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时间:2018-07-26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26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格瑞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葡萄深加工系列产品产销项目

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赛汗乌素村

内蒙古格瑞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格瑞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葡萄深加工系列产品产销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赛汗乌素村。

项目占地36.74亩,建设年产5000吨的2条葡萄饮料生产线,年产1000吨的1条葡萄果酱生产线,葡萄保健品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多元销售体系和研发、检测、产品展示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1478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0.8%。

 

1.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营运期磨粉工序进行厂房密闭,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先用罐车运送至西来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待排水管网建成后依托管网排入。生产固废设临时储存地点。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葡萄残渣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远;清扫粉尘外售;其他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3.采取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软连接等措施控制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葡萄残渣暂时存放池的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