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11-30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为深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召开海南区第十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15个集体和35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1130日至126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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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16030

 

 

 

 

海南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21130

 

 

 

 

 

 

 

 

 

 

 

 

 

 

海南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15个)

 

海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南区精神文明创建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区政协办公室

海南区人民武装部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党总支

海南区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党委

海南区拉僧庙镇曙光村党总支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党工委

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祥苑社区党委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

海南区第一幼儿园

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区满巴拉僧庙

 

 

 

 

海南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35人)

 

 (蒙古族) 海南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副主任

 (女,蒙古族) 海南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海南区文联副主席

王晓冬 海南区党外人士联络和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副主任

 (蒙古族) 海南区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钟文礼 海南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副主任

  海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丽军(女) 海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李爱丽(女) 海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王建亭 海南区畜牧兽医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张安杰 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

 (女) 海南区书画院工作人员

 (女,回族) 海南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党总支副书记

王敏燕(女) 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厉阳辉 拉僧仲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蒙古族) 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刘占林 西卓子山街道赛汗乌素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

雷在兰(女) 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女,蒙古族) 海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蒙古族) 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海南分中心道班班长

  海南区第一小学副校长

张晓燕(女)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

田秀云(女)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副局长

郭佩力(女)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六五四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

  中国移动乌海市海南区分公司总经理

刘香琴(女)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支行行长

  乌海市蒙金冶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萨日娜(女,蒙古族) 乌海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杨雪芝(女) 乌海市盈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工人

乔关平 巴音陶亥镇羊路井村农民养殖户

李文中 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居民

  拉僧庙镇曙光村村民

马月恒(蒙古族)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居民

黄殿英(女) 海南区基督教堂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