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时间:2014-09-0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关于对尚慧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如厕难问题不可忽视的提案》(33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规划建设了部分公共厕所,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区农区人口向城区集中,现有的公厕数量和布局仍满足不了需求。结合区实际情况,我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公厕规划建设:一是组织住建、规划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厕规划建设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计划的分批新建部分公共厕所,部分旱厕进行改造。年将分别在恩格尔河广场、人民公园、乌海银行东侧新建公共厕所,并改造黄河市场外围公厕。三是协调部分临街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将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四是在合适位置设置公厕指示牌,并加大对公厕的保洁力度。(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2、关于对高玉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提案》(第36号)的答复: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但部分城市公共设施频遭人为破坏,给广大市民生活带来不便。为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护力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建立了市政设施巡查制度,对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目前累计维修路灯182更换灯泡76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排查城区排水管网27.3公里、检查井533座,维修整改有安全隐患检查井18。同时,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区住建局A”)

    3、关于对毛建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第38号)的答复:

按照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总体安排,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通过三清、三改、三化措施,改善农区生态环境。

“三清即清垃圾、清路障、清庭院清垃圾主要是清除村内和村周边各种乱堆、乱放、乱倒的垃圾及碎石、砖瓦等杂物和粪堆合理设置固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和柴草堆放区,对垃圾及时清运。清路障主要是拆除私搭乱建、欺街占道的违章建筑,清除乱堆乱放的柴草;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广告标牌;整治公路两侧占道经营行为。清庭院主要是清理农户庭院杂乱无章的物品,使农户庭院物件摆放整齐有序。

“三改即改房、改厕、改圈改房主要是对房屋年久失修、倒塌院墙进行清理或修整。改厕主要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农区改厕;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建设公共厕所。改圈主要是人住房与畜禽栏舍分开建设,分开距离以住房内无异味为标准,要求畜禽入栏圈养。

“三化即绿化、净化、美化 绿化主要是在房前屋后、公路两侧、村周边植树,建设环村绿化林带。净化主要是做到村庄内主街道、人行道整洁干净,无粪堆杂物等。美化主要是在村内空闲地发展小花园、小草坪,农户庭院养花种草。(巴音陶亥镇政府“B”)

4、关于对卢志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区绿化工作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

海南区目前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有24个,其中老旧小区2按照改造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的标准,只有世纪小区达标新建小区22个,只有神华小区和益民小区达标。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存在绿化设计用地少多头管理改造难度大等诸多客观因素,新小区则存在绿色图章执行难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方面,由所属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园林给予绿化设计、施工等技术方面的指导,改造达标后,再交由物业公司管理。

二是在新建小区绿化方面,我市已于2007年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提出绿地建设的相关标准。在今后的新小区规划建设中,将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严把小区绿化规划和验收关口,从源头上杜绝绿化不达标现象。同时新建小区多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给地面部分多预留绿化、硬化和公共设施的空间,避免停车位抢占绿地现象。(区住建局B”)

5、关于对张曼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违法广告清理力度,维护市容环境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

针对乱张贴广告问题,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措施解决在人群相对集中区域和居民住宅小区设置公众信息张贴栏,要求各保洁公司定期清理维护。加强对城区范围内乱贴广告的清理工作,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清除;三是建立城管警示短信系统,督促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关于对卢志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行道树木管理的提案》 (44)的答复:

    为加强城市行道树木管理,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成立园林执法中队,加强城区各街路巡逻,并通过举报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发现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

二是加大树木管护力度。每年定期对树木进行集中修剪,确保树木长势茂盛、形态美观特别是对商户门前和街路拐角处的树木进行合理修剪,避免影响沿街商户的正常经营和机动车辆的行车视线。

是加强爱绿护绿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保护城市绿色资源的良好氛围。(区住建局“A”

7、关于对梁进顺、张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第49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城建设中,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城区主干道、中心区道路、主要商业街的人行道铺设了盲道,道路交叉口铺设了坡道;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商场、银行、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了无障碍厕位、坡道、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新建成的高层住宅单元门一侧均铺设了入户坡道,公共场所电梯实现了无障碍此外为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出行条件、消除出行障碍,我区累计投资40.1万元实施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162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检查,及时修复已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对破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予以处罚,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区住建局A”)

8、关于对贾秀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提案》(第112号)的答复:

    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始采取措施规范社区的职能职责,推动各相关部门为社区减负。2013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开具证明及街道(镇)签订责任状、考核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1367号)。下一步,我区将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区民政局“B”) 

 

 

:括号中标有“A”的为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标有“B”的为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标有“C”的为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