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时间:2014-09-0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关于对贾智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整体搬迁村民身份问题的建议》(第1号)的答复:

根据目前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迁移户口需坚持居民自愿原则,未对解决人户分离情况作出明确要求和强制措施。对此,我将积极向上反映并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在今后的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求搬迁居民同时迁移户口;对已搬迁居民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争取居民主动迁移户口。(海南公安分局、海南房屋征收分局B”)

    2、关于对熊立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巴音陶亥镇主要水源地受到污染严重问题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

近期,巴音陶亥镇部分居民反映饮用水口感有咸味、水垢大,附近豆腐坊已无法制作豆腐,认为水源受到鄂尔多斯市棋盘井300万吨井工煤矿400万吨洗煤厂污染。经对巴音陶亥镇主要水源地饮用水的酸碱度、氨氮、氰化物等6项指标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同时,区环保局将进一步跟踪和监测饮用水井情况。(区环保局B”)

3、关于对甘秀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巴音陶亥镇户户通工程无法收看乌海、海南电视频道问题建议》(第3号)的答复:

    根据我市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总体安排,今年,市广电局将实施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乌海当地自办节目传输全覆盖工程预计年底开通并投入运行,届时农区居民可以收看到乌海台和海南台电视节目。(海南广电工作站“B”

    4、关于对王凤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第4号)、王晓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第63号)的答复: 

2010年,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内党办发〔20107号)嘎查村两委正职年平均报酬按照不低于2008年自治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5倍(6894元)确定,两委其他成员按照两委正职的80%5587元)确定。20131月,我区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每月1380元,村委会主任每月1280元,副主任每月980元;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每月1280元,村委会主任每月1180元,副主任每月880元。现我区村干部年误工补贴平均为1.4万元,远远超出了上级对嘎查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的要求。

今后我区将按照村干部误工补贴增长机制,结合我区财政资金的情况,逐步提高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区民政局“A”)

    5、关于对熊立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万亩葡萄种植项目应提前做好排碱规划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万亩葡萄基地规划全部采用管灌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不会造成下游土地盐碱化。在基地建设前,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实地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后再实施建设。(区农牧业局A”)

6、关于对甘秀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问题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

为加强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和管理,我区于2008年成立土地流转中心,截至目前全区共流转土地4561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土地流转的方式、流转期限及付款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今后,我区将积极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方法,指导和引导农区居民依法参与土地流转,确保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区农牧业局“A”

7、关于对董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海南区投放出租汽车,开通出租汽车运营的建议》(第8号)、赵海涛代表提出的《关于由海南公交公司组建出租车公司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

为满足广大居民出行需求,我市拟于今年在全市增加出租车运营车辆,其中在海南区计划三年内投放200辆出租车,现市交通已将增加出租车运营车辆的方案上报自治区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区交通局“B”

8、关于对宋卫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通往海南城区主干道路面急需修补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

海南区至西卓子山地区的道路为旧拉黄线,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我区已多次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对该路段进行翻修改造,现已完成施工方案设计,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力争尽快该路段进行翻修改造。(区住建局“B”) 

9、关于对王云堂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一级干渠桥面加宽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

    我区正在实施巴音陶亥水权转让项目,该项目计划新建干渠农桥31座,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干渠桥面的宽度由原来的3米加宽到4.5米。施工过程中,还有其他需要调整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进行调整。(区水利局A”)

10关于对王凤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海南至巴音陶亥地区公交线路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

海南至巴音陶亥镇区段的公交目前分别由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区公交公司按所属线路运营,其中,海南公乌素渡口段的公交线路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该公司现运行海南公乌素的21路公交车和公乌素渡口的17路公交车;渡口至巴音陶亥镇区段的公交由海南区公交公司的5路公交车负责运营。下一步,我将积极协调市公交公司整合线路,力争开通海南直通巴音陶亥镇区的公交车,方便群众出行。(区交通局“B”

11、关于对赵海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招手停收费,环城1、2路免费的建议》(第13号)的答复

我区于今年218起,实行了城区1路和2路公交车免费招手停公交车收费的政策,并对部分公交线路、站点进行优化调整。(区交通局“A”

12、关于对赵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调整交通指示灯的建议》(第14号)的答复

    关于在巴音陶亥西街与广场路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问题,因在拉僧仲地税所北侧建有区四完小,为确保四完小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我区计划年内在东风西街与广场路路口(区四完小前)设置交通信号灯,同时也将较好的解决巴音陶亥西街与广场路路口的交通安全问题。关于巴彦乌素街与广场路路口红绿灯间隔时长不合理问题,我区已对该路口红绿灯间隔时长进行了调整。(区交通局“B”

13、关于对李青云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新、增加平房区垃圾站、垃圾箱的建议》(第15号)的答复:

目前,海南城区平房居民区共设置双吊垃圾箱105个,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垃圾箱已破损。今年,我区集中采购了50个双吊垃圾箱,6月底前将全部投入使用。同时,我区将责成保洁公司合理调整垃圾箱布局,方便居民倾倒垃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将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14、关于对刘勐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的建议》(第16号)的答复:

乌海市质量监督局海南分局属于驻区单位,由市级拨付日常经费和业务费,特种设备监管经费属于专项业务费,按照市区财政体制,应由市级承担。(区财政局“C”

15、关于对杨海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我区将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为契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饮食健康安全。一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农产品种养植环节,继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做好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继续抓好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在食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在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学校企业工地食堂等群聚性就餐场所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餐饮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检验监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互通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分析评价和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完善各项检查、抽查和现场记录,使食品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

16、关于对庞爱琴代表提出的《关于益民小区居民住房房产证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

由于开发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不齐全、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划内容建设、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审查审批需一定的程序和时间等原因,包括益民小区在内的多个小区的居民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部分居民通过不同渠道进行了反映。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推进房产证办理工作,近期将给益民小区居民办理房产证。(区住建局B”)

 17、关于对庞爱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职称工资兑现中不平等待遇问题的建议》(第19号) 的答复:

    2011年,以教育系统为试点,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并兑现了职称工资。2013年1月,借鉴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验,卫生系统以区医院为试点,开展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因区人民医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金70%财政补贴,30%需自筹,2013年8月资金到位后兑现职称工资。

2013年11我区出台了《海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第九条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评聘及签订合同在每年第四季度完成,合同期及岗位等级工资从次年11日起开始执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事业单位于201311月依据此方案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因此岗位等级工资只能从201411日起执行。(区人社局B

18、关于对李新平代表提出的《关于高峰时段增加环城车次的建议》(第20号)、闫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招手停发车密度的建议》(第33号)的答复:

我区于今年218起实行了环城1路和2路公交车免费“招手停收费的政策,并对部分公交线路、站点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公交车发车间隔为10分钟,已基本满足了居民乘车出行需求。据统计,海南城区1路公交车日客流量由原来的680人次增加到2000多人次,2路公交车日客流量由原来的130人次增加到1800多人次,同时招手停公交车日客流量由原来的2300人次减少到700多人次。下一步,我将继续对城区公交线路、站点设置进行完善,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便捷的公交环境。(区交通局“A”

19、关于对李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金海商城进行整修,加强管理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

    金海商城属金海物业公司管理,关于市场无排水系统问题我区已多次向金海物业公司和承包人提出改造市场内部排污系统的建议,并要求指定专人定期对该市场内的污水处理、卫生清理、占道经营和市场内商户乱倒污水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内部环境整洁。(区商务局B”)

20、关于对董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整顿家政服务市场的建议》(第22号)的答复:

我区现有20余家家政服务公司中,只有苗芬、心心顺心3家家政公司证照完备、服务完善、制度健全,家政公司证照、资质不全。下一步,我区将组织工商、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逐步规范家政市场。(区商务局B”)

    21、关于对杨海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新建住宅小区绿化、硬化的建议》(第23号)的答复:

海南区目前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有24个,其中老旧小区2按照改造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的标准,只有世纪小区达标已进行绿化统计的新建小区22个,只有神华小区和益民小区达标。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存在绿化设计用地少多头管理改造难度大等诸多客观因素,新小区则存在绿色图章执行难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方面,由所属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园林给予绿化设计、施工等技术方面的指导,改造达标后,再交由物业公司管理。

二是在新建小区绿化方面,我市已于2007年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提出绿地建设的相关标准。在今后的新小区规划建设中,将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严把小区绿化规划和验收关口,从源头上杜绝绿化不达标现象。同时新建小区多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给地面部分多预留绿化、硬化和公共设施的空间,避免停车位抢占绿地现象。(区住建局B”)

22、关于对杨海荣代表提出的《关于书法应从娃娃抓起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结合市书法城建设总体要求,我区各中小学于2009年春季全部开设了书法必修课,每周安排一定课时,使用统一书法教材,做到书法教学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同时,加强对全区书法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书法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能力,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今后,我区将结合教育工作“亮点打造工程,积极组织各学校申报特色项目,打造书法特色学校(区教体局A”)

    23、关于贾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劳动报酬争议、职工上访问题的建议》(第25号)答复   

近年来,我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成立劳动人事仲裁院,实现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分离,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成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开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予以优先处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区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9起,追还各类赔偿313.2万元。(区人社局A”

24、关于对李永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候鸟保护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候鸟保护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驯养繁殖场所的监测和隐患排查,定期组织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到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二是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认真落实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责任制。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全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城乡结合部、农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区林业局“A”

25、关于对微娜代表提出的《关于西来峰工业园区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

关于西来峰项目区道路没有减速设施问题,我区于201312月,投资20万元在西来峰项目区各主要十字路口安装减速杠和交通指示牌,共安装减速杠378米,设立交通指示牌20块。关于西来峰项目区红绿灯及监控设施损坏、不运行等问题,我区已完成红绿灯及监控设施的维修,正在协调设施的用电问题,预计6月底投入使用。(海南工业园管委会“A”

 26、关于对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的建议(第28号)的答复:

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我区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目前,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除按医保部门规定的比例报销后,自负部分(不包括未进入各类医疗保险报销统筹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精神病患者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2013年,我区共对323名居民实施大病医后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172.2万元。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的救助比例,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区民政局“A”)

27、关于对杨海荣代表提出的《关于21路公交车存在问题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海南区发往公乌素的21路公交车,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由市公交公司第三分公司负责运营。经市公交公司协调,于今年1月121路公交车进行了更换,并将海南区发车时间提前至上午7:20。目前,该线路运行公交车14辆,发车间隔为15分钟。(区交通局“A”

28、关于对邵开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拉僧庙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

今年我区计划投资2.3亿元,在拉僧庙项目区新建日处理污水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目前,一期1万吨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手续,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同时我区将根据企业入驻情况,考虑建设固废处理厂,以解决拉僧庙项目企业固废处理问题。(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29、关于对郭晓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患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看病难的建议》(第32号)答复:

   为了方便居民在外埠定点医院就医,我市将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了异地结算。20135开始,因医疗保险系统对接问题,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暂时无法进行医保结算市医保局正在与宁夏附院协调解决。对于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患者,我区医保部门采取“即时结算、即时支付方式,以缓解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区人社局B”

    30、关于对罗永坚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劳动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建议(第34号)答复

    一是及时掌握用工需求。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对就业技能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三是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举办“SYB”“IYB”创业培训班,对有创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能力。(区人社局A”

31关于对杜莲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公乌素利民路和公乌素大街交汇口交通状况进行治理的建议》(第35号)的答复:

按照我市开展打击客运黑车的有关要求,我区已制定了打击客运黑车实施方案,将组织对客运黑车进行专项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客运黑车遵守交通规则。(公乌素镇政府“B”

32、关于对牛炜代表提出的《关于海拉公路通行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

海拉路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经我区与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已在该道路设置了道路交通标志。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在该路段设置减速带或安装测速装置,保障该路段通行安全。(区交通局A”)

33、关于对邵开宇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新引进企业准入条件与标准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

此前,为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我区招商引资时对项目要求的准入条件不高,更多的是注重引进项目的数量、规模和效益,且多以资源型为主,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应考虑不足。

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经济转型,不断提高新引进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重点引进了一批污染相对小、延链补链品附加值高的项目。下一步,我区将围绕建设煤焦化、氯碱化工两大基和大力发展能源、化工、建材、环保四大产业的思路,在招商引资时进一步提高准入条件和标准。能源产业方面,重点发展煤电、余热发电、焦炉煤气制天然气清洁能源输出产业。化工产业方面,做精做细煤焦化工和氯碱化工两条产业链,煤焦化工重点发展萘系、蒽系等精深加工项目,实现由传统的煤焦深加工向高端化工染料、颜料、高分子材料转变;氯碱化工重点以电石为基础,积极发展乙炔化工产业,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建材产业方面,重点改进现有企业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环保产业方面,重点发展煤矸石制墙体保温材料和微晶板材,煤矸石提取氧化铝、硅酸钙,粉煤灰陶瓷纤维,焦化脱硫废液处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区商务局“A”)

34、关于对董学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建造小型汽车加气站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已在隆信祥物流园北侧建设了一座小型汽车加气站现正在加紧建设,同时计划在亚力达物流园区附近再规划建设一座加气站,待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解决小型汽车加气问题。(区住建局、海南规划分局A”)

    35、关于对刘志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工矿企业夜间偷排放监督考察的建议》(第39号)的答复 :  

为有效遏制企业偷排、偷倒及擅自停运污处设施的行为,我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夜查制度,对问题企业实行一日一检查、一周一上报。二是对整改企业实施环境行政执法督察,严厉打击企业恶意偷排、污处设施带病作业、擅自停用及闲置污处设施行为,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环保厅西部督查中心开展联防联控行动。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一经举报,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开展监测、监察工作。(区环保局“A”

36、关于对李占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拉僧庙地区供水管网建设过程中存在村民阻拦问题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

为解决和改善海南工业园拉僧庙项目区绿化及生活用水问题,区水务公司于20128月份实施了供水管网工程,途径拉僧庙镇曙光村八十六处村民小组荒地1.7公里。201311月份,经区水务公司与曙光村村委会、八十六处村民小组协商,将该供水管线和海勃湾发电厂供水管线并线施工,并给予八十六处村民小组补偿20000元。此后,因部分村民阻拦,区水务公司将供水管网改线到河槽,八十六处村民小组要求增加补偿金额至40000元。区水务公司已同意该补偿金额,但部分村民又以各种理由阻拦。为确保供水管网工程顺利施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协调工作,同时,对无理取闹的依法予以打击。(拉僧庙镇政府“B”

37、关于对李耀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满巴拉僧庙旅游景区投入力度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为将满巴拉僧庙景区打造成集藏传佛教文化、蒙医体验和民俗风情观光为一体的旅游区,我区于2013年开始对满巴拉僧庙进行修复,已投入180万元新建了佛塔和平台广场。从今年起,计划投资1.5亿元,加大满巴拉僧庙景区建设力度,主要包括建设展览馆、蒙医药研发中心、弥勒佛大殿、游客服务中心和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图海山生态保护等。目前,已聘请西藏古建筑设计院完成了规划设计,计划年内建成弥勒佛大殿和综合楼,2017年全部完工。(区民宗局B

38关于对杨春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型机械加工园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已完成《海南区小型机械工业产业园规划设计》,规划用地面积184.14万平方米,包含小型工业产业园、商务区等。园区功能定位为呼包银发展轴上具有承接传递、汇集整合功能的中继性区域服务枢纽,面向自治区西部、宁夏北部和甘肃南部的流量经济服务中心、区域产业链整合与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与孵化服务中心。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收储和施工方案设计已有5户企业开始入驻园区。(区经信局A”)

39、关于对张兴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公乌素后马路三角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

关于公乌素后马路(旧109国道)三角区域环境卫生问题,目前已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对道路坑洼之处及时填补矸石确保道路平整;二是安排8名环卫人员对旧109国道、公乌素大桥及109国道连接线进行清扫保洁;三是计划购置洒水车,对该路段及时洒水,降低扬尘污染。此外,我区已将公乌素旧109国道列入改造计划,现正在进行施工设计,并多方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组织对该路段进行改造。(公乌素镇政府、区交通局“B”)

40、关于对张兴武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公乌素镇南桥洞向东与路天洗煤厂的路相连道路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

公乌素镇南桥洞向东至路天洗煤厂土路修复已列入改造计划,但由于目前财力所限,暂时无法实施。(公乌素镇政府“B”

    41、关于对牛炜代表提出的《关于居民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建议》(第45号)的答复:

关于缩短报销周期问题,在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材料齐备的前提下,区医保局争取将报销医药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关于简化异地就医手续和转院证难办问题异地就医办理转院手续,是为了均衡运用医疗资源,提高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率。对于在异地突发疾病的参保人员,如果通过急诊入院治疗,符合急诊报销相关规定的,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即可报销医药费对于非急诊在异地住院就医的参保人,需办理转院手续才可报销药费。目前,我市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开取转院手续可以在乌海市人民医院和乌达区中心医院办理。(区人社局A”

42、关于李玉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公乌素镇设立惠民一卡通开户银行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

我区居民惠民一卡通存折,除拉僧仲地区外,其他镇办均由拉僧庙镇邮储银行统一发放。为给公乌素居民办理惠民一卡通相关业务提供方便,经我区与邮储银行协调,公乌素邮储银行已开通惠民一卡通挂失和补办业务,公乌素镇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区财政局“A”

43、关于对白俊灵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划分入学儿童择校区域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入学划片按照学校规模、学校周围的人口数以街路进行划分具体划分范围是:黄河南路西西卓子山街划入区一完小;黄河路以东划入区三完小;黄河北路以西西卓子山街以北划入区四完小;西卓子山地区划入西卓子山学校;拉僧庙地区划入拉僧庙小学;公乌素二马路以北利民路以东划入公乌素小学;公乌素二马路以南利民路以西划入市二十二中;巴音陶亥地区划入市二十三中全区范围内的学生均选择十八中就读。(区教体局A”)

44、关于对白俊灵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暖费过高居民强烈反映承担不起的建议》(第48号)的答复:

根据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出具监审报告,乌海市热力公司201020112012年度供热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16.41元、16.69元、17.71元(不含税)。而201020112012年度执行的居民热价均为每平方米16.38元(含税),造成供热企业一直在亏损经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根据国家《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经营亏损的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书面建议,同时抄送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亏损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乌海市发改委受自治区发改委委托启动了热价调整程序,于2013年910日召开了乌海市城市供热价格听证会,通过了价格调整方案,自20131015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我区与海勃湾、乌达区均按统一的调价时间、统一的价格标准执行。

根据市发改委调整供热价格的答复和解释,此次调价把握的整体原则是补偿成本:对热电厂重点考虑燃料成本,对热力公司在保本微利基础上维持正常经营和安全运行,促进城市供热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要求。经了解周边地区供热价格,我市此次调价后的居民供热价格在自治区西部盟市仍处于较低水平。(区住建局A”)

乌海市与周边盟市供热价格比较表

周边盟市

居民住宅(元/.每采暖期)

行政事业单位(元/.每采暖期)

调价

时间

乌海市

19.68

31.38

2013年

呼和浩特市

22.08

30.18

2008年

包头市

21.00

26.40

2009年

阿拉善盟

22.96

35

2012年

鄂尔多斯市

20.50

29.50

2008年

巴彦淖尔市

22.20

27

2008年

45、关于对吴小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放学途中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的建议》(第49号)的答复:

针对中小学校学生放学途中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中小学校学生放学时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中小学校门前路段通行,并由综合执法、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加强交通疏导,学校派管理人员在重点地段巡查,纠正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在区幼儿园门前西卓子山街、一完小对面硬化区域划定停车位,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禁止停车规范停车指示牌,指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告别不文明行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并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校园网等载体,通过法制教育课、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班会、活动课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区教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南交警大队A”)

46、关于对蒙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清理三号井路两侧固废垃圾的建议》(第50号)的答复:

经与三号井地区企业协商,将由各企业对厂区周围垃圾和煤矸石进行清理,其余部分将由公乌素镇牵头进行清理,煤矸石主要用于对公乌素地区破损的路面进行填补平整。(公乌素镇政府“B”

47、关于对侯雁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乌素收费站对本地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

109国道公乌素段属BOT项目由乌海市兴泰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修建收费年限为2004年至2032。经与乌海市兴泰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协调,持有公乌素地区身份证居民的小型车辆可免费过往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但该公司不同意对所有蒙C牌照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区交通局“C”

48、关于对王留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建议》(第52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区医疗卫生条件。一是为巴音陶亥卫生院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心电图机今年计划再配备彩超、骨密度分析仪和中药煎药机,现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同时,以我推行“医联体契机,对巴音陶亥卫生院的医院管理、诊疗规范、医疗技术、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按照农区十个全覆盖安排,今年计划投资15万元8村级卫生室实施标准化建设,并配备部分医疗设施,进一步提高农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目前,渡口村、曙光村、四新村、一棵树村、羊路井村、万亩滩村卫生室均已完成标准化改造,达到了三室独立设置要求乌素村和东兴村卫生室主体建筑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区卫生局B”)

49、关于对陈昌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的建议》(第53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葡萄、蔬菜两大产业为主导,不断扩大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加快推进农区土地流转,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在资金扶持方面,2013年共向上争取各类农业项目补贴资金550万元,协调金融部门为农业企业提供贷款800万元;在政策扶持方面,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积极帮助农业企业办理项目审批、规划和用地等相关手续;在优势品牌打造方面,积极帮助农业企业申报晋级,打造区内外优质农产品品牌,扩大企业影响力,先后培育了巴音宝乌鸡蛋、华通乡源红地球葡萄等优质品牌。今后我区还将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种养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葡萄产业,积极推进葡萄酒庄、观光采摘、休闲娱乐等项目,打造沿黄葡萄绿色长廊和高效经济带(区农牧业局B”)

50、关于对占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54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向上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安排人员定期对重点文物进行巡查,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协调市文物站聘了4文物保护员东红烽火台重点文物点进行看护。此外,我区结合实际,已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1万元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各镇、办事处也根据实际情况筹集资金加强对辖区内文物的保护。今后,我区将在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区文化旅游局A

    51、关于高存亮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大学生志愿者补助标准的建议》(第55号)答复       

目前,我区共有各类大学生志愿者143人,其中社区民生、三支一扶和公益性岗位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1500元/月;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1200/月,由国家和自治区直接发放此外,我区另为志愿者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50/月,部分用人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暂时无法提高补贴标准。(区人社局、团区委B”)

    52、关于对任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公路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第56号)的答复

为进一步改善农区居民道路通行条件,2011年以来我区完成农公路建设21.7公里今年上报农公路建设计划31.3公里,目前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区交通局“B”

    53关于对刘鸡换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收取社保金工作下放到各镇办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

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专线办理,由区社保局开缴费核定单后到地税部门进行缴纳。因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少,在征收养老保险费用时存在操作风险,后续问题较多经办权限必须由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给经办人员授权才能办理,所以暂时还不能由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征收养老保险费。

对于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比较固定缴费人员多、缴费难问题,我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该数据一般于每年5月份左右公布,因此养老保险缴费期每年5月份到12月份。地税部门在每月的1日至20日办理养老保险缴费业务。但由于大部分参保人员选择在年底缴养老保险费,造成年底缴费人员拥挤。区社保局通过告知参保人员分时间段缴纳在缴费集中时段增设经办窗口等措施避免出现因缴费人员过度集中造成缴费难的问题(区人社局B”)

54关于对刘志奇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城区交通的建议》(第58号)、《关于加强海南城区亚力达、区医院地段违规停车治理的建议》(第70号的答复:

针对城区亚力达南侧限高架和区医院东侧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一是在亚力达南侧限高架处安排执法人员和值守车辆,防止大型载货车辆违章进入城区和乱停乱放;二是综合执法、交警部门采取不定时流动巡查等方式,集中查处机动车不按停车位乱停放、在人行道乱停放等问题三是已在区医院东侧划定临时停车位,对不按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四是结合开展打击客运黑车工作,集中整治车辆乱停放行为五是将位于亚力达北侧西卓子山街的限高架移至城区外拉黄线上止大型车辆进入城区,引导过往大型车辆停在三十二公里地区的物流园内(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南交警大队“B”

55、关于对程芳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街与运煤专线交叉路口设置减速带的建议》(第59号)的答复:

海南至西卓子山地区的道路和海南至乌达运煤专线均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为减少道路损毁和保证摩托车、自行车等轻便车辆安全行驶,暂不考虑增设减速带计划近期在该路口安装监控设施,并加强巡查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区交通局“B”

56关于对周培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河北地区平房大部分已成危房进行搬迁的建议》(第60号)的答复:

目前我市正积极向上申报将西卓子山地区列入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范围,待申报成功后,我区将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区保障办“B”

57、关于对田旺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一处大型葡萄储藏冷库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葡萄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多数葡萄种植企业和种植大户均无配套冷库,葡萄只能应季销售,销售收入不高。对此,我区将积极引进或鼓励现有企业建设大型葡萄储藏冷库,并积极帮助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优惠补贴政策。(区农牧业局“B”

58、关于对王晓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赛汗乌素村与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的道路通行问题的建议》(第62号)的答复:

关于赛汗乌素通往西卓子山办事处道路不畅问题,经我区与市交通运输局多次沟通协调,市公路工程公司修建下穿海南乌达城际快速通道运煤专线的便道。此外,计划修建西卓子山办事处至赛汗乌素村的农公路,目前道路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区交通局“B”

59、关于对高玉玲代表提出的《关于仲庙村民小组整体搬迁的建议》(第64号)的答复:

    按照矿区、农区人口向城区集中的发展思路和转移、减少、集中、富裕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我区将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逐步实施仲庙村民小组搬迁,但目前整体搬迁条件还不具备。居住在危房中的居民,可自愿选择搬迁进入农区集中居住区或城区居住,我区将按照农区危房改造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要求为:
    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家庭:自愿搬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的集中居住区的,每户补助53500元;对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其原有院落一律无偿拆除,其住宅用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自愿搬入城区居住的(在农区只有1处院落,并提供城区自有房屋证明),每户补助40000元。其原有院落一律无偿拆除,其住宅用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
    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其他农区家庭:自愿搬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的集中居住区或城区居住的,每户补助40000元。其原有院落一律无偿拆除,其住宅用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区住建局、西卓子山办事处“B”)

60、关于对周培英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低问题建议(第65号)答复

2013年,我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构成由原先的基础报酬、绩效工资改为基础报酬、岗位报酬、年限报酬、绩效报酬四部分,现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生活补贴由每人1480/月提高至2100/月,副主任、委员等生活补贴由每人1480/月提高至1900/,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区民政局“A”)

    61、关于对秦慧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学校老师少的建议》(第66号)的答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0224号)规定,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配备标准为:初中班额标准45—50/班,教师配置标准3.7/班;小学班额标准40—45/班,教师配备标准2.4/班。现西卓子山学校设置小学5个班中学11个班,共有在编教师66人,其中小学教师31人、中学教师35人,符合教师配置规定,但存在教师年龄偏大的问题对此,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西卓子山学校教师队伍,逐步缓解教师老龄化问题。(区教体局A”)

62、关于闫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网吧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已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一是成立了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监管机制。二是加强技术监管,要求所有网吧安装净网先锋,过滤屏蔽网上不良信息。三是严格执行上网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在网吧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牌,设立举报电话。四是加强日常检查、夜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区文化旅游局A

    63关于对闫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群众室内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第68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体育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书画院等多个大型室内文场馆,新建了3个文化站、17个社区(村)活动室,并免费向群众开放,基本能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求。(区文化旅游局、区教体局A

64关于对刘志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109国道穿公乌素镇区洗车行管理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

近期,我区已组织公乌素镇、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对109国道公乌素镇区段大车加水、洗车行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加水、洗车行依法予以关停取缔。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乌素镇政府“A”

    65关于杨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就业人员数量的建议(第71号)答复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一是以发展拉动就业。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拉动就业作用,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及发展氯碱化工、煤焦化工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围绕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中小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提高就业增长弹性。二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按月对区属企业商业网点摸底调查,掌握用工需求,积极为企业用工提供服务,为失业人员提供岗位。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定期举办各类用工洽谈会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平台。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提供公益性岗位。(区人社局“A”)

    66关于对姜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北出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

我区已计划在城区北出口设置红绿灯,现已完成设计方案,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和招投标工作,计划于9月底前完工。(区交通局“B”

67、关于对王国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区医院人、财、物问题的建议》(第73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建成了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和附属楼,配备了血液透析机、高压氧舱、腹腔镜、双排螺旋CT、阿尔法-7彩色超声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同时,积极培养和引进医疗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了36医务工作者。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区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水平(区卫生局B”)

68、关于对王国敏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街供电问题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

对于西卓子山街供电线路陈旧,发生故障频率较高的问题,海南供电分局计划将此线路改造为电缆线路,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预计2016年实施完毕。为确保改造完成前的正常供电,海南供电分局将于近期对此线路进行临时改造,更换损坏严重的电杆、导线。(海南供电分局“B”

69关于对刘延朋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健身路径定人定期定资金维修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共安装健身路径64条,为加强健身路径管理维护,我区将研究制定公共健身场所设备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维护单位,落实维护资金,确保健身路劲正常使用。(区教体局B”)

70关于对刘延朋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天雅小区加压泵费用纳入物业费的建议》(第76号)的答复:

根据《城市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水管网的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处服务水头28米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的最小水。由于城区地势东高西低及管网设计达不到用户接管处服务水头28米的压力要求,需安装二次加压泵,但6层住宅楼以下建筑二次加压泵产生的电费不应纳入物业费收取,且发改部门核定的物业收费项目中也没有加压泵费的内容为解决城区供水压力不均衡问题,我区已完成了分区域供水工程施工,正在进行打压试水。(区住建局B”)

    71、关于对王芙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老年大学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

我区现有一所老年大学,开设不同内容班次4个,从目前情况来看,学员均未达到满额,个别班次学员不足半数,已能够满足老年人需求加之师资力量有限,增设社区老年大学条件尚不成熟。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完善设施设备、提高教学管理、丰富教学内容,力争办好现有老年大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老年人都能参加学习(区老干局B”)

72、关于对李成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主干道及楼房集聚区域修建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议》(第78号)、姜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人流密集场所建设公厕的建议》(第79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规划建设了部分公共厕所,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区农区人口向城区集中,现有的公厕数量和布局仍满足不了需求。结合区实际情况,我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公厕规划建设:一是组织住建、规划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厕规划建设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计划的分批新建部分公共厕所,部分旱厕进行改造修缮。年将分别在恩格尔河广场、人民公园、乌海银行东侧新建公共厕所,并修缮黄河市场外围公厕。三是协调部分临街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将内部厕所改造开放为公共厕所。四是在合适位置设置公厕指示牌,并加大对公厕的保洁力度。(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73、关于对王瑞雪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广播电视站交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管理的建议》(第80号)的答复:

海南广电网络公司正积极与西卓子山地区有线电视公司对接,拟采取技术和装备投入入股的方式,将西卓子山地区有线电视改造为数字电视,计划年底前完成改造。(海南广播电视网络公司B”)

74、关于对祁文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居民饮用水提质的建议》(第81号)的答复:

西卓子山地区居民的生活用水一直由西卓子山水泥厂负责,地下供水管网陈旧老化、年久失修,且生活用水与企业用水混织在一起,还有些管网跑冒滴漏较为严重,有的地方上下水管道交叉,很容易造成污染,水质安全存在隐患。

目前,该地区居民供水暂不具备并入海南城区供水管网条件,主要原因:一是该地区居民供水管网需要改造,更换和切改老旧管网,并对现有的供水模式改为一户一表制的供水模式;二是须将企业供水和居民供水彻底离,生活用水专网专供,且生活用水管网的材质必须符合国家供水卫生要求;三是需同时将现供生活用水的水源井一并纳入海南城区供水系统管理,否则以海南区现有的水源难以再保障西卓子山地区居民用水需求

下一步,将积极与西卓子山水泥厂沟通,待条件成熟后将西卓子山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并入城市供水管网。(区住建局B”)

 

注:标有“△”的为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括号中标有“A”的为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标有“B”的为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标有“C”的为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