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时间:2018-06-19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19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运煤专线硬化工程

乌海市海南区滴沥帮矿区

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运煤专线硬化工程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滴沥帮矿区,路线起点位于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选煤厂原煤堆场,由南向北走向,终点至棋千线,工程全长870m,路基宽度为10m,道路等级为三级。项目总投资206.4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3%。

 

1.运输材料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2.要求对施工场地围护,对易起尘的施工材料有蓬盖等防护措施。

3.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遮盖,尽量减少散落。运输车辆应减慢行车速度,减轻扬尘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废水利用天誉选煤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处置。

5.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并由城区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由厂内工人收集清运。

6.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限制超载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7.运营期交通噪声管理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上路车辆一律使用低音喇叭,禁止车辆在夜间鸣喇叭,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