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分局查处无照经营三项措施并举
来源:    时间:2010-08-31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今年,海南工商分局结合市区、城镇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入手,利用三项措施全面清理整顿无照经营行为。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海南工商分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主抓,针对流通食品行业、煤炭经营行业等无照经营现象,成立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分类指导,明确责任。对无照无证经营的处理不搞一刀切,实行分类指导。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政策规定可以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如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政府指定的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等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同时,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有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作为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公安、卫生和文化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制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分局与工商所信息沟通、工作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