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29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 关于对任晓、敖特根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音陶亥地区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改造的建议》(第1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由于农户及农牧业公司耕地亩数的增加,现有灌溉设施不能满足耕地基本灌溉需求,导致耕地干旱减产严重,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巴音陶亥镇以南村庄灌溉条件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低洼区段进行加高维修,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进行维修养护。二是不断加强农田灌溉水调度,实行错峰灌溉,在满足农户基本农田灌溉基础上,对农牧业公司新开垦的土地指导其进行蓄水滴灌,避免与农户的基本农田灌溉冲突。三是不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组织管理,有序进行农田灌溉。四是已于68日启用渡口一级新泵站,切实提升了地区农田灌溉的取水能力,全力保障2022年灌溉正常进行。

(区农牧水务局A    

2. 关于对刘明义、姚婷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中小型散养养殖户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关于规划集中养殖用地方面,因建立养殖基地需要达到规模标准,且符合海南区禁养限养划分、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具备养殖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人员消毒通道,配备与规模适应的兽医或者防疫技术人员。现阶段正在对巴音陶亥镇下辖的行政村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其中四新村和一棵树村均预留有集中养殖用地,待村庄规划审批后,就可在规划养殖用地范围内选址养殖。二是在改善环境方面,区政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户进行思想引导,提高养殖户养殖技能、环保意识的同时,达到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我治理的目的。

农牧水务B   

3. 关于对康巧花、郭振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网改造、解决居民煤改电及农业生产三项用电需求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意见:

农区煤改电主要问题是原电力负荷无法满足农户煤改电需求,需要整体规划改造电力设施。现项目由区政府提出计划,市电力部门分年度实施。现阶段区政府协调市电力部门,年内计划对已经造成电采暖设备改造的渡口村46户整村推进电力设备改造工作。对于统计的其他零散有接入取暖三相电的93户村民,现阶段已经完成入户排查,针对现阶段具备改造且确无取暖办法的村民继续向上级电力部门协调解决供电事宜。明年区政府将立项实施整体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待改造项目整村完成设备安装后,电力部门予以配套电力设施和通电工作。

                            (巴音陶亥镇B

4. 关于对史瑞鑫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22年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二是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在金海社区设立了海南区未成年人阳光心理辅导站,各中小学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开设青春热线、青春问卷调查和心理咨询等。第十八中学设置了心理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读室、心理活动室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健康预警机制各学校推广实施一人一案危机干预制度,加强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春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落实登记、动态监测和及时干预。四是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目前,我区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进各类班团队主题活动、进班主任(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进各学科常规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方位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

(区教育局A

5. 关于对司海军、马跃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化管理流动摊贩,促进“地摊经济”繁荣发展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已根据小区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等情况,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定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各类小商小贩的经营,规划建设划定了便民市场、海南早市夜市、周六日便民市场6处区域270余个摊位、点位及其他小区门口、广场周边、步行街等地流动商贩110余个,并严格禁止部分区域和路段不得摆摊设点,多手段规范“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的经营,同时成立夜勤执法中队,补齐夜间商贩无监管的缺口,要求商贩在有边界,有规则,加强管理,做好卫生保洁,保证经营区域内畅通,不影响交通秩序,不破坏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不占用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既可达到满足市民生活便利快捷,城市烟火气息更加浓厚的目的,又能做到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民生就业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 关于对郭振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光伏新村光伏发电板工程不完善问题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国家、自治区2022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政策文件暂未下达,待政策文件下达后,积极协助企业获取2022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指标。下一步,区政府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新能源〔20134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该建议问题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逐步实施。预计202312月底完成。

(区能源B

7. 关于对房静茹代表提出的《关于绿色矿山建成修复后的建设光伏项目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根据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对治理好的渣山、排土场及沉陷区进行规划,推进“光伏+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露天煤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和发电企业储灰场集中连片治理区域等土地资源,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区政府积极协调有意向投资建设光伏项目企业,协助企业申报集中式光伏建设指标。目前,初步计划在二贵沟区域由城投公司进行矿山治理后引入相关企业投建光伏项目,在公乌素地区由国家能源集团在其治理后的渣山投建光伏项目。

(区能源B

8. 关于对刘明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养殖基地的审批建议》(第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关于规划集中养殖用地方面,因建立养殖基地需要达到规模标准,且符合海南区禁养限养划分、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具备养殖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人员消毒通道,配备与规模适应的兽医或者防疫技术人员。现阶段正在对巴音陶亥镇下辖的行政村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其中四新村和一棵树村均预留有集中养殖用地,待村庄规划审批后,就可在规划养殖用地范围内选址养殖。二是在改善环境方面,区政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户进行思想引导,提高养殖户养殖技能、环保意识的同时,达到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我治理的目的。

(区农牧水务局“B”)

9. 关于对何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公共租赁住房676套,其中低保户廉租房69套,企业公租房421套,人才公寓86套,棚户区搬迁住房困难群众公租房84套,低收入无房户公租房13套。目前已配租675套,剩余1套待配租(顶楼)。在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结合我区实际需求,2023年计划新建金海园三期公租房78套,保障公租房用户群体的住房需求,由于手续变更等原因,预计20233月开工,建成后基本满足我区公租房需求。在加强公租房管理方面,制定了《海南区公租房管理和使用制度》,要求各租赁公租房企业、个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个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切实担负起承租公租房管理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合理、有效配租公租房,确保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区住建A

10. 关于对赵海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划拨海南公交固定停车场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意见:

城市公交车是服务居民的一项便民措施,为公交车提供停车检修场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场站的选址也不宜离城区太远。目前,区政府已在海南城区周边梳理可用土地,经查找,海南谊源供热公司用地从土地权属及场地情况均适合公交公司的车辆停放以及检修。该选址方案已邀请公交公司领导及技术人员前往踏勘,符合使用要求。下一步,区政府将协调解决此地块相关问题,尽快解决划拨海南公交固定停车场相关工作。

海南自然资源分A

11. 关于对刘香琴代表提出的《关于为金融机构开设不动产登记前置查询系统平台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意见:

因开设不动产登记前置查询系统平台工作,涉及居民住房个人隐私,现阶段不便于为金融机构开设不动产登记前置查询系统平台,关于金融机构因工作原因需调取相关资料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积极予以配合。

(区财政A  

12. 关于对李小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捋顺巴音陶亥电灌服务站工资发放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意见:

巴音陶亥镇电灌站始建于1966年,隶属伊盟鄂旗水利局,属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承担巴音陶亥地区的农田灌溉任务。1997年巴音陶亥划归乌海后,该站由市农牧林水局接管,1998612日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由海南区管理,但市农牧林水局和海南区政府未达成移交协议,2003年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海南区水务局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并确定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20099月,海南水务局又将电灌站移交巴音陶亥镇政府管理,属于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因电灌站属于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不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工资统发系统)内,无法由财政局统一发放工资。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相关要求,电灌站正式编制人员工资每月由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财务录入用款计划和支出后,经统发系统直接拨付至电灌站,由电灌站自行支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随巴音陶亥镇工作经费统一申请核拨,再由电灌站自行支付。目前,因财政相关要求,电灌站人员工资无法由财政直接支付,无法从巴音陶亥镇经费中剥离。镇政府将强化财务管理,积极沟通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经费拨付手续,按时支付人员工资。

巴音陶亥镇C

13. 关于对李丹洋、周灏、赵斌、张清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本地人才招聘政策支持建议》(第1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积极推动《乌海市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适时摸清人才需求底数,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2022年,通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等辅助人员85人,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为13名政府购买人员解决岗位问题;二是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临聘人员参加各类考录,根据专业特长推荐合适岗位,畅通信息渠道,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区人社A

14. 关于对李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公用消防设施投入维修的建议》(第14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老旧小区改造已将小区内消防设施全部列入改造范围内,截至目前,已对世纪小区、海天花园小区2个老旧小区增设消防栓、消防通道划线;2022年对益民小区、天雅小区、焦化厂小区、国税楼、防疫站家属楼5个老旧小区增设消防栓、消防通道划线改造。下一步,区政府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步实现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更换、维修,同时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

    (区住建A

15. 关于对刘智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电力设施占地补偿标准的建议》(第15号)的答复意见: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通知中已明确给出了海南区各类地片的征收补偿标准,区政府在各类土地征收(包括电力设施占地)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补偿标准。

海南自然资源分A

16. 关于对褚建利、甘秀金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后续管护市场化运行模式的建议》(第1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户厕改造模式以集中污水管网模式和无动力蒸发式污水处理模式为主。因施工主体单位工期不统一,现阶段无法移交给统一的部门或者第三方进行管护。区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区居民或市场主体组建专业化服务队伍提供服务。一是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区居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培育市场服务主体,鼓励企业或个人参与农区户厕维修、定期收运、资源化利用等管护工作,建立完善管养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农牧水务B

17. 关于对甘秀金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河滩区禁种出台相应的补偿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意见:

黄河滩区禁止种植高秆作物范围包括:主河槽区、低滩区。禁种线受河势摆动和行洪安全,需逐年适时调整,稳步减少滩区高秆作物种植面积,最大限度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但同时也使禁种范围线内的种植户在作物的选择上受限,为此,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已印发文件《2022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海南农牧水发〔202261号)对实施轮作的主体进行资金补贴,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资金发放至实施轮作的主体。

(区农牧水务局A

18. 关于对吕静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监护人职责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成立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制定家长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家长学校每学期计划,落实家长学校课程安排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各家长学校制定规章制度和考核细则,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到学校管理、考核中,对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扎实、效果良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各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和“五老”的优势,采取科学教育方法,扎实开展家长学校活动,促进家校密切配合。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家长传达相关政策和要求,分享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理念及经验做法,增强监护人职责意识,帮助监护人树立正确教育观念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渗透家庭教育,帮助家长了解监护人职责,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学习优秀家庭教育经验。

区教育局A

19. 关于对王锁平代表提出的《关于砂石盗采问题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盗采资源违法活动,决定由海南自然资源分局牵头,成立了海南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海南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调配执法人员和车辆,成立了由自然资源分局、巴音陶亥镇政府、公安分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海南辖区实行24小值班制度,对辖区内非法盗采现象进行拉网式巡查。2022年以来,共发现11起非法盗采行为,制止11起,8起为非法采砂行为,3起为非法采煤行为。其中已立案11起,已全部结案。今后,区政府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机制。

海南自然资源分A

20. 关于对高全胜代表提出的《关于供热资产统一由区供热公司管理的建议》(第20号)的答复意见:

因由政府投资进行建设的供热管网现还未列入固定资产列表,区政府将根据国有企业重组情况,将供热管网全部列入国有固定资产,根据情况逐步移交相关单位进行管理。

(区住建A

21. 关于对王亚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图书馆读书活动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积极完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职能,不断增添新的服务项目,挑选购买新书,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全力推进海南区首座城市书房为乌海市城市书房试点项目,现设计工作已完成,城市书房名称征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现投稿名称已达130个。

(区文旅体A

22. 关于对任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康泰小区门口练车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第23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宝隆驾校途经康泰小区的问题。宝隆驾校科目三场地严格按照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要求建设,《规范》中要求科目三考试路段应设置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上,并有车道、交叉路口、车流量等因素限制,宝隆驾校科目三考试路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宝隆驾校科目三考试场地建设前,区政府已组织海南区住建局交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市政管理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就路线设置问题召开了听证会,并通过了各部门论证。

关于康泰小区门前有货车通行的问题。海南城内禁止货车通行,因施工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货车通行的,需持相关手续证明,到海南交管大队办理通行证,在指定的时间路线开展货物运输工作。海南多个进出城口均设有闯禁行抓拍设备,同时交警每天也会在重点路段严查货车闯禁行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居民出行安全。

海南交管大队“A

23. 关于对王天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环境治理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意见:

在加快实施道路维修改造、安全防护及绿化提升工程等方面,2021年至今共翻修棋千线3.846公里,设置边沟和挡墙5.5公里,硬化土路口3处,铺设工字砖、安装波形护栏4公里,铺设供水管网约3公里,在道路两侧换填土方6万余方,铺设滴灌管网绿化苗木约2万株;目前棋千线南侧投资350万元的10万平方米停车场建设工程已施工完毕。

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面,一是开展了车辆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棋干线两侧及周边空地大型载货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二是责成煤矿和煤炭洗选企业建设停车待装区,督促企业错时生产,错峰运输,实现路面车流削峰填谷。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日常保洁力度,降低扬尘污染,有效改善路域环境。

(区住建A

24. 关于对谢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出租车辆投放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第25号)的答复意见:

为优化海南区居民出行,我区于201612月在城区投放27台出租车并开始运营,后根据市场需求,于2019年新增投放10台出租车,现有的37台出租车已基本满足城区群众的乘用需求。且我区1路、2路、3路、6路、9路公交车已覆盖海南城区及农区,同时,近几年我区为优化市民出行,陆续在海南区投放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基本能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出租车、公交公司的管理,给群众提供更好出行体验。

(区住建A

25. 关于对武兴和、田旺兵、杨震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问题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各物业服务小区已建立电动车统一设置、集中管理的机制,统一规划车位线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区域,有效解决居民车辆停放问题。目前,我区43个有物业服务小区中已有32个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1151个,现正在协调剩余小区,争取实现各小区均有集中充电。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把组织开展服务小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检查作为日常管理工作,对停放在楼道、楼梯间、门厅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进行集中治理。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内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居民按照规范要求停放电动车及充电,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区住建A

26. 关于对崔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益民小区楼道刮腻子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内容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意见

2022年,区政府主要对益民小区、天雅小区、焦化厂小区、防疫站家属楼、国税楼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35栋楼、1271户。益民小区是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区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及审批工作,主要改造范围为小区供热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硬化、绿化、物业用房、安防、道路、电力、停车位等基础设施改造并配套小区周边道路、便民市场、幼儿园整体改造。小区楼道刮腻子不在本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建议居民用维修基金对楼道进行刮腻子改造。

(区住建A

27. 关于对孙玉娥、敖特根花代表提出的《关于乡村医生解决基本养老保障待遇问题的建议》(第28号)的答复意见:

为了更好地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我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区政府就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已积极与市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努力解决养老待遇问题。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鼓励乡村医生主动干。海南区医疗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位乡村医生的贡献,对于有贡献的乡村医生给予精神鼓励。二是在《研究海南区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有关事宜》〔201546号文件中,对乡村医生发放10000元补贴,现已发放到位。三是现有村卫生室,每年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及区本级都会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药补助款及一体化资金和劳务补贴等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村卫生室发展。

(区卫健委A

28. 关于对吴艳代表提出的《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接收后及时办理答复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意见: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在收到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代表建议意见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分类整理,经分管副区长同意后,批转到各承办单位为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邀请区人大、政协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及各承办单位专题研究部署,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原则,要求承办单位加强综合分析,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举措,提出拟办答复意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各承办单位正式答复人大代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区政府办公室将正式答复文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A

29. 关于对赵光林代表提出的《关于东红村道路加宽的建议》33的答复意见:

目前东红村道路因两侧有农田及住户,按规划没有拓宽空间,无法进行加宽。为保障通行安全高效,从优化交通、分流通行车辆及减少安全隐患角度出发,计划新建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道路,该路线总体为由西向东走向。建设总里程8.698公里,其中5.84公里段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2.858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此项目已于426日开工,目前已竣工,和已有的北环路形成闭合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区住建A

30. 关于对周传江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午上下班的时间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于202011日起,执行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时间。但自执行以来,海南区工作人员普遍反映较强烈,认为修改时间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海南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数在市里居住、上下班路途较远的客观事实,在充分征求海南区各单位人员意见并征得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我区将海南区上下班时间修改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301730,既解决了下班晚的问题,又缓解了海南区与全市及其他两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不统一、工作对接不畅等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C”)

31. 关于对夏维璐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意见:

为切实做好海南区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区政府印发了《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根据方案内容,逐项任务对标对本对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一是针对矿权整合问题,区政府组织召开政府专题会等各类会议3次,赴企业实地走访调研10余次,全面宣传上级矿产资源整合各类政策要求,深入了解整合范围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整合意愿及相关诉求,梳理细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思路,起草了《乌海市海南区煤矿及非煤矿山采矿权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按时序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现正在通过市场化协商方式,组织引导参与整合矿山企业签订整合重组框架协议,截至目前,3个非煤矿山整合区域12户企业已签订框架协议,剩余企业正在协商签订中。二是针对连片治理问题,乌海及周边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涉及海南区生产矿山集中连片治理区5个区域,目前5个区域均已完成《矿区集中连片治理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其中煤矿3个(海南区骆驼山滴沥帮治理区、西来峰白云乌素治理区、公乌素治理区),非煤2个(呼珠不沁希勒治理区、西水平台山治理区)。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骆驼山矿区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区项目,该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已获得全区首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称号,并列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海南区白云乌素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124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逐步推进实施,骆驼山滴沥帮治理区、呼珠不沁希勒治理区《治理方案》已编制待评审,公乌素矿区已与第三方签订联排联治方案编制合同,正在编制中。三是针对绿色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问题,2022年计划建成10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其中1座已提前至2021年完成申报),其中4座因存在技术创新困难、综合利用率低、无用地手续等问题,申请延至2023年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其他5座矿山正在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海南区涉及12家历史遗留矿山,已制定治理方案并进场开工11个,乌海市海南区黑龙贵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经专家评审正在申请移出历史遗留矿山名单。截至目前,有6家已基本完成治理工作,其中3家已通过专家验收并向上级申请销号,计划年底前对另外已完成治理的3家历史遗留矿山进行验收销号工作,其余矿山正在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海南自然资源分B  

32. 关于对周晓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街道增加信号灯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意见:

经统计,海南城区目前约有36个十字路口,已安装18套信号灯,全部能够正常运行。2022年在巴彦乌素街与金融路平交口、巴音陶亥街与广场路平交口2个十字路口新建信号灯,现已完成建设并启动运行。2023年计划建设公乌素街与海拉路平交口等十字口信号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完善海南城区交通信号灯。此项工程计划于202310月底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33. 关于对李炎代表提出的《关于赛汗乌素村部分进行村改居的建议》(第39号)的答复意见: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赛汗乌素村位于黄河东岸,距离海南区政府15公里,现有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024户,3120人。其中赛汗乌素村民小组、头道坎村民小组、农牧场村民小组远离城区,不是城中村,每个村民小组均有耕地,主要种植葡萄、玉米、蔬菜等,养殖猪、牛、羊等。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户籍还在村里,并且有自己的土地,村改居后国家对农区的优惠政策将得不到保障,会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正确开展村改居工作,势必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引起村民不满造成集体上访事件。综合考虑赛罕乌素村民小组、头道坎村民小组、农牧场村民小组这三个村民小组目前还不具备村改居的条件。

                              (区民政C  

34. 关于对杨小永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西卓子山学校400米环形操场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意见:

经初步预算新建西卓子山学校400米环形操场预计需要资金750万元,现区政府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建设跑道的上级资金,同时计划使用部分教育附加费,进行操场的建设。下一步,区政府将多渠道申请上级资金,加快推进操场工作建设,待上级资金申请到位立即建设西卓子山学校400米环形操场。

(区教育局B

35. 关于对周培英代表提出的《关于祥苑社区副业二队(莲花村)交由赛汗乌素村统一管理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意见

副业二队(莲花村)位于黄河段右岸西卓子山街道辖区内,户籍62188人,土地1000余亩,前身是80年代西卓子山水泥厂家属蔬菜队开荒种地而来,起名服务公司,属于水泥厂第三产业。90年代企业改制,将土地资产划给远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逐步被租种。2016年随着农村建设,将资产出售给开发商张立群(天佑公司),现因开发商未按计划完成开发,资产权转到海南区政府。副业二队(莲花村)土地所有权现属于企业所有,关于将祥苑社区副业二队(莲花村)交由赛汗乌素村统一管理,实施难度较大,区政府将其列入长期规划,待时机成熟,逐步予以实施。

(区民政C

36. 关于对厉阳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振兴小区的部分楼房续做保温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意见:

振兴小区建成于2008年,总建筑面积8.1527万平方米,共22栋楼1026户居民。经过对振兴小区外墙保温遗留问题全面梳理,小区内19栋楼缺少南北两侧保温。目前,区政府已将振兴小区外墙保温遗留问题列入解决计划,逐步实施。

(区住建B

37. 关于对马志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少与学校教育无关的工作》(第43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严格执行乌海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实施方案,减少教师不必要的工作,减轻教师与学生负担。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其他部门进校园开展活动均落实审批制度,除教育部门及学校外,严格控制其他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活动,不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无关的会议、不强制教师加入微信群,参与教育无关的答题、调查问卷等。截至目前,海南区未出现商业活动进校园、教师参与社会考试监考、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活动等情况,大幅度减少了学校及教师除教育以外的其他工作,切实为教师减轻了负担。

(区教育局A

38. 关于对杨小永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西卓子山居民居住环境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意见:

西卓子山住宅楼建于1990年,总建筑面积8.64万平方米,68栋楼,1289户。区政府在2019年对西卓子山住宅楼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实施排水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根据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求,区政府对西卓子山住宅楼外墙保温遗留问题全面梳理,聘请第三方对西卓子山住宅楼测绘,共有65栋楼需要做外墙保温。目前,区政府已将西卓子山住宅楼内缺少保温情况列入解决计划,逐步实施

(区住建B

39. 关于对史来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赛汗乌素村集中养殖场的建议》(第45号)的答复意见:

因建立养殖基地需要达到规模标准,且符合海南区禁养限养划分、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具备养殖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人员消毒通道,配备与规模适应的兽医或者防疫技术人员。现赛汗乌素村多为中小型散户养殖,不具备集中养殖条件,现阶段无法建设牲畜养殖集中区。待居民养殖条件成熟,村民可自行向西卓子山街道、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建立牲畜养殖集中区。

(区农牧水务局B

40. 关于对张义代表提出的《关于乌海市海南区运煤通道两侧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意见:

因运煤通道两侧现场地质情况复杂,存在大量石灰、废弃煤渣、砂砾石块等,不适宜种植树木,区政府现已将不适宜种植树木的土壤进行部分或整体换填种植土,现已完成11万立方米土壤换填工作。不适宜种植高大树种的地方,如:高压线下、路口处,已种植柳树和槐树,现已种植树木2万棵。因没有水源处,区政府将设置井室布置绿化主管道和滴灌管道,既提供了合适的土壤与树种,也保证了水源的供应。

海南自然资源分A

41. 关于对张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鉴定范围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意见:

经与市医疗保障局对接,按照自治区“杜绝增量、清理存量”的要求,各地不得再出台新的特殊病种政策的要求,故我市特殊病种不能自行调整。待自治区统一和规范特殊病种范围后,我区将按照自治区及市级要求做好政策落实。

(区医疗保障局“C”)

42. 关于对白莲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污染环境整治的建议》(第4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深入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攻坚行动,并对查处的问题落实整改。制定落实《海南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信访举报案件以案促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海南区PM10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深入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攻坚行动,并对查处的问题落实整改。从深化园区整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及整改、全面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监督执法等6个方面,加快解决我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治理及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449台次,出动人员2435人次,检查企业1775户次,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03份,处罚金额达1200万元,其中移送公安3件。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A

43. 关于对乔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海南区至高铁南站快速路建议》(第49号)的答复意见:

427日,市发改委组织了高铁南站广场设计方案意见征求会,会上,提出了围绕高铁南站的交通组织设计的问题。目前站前广场正在勘察设计中,区政府高度重视高铁建设进度及周边地区总体规划,正在对接有关设计部门委托其开展高铁站周边及城区连接线的设计。

(区住建B

44. 关于对郭晨光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海南区镇、街道社区区划和行政村代管关系的建议》(第50号)的答复意见:

2022年5月底制定《关于调整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方案》(讨论稿),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6月28日,海南区民政局参加区政协召开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和代管关系对口协商会,围绕海南区镇、街道实际情况,对调整行政区划和代管关系方案作了情况说明;配合区政协提交了《调整海南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和代管关系的协商报告》;8月份成立了海南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920日组织召开关于调整海南区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确定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并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对调整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11月向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街道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论证方案可行性,在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后,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并作了合法性审查。下一步将《关于调整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方案(送审稿)》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区民政B

45. 关于对何奕代表提出的《关于乌海市海南区城市更新行动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意见:

为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区政府将黄河路(振兴小区至西来峰)路灯建设列入2022年工作计划中。主要对六公线(海南—中联化工段)进行路灯改造,共设置136盏灯,此项工作现已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46. 关于对任晔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提高对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第5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引导各学校以劳动教育、德育、家长学校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活动。开足开齐课程,重视体育、劳动、艺术、计算机等课程。进一步拓宽德智体美劳课程教育面,增强课程吸引力,凸显课程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建设,现在全区共有109人持有心理咨询师二、三级证书,鼓励无心理咨询师证的教师近两年取得此证书。三是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严格落实进校园备案制度,精简“进校园”次数,取消非必要的“进校园”活动。简化数据上报内容及程,减少各种材料的报送次数。尽量减少一线教师的非教学任务,取消不必要的关注、下载、点赞等任务,保证法定工作时间用于教学任务并留足教师休息时间。

区教育局A

47. 关于对杨鹏飞、陈晓炯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电动三轮车整治力度的建议》(第53号)的答复意见: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文件,要求海南区辖区范围内严禁所有载客三轮车运营。针对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随意闯禁行。区政府多次进行专项整治,主要通过罚款、责令违法驾驶人抄写法律条款、在十字路口开展交通管理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约束、管理。在未完全取缔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前,全力保障电动三轮车遵规守纪运行。针对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在城区四条主要道路划定禁行区域,严禁电动车三轮车通行。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8月份以来,累计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423起。

(海南交警大队A

48. 关于对李海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天雅小区1号楼(商铺)下水管道更换、维修的建议》(第54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已将天雅小区1号楼(商铺)下水管列入今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统一改造,现天雅小区1号楼(商铺)下水管道更换、维修已施工完毕。

(区住建A

49. 关于对管琨代表提出的《关于居民废品回收的建议》(第5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进小区工作,对辖区内的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整治,同时要求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履行职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废品堆放要及时劝导制止。目前海南城区47个住宅小区均安排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在振兴、世纪、佳和等小区内共拆除私搭乱建9处,乱堆乱放140余处。二是通过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小区投放社区垃圾分类服务亭,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废纸、废包装物、废金属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根据居民收集可回收物的价值进行兑换或积分、礼品、现金等形式解决此类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0. 关于对褚建利、李金亮、刘风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农区清洁取暖的建议》(第56号)的答复意见:

经前期摸底,海南区农区居民居住较分散,通过比较电取暖和气取暖方式,煤改电从安装成本、取暖费用、安装难度和后期管理等因素综合比较更占优势,从经济性及可行性考虑,决定采取电供暖(空气源热泵)方式。为减轻农区住户经济压力,计划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补贴,一是对于已完成设备安装的农区住户,根据居民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或收据等有效凭证,按照补贴标准进行补贴。二是由政府主导实施清洁能源设备采购安装的农区住户,根据申报流程进行申请,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安装。具体补贴标准:按照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价格的80%进行补贴,剩余20%由居民自行承担(居民在安装前交清自行承担金额),初步拟定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8400元(约为100平方米供暖面积时,对应装机功率在16KW的空气源热泵采购及安装价格的80%,后续可能根据市场行情会做出适当调整)。每户补贴供暖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超出面积部分发生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区政府将加快海南区农区冬季清洁取暖一期工程配套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前期准备及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推进农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区住建A

51. 关于对张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农副产品外销的运输车辆相关手续办理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故普通农用三轮车辆不需要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同时,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拉运合法装载物可以享受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相同的政策。

(海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分局A

52. 关于对史来英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建黄河村民小组灌溉泵站的建议》(第58号)的答复意见:

黄河村民小组泵站建设于二十世纪70年代,由于近年来黄河河道向西偏移,泵站距离河道约1000米,造成泵站取水能力不足,从2018年开始,泵站在枯水期抽不上水,曾用挖机清淤,效果甚微,在2019年建设浮船泵站抽水,耗费人力财力,依然起不到有效作用。针对该问题,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已将其列入2023年灌溉泵站改造计划,并对黄河村民小组的泵站进行重新定位和选址,同时对泵站及相关设施进行修建及维修养护,切实解决灌溉问题,排除老百姓的顾虑。

(区农牧水务局B

53. 关于对臧永海、白艳兵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平房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第59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计划投资150万元,对西卓子山地区平房区域1700户无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设计,改造资金由城投水务公司筹集,原计划10月份开工,由于疫情原因耽误施工进展,计划2023年开春开始施工,完工后可保障供水管网正常运行,减少漏损,居民正常用水。由于今年不能施工,城投水务公司采取了维修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等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已维修抢修10余次,有力保障了西水居民的生活用水。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4. 关于对袁中祥代表提出的《关于疏通德顺小区、阳光小区消防通道的建议》(第60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合理施划德顺小区、阳光小区门口临街停车位,在消防通道内设立内容为“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重罚”的指示牌。同时加大违章停车管理,在车辆乱停乱放较多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近期共张贴《违章停车告知单》120余张,每日对乱停乱放车辆及时处置。并已责成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管理,把小区门口通道闸杆向外延伸到临街处,避免小区外的车辆停入消防通道,多措并举解决拥堵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5. 关于对党树树代表提出的《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北环路修通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意见:

北环路于2016年开工建设,共长3.8公里。开工后因牧民阻挡施工,剩余1.55公里未修通。2017年区政府会议决定由区草原站征收牧民草原,但未达成协议。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大与牧民沟通力度,在达成协议后,对剩余道路改造连通并加强道路保洁。

(区住建B

56. 关于对王海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卓子山辖区内绿化的建议》(第62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区各个区域园林绿化工作,近年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区重要的基础设施,不断加大城区绿化建设,城区绿化水平显著提高。扎实推进城区绿化工作,实施了城区摸排枯死树木开展补植工程建设。同时,计划在菜市场路口至水泥厂大门道路两侧,约面积3000平方米;河南平房路口以西道路两侧,约面积1000平方米等空地,列入明年绿化工作计划。目前区政府正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进行设计及预算编制,预计于20236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57. 关于对芳、肖灵、孙宇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除雪能力的建议》(第63号)的答复意见:

已储备冬季日常融雪剂60吨,铲车、扫雪车5辆,应急抢险人员共90余人,冬季前做好除雪车辆设备的调试、操作,随时可以待命出动。如接到气象预警信息,安排专人做好值守,确保随时掌握气象情况。保障能够第一时间清除主次干道上的积雪同时积极加强对各商户门前三包工作的督促,要求商户对门前积雪进行清扫处理,多措并举提高除雪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为广大市民的生活出行保驾护航。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8. 关于对乌日娜代表提出的《关于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补贴发放认证采取便捷方式的建议》(第64号)的答复意见:

60岁老年优待金只是乌海市的惠民政策,其他盟市无此项政策。经与市民政局沟通,建议中提到的80岁高龄津贴年检APP由自治区统一开发,市、区政府没有能力开发,待自治区统一开发后,我区再统一投入使用。

另外,60岁老年优待金每年年底发放一次,这期间老年人随时可以进行年检,对于行动不便或不在本地居住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发送照片或录制视频方式进行年检。

(区民政C

59. 关于对白苏乐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特殊群体帮扶的建议》(第6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组织更多特殊群体参加就业培训。结合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活动。有意愿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特殊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二是与辖区3家企业签订安置帮教基地合作协议,为辖区423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按照需求适时提供临时性过渡就业岗位,目前没有实际到岗人员。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该项措施有效落实;三是针对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援助范围,达到应援尽援,为特殊人群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人社A

60. 关于对白苏乐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乌素镇棚改问题的建议》(第66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针对公乌素镇未参加棚改的平房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入户了解,现公乌素镇约2037户房屋还未棚改,尤其是建设社区537户平房从棚改初期至今未进行过整片棚改,居民棚改意愿较为强烈,经区政府研究,计划今年内将对公乌素镇建设社区约537户未参加过整片搬迁户进行棚改。同时,区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全力匹配足够的资金与房源进行棚改。

(公乌素镇B

61. 关于对杨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关心女职工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心理咨询师2名,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门诊,医生有心理咨询师证书,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每周三上午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到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有睡眠障碍患者,心身疾病患者请推荐到三楼就诊;公乌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心理咨询室,医生有心理咨询师证书,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海南区积极联系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定期来我区组织相关心理讲座,企业如有需求,可组织相关专家赴,开展相关心理咨询及讲座,为广大女职工提供心理方面的知识,以及解答心理方面困惑。

(区卫健委A

62. 关于对孙宇明、白芳、霍雨露代表提出的《关于金海商业步行街地面道路升级改造》(第6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已于今年年初召开协调会,由住建牵头进行金海商业步行街地面道路升级改造,统筹考虑地下给排水、雨水等基础设施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40万。老凤祥金店背后108米长排水管道已改完,增设6个隔油池。由于天气原因,目前已不具备施工条件,计划明年对新桥路(巴彦乌素街—西卓子山街)原有道路及检查井等进行改造,全长约254.84米;对金海路(巴彦乌素街—西卓子山街)原有道路及检查井等进行改造,全长约255米。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计划投资322.9余万元,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和相关手续办理。预计于20234月开工建设。

(区住建局B

63. 关于对纪新伟、张慧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巴彦乌素街新增红绿灯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意见:

经统计,海南城区目前约有36个十字路口,已安装18套信号灯,全部能够正常运行。2022年在巴彦乌素街与金融路平交口、巴音陶亥街与广场路平交口2个十字路口新建信号灯,现已完成建设并启动运行。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64. 关于对张彬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居民小区统一安装供热计量表的建议》(第70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中新建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海南区现已将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纳入今后新建小区建设成本,由建设单位统一进行安装,供热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并依法检定合格后,严格按照计量标准进行收费。根据《条例》中对既有建筑不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供热系统逐步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的要求。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后具备分户条件的32000户。区政府委托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热计量表改造方案,总计需要投入资金5706万元,已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资金,并把改造项目列为海南区2023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储备。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65. 关于对肖灵、郝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拉僧仲地区住宅小区增设车辆和人脸识别系统工程进度的建议》(第71号)的答复意见:

为加强住宅小区安防建设和疫情防控,拉僧仲地区有物业服务的47个小区在今年全部安装门禁和人脸识别系统。截至目前,已有44个小区完成安装任务,剩余东方丽景、亚力达、锦绣苑小区正在进行安装

(区住建局A

66. 关于对赵豹虎代表提出的《关于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补贴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发放范围为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目前高温补贴发放范围不好确定,建议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安排作业。待上级对事业单位发放高温补贴后,我区参照执行。

(区人社A

67. 关于对李丽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接送孩子停车难的问题的建议》(第7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孩子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2021年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自202192日起,由海南公安分局牵头启动“护学岗”常态化工作,以防范、减少、杜绝伤害中小学生和幼儿等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孩子时的交通秩序,在上学、放学时段,限制学校门前车辆经过及停放,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同时,区政府将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劝导规范停车,全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接送车辆乱停违停造成路段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

(海南交警大队A

68. 关于对张静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海南区已有用气企业纳入煤焦化转型升级产业链条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意见:

经排查,园区现在黑猫、亚东等9户企业使用煤气作为原料或燃料(神华甲醇、榕鑫苯加氢两个项目本公司供应),年用气量约4.2亿方。经反复调研、研究、修缮,当前保障园区供气执行的措施为:一是根据剩余焦化企业实际供气量由政府统筹,引导供气企业“保大舍小”,优先供应亚东、黑猫、世环陶瓷等企业,不足由天然气供应,同时督促上述企业尽可能考虑使用蒸汽。二是其他小型企业采取能源置换,比如电加热、蒸汽加热、天然气等。三是政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煤气价格哄抬。四是天然气增加供方,形成竞争,比如华油天然气等,降低天然气成本。五是神华蒸汽降低价格,管道回收,降低蒸汽成本,置换部分煤气。六是神华焦化厂、榕鑫焦化厂建立从长远角度考虑,核算富余煤气量,提前规划,与用方协商布置管线等。

(区工信和科技A

69. 关于对孙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属各中小学实行“阳光分班”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出台《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严格执行按片招生政策。新生分班按照2014年出台的《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实施方案》执行,要求各学校必须均衡分班。二是2021年秋季率先在乌海市第十八中开展了阳光分班政策试行试点,全程由家长、人大代表、任课教师等监督分班,反响良好,得到了群众的肯定。海南区教育局于2022816日发布《关于海南区中小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教育发〔2022130号),并在91日开学实行本方案,进行了“阳光分班”。

(区教育局A

70. 关于对孙文华代表提出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制度的建议》(第7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各单位在聘用人员,尤其是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时,要求招录人员必须提供入职前无犯罪证明,严格落实新入职的教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放入其人事档案。二是组织区教育局、区人民检察院、海南公安分局三部门进入校园,实地排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及各校外培训机构一线教师、教学辅助(后勤、保安、炊事、保洁)等所有人员进行入职涉罪信息查询工作,一经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立即依法处理。三是由检察机关牵头,公安部门协同查询,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实现动态更新,数据共享,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区教育局A

71. 关于对刘天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老石旦工业遗产打造老工业特色文旅项目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展现海南区工业发展历史,做好工业遗址保护及旅游项目策划工作,今年,区政府开展了“小三线”及周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治理修复项目一期(一通厂)工作。同时,按照《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依法依规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函》文件精神,将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六五四医院、老石旦电影院申报为历史建筑。2022428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通知》(内建城〔20204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留住城市记忆,经现场核查、调研论证等程序,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一车间、六五四医院门诊部、老石旦煤矿电影院等16 处建筑列入乌海市历史建筑项目名录。

文旅体A

72. 关于对郝芥枫代表提出的《关于多渠道培育“一老一小”专业照护人员的建议》(第78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针对独生子女看护孩子难,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短缺、不专业的问题,区政府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合作,聘请专业老师为失业人员以理论+实践的授课形式进行培训。开展了4期母婴护理培训、养老护理理论培训班,共140人参加培训,有39人通过培训后到岗就业,切实提升了我区母婴护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确保各项就业培训任务序时推进强化培训后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对接,通过培训实效,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通过。

(区人社A

73. 关于对赵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海南城区公共交通车发车频次的建议》(第7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公交车从20119月开始运行,主要负责海南城区、渡口、巴镇、西来峰工业园区的往返公交运输任务。运行以来购买公交车辆35台,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开通5条公交线路,其中1路车与2路车往返于海南城区环线;3路车往返海南城区至西来峰工业园区;6路车为海南城区至渡口村;9路车为渡口村至巴音陶亥镇。原海南区12路公交车发车时间为每15分钟一趟,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发车时间改为每30分钟一趟。目前为缓解高峰期人员出行需求,已将城区12路公交车发车时间提前至早7点,并采取错峰运营的方式,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增加发车频次和趟数,有利于提高居民出行便捷程度。

(区住建局A

74. 关于对牛冬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残疾人群体就业增收的建议》(第8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举办了以“关爱残疾人、就业保民生”“就业助残、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各类招聘会,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举办了用工企业与残疾人对接会,积极为残疾人搭建就业服务平台。5家用人企业参加,为10名残疾人提供绿化、采制样、巡检、中控、保安等就业岗位共计28,有3人达成就业意向;三是通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置残疾人5,同时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促进残疾人群体就业工作。

(区人社A

75. 关于对王珺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路面问题的建议》(第81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产业园道路多数是由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该道路与运煤通道连接过往重载车辆较多,导致园区道路整体破损严重车辆已无法正常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造成大量扬尘污染。为了改善园区交通环境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产业园服务中心累计投入9300万元对榕鑫路、海明路、先锋街、佳鑫大道、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和谐大道等11条道路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道路进行维修20.7km,截至目前已有10条道路竣工通车,榕鑫路已于202210月底开工建设,预计20233月底竣工通车。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A

76. 关于对池开贵等3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区工业园区快递配送不到位的建议》(第82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邮政、顺丰、京东3家快递公司能送达海南区工业园区,圆通、中通、申通、韵达、极兔等暂不能送达园区。经过与邮管局协调,邮管局计划联系园区商户接收各快递公司快递,每件提成0.40.5元,但目前园区三户商店(榕鑫集团对面超市、泰和酒家、泰和厂区超市)均无合作意愿。原因为:一是商店老板年龄偏大,不会操作快递系统;二是商店人手不够,担心快递丢失引发索赔;三是商铺店面较小,难以接收较多快递;四是监控探头需商户自行出钱安装。下一步,区政府将积极与快递公司以及园区商户沟通协调,力争年底前解决此问题。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77. 关于对董瑞磊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废品收购行业的建议》(第8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聘请内蒙古工大建设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海南区废旧物资回收现状,结合我区三镇两办实际情况设计海南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规划,现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纳入城区总体规划中。二是加强城区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坚决禁止废品收购站乱堆乱放行为。目前城区废品收购站已引导至海南区二十五公里综合市场内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共清理城区各类大院内、空地废品收购站(点)、破旧轮胎、拆车厂30余户,清理各类垃圾5000余吨,平整场地40000平方米。通过整治,废品收购站点“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海南城区市容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快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截至目前,海南城区56个住宅小区、市场、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等地及前后旗焦化厂居民区、屠宰场、采摘园、亚力达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平房区生活垃圾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商务A

78. 关于对王芙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第84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社区队伍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区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一是转发16部门联合印发的《乌海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方案》(乌民发〔202151号)文件,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岗位开发,加快推进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二是按照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乌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2114号),社区工作者薪酬按照“三岗十八级”执行。三是充实社会工作者队伍。今年预计有121名村、社区工作者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现已开始为全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开展考前培训。

针对社区内生动力未充分调动问题,区政府畅通民主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一是收集渠道的多样性。与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谈心事、解心结。二是参与议事的广泛性。采取民主协商、多方听证等方式,共同商议社区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村(居)群众及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三是协商结果的一致性。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

针对社区服务精准度有待提高建议,区政府积极开展“五社联动”,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度,按照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110号)和《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民发〔202144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区已建成13室,为困弱群体提供关爱帮扶服务,协同推进社区治理工作。

(区民政A

79. 关于对牛炜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公立医院设立便民药房,方便群众临时购药的建议》(第85号)的答复意见:

便民药房是三级以上医院因就诊后取药人数较多,为方便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购药而设置的药房,药房一般设置在医院附近。海南区人民医院设置的中、蒙、西药房在一楼大厅内,全天24小时服务,因门诊患者数量不多,购药窗口几乎无需排队。

(区卫健委A

80. 关于对牛炜、杨鹏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三十二公里至拉僧庙(217省道)公路两侧绿化的建议》(第86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公路两侧绿化工作。目前,已经对海拉路隆信祥物流园路段道路两侧约4000平方米进行绿化种植,主要种植樟子松及地被植物。同时,已将海南区三十二公里至拉僧庙(217省道)公路两侧绿化向南延伸绿化列入2023年工程任务计划之内。依规依法落实三十二公里至拉僧庙(217省道)公路绿化延伸,主要需从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做好绿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测绘及实地勘察。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和资金,及时启动绿化延伸工程。计划于2023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81. 关于对褚建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区政府出台农村养老产业相关政策,以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农村养老产业发展,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建议》(第87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已在农区建成3个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有活动室、休息室。条件好的还设有助餐点、棋牌室、阅览室,全天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二是引进第三方服务商,正在进行运营准备,将为老年人提供十助服务,全方位高质量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家政和护理等增值服务。三是打造助老帮扶团队,发挥自身服务功能和优势,为农区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并根据乌海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具有乌海市户籍、实际居住在乌海市的九类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区民政A

82. 关于对刘天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拉僧庙镇线缆线路走线不规范等问题的建议》(第8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组织海南供电公司、六五四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对拉僧庙镇沿S217两侧私接乱拉线路问题进行现场核实,供电部门及各通信单位已于20223月对752#杆防撞基础进行了整修并刷漆、线路整体固定及废旧线路拆除,同时对电线杆上的通讯光缆进行了整改,切实解决了线缆线路走线不规范等问题,彻底消除了道路安全及居民出行安全隐患。

海南供电公司A

83. 关于对王云丽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八十六处村民小组蔬菜大棚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意见:

由于内蒙古亚葳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八十六处大棚闲置,拖欠土地流转费及工人工资。拉僧庙镇曙光村民委员会起诉了内蒙古亚葳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区人民法院于20211025日立案后,于202111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2325日,海南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八十六处村民小组亚葳高效农业有限公司所有资产。查封期限2022324日至2025324日止。202266日海南区人民法院对该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资产合计人民币620万元。20226月付农民工工资:333544元。20228月初海南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地上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小肥水一体机5套、大肥水一体机1套,进行了评估、拍卖。第一次拍卖已经流拍,申请执行人乌海市海盛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以第一次流拍价5272529元接收抵顶债务。现乌海市海盛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拉僧庙镇曙光村八十六处村民小组协商续签土地流转合同,村民代表提出异议,海盛农业积极协调,尽快解决土地流转问题,预计20229月份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完成蔬菜大棚盘活一事。

(拉僧庙镇A

84. 关于对王永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美好家园,享受优质生活的建议》(第90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至2025区政府计划共打造5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2022年建设西卓子山办事处赛汗乌素村示范片区、2023年建设拉僧庙镇曙光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片区、巴音陶亥镇四新村—羊路井村畜牧养殖示范片区、2024年建设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一棵树村示范片区、2025年建设巴音陶亥镇渡口村—东兴村示范片区,逐步形成以“乡闲、乡养、乡研”于一体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根据每个村不同的发展前景打造示范片区。按照2022年建设西卓子山办事处赛汗乌素村示范片区要求,建设3大类21个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农牧水务A

85. 关于对王云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曙光村三分厂村民小组征迁遗留问题和污染的建议》(第9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严格落实路长制。持续完善各项管控措施,特别是加大对载重车辆的规范管理,加快对土石路面的降尘改造,加大重点路段清洁清扫、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不断提高路面清扫保洁质量,缓解道路扬尘污染。二是进一步规范包钢石灰矿和乌海化工两个企业运营。目前,包钢(集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物料堆场已完成清理,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2套视频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设备运行正常。两家企业道路扬尘情况已取得有效改善。三是定期走访周边群众,全面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时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推动问题的解决。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A

86. 关于对王晓瑾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西来峰工业园老石旦项目区进行环境整治的建议的建议》(第92号)的答复意见:

今年以来,区政府已累计投资50余万元对老石旦项目区道路两侧破损围挡墙进行修复,清洁道路及项目区环境卫生等,全力推进老石旦、西水等项目区的整治工作,重点对项目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与企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切实解决厂区环境脏乱差问题。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A

87. 关于对刘风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农区耕地流转意见的建议》(第9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多种形式宣传土地流转政策。针对外出务工的年轻壮劳力及无劳动能力老年人,通过逐户上门、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提高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招商引资、培育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方式,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结合土壤、气候等条件,分片分区域进行专业化特色种植,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三是加强管理。实行拉僧庙镇为主、曙光村为辅的工作机制,采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土地流转,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保证招商引资主体持续稳定经营。四是增加农民收益。对流转出去的土地,优先雇用村里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实现双赢。

(区农牧水务B

88. 关于对王立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海南运动公园融入军旅元素的建议》(第94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积极对运动公园增设军旅元素,多种形式宣传设施,以便展现军人文化,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健身的同时了解军民鱼水情,提高全区军民对双拥工作支持率、知晓率,齐心共创军旅模范区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准备将运动公园增设军旅元素事宜已列入2023年工作计划,并上报上级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2023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89. 关于对周胜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楼顶做防水的建议》(第95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楼顶属于共用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以按程序提取维修资金对楼顶防水进行维修。由于世纪小区、海电小区业主等没有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需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提取使用或分摊集资维修。下一步,区政府将对全区年久失修的老旧小区屋面防水进行统计,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一并争取资金后给予维修。

(区住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