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时间:2018-03-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3月2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海南区环境保护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10兆瓦光伏农业项目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四道泉村养殖区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10兆瓦光伏农业项目位于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四道泉村养殖区G244(国道)东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7亩,即27.13hm2,租期为25年。光伏发电规划容量为10MWp,一次性建成。经一期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兆瓦光伏农业项目已建设汇集站的35kV集电线路接入蒙西电网。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67,占总投资比例1.2%。

本项目将光伏电站与种植相结合,本次环评不包括种植及电磁辐射相关内容。

 

1.施工期采取围挡、遮盖苫布、洒水抑尘、绿化措施,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与维护,使用优质燃料,防治施工扬尘。

2.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由污水转运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旧多晶硅板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旧蓄电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施工需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GB18597-2001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施工期食堂油烟废气安装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装置。

5.通过距离衰减、设备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6.采取,生态补偿、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