马志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区人大第73号)的答复:

海南区近年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包括食品流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等业态的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在监管方面,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和示范街示范店建设进一步强化了餐饮监管;小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已列入政府工作内容,加强了食品生产流通小作坊的监管,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实施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流动摊贩的整治。截止目前检查餐饮经营户1200户次,食品流通企业500余户,食品生产小作坊经营户78户,药品批发企业5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60户次、药品生产企业4家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下达行政处罚5户;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62户、食品经营许可证277户、小餐饮备案登记291户;已完成三个镇办基层标准化所的改造工程累计投资200万元达到了自治区验收要求,信息化监管平台接入 50余户,建成示范街2条,完成量化分级191户,明厨亮灶198户,完成药品抽检5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98批次。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B”

67.关于对陈昌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曙光村农民特色养殖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

目前海南区正在建设羊路井、四道泉标准化养殖基地。羊路井村打造肉羊输出基地,由乌海市凯尔威种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现已完成工程的35%;四道泉打造规模肉驴综合养殖区,集养殖、加工、交易为一体的畜产品基地,前期规划设计已经完成养殖区1.5公里道路已经建设完成。曙光村计划发展养殖业的农户可以在羊路井或四道泉标准化养殖基地发展养殖业根据《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曙光村不具备发展养殖业的规划条件。区农牧林业局“B”)

68.关于对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公乌素镇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

针对李玉敏代表提出公乌素居民用水困难,应尽快对公乌素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积极解决:一是加强日常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居民区内水管爆裂、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维修;二是加强对109国道公乌素镇城区沿线两侧私自加水洗车的违法经营行为管控,遏制私自安装水泵等行为,确保供水水压正常;三是区政府已将公乌素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列入计划,目前已完成镇区老旧供水管网规划与设计,现正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四是按照国有企业移交三供一业文件要求,积极与神华对接,加快完成公乌素供水管网改造。(公乌素镇“B”

69.关于对程苏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换祥苑社区供暖管道的建议》(第78号)的答复

海电接管供热以来,反复查找西水居民采暖效果差的原因并多次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居民区供热管道老化,承压能力差,限制供热压力,热循环效率低;二是居民尤其平房居民家中暖气多数采用过去的土暖气,暖气管道粗,而入户及出户主管道较细,造成采暖水入户后扩容降压,回水不畅,影响采暖效果;三是多数居民私自取用采暖水,造成系统水耗大,不断补充凉水,供热系统换热速度跟不上导致供热温度低。

2016年已完成了新建换热站一座、更换3台换热机组,对部分管道进行了更换。今年我区计划对该地区供热管道进行分批、分阶段改造,现已开始对居民楼道进行分户改造,楼道内部立管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主管道改造费用由区政府、海电现阶段先行垫付实施改造。争取确保该地区2017年供热效果。区住建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