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分局利用四项制度强化工作效能建设
来源:    时间:2010-09-16    阅读量:    [关闭本页]

   近年,海南工商分局大力强化工作效能建设,在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四个方面建设已初见成效.

一、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是“窗口”单位就文明用语、文明服务规范、行业职业道德和便民利民措施事项做出承诺;二是工商所,就遵守财经工作纪律、规范收支行为,防止私设“小金库”,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行为做出承诺;三是就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事项做出承诺;四是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克服随意离岗、缺岗,方便和服务群众,克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事项做出承诺。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凡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公开。如群众关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服务性收费、农牧民负担项目及政策、建设用地等热点问题必须公开。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从管理上、制度上克服懒散、拖拉、推诿等不良作风。

    四、实行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在抓好效能建设工作组织、检查和考核的同时,对本单位发生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的检举与控告,查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