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关于海南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
来源: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    时间:2018-05-04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海南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

关于海南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

环境治理指挥部〔20183

 

为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海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道路环境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蓬布遮盖措施严防运输过程中出现物料撒漏和扬尘。

二、严禁在抑尘墙外倾倒粉尘固废。加大矿区公共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全天采取洒水降尘处理及时清理道路内积存的垃圾渣土,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三、严禁任何企业在矿区便道两侧倾倒废水、废渣、固废及生活垃圾。

四、交警、运管、路政等交通管理部门全天候上路执法,严格运输车辆管理,从严查处不按规定运输超量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企业拒不执行治理任务和逃避责任、煽动挑拨、纠集闹事等对抗执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852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海南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  

(代章)            

2018年5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