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审批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中介费用承担主体 | 中介费用依据 | 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依据 |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 委托主体 | 备注 |
1 | 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 | 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批和企业投资类项目的备案、核准 | 区发改委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0〕1300)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类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除外),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按程序办理节能审查。 | 否 | 项目实施单位 | 依据项目能源消耗量或能耗大小收取费用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乌海市海南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的通知,辖区内纳入区域节能评估正面清单的项目,实行节能承诺备案管理。 | 企业 | 企业 |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批和企业投资类项目的备案、核准 | 区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第十条第二款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否 | 项目实施单位 | 依据项目投资额收取费用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投资项目由实施单位出具申请文件,区发改委按程序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写由实施单位确定如何编写。 | 企业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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