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08-15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
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
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惠牧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内财农改 [2008]788号)和《乌海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08]78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对各类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分工协作责任制。
    二是集中整合,一卡发放。将各类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集中整合,实行一个存折发放,全面推行基础工作 “一线实”制度。
    三是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制定 “一卡通”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便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环节减少、手续简化、资金直达。
    四是封闭运行,确保安全。区财政局设立惠农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各涉农镇指定专人负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审核上报、发放等管理工作,建立惠农补贴资金辅助帐。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主要内容
    (一)各项基础性工作做到“一线实”
为把补贴资金落实的源头工作做好,保证为“一卡通”发放提供详实依据,在开展“一卡通”的同时,全面推行“一线实”制度,努力在政策、资金落实的第一线,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效果落实。其核心内容是在村和村民小组一线做到“六个实”。
一是责任明确在一线要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即涉农镇管底册、业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机构管发放、监察审计管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全方位工作责任制,实行“四包”,即包宣传发动、包组织实施、包工作指导、包监督检查;做到“三有”,即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是规范操作在一线要实。在惠农资金和补贴对象管理工作的第一线,着力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测算、对象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等五个环节 。在政策宣传上,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让惠农惠牧政策家喻户晓、成人皆知,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在收入测算上,按照“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根据必要因素界定应补助对象;在对象评议上,让群众参与决策,进行监督,由群众确定补助对象;在审核审批上,依据群众评议结果,主管部门审核后确认补贴对象;在张榜公示上,实行区、镇和村 “三级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对象产生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动态管理在一线要实。按照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贴对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惠农补贴对象基本数据库,搭建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全面系统地反映惠农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建立补贴对象管理台账,对补贴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补贴对象管理季报制度,由各涉农镇按季上报变更数据,并及时调整相关台帐、修正档案和电子文档,做到惠农补贴对象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应销尽销。
四是政策衔接在一线要实。建立基层工作预警机制,在村组一线设立信息监测点,广泛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民生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财政、民政、劳动、文教、卫生等部门进行会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互通信息,集中解决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监督检查在一线要实。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对村组一线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网络监督上,由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对各地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当地及时纠正。在群众监督上,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构建三级监督网络。在部门监督上,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六是考核奖惩在一线要实。将惠农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对各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评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并与干部绩效考评、岗责考评和评先评优挂钩。
(二)各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
“一卡通”制度,就是对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律通过金融机构以转账方式直接打入农牧户个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专项存折帐户的一种新的管理制度和发放方式。借助“金财工程”,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镇四级全面联网的财政惠农补贴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惠农惠牧补贴的有序、透明和规范管理。
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是指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直接发放的各类资金。凡是纳入对农牧民直接补贴范围的各类财政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范围。目前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禁牧舍饲退牧还草补贴、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抚恤补助、农村社会救济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抚恤对象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农村建国前老党员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牧区家庭计划生育补助、库区移民补助、农牧业良种补贴、畜禽扑杀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资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补贴补助资金,上述资金均要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发放要求,做到各类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通”。
四、操作规程
实施“一卡通”制度,就是实行以指标统一管、资金一户存、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收支一本账、查询一电明等“七个一”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具体按如下操作规程办理:
一是指标统一管。根据上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资金数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纳入区财政国库,统一由区财政管理。
二是资金一户存。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国库实行专户管理。区财政国库机构在确定的金融机构开设“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专户,统一对补贴资金进行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补贴一卡发。区财政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享受补贴的农户每户开立一个存折。金融机构按照区财政局提供的当期发放分户花名册,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各项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农牧民持存折和有效身份证明支取补贴资金。
四是服务一站办。各涉农镇要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服务窗口”,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编制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区财政部门确认后,将补贴事项进行公示。
五是结算一线通。区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和各涉农镇之间,金融机构和其营业网点之间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上完成。
六是收支一本帐。区财政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 收支管理账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要按补贴资金类别设置明细账,反映各项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情况。
七是查询一电明。建立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查询系统,方便农民及时查询所得补贴情况,做到补贴资金项目、金额等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咨询、查询。
五、实施步骤
我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前期基础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底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09年7月初开始,全面推行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 年3月31日前结束)
主要工作:成立工作机构,下发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操作规程,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改革工作;发布《致全区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确定从动员会开始一周时间为主题宣传周;运用宣传阵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9年5月31日前结束)
一是开展培训 。区财政局组织对涉农镇信息采集录入等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二是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职责。各涉农镇要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涉农镇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包村包组包户管理办法,实行信息采集录入一体化工作方式,确保广大农户信息与“一卡通”网络有效对接。
三是信息采录。按照《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要求,各涉农镇信息采集录入人员深入到各村组农牧户实地开展普查工作。对农牧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各项基础信息要填准核实,对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各项基础资料要填齐核准,经农户签字并经村委会审核后,分阶段进行微机录入复核。
四是“一卡通”存折发放和试运行 。区镇两级在完成采集、整理、录入、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信息数据库、完成“一卡通”存折开立和发放工作后,即对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按照“一卡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试运行。
(三)总结完善阶段 (2009年6月30日前结束)
各涉农镇和相关业务部门对“一卡通”改革的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区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顺利运行,力争以优异成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一卡通”改革的工作领导,成立海南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    和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邵正文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马壮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利雄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改枝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俊平     区财政局局长
李福忠     区审计局局长
刘秀珍     区文教体局局长
高晓燕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邵    锋     区建设局局长
刘宏安     区民政局局长
周海燕     区卫生局局长
高二旺     区农牧业局局长
宋桂荣     区林业局局长
任    海     区商务局局长
张丁未     巴音陶亥镇镇长  
张    丽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刘海堂     海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曹    勇     海南邮政分局局长
康雨勤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成玉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王俊平(兼)。各涉农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由镇长负总责,同时设置工作岗位,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一卡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七、职责要求
(一)各涉农镇政府是涉农镇“一卡通”改革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各方,确保“一卡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组织好相关部门、村委会对农户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录入和审核;落实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设立办事大厅,进行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农牧民补贴资金提供安全、快捷、优质、高效服务。要落实好工作经费,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区财政局和各涉农镇是这次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强化联系,围绕“一卡通”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具体负责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进行整合,设立惠农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按时安全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农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充分运用区、镇网络进行数据传送。
(三)各涉农镇和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一卡通”改革制度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一卡通”改革工作,具体负责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登记造册,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各涉农镇派出所、邮储银行要按照这次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准确无误地清理、审查、编制和出具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有关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证件资料。有关金融机构要按财政部门要求负责开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并在存折上加盖“惠农惠牧补贴一卡通”印章。
(五)各涉农镇在发放“一卡通”存折过程中,要告知农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确保“一卡通”存折长期使用。“一卡通”存折要直接发放给受益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对居住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涉农镇工作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通”存折送达农户;对举家外出务工经商的,由涉农镇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金融法规办理。
(六)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营造改革氛围;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要严格工作纪律,做到监督“六到户”和“六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银行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不准延误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户负担,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要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形成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有关业务操作事宜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镇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2、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
3、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部门工作职责
4、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镇管理办公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5、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岗位职责
6、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员岗位职责
7、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录入管理员岗位职责
8、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业务流程
9、业务管理部门对应补贴项目  

 


附件1: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镇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各涉农镇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内设主任、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员、农户基础信息录入管理员、联络员4个岗位,负责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各涉农镇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公室是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是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会同民政、计生、林业、农牧业等部门,对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进行审查并编制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分户清册。
四、负责“一卡通”存折的发放,凭农牧户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发放,严禁他人集中代领,要及时发放到农牧户手中,并要求农牧户妥善保管。
五、加强政策宣传,将补助项目、补助标准、补助金额按要求公示。补贴资金发放之前,镇、村必须公示7天。
六、要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做到服务公开、工作透明、有问必答、办事公道。
七、负责整理、收集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有关资料并归档,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镇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机、专柜、专室”。

附件2: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

一、要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管理“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首次使用“一卡通”软件时,必须更改用户密码。
三、保管好“一卡通”软件登录密码,防止泄露他人。
四、不准私自更改数据库中的农户基础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
五、不得随意进行数据删除,数据库中的数据只能做销户操作。
六、定期做好数据维护更新。针对农户死亡、迁出、变更户主等情况,对农户数据做相应维护,但必须在维护之前报区综改办批准。严禁私自更改,以免造成补贴无法发放或错发。
七、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区综改办提出可行性处理建议。

 

 

 

 

附件3: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部门工作职责

为全面落实和贯彻国家惠农政策,确保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惠农惠牧资金”)方便、快捷、安全、及时、足额发放,根据《海南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各有关部门职责
(一)财政部门
负责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卡通”信息管理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在邮储银行开设“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专户,统一对财政惠农惠牧资金进行管理,专户核算;指导各镇做好农牧户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理以及补贴项目、资金的核准工作,向邮储银行提供真实、准确的惠农惠牧资金发放清册;根据补贴发放的时间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将惠农惠牧资金拨至邮储银行专户,封闭运行;指导、协调邮储银行和各镇把“一卡通”存折发给受益农牧户,不得由他人代领;协助各镇和区信访部门做好全区惠农惠牧资金发放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配合监察、审计、涉农涉牧部门开展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监察、审计部门
负责全程监督惠农惠牧资金发放工作,及时查处惠农惠牧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公安部门
负责做好惠农惠牧资金补助对象信息核对和缺失身份证、户口簿的补发工作。
(四)民政部门
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审核抚恤补助、农村牧区社会救济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牧区建国前老党员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费、农村牧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做好发放监督和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各镇、区监察、审计、信访、财政部门搞好信访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五)农牧业部门
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审核上报粮食种植面积,审核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牧业良种补贴、畜禽扑杀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做好发放监督和宣传工作;配合各镇、区监察、审计、信访、财政部门搞好信访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六)林业部门
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审核退耕还林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做好发放监督和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各镇、区监察、审计、信访、财政部门搞好信访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七)计生部门
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审核涉及农村牧区家庭计划生育补助等方面的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做好发放监督和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各镇、区监察、审计、信访、财政部门搞好信访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八)建设部门和土地收储中心
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审核农村牧区拆迁、征地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做好发放监督和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各镇、区监察、审计、信访、财政部门搞好信访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九)邮储银行
负责财政惠农惠牧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金融服务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各镇资金发放清册,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农牧户个人账户,不准滞留补贴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开设“惠农惠牧资金专户”;收到惠农惠牧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打入农牧民个人账户,实行“一卡式”发放;不得抵扣农牧户贷款和代扣其他任何款项;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惠农惠牧资金发放工作。
二、镇政府职责
1、各镇收到区级的涉农资金指标或文件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登记清楚,将涉农资金的补助项目、对象、标准等在镇、村、组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同时公开区、镇两级涉农资金的监督咨询电话。
2、公示后造好分户登记表和汇总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审核。
3、将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审核完毕的登记表按农户的村、组、姓名、身份证号、编号、“一卡通”存折号、本次所发放的金额、发放项目名称等编成清册,由镇政府第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报区财政局,等待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拨付涉农资金。
4、收到涉农资金后,各镇应在当日向邮储银行提供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并将资金拨付到邮储银行,由其按清册打卡。
5、各镇应及时发出通知,告知农户已到资金,并要求农户到当地邮储银行核对数据。
6、惠农资金发放后,各镇应分项目设立明细账,每季末与区财政局、邮储银行对账。
7、抓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8、需重新立户的或农户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等原因而毁损存折的,镇政府要协助农户按有关程序向邮储银行申报或挂失,并与邮储银行协调补发、换发存折。
三、村委会职责
各村委会应积极配合镇政府及惠农资金相关部门做好农户村、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及时上报涉农资金农户的变迁情况,保证基础信息的真实和有效,不得伪造虚假信息;协助镇政府做好惠农资金“一卡通”工作的宣传,及时通知到户。

附件4: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镇管理办公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主任职责
各镇镇长兼任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是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员职责
负责组织采集人员按《海南区财政惠农惠牧补贴“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格式采集农户基础信息;负责收集、整理财政惠农惠牧补贴有关数据信息;负责收集上报农牧户情况变动信息;负责书面汇总并编制本镇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农户基础信息录入管理员职责
负责组织录入人员录入农户基础信息;负责录入本镇财政惠农惠牧补贴对象、项目、金额;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项目认定单;会同镇政府和其它部门做好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公示;负责管理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客户端机器及数据库。
四、联络员职责
负责做好上下级的联系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和遇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上报各阶段工作材料。
附件5: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农户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的有关政策,并向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得农户的配合。
二、深入到村组农户实地开展普查工作,负责对农户基本情况、农户承包土地情况、农户种粮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填写《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
三、负责对《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数据进行核准,将普查表中数据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如农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要与派出所核对),由户主签字,村委会审核,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普查信息员要对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负责将核准后的《海南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数据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微机录入复核,并保证准确无误。
五、由于信息的采集录入直接关系到“一卡通”改革工作地正常运行,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量大,也有一定难度,每个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必须从大局出发,对工作要高度负责,善始善终做好工作。
附件6: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的有关政策。
二、负责组织采集员按《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普查表》格式采集农户基础信息并与户籍资料核对。
三、负责组织信息采集员按《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更新表》格式收集农户情况变动信息并按指定时间上报。
四、负责书面汇总并编制本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五、负责收集、整理财政惠农补贴有关数据信息。
六、负责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档案管理。

 

 


附件7:
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农户基础信息录入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的有关政策。
二、负责组织录入人员将采集员采集的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数据库。
三、负责组织本镇财政惠农补贴对象、项目、金额等微机录入工作。
四、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项目认定单。
五、会同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六、按《海南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要求管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