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1-08-18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关于对白昀立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第1号)的答复:

我区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今年投资1100万元,对公乌素街、广场路、海电路、西卓子山街、拉僧仲街、经六路、东风东街7条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硬化改造,全部按规划要求设置了盲道,该工程现正在紧张施工中,7月底前完工。

2、关于对海生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建设加气站的提案》(第2号)的答复

我区在城区内计划建设重载车加气站8个,解决汽柴油紧缺和重载车辆尾气污染问题。其中,由乌海市华气洁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000万元建设5个重载车加气站,位于海南经济开发区内的加气站已于6月底建成,计划今年8月份投入运营;运煤通道华资路口、拉黄线和海惠公路交汇口处的2个加气站现已开工,计划今年8月份建成投入使用;109国道海电路口和公乌素三号井附近的2个加气站正在规划设计中。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计划建设3个重载车加气站,目前正在选址。

3、关于对王俊芬委员提出的《关于公乌素镇棚户区426户住宅楼加快建设的提案》(第3号)的答复:

由于公乌素樱花苑居住小区在建设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经公乌素镇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已联系建设方,正对现有工程量进行测算和制定楼房整改方案,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4、关于对王淑兰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黄河市场环境的提案》(第4号)的答复:

2004年9月,区政府启动黄河市场,由乌海市恒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2008年,市场运营权由该公司交由吴宏个人负责管理)。近年来,市场内基础设施逐步老化,与人民群众消费环境要求有较大差距,市场内部脏、乱、差现象凸显。区商务局正在制定市场管理方案,理顺管理渠道,明确主管部门,同时要求市场经营者对市场卫生、排污、保洁等工作进行整顿,督促其对市场内路面及部分设施进行修复、更新、维护,开放公厕,并要求市场管理者每月与区综合执法局、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对市场内部进行1-2次市场卫生专项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卫生差等问题限期整改,努力做到市场内外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外溢经营,环境卫生质量达到规定标准,逐步解决市场卫生状况不佳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造成的影响。近日,区政府已下拨专项经费对市场内柜台进行延伸改造工作,并搭建防雨棚,作为菜农直销摊位,解决农区居民卖菜难的问题。

5、关于对沈志辉委员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提案》(第5号)的答复:

根据《乌海市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暂行办法》和《乌海市棚户区居民住宅分配及搬迁安置补充方案》规定,针对棚户区居民1个户口只可以申购1套安置住房,且不论原有住房面积大小,均是同等标准的补贴政策,原有住房面积的大小只是作为申购安置楼房面积大小的依据。针对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一院多户”等情况如何搬迁安置问题,我市于2011年4月8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棚户区销售分配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乌保建办〔2011〕6号),文件中规定“一院多户”申购搬迁安置住房的条件是:(一)2006年12月5日前户口在规划搬迁的煤矿棚户区范围内;(二)具有房屋产权证,父母和子女长期居住在一个院内;(三)自愿交回其原有住房。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购买2套搬迁安置住房,且两套住房总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30平方米,其中1套住房执行现有煤矿棚户区搬迁安置政策,另1套不享受政府19500元补贴。但文件中对于“大平米住户”、“商业房”等情况未做出明确规定。

6、关于对王东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未实施外墙保温的民用、商用楼集中治理改造的提案》(第6号)的答复: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乌海市住建委正在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我区将按要求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

7、关于对贾永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和规范我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7号)的答复: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居住小区逐渐增多,而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尚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规范。目前,共有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我区开展居住小区物业服务,服务小区近20个。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我们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物业管理规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二是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明确物业公司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逐步规范物业公司行为;三是协助社区建立居民信任度较高的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物业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其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职能;四是完善制度,确保开发商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时保证物业管理用房符合要求;五是引导创建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和谐配合的长效机制。近期,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待文件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关于对刘德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旧城改造的提案》(第8号)的答复:

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2010年我区加大了旧城拆迁改造力度,城区实施了15个项目拆迁,其中有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拆迁。目前已完成拆迁1503户,尚未拆迁60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其中尚未拆迁的10户已移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4月26日完成对2户居民的强制执行。

9、关于对崔秀丽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水资源缺少急需解决的提案》(第9号)的答复:

海南区属水资源短缺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每到用水高峰季节,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和园林绿化用水的矛盾更加冲突。为改变供水紧张状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对水源的保护力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地下水只作为居民生活用水和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用水。二是加大对现有泵站及渠系的改造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三是我区今年计划投资5000多万元实施海南生态水源地改造工程,对原有黄河取水口进行改造,增加供水能力,目前该项工程正在抓紧实施,计划8月份投入使用。四是在城区实施分区域供水工程,解决因城区地势东高西低造成的供水压力不均衡问题,预计12月份可全部投入使用。五是通过石大门沟水库引水工程、再生水回收利用项目加大水资源供应。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节约用水意识。

10、关于对刘彦江委员提出的《关于亚力达物流园周边综合治理的提案》(第10号)的答复:

针对亚力达物流园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在海拉路东、109连接线南建设停车场,并在海拉路城区段设置禁止停车牌;二是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违章停放车辆;三是取缔私设的停车场后协调园林部门对亚力达周边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11、关于对孙奇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运煤专线与骆驼山矿区企业连接道路的提案》(第11号)的答复:

骆驼山矿区内运煤专线二十五公里处至神华君正白音乌素煤矿的水泥道路已建设完成,广纳煤焦公司和旺力源洗煤厂等企业集资修建的十八公里处至旺力源洗煤厂水泥道路,也基本建设完成,现正进行附属工程。目前,这两条连接道路均达到通车条件。

12、关于对崔秀丽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经常性停电和一些地区电量增容问题的提案》(第12号)的答复:

2010年造成经常停电的主要原因:一是外力破坏,特别是近两年扩建城市道路,挖断地埋电缆造成停电次数增加。二是大货车挂断、撞断高压线造成停电,用户线路短路造成跳闸停电,再加上近两年棚户区建设切改线路、停电接火等一些正常停电,海南供电分局采取通过广播电视广告通知、安排专人送达停电通知等及时通知。对于电量增容问题,海南供电分局已结合城区城网实施改造整改,现供电质量已得到根本改善。

13、关于对柴宏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公乌素路段收费站堵车问题的提案》(第13号)的答复:

针对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堵车问题,海南交警大队已协调该收费站开辟了小车专用通道,安排专人常驻收费站疏导交通,确保车辆有序通过收费站,不造成人为堵车现象。对于扩建收费站问题,目前因场地等条件限制无法实施。

14、关于对黄景坡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运煤专线与正兴煤化通道交叉路口设立红绿灯的提案》(第14号)的答复:

根据您所提的建议,经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海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调研,将于8月份在此路口安装红绿灯。

15、关于对孙金祥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西来峰收费站堵车问题的提案》(第15号)、南忠贵和敖建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取消西来峰工业园区北侧收费站的提案》(第22号)的答复:

针对109连接线西来峰收费站堵车问题,现已协调该收费站开辟了小型车专用通道,海南交警大队安排了民警常驻收费站疏导交通,确保车辆有序通过,避免造成人为堵车现象。同时,对该收费站进行拓宽改造,增加了6个车道,现该地段堵车问题已得到解决。

16、关于对白志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勃湾—海南城际快速通道建设的提案》(第16号)的答复:

海勃湾至海南城际快速通道建设由市交通局负责实施,经与市交通局沟通,该道路建设去年冬季因天气原因停工,虽然大部分路段已通车,但遗留下部分桥梁工程,在部分路段仍设有围挡。今年4月份该工程复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但还有3座大桥仍在建设中,预计8月份可全面竣工。

17、关于对海生(森)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公交车运营时间的提案》(第17号)、赵海波委员提出的《关于改设城际快速公交车站点的提案》(第18号)、张进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新5路公交车海南地区站点设置问题的提案》(第20号)、黄景坡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西来峰工业园区增加公交车站点的提案》(第23号)的答复:

海勃湾—海南城际快速通道建成通车后,由我区通往海勃湾区的新5路公交车在海南城区内的通行线路和站点设置发生了变化,只是在巴彦乌素街、黄河北路、巴音陶亥街、新桥北路设置了部分站点,终点位于新桥花园小区东门附近。由于5路公交车属城际间公交车,因此在海南城区内暂时设置的站点相对较少,覆盖面窄,离站点较远的部分居民感觉不便。

为便于居民出行,我区积极筹备开通环城公交车,现已完成招投标,正在组建公交公司,计划7月份先行开通两条环城公交线路,届时城区相对偏远地区居民出行不便问题将得到解决。下一步将陆续开通海南至各镇、办事处和西来峰工业园区的公交线路。

18、关于对王岚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各交通口、住宅小区安装摄像设备的提案》(第19号)的答复:

我区计划今年底前在西卓子山地区设立一处监控中心,在全区各学校、幼儿园中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信号全部接入到监控中心,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向社会全面辐射的视频监控网。并将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从2010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必须有技防设施,否则不予验收。现已在各街道、生活区中安装监控摄像头23个,目前正在编制专项方案,拟从2011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19、关于对别瑛珂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整顿机动三轮车非法运营的提案》(第21号)的答复:

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已制定了《海南区道路客运市场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南运管所。但由于海南城区尚未开通环城公交车,居民的出行十分不便,待环城公交车于7月份开通后,将组织开展整治活动。

20、关于对杨树旺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煤管费征收计量基数的提案》(第24号)的答复:

煤管费征收工作由市煤炭局负责,我区不征收。就调整煤管费征收计量基数问题,区煤炭局已与市煤炭局进行了对接,按照市煤炭局答复,近期将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实地查看,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21、关于对刘志君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现有工业企业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的提案》(第25号)的答复:

现有企业在取得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并编制完成现状图测绘报告后,可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报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即可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区经信局将继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企业各项手续办理。

22、关于对赵文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大企业集团建设的提案》(第26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两个转型”、打造“一个中心”的战略目标,围绕 “一城两基地” 建设,重点打造六大支柱和十大集群,加快发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业,积极培育非资源型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战略产业,继续扩大工业总量,大力实施结构调整和转型工程、企业素质提升工程、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着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按照《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内党发[2011]9号)文件要求,我区将重点培育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中联、海化、佳鑫、盛远等大型骨干企业。

23、关于对厉金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内综合服务功能的提案》(第27号)的答复:

海南经济开发区于2001年开始规划建设以来,已累计投资近12亿元,新建、改扩建园区道路60公里,铺设给排水和中水管网72 公里,建成入区铁路专用线、污水处理厂、消防特勤站等配套设施,开发区综合配套功能和要素集聚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建拟建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西部交收仓中心、如意俊安物流园、锦达物流园、铁神物流园二期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可满足企业生产所需的运输服务。对于银行汇兑服务、储蓄以及担保、融资、餐饮、住宿、保险等业务,已列入园区“十二五”规划,目前正与各机构进行对接。

24、关于对赵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工业园区尽快配套汽修、汽配企业的提案》(第28号)的答复:

工业园区内暂未有汽修、汽配企业入驻,相关规划暂未编制。我区拟建的二十五公里多功能物流园项目就是一个大型汽修、汽配园区。该项目位于海南区二十五公里处,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总投资22亿元,将建设汽车4S店、汽修汽配、机械加工、物流仓储、停车场、公寓酒店以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区政府已与维邦房地产公司签订投资协议,5月21日,区政府对二十五公里地区发布拆迁公告,正在就拆迁补偿金额听取居民意见。

    25、关于对王东河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提高我区现有物流业服务领域的提案》(第29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围绕经济和城市转型,依托“小三角”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物流配送、仓储集散等生产性服务业。现已有物流项目9个,其中已通车运营物流项目4个,分别是乌海市铁通石油仓储项目、亚力达公路物流园、呼铁同洲物流园一期和铁神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年货运吞吐量达到2000万吨;在建物流项目2个,分别是呼铁如意俊安物流园项目和广东塑料交易所西部交收仓项目;拟建项目3个,分别是呼铁同洲物流园二期项目、乌海锦达公路物流园项目和二十五公里大型综合物流园项目。以上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年货运吞吐量可达6000万吨。

26、关于对杨凤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体育场馆建设的提案》(第30号)的答复:

我区高度重视体育公共事业的发展,2011年制定的《海南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二是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三是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四是重视发展老年体育;五是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六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纲要》同时提出了“完善区级体育配套设施”的目标要求。在推进和加快我区体育场馆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社会体育场馆建设方面。拉僧仲新苑社区体育馆现正在建设,计划今年7月底前投入使用;今年我区从市里争取到13套健身路径,现已下发到各镇、办事处,正在进行安装;公乌素镇正建设健身广场,健身器材已经到位。海电体育馆、佳鑫体育馆、巴音陶亥镇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巴音陶亥镇农牧民体育工程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免费向公众开放。     

二、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方面。新建三完小、四完小塑胶运动场场、十八中和区中学体育馆,计划年内投入使用。区一完小和公乌素小学塑胶篮球场已建成投入使用,随着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进行,更多学校将逐步建起标准体育场馆。同时,分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在课余或寒暑假期期间也向周边社区群众开放,我们还将不断实践和探索更多校园体育资源的社会利用途径和办法。

27、关于对陈俊勇委员提出的《关于书法“四进”活动应优先进机关的提案》(第31号)的答复:

为了深入推进全区书法城建设,我区书法家协会于去年成立,并同时制定了推进书法城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开展书法“四进活动”。在书法进机关方面,一是在全区范围内主要以开展廉政书法作品进机关为起点,组织我市知名书法家,以廉政为主题将有关内容精心创作成书法艺术作品,分别悬挂在各机关单位的办公场所和有关公共场所,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能够随时随地欣赏中国书法艺术,领略传统文化的魅力,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政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从而增强廉政意识,提高艺术修养,营造机关文化氛围,实现廉政文化与传统书法艺术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中国书法城”的高度统一。二是在政府会议中心设置了书画活动室,购置了文房四宝,并邀请知名书画家举办了书法家笔会20余次;并承办了乌海市第十一届“松鹤杯”书画展,展出书画作品300余幅。目前,除区政府会议中心走廊展出书法作品外,在财政局办公楼、教体局办公楼等机关办公场所都展出了书画作品,大部分机关单位结合实际在办公室悬挂书画作品,营造了较浓厚的书法氛围。三是定期举办干部、职工书法书法培训班,并邀请书法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教授书法爱好者们基本知识和理论技巧,并为他们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28、关于对刘忠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多种形式文艺、体育活动的提案》(第32号)的答复:

一、文化方面:我区现有文化活动场所2处(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基层文化活动室43个,分布在各社区和行政村;区公共图书馆计划2011年9月份投入使用;《海南区2010--2015年的详细城区规划书》将对文化设施影剧院等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待规划设计完成后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组织街头秧歌表演、歌曲大合唱比赛、放映爱国主义电影和文化艺术周等大型活动为农区居民送去浓郁的文化气息。今年初,举办了文化下乡活动、欢庆元旦春节文化艺术周活动、春节秧歌表演活动和 “和谐之春”专场文艺演出。下一步还将联系市电影公司开展放映爱国主义电影活动。同时,积极做好“道德颂”各类活动的准备工作,有效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体育工作:近年来,我区体育工作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以加强社区体育工作为重点,抓好“三边工程”(即群众身边场地、群众身边组织、群众身边活动)。依托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建立群众健身站点,目前全区健身站点共19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数的40%,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30名,每万人达11名,通过举办各级各类比赛,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健身意识。

29、关于对海森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第33号)的答复:

近年来,区教体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时代精神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青少年培养教育的全过程。

一是传统文化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向中小学生阐明社会主义内涵、爱国主义内涵等道理。同时,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校本课程之中,如区一完小将《三字经》、《弟子规》编入校本教材读本中,拉僧庙小学将《三字经》规定为美文诵读必读篇目等。

二是传统文化教育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到来时,通过主题班、团、队会,以广播、手抄报、讲故事、绘画、征文等形式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使中小学生对传统节日的由来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培育了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三是传统文化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近年来,我区将主题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特色在各中小学推广。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以环保、规范汉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法治、热爱家乡、创建文明城区等题材为主题,开展“携手绿色,做文明海南人”主题队会、“书写经典,传承文明”海南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诵读经典美文,弘扬中华美德”海南区青少年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等系列活动。

30、关于对李洁委员提出的《关于有线数字网络建设的提案》(第34号)的答复:

海南广电网络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网络数字化改造计划,并在逐步实施,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已对和平、黄河、神华、金海、宝石、阳光等小区及部分酒店宾馆进行有线数字电视线路的改造,并发放机顶盒7800余台,完成工程总量的80%。现海南城区内仅剩海电、世纪两个小区未整转,主要原因是早期建筑,线路已经严重老化,设计也不适合数字网络。五月中旬海南广电网络公司对这两个小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做出了整改方案,与相关厂家定了整改所需的材料,近期即将开工,力争在8月底完成施工。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大双向网建设的投入,力争以最短时间全面完成海南区数字化改造,为海南人民早日提供清晰的数字电视信号。

31、关于对党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提案》(第35号)的答复:

目前我区有文化站3个,社区文化活动室11个,草原书屋9家,藏书3万余册,设有专人管理,免费对外开放,基本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需求。此外,我区另有6个草原书屋正在申报和拟建中。

32、关于对巴雅尔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提案》(第36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坚持人才强区战略,把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是贯彻自治区、乌海市人才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精神,继续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做好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511人才培养工程”、“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等各类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二是针对我区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人才引进难和留住人才难的现状,先后出台了《海南区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海南区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海南区人才开发基金管理办法》、《海南区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招聘引进大学生给予食宿补贴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三是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工作。2010年,为有用人需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名储备人才,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区医院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3、关于对高根喜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的提案》(第37号)的答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区兽医局聘用25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已在工资中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责成区兽医局从2011年起为所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切实保障所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使聘用人员老有所养。

34、关于对田金荣委员提出的《关于督促企业为职工积极缴纳社保费的提案》(第38号)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社保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和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5、关于对田金荣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保人员待遇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没有增加社保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文件,无法增加提案所提各项津贴。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批准乌海市市直及旗县区所属乌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事业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通知》(内人社发[2010]150号)文件,已批准区社保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待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等工作完成后,区社保局职工工资将参照公务员工资执行,可享受通讯费补贴。

36、关于对张东成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

我区已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并与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列入政府考核目标。现已在流通环节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可追溯制度,同时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7、关于对牛振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食品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第41号)的答复:

海南区2011年预算已安排1万元食品监督经费。

现阶段食品监督管理总体协调工作由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分局负责(技术监督局分管食品生产、工商局分管食品流通、卫生监督所分管餐饮),待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分局下划后(截止2011年4月份还没有下划我区),鉴于2011年收支预算已经过区人代会批准,原则上不能调整,我区将根据区本级财力及实际情况安排支出。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将根据区本级财力和食品监督的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38、关于对张虎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封闭运行的菜市场和快速检测蔬菜机构的提案》(第42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突破口,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使蔬菜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目前,我区拥有经内蒙农牧业厅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有1个,面积7500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无公害蔬菜产品11个。为确保居民能够吃上安全菜、放心菜,我区不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无公害栽培技术,确保农户在生产中不使用高剧毒农药加强对农药供应市场的检查,严禁农药供应门销售高剧毒农药,做好安全农药供应。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全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售蔬菜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年平均抽样检测600份样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目前,我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已获自治区农牧业厅批复实施,该项目完成后,将在蔬菜生产基地、蔬菜销售市场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同时,已计划选择合适地点设立蔬菜直销点,以降低蔬菜销售成本,使居民能够吃上经济实惠的蔬菜。

39、关于对王国庆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农区土地流转的提案》(第43号)的答复:

为加快农区土地流转步伐,促使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业能手规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2009年,按照《乌海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09〕8号)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海南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在巴音陶亥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为农户提供评估、登记、流转等相关服务,确保了土地有序流转。同时,市、区两级政府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出台了配套政策,切实加大补贴力度。目前,我区已完成土地流转2250亩,今年计划再完成流转4250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农区居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转包、置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40、关于对曹美荣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农区专项科技奖励资金的提案》(第44号)的答复:

目前区科技局正在组织制定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能力等相关文件,拟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鼓励。同时,我区在“科技三项费”内安排一定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技带头人,并扶持了一批示范户和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将在未来的几年,继续贯彻执行。

41、关于对杨存宝委员提出的《关于实现我区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第46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开展了白灰、洗煤、焦化等行业环保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的小企业500余户,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力度,广泛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加强沿路、沿山、沿河生态绿化带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建设成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达到90%;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

42、关于对海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群众殡仪丧葬困难的提案》(第48号)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清迁坟墓243座,开办了几家民办的殡仪服务点,方便群众办丧事。今年又投入资金,在拉僧仲公墓修建了门墩,种植树木300棵,改善了公墓环境。我区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制定出台扶持殡仪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引进有实力企业和个人新办殡仪服务设施,解决海南区群众丧事吊唁活动。同时,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行为,严厉打击殡仪服务乱涨价、欺行霸市行为,切实提高殡仪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