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制度》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海南政办发〔2017〕67号 | |||||||
发文机构: | 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
概 述: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现将《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29日 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依法决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乌海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等其他重大的行政决策行为。第三条 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应当经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第四条 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五条 决策承办部门在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阶段应当通知区政府法制办参加。第六条 | ||||||||
成文日期: | 2017-12-29 09:39:45 | 公开日期: | 2017-12-29 09:39: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29日
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依法决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乌海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等其他重大的行政决策行为。
第三条 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应当经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四条 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五条 决策承办部门在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阶段应当通知区政府法制办参加。
第六条 决策承办部门呈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时,应根据具体方案提供相应材料:
(一)决策方案必要性、可行性说明,以及决策的成本效益风险分析;
(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依据以及外地做法;
(三)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和评估报告等资料;
(四)有关征求意见的综合材料;
(五)应当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提供咨询论证材料;应当举行听证的提供听证材料;
(六)其他所需要的资料。
第七条 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将该决策方案和相关材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 区政府法制办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决策权限是否合法;
(二)决策程序是否合法;
(三)决策内容是否合法。
第九条 区政府法制办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书面审查;
(二)报分管区长同意,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发函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报分管区长同意,邀请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区政府法制办认为决策方案仍需补充材料或需要修改完善的,可直接要求决策承办部门办理,决策承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完成。
决策承办部门对区政府法制办提出补充材料或修改完善意见有异议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交依据。
第十一条 区政府法制办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应当上报提交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意见书内容包括决策方案合法或违法、部分合法或违法的意见及理由、依据,以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对与决策承办部门不一致的意见,应当在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中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海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docx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海南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维护 统计排名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东街党政大楼A座 电话:0473-4020428 邮编:016030 邮箱:hnqzfbgs@163.com 蒙公网安备15030302000004号 蒙ICP备0500222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