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时间:2018-07-23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23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23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骆驼山矿区排土场连片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乌海市海南区骆驼山矿区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骆驼山矿区排土场连片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骆驼山矿区,占地面积共634.02hm2,共涉及煤矿8座,分别为通洲煤矿、鑫源煤矿、新能源煤矿、西阿煤矿、昊源煤矿、骆驼山隆昌煤矿、君正煤矿、蒙泰煤矿,项目总投资196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土场连片治理、地质环境治理、削坡工程、复垦绿化及表土堆放工程、矿区道路建设工程、公共线路工程、地面防洪工程、消防及水处理工程。

 

1.治理过程剥挖及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挡墙、限速、车辆遮盖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依托鑫源煤矿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依托鑫源煤矿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废油交由乌海市瑞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4.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工作产生噪声,声压级为90~105dB(A)。经过厂界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期噪声主要为灌溉用水泵噪声,本项目设备选择过程中选择环保型低噪声设备,水泵噪声强度一般在85dB(A)左右。本项目泵房外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且泵房距厂界距离均大于200m。本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治理期间边回填边平整、逐渐恢复地貌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将减缓,随着复垦期后期场地平整,恢复地貌,生态环境的影响减缓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