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机关简介
来源:海南区农牧水务局    时间:2024-01-10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机关简介


第一部分  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海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海南区印发的《海南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是海南区人民政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乌海市海南区乡村振兴局牌子。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务局。

第三条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务局,接受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牧水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事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区农牧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农牧业和农区地方规定、办法。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定农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检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本区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智联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许可或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报告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区级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牧业农区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会同上级部门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十七)研究拟订本区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负责本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做好扶贫开发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八)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十九)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本级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二十)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标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编写)

(二十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二十二)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计划用水工作。

(二十三)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二十四)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

(二十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项目。

(二十六)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八)依照整合部门权责清单承担相关职责。

(二十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区全面进步、农区居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  内设机构

2019年3月,海南区农牧林业局与海南区水利局合并,设立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挂牌海南区乡村振兴局,属正科级,内设机构为综合和计财办公室、农牧工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工作办公室、水务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自然资源局六楼

办公时间:上 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021507

负责人姓名:李静唯

 

 

所属二级单位机构简介

 

海南区畜牧兽医中心

第一条  海南区畜牧兽医中心为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疫情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预警、监测净化、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等工作。

(二)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流通环节和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

(三)承担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屠宰、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

(四)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统计检测工作,承担屠宰管理和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的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

(五)参与相关畜牧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承担畜牧业技术推广和培训;指导畜牧健康养殖,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建设工作。

(六)承担奶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奶业振兴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和实施;参与奶业生产运行监测及统计工作;参与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畜禽养殖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等工作;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品种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种畜禽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指导等工作。

(八)负责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完成区农牧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暂不设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街兽医局

办公时间:上 午9:00-12:00   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021528

负责人姓名:邵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