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全面部署第四季度财税工作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11-0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为贯彻落实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10月27日,海南区召开了各涉企、涉税部门参加的全区财税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月份全区财税工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和税收形势,安排部署了后3个月的财税工作任务。
    为了扭转当前财政收入欠收严重、增收乏力的局面,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是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力打好财税工作攻坚战;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财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主动工作,积极配合,依法廉洁做好财税工作。
    为此,海南区制定出台了十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
一是分解收入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要求地税部门在当前预测全年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下,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不得压税、留税,确保应收尽收,尽最大能力多收、超收;国税部门要对全年任务未完成部分制定征收计划,实行局领导分片、分所包干责任制,并按月考核完成情况。
二是摸清详实税源,强化动态监控。由区税收协调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主要税源企业逐户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测算企业正常税收;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税源企业、行业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工作,通过与上年同期对比产量、价格、生产规模和完成税收情况,从中找规律、查原因、出措施。
三是严格政策审核,严查退税、抵扣。对于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和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再利用等优惠政策的企业,相关审批单位必须认真、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要求、不属实的企业,及时报请上级单位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是加大清欠力度,杜绝新欠发生。建立清理欠税领导包干制度,由区级领导承包欠税大户,进一步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在杜绝新欠发生的同时,下大力气清理陈欠,对于已破(停)产和拒不缴清欠税的企业,通过司法手段清理欠税。
五是加强煤矿(非煤矿山)管理,核实真实产量。成立了煤矿(非煤矿山)产量测算组,专项负责煤矿(非煤矿山)产量测算工作。井工煤矿根据开采面、采掘进度、企业报表等数据测算产量;露采煤矿通过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对挖掘面积测量,取得实际产量,税务部门以实地测产为依据,足额征缴税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产权私下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交易行为。
六是紧抓零散税收,严格税收控管。在加强大项目、大税种管理的同时,切实抓好易发生跑、漏税种的征管工作。成立了零散税收管理检查组,专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运输营业税、建安营业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工作,保证零散税及时、足额入库。
七是发挥稽查职能,实现以查促收。积极协调上级稽查部门,对税收分析中发现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对连年报亏损的企业,由税务部门牵头,分析亏损原因,查找问题,严厉打击逃避税收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八是强化代征代扣,堵塞跑冒滴漏。强化企业代征代扣工作,在法定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的基础上,年底给予奖励;对于由财政拨款的市政建设、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由施工单位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代征代扣工作。
九是紧抓非税收入,确保任务完成。责成环保、城建等部门,加强排污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积极做好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征收入库工作。
十是协调企业投产,努力增加税源。对在建的大项目,要求各涉企部门切实搞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投产提供优质细致的前期服务,促使企业早投产、早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