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时间:2018-05-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2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市奥立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生产线项目

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乌海市海融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乌海市奥立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海市奥立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生产线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项目建设一条高性能玻璃纤维纱生产线,设计年产高性能纤维纱40000t。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纤维制造区(拉丝车间及捻线车间)、制品加工区、辅助设施区、公用工程区等功能区,总占地面积为8553.23m2。项目总投资为4832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5万元,占总投资的0.32%。

施工期: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存贮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3.对施工场所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控制车速等;4.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选用低噪机械,夜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1、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机械排风;2.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3.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丝、不合格原料、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4.采取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