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
来源:    时间:2023-06-01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 关于对白永胜、邵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园区综合服务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的提案》(第1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园区每日过境车流量巨大,对园区安全及环境造成极大影响问题区政府于2021年3月开始实施运煤通道改迁工程,预计今年11月竣工通车待工程竣工后,园区现有交通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将进行榕鑫路维修工作。

针对智慧园区建设方面,为了提升园区内部的政务管理能力,增强园区在推动企业创新上的服务能力促进节能环保,改善园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创新、发展环境,区政府已于2019年11月取得《关于海南工业园智慧化示范园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现已建设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网络货运、生产管理、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智慧平台。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400万元,企业信息终端采集设备已安装完成43家,提供就业岗位50余个,该平台依托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处理技术,通过双平台联动,为乌海市及周边区域各级能源企业及相关行业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推动乌海市能源及物流行业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的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要求,下一步全市四个园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将交由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规划实施,区政府不再独立实施该项目,经对接,海南工业园区智慧园区建设预计2022年底完成。

针对物流中心建设方面,区政府计划新建2个物流中心,分别位于和谐大道东侧,先锋街北侧,预计10投入使用。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2. 关于对郭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绿色工业园区的提案》(第2号)的答复意见:

自园区成立以来,区政府累计投资9000余万元,对园区70万平方米土地进行绿化,2022年度计划投资770万元对先锋街、海明路、团结路、建设路、泰和路、佳鑫大道等11处道路节点种植各类树、灌木1.7余株,目前招投标手续已完成。同时,对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启动规划编制,并已与园区各企业签订门前“三包四化”责任状,不断提升园区绿化水平,与企业携手打造靓丽园区。预计20229月底完成。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3. 关于对王胜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高效农业基础建设的提案》(第3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计划20212025年建设1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20262030年再建设2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已经向市农牧局申请建设1000亩任务,待批复后完成项目储备入库,预计2023年开工建设。但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对于经济作物葡萄的种植主要以《乌海市万亩设施葡萄基地建设》为主,万亩设施葡萄基地建设项目同样可以使赛汗乌素村的葡萄种植事业达到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的发展目的。

(区农牧水务局B   

4. 关于对张一凡委员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改善招商引资工作方法提案》(第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15月份,共接待中国环科院天津分院、国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皓翔环保有限公司、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接待来访考察人员共计50余人次共外出招商1次,对接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广东众塑降解材料、广东佛山庞鼎新材料、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可降解塑料相关企业;清能股份有限公司、飞驰汽车、国鸿氢能等3家氢燃料电池及氢能源重卡企业;广州中物储国际货运代理公司1家智运数字物流企业。二是拓展招商方式通过以商招商,以华恒科技有限公司可降解塑料项目下游产业延伸发展新材料基地以泰和焦化项目发展玻璃纤维基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招商,重点联系福建永宏控股有限公司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谋划江苏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厦门金龙、天津亚东、山东汇昌、北京煤化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时联、江西黑猫等企业进行走访考察。截至目前,我区实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39个,其中:新签约项目6个、重点项目14个、续建项目7个、紧密对接项目12三是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以来,乌海市和海南区分别组织了1场政银企座谈会,邀请各驻区银行、各企业代表参加,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区经济合作中心A)   

5. 关于对多美丽委员提出的《关于智慧物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5号)的答复意见:

为统筹安排部署物流行业发展事宜,区政府已筹备成立海南区物流行业委员会,于20224月向区委组织提交成立“中共海南区物流行业委会”请示,经过对12家物流园进行摸底调查,涉及党员的有7家物流园,共33名党员,目已于7月成立海南区物流行业委员会,并对隆信祥、新晟物流园、铁通石油等企业开展了党务工作对接和指导。同时为大力发展辖区网络物流平台,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发展的建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快物流企业发展速度。

(区商务局B   

6. 关于对高秀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园区道路升级改造的提案》(第6号)的答复意见:

2022年,区政府投资3500万元对园区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和谐大道进行维修,同时继续推进20213月开工建设的运煤通道改迁工程,该工程预计今年11月竣工通车。目前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已改造完成,和谐大道已于5月下旬动工建设,待运煤通道改迁完成后,将对榕鑫路进行维修。下一步,区政府将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以及监控测速装置,缓解道路拥堵问题,同时加大对道路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杜绝道路违法行为的发生。预计202211月底完成。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7. 关于对刘忠海委员提出的《关于采用土地流转方式实现黄河近滩区禁种高杆作物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黄河滩区禁种高杆区域土地类型多样,涉及区域较广,地块过于零散,涉及到已确权耕地、已承包耕地、自开土地及基本农田,种植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大豆等,按照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工作要求,耕地应主要种植粮食作物,但由于矮杆作物收益较低,缺少大规模流转的经营主体,且受地块分散、土地类型多样、涉及农户多地域广等条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备统一流转的条件。

(区农牧水务局C   

8. 关于对张奋奇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整合海南工业园区供水市场的提案》(第8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工业园区内存有多家供水单位,供水单位企业性质、供水水源、涉水上下链条及运营体系各不相同。工业园区内承担供水任务单位涉及海南区城投水务有限公司、海南区海盛污水处理厂、海南区海掿再生水有限公司、海南区盛泰水业有限公司、神华净化水厂、各产生疏干水自用和承担外供的煤矿企业等。上述供水单位供水下游企业有国家能源集团西来峰焦化分公司、黑猫炭黑、宏阳焦化、西部焦化、泰和焦化、榕鑫能源等100多家,总供水量约为3400万立方米/年。通过整合各供水单元,组建水务集团,实现园区供水一体化,将在互联互通互补、水资源的统一调度、调峰填谷、盘活水资源存量和提高供水保证率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进而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缓解工业用水短缺问题,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规划和决策阶段。一是对工业园区内供用水企业进行彻底摸排和调查,全面掌握供用水基本情况,科学编制组建水务集团的工作方案,现《海南区水务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审议稿)》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审议稿,提交常务会审议通过,待提交常委会会议议定。二是开展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科学合理配置水源,实现分质、按需供水;三是科学谋划工业园区供水市场的整合,初步拟定以现有区城投水务公司为依托,整合海盛华邦污水处理厂、哈布其干沟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程、拉僧庙抗旱泵站等国有资产项目,与华通物业、华源物业等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分类处置,稳步推进水务集团组建工作,促进全区水务一体化进程。

区农牧水务局B   

9. 关于对苏瑞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区露天煤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的提案》(第9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根据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对治理好的渣山、排土场及沉陷区进行规划,推进“光伏+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露天煤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和发电企业储灰场集中连片治理区域等土地资源,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区政府积极协调有意向投资建设光伏项目企业,协助企业申报集中式光伏建设指标。目前,初步计划在二贵沟区域引入大唐公司进行矿山治理并投建光伏项目,在公乌素地区由国家能源集团在其治理后的渣山投建光伏项目。

(区能源B   

10. 关于对陈爱萍委员提出的《关于为产业改造升级提供精准服务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近年来,区政府已对勇发、乌硅、正旭、乌拉山、锦达黑猫等26户企业进行了土地收储,收储面积达129.8万平米(1949亩),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二是不断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不断加大征地拆迁、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精细化工项目15个,正在建设或拟建的精细化工项目5个。现广聚500万吨焦化及下游多联产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国家能源集团360万吨焦化及下游配套项目正在加紧办理前期手续;华恒公司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进展顺利;奥立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年产10万吨非连续玻璃纤维制品项目已建成投产,年产17万吨耐腐蚀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一期5万吨已建成。

(区发改委A   

11. 关于对王淑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海南工业园商会组织的提案》(第11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完善园区服务协调机制,着力搭建起政府与企业间沟通协调服务平台,区政府积极与园区各有关企业沟通对接,现已就成立海南工业园商会组织形成初步意见。经与海南区税务局、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信用乌海平台查询,拟由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牵头成立海南工业园商会。目前,三家企业已同意牵头成立海南工业园商会,三家企业关于成立商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即将编制完成,待申报材料上报后,区政府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商会成立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审批。同时,区政府将全力配合三家企业完成商会组织架构、成员、章程和制度的构建,商会活动及办公地点拟设在海盛华邦污水处理厂党群服务中心,预计20229月底完成。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12. 关于对张淑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提案》(第1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招录医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充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队伍。20223月份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招录办公室文秘1人;同时通过海南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新聘用行政执法协管员6人,现已到位。二是增加执法用车(或机要通信用车),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维护政府形象。按照《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海南区所有公务用车已全部收回,执法用车由海南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全面解决执法用车不足问题。

区卫健委A   

13. 关于对傅捷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拉僧庙镇行政区划的建议的提案》(第15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科学、合理、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区政府拟对拉僧庙镇、拉僧仲街道和西卓子山街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由于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需报市民政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审批,审批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经各方征求意见后,拟将拉僧仲街道的华苑社区、泽苑社区整建制划转给西卓子山街道管辖;将拉僧庙镇代管的曙光村和西卓子山街道代管的赛汗乌素村,整建制划转给拉僧庙镇管辖;将现西卓子山街道代管的赛汗乌素村仲庙村民小组,或采取协商搬迁的方式一次性补偿迁入城区,或纳入二十五公里居民区管理。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实现代管,然后再报请市民政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审批。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征求意见和区划调整方案草拟工作,配合区政协提交了《调整海南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和代管关系的协商报告》,成立海南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区民政B   

14. 关于对王海刚委员提出的《关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提案》(第1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继续深化综合预算改革,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要与业务工作、厉行节约要求相结合,通盘规划,加强项目审核论证,科学预估需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等资金需求,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编实、编细、编准支出预算。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严禁违规改变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财政性资金。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

  财政局“A”)  

15. 关于对麻瑞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净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教系统网络环境的提案》(第17号)的答复意见:

对各校(园)电教设备开展摸底调查,遏制中小学网课平台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破坏教育教学秩序经查学校网络环境不稳定原因是由于各校(园)设备安装并使用360浏览器和教师未从正规网站下载资源所致。一是各校所有设备卸载360浏览器,安装火绒安全杀毒软件,对每个设备进行全面杀毒,并启用弹窗拦截功能。二是各校(园)指定专人对所有电教设备进行设备设置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各校(园)给教师进行宣传指导,不得从非正规网站随意下载资源,同时将严厉打击涉网课平台违法犯罪行为。

区教育局A   

16. 关于对葛红艳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新建一所高中的提案》(第18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引进一所民办区属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址位于原公乌素小学,由海南区教育局直接管理,自2022年起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招生名额200名。现已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目前新建宿舍楼正在建设中,餐厅已完成主体结构, 预计2022年9初投入使用,开始招生。

(区教育局A   

17. 关于对王烁城、刘锦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健设的提案》(第19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活动场地对外开放资源共享工作,现已摸查全区健身器材共840件,配备健身路径23套,共280件健身器材投放于各镇、街道,已于6月底完成安装,7月初完成器材验收工作。

文旅体A   

18. 关于对刘瑞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疫情期间中的心理安全问题的重视的提案》(第20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疫情期间的心理安全问题,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每月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一是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在金海社区设立了海南区未成年人阳光心理辅导站,各中小学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开设青春热线、青春问卷调查和心理咨询等。二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进各类班团队主题活动、进班主任(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进各学科常规教育,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方位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健康预警机制。各学校推广实施一人一案危机干预制度,加强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春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全面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预警体系落实学生心理危机帮扶四是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各校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

区教育局A   

19. 关于对王晓霞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加强海南城区流浪动物管理的提案》(第21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坚持以“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合理惩戒、提升服务”为目标,全力解决城区流浪动物管理问题。一是按照《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通过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加强对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宠物随意便溺行为监管,对破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责成社区、小区物业加强宣传规范养犬等相关知识。二是全力开展流浪动物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流浪动物伤人、扰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对城区内无主的流浪动物进行捕捉并交于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中管理。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20. 关于对袁沛耀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方面的提案》(第22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坚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对照《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着力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有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大中型文化场馆3个、文化站5个、文化广场38个,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9个,总面积约60000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0.6平方米,已经全部达标。同时,常态化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一是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下文化惠民活动共计112场次,开展培训共41场次,吸引群众参与1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000余份;二是着力打造海南区一刻钟社区文化圈。通过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圈内全民健身设施配置、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社区文化圈”。

(区文旅体局A   

21. 关于对李媛、李志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制定出台人才引进办法。出台适合地区实际的人才引进办法,并依托教育基金,从社会关心、政治培养、职称待遇、经济待遇、住房条件、子女就学等方面,提高人才待遇。二是加大加快教师招聘力度采用更加灵活的教师招聘方式,优化招聘流程,加快审批周期,及早、统筹、连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资金投入、机制体制等方面予以保障。及时统筹使用退休编制。已于2022年5月开展教师招聘,招聘教师45,现正在体检、政审考察阶段三是持续深化区管校聘改革。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编制和人社部门控制编制与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四是完善一线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海南区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在现有绩效工资和乌海市一线教师岗位绩效奖励基础上,另外匹配一部分绩效资金,用于教师工作业绩奖励、正常工作之外的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等。同时全面提高校(园)长正副职、环节干部绩效,并按等次考核发放。五是完善用于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机衔接市、区、校三级培训体系,拓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的深度、广度和维度。

(区教育局A   

22. 关于对王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第24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22年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二是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在金海社区设立了海南区未成年人阳光心理辅导站,各中小学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开设青春热线、青春问卷调查和心理咨询等。第十八中学设置了心理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读室、心理活动室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健康预警机制各学校推广实施一人一案危机干预制度,加强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春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全面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预警体系。落实学生心理危机帮扶2022年春季开学,对初始年级学生进行了心理健康筛查,对疑似有心理问题学生制定了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落实登记、动态监测和及时干预。四是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各校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目前,我区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各类班团队主题活动、班主任(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各学科常规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方位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

区教育局A   

23. 关于对王昕睿委员提出的《关于开设社区老年学校的建议提案》(第25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依托居家社区服务中心、“海南区老年的大学”等阵地定期为老年人宣讲健康知识、医保社保政策、反诈骗、民法典等老年人知识课堂。目前已举办健康医疗宣传活动,通过“五社联动”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开展让“老朋友”也能“赶时髦”,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学习活动,以多形式、多样化的方式,走进社区宣传养老诈骗活动,并积极将《关于举报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公告》在政府网、融媒体进行公示宣传等。

(区民政A   

24. 关于对赵青松、刘海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沿黄旅游带特色文化建设的提案》(第26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不断优化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增强文旅产业发展合力,构建全域旅游产业体系,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战略转型。充分利用海南区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蒙医药文化、乡村资源等优势,精心策划周边旅游线路,突破空间限制,强化与周边地区联合,突出地方特色,拓展产业链条。积极探索智慧旅游发展,借助数字技术推动文旅创新发展。

文旅体局“A   

25. 关于对鲁婷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地方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规划,打造“北方海南”风貌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积极做好规划工作,从文化的从顶层设计上做好整体布局,从细节上体现本土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在全区的公共文化场馆、景区、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装修过程中,进一步突出海南区地方特色,体现出符合海南区文化发展新貌的文化建设特征。二是在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场所的景观小品、公共服务设施上统一使用文化符号设计,提升文化氛围,保留和延续我区历史文化建筑和文物点的原有风貌,在未来的建筑立面及店牌改造中融入文化符号元素进行统一整改,使城市文化品味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区政府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命名上,充分吸纳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充分考虑本土文化元素的体现,加强时代印记。

(区文旅体A   

26. 关于对李莉梅、田志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第2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深入挖掘海南区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以特色文化为主题,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景区(点)、特色村镇为支撑,20213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出“亮丽北疆·红色记忆”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将海南区小三线、六五四国防教育基地、乌海第一党支部旧址、赛汗乌素村、阳光田宇国际酒庄、黄河西行客栈列入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中。

文旅体A   

27. 关于对李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生近视预防工作的提案》(第29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降低学生近视率工作一是建立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机制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每天两次眼保健操;定期调整学生座位。二是定期开展学生体检或体质健康检测,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等,及时向家长反馈;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l小时睡眠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率。三是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防近知识普及教育,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板报、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专栏6月6全国爱眼日主题活动等形式普及学生用眼卫生知识,规范用眼行为,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区教育局A   

28. 关于对张莹委员提出的《关于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历史文脉方面的建设的提案》(第30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非遗保护项目共2个,分别是张永华的《沙书》和李华的《剪纸》20206月,两个项目被列为海南区第一批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年7月,两个项目列入《海南区第一批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南政办字〔202018号文件)。区政府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及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海南区的项目上报乌海市文化馆(非遗科)进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评审,于2021年11月被评定为乌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二是将《沙书》和《剪纸》项目列入黄河流域非遗调查项目并上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是通过展板、现场教学、录播课堂、发放宣资料、各类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

目前,区政府正在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拟申报海南区金银器制作、满巴拉僧蒙医药的震荡复位疗法第二批旗县级非遗项目。通过与传承人沟通、了解现状,对非遗项目进行了采访和拍摄,完善申报书及其他申报相关材料,尽快完成申报工作。

文旅体A   

29. 关于对刘繁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北出口绿化林打造自行车体育运动公园的提案》(第31号)的答复意见:

为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区政府现已在城区北出口绿化林合理规划自行车专用道,已完成施划工作。从规划层面上保障自行车骑行空间,结合城区北出口绿化林现状情况,将环湖路改造成自行车专用道,借鉴先进经验,综合考虑舒适性、安全性、连续性等。目前正在制作标识标牌,进一步完善自行车体育公园的基础设施。一是按照提案要求,在南门和西门安设个性化的景观建筑标志(骑行的运动员);安设运动公园牌匾;修整园内低洼路面;清理湖内垃圾,湖底堵漏,增添园内生机;科学管理,合理规划打造北方海南一地一景自行车体育运动公园。二是合理规划自行车专用道。为从规划层面上保障自行车骑行空间,结合城区北出口绿化林现状情况,计划将环湖路改造成自行车专用道,借鉴先进经验,综合考虑舒适性、安全性、连续性等。三是在环湖路间段路安装座椅、垃圾桶等设施,方便入园群众以及骑行者休憩。预计9月上旬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30. 关于对闫文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利用海南区本地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提案》(第3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乌海第一党支部纪念等场馆目前均免费对外开放,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实行场馆参观预约制,合理安排参观场次及预约人数。二是推进海南区全域旅游精品线路策划工作,将“沉浸式”旅游和“体验式”旅游结合,探索6条精品旅游线路分别为:不忘初心拓未来之红旅线路、医养食疗保健康之养生线路、山水田园合家欢之休闲线路、自然耕读天地情之农旅线路、悦动风行黄河情之运动线路、炫酷科技工业风工旅线路。让青少年可以在游中学,学中游,将红色精神根植于心。三是畅通红色阵地教育渠道,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打造青少年红色阵地“打卡地”。20225月,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少先队乌海市工作委员会为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授牌《乌海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区文旅体局A   

31. 关于对郭昌达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货运司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第33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区政府正在拉僧庙超限检测站建立“司机驿站”,各项装修工作有序进行中,届时,将为司机提供免费休息、法律咨询服务、无线网、热水、手机充电、维修工具等暖心便民服务,也将在“司机驿站”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材料,书籍,对进入“司机驿站”的驾驶员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宣传。下一步,区政府将根据货运企业实际情况不定期分区、分片组织辖区物流企业开展工会活动,不断加强货运司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突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将货运司机精神文明建设与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辖区货运司机精神文明建设。

(海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分局A   

32. 关于对马俊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区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实施有效管理的提案》(第3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截止目前,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乌海第一党支部纪念等场馆均免费对外开放,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场馆参观预约制,合理安排场次及预约人数,让参观人员能够“沉浸式”回望百年奋进历史、重拾军工文化记忆。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建成开馆以来,共接待151批次3300人。二是积极推进海南区全域旅游精品线路策划工作,将“沉浸式”旅游和“体验式”旅游结合,探索6条精品旅游线路分别为:不忘初心拓未来之红旅线路、医养食疗保健康之养生线路、山水田园合家欢之休闲线路、自然耕读天地情之农旅线路、悦动风行黄河情之运动线路、炫酷科技工业风工旅线路。三是全面启动内蒙古小三线军工纪念馆红色文化旧址开发项目,区政府已将小三线运营经费15.6万元列入年初预算。四是注册建立了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文旅体系统职工拍摄宣传视频,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以及朋友圈转发等渠道,已推送旅游、文化、体育等类别视频15条,累计播放23000余次,有力提升推广力度。

文旅体A   

33. 关于对常飞雁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公厕建设的提案》(第35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厕建设工作,目前海南城区有各类公厕29座,但是有个别人流密集区域按照标准设置的环保公厕有时难以满足居民需求。针对这一问题,海南区先后在海南区和平小区外围市场、公乌素街南侧的便民市场、金海小区5路班车站、盐业公司门口、工行南侧、广场路、银光商场北侧等人流量较大区域设置了基座移动水冲式环保公厕;在教堂东侧运动公园内和区十九中外围各新建公厕1座,现运动公园内公厕已开始施工,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十九中外围公厕预计10月开工。同时,拟新增5个环保公厕,计划放置于黄河路以东,位置暂定为巴音陶亥街1个、幸福小区周边1个、祥泰小区周边1个、教堂附近1个、法院北侧早夜市1个。另计划对现有环保公厕进行供热改造,现已制定6个环保公厕供热改造方案,并于近期开始实施。下一步,区政府将对城区现有公厕分布进行摸排,科学布局城区公厕,使公厕在布局上与人口密度、交通路线相匹配,逐步解决公共厕所在布局、数量、设施配套、内外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功能配置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将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公厕管理维护机制,加强对公厕的日常管理力度,增加保洁次数和设施维护力度,确保开放后的公厕服务标准不降低,开放时间不缩短。

(区住建B   

34. 关于对程海丽、王海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海拉路与公乌素街丁字路口加装红绿灯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意见:

经统计,海南城区约有36个十字路口,已安装18套信号灯,全部能够正常运行。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完善海南城区交通信号灯,2023年计划建设公乌素街与海拉路平交口等十字口信号灯,此项工程现已立项批复,正在进行前期设计招标和预算招标,预计于202310月底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35. 关于对党军委员提出的《加强对我区夜市、早市管理的提案》(第37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已根据小区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等情况,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定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各类小商小贩的经营,规划建设划定了便民市场、海南早市夜市、周六日便民市场6处区域270余个摊位、点位及其他小区门口、广场周边、步行街等地流动商贩110余个,并严格禁止部分区域和路段不得摆摊设点,多手段规范“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的经营,同时成立夜勤执法中队,补齐夜间商贩无监管的缺口,要求商贩在有边界,有规则,加强管理,做好卫生保洁,保证经营区域内畅通,不影响交通秩序,不破坏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不占用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既可达到满足市民生活便利快捷,城市烟火气息更加浓厚的目的,又能做到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民生就业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36. 关于对党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造居民小区热力管网的提案》(第3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海电热网部已针对20212022年度供热期内频繁泄漏爆管情况,梳理统计出海南城区益民、焦化、金海、和谐小区和银泰小区低层住宅热力管网老旧,且腐蚀严重,急需改造更换,已制定维修计划,且已申请乌海市20222024年清洁取暖项目资金。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海南区2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其中包括供热管网的改造。目前已完成11个,今年正在改造的有5个,剩余11个小区计划2023年改造5个,2024年改造6个,整体于2024年全部完成改造。三是由于西水较多用户家中暖气私接放水管,取用采暖水用于冲马桶或擦地,影响供热温度,且部分用户私接管道泵,影响邻居用热。下个供热期,要求主管单位及供热单位积极摸排,对西水用户取用采暖水的问题实施专项督查,改善西水部分居民暖气不热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37. 关于对李庆海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方面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能力,针对劳动者不同培训需求,引导培训机构组织实施五类人员培训,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围绕化学反应生产工、化工操作、母婴护理、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等重点专业开展培训;二是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贴息金额、简化申请主体条件,让更多想创业、能创业的各类创业者得到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力支持。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流程,简化和减少各类环节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发放250多万元。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全年创业培训100人以上,培训后创业成功4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140人以上;三是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助推就业行动,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业保险金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等业务延伸至各个社区,提高办事效能,让群众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区人社A   

38. 关于对刘成委员提出的《关于对运煤专线道路进行维修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意见:

提案中指出的园区和谐大道至黑猫与109国道连接处道路正式名称为榕鑫路,2022年度,区政府投资3500万元对园区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和谐大道进行维修,同时继续推进20213月开工建设的运煤通道改迁工程,预计11月竣工通车。目前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已改造完成、和谐大道已于5月下旬动工建设,由于园区榕鑫路承担一部分运煤通道功能,暂不具备封闭维修条件,待运煤通道改迁工程完工并将该路段车流分流后,区政府将对榕鑫路进行封闭维修,同时协调交警部门在道路设立交通信号灯、违章测速装置等,杜绝道路违法行为发生。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39. 关于对何艳春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人民医院人才流失的提案》(第41号)的答复意见:

一、强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上海长征医院骨科协作医院、内蒙古(骨科)医院联盟协作医院优势资源,持续加大对骨科、中医康复科投入力度,使重点专科成为医院业务和技术龙头,积极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医养中心康复中心创建工作。

二、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学习型医院建设。一是派出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进修培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是从医院业务发展实际出发,聘请外院专家到区人民医院定期坐诊,通过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提高区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三是2022年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招聘正在进行中,将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海南区医疗队伍建设当中来。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通过引进、招聘优秀人才,壮大医疗队伍,为医院发展储备人才二是充分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等医联体合作单位平台鼓励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中青年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培育学科发展中坚力量和专科学术带头人,不断夯实专科技术力量,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四、着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塑造崭新的医院品牌形象。一是以抗疫医疗队员为典范,弘扬发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攻坚克难、敢于胜利的抗疫精神,用职工形象传述医院精神,共同促进医院的发展。二是进一步推动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医院服务提升活动,在服务中弘扬文化,转变服务理念,倡导人文关怀。三是抓好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宣传载体,扩宽宣传渠道,突出医院个性,重点宣传名医、名科、名医疗设备,以名医、名科成就名院,建立医院稳固的信誉,保持医院良好的形象

区卫健委A   

40. 关于对刘军、王强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招工难及用工难问题的提案》(第4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截止目前共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重点项目企业、高校毕业生专场等网络招聘活动5场,参会企业57家次,提供岗位2554个次,线上浏览量753次;二是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对园区8家重点企业随时了解其用工需求,并将用工需求在涉农行政村、住宅小区的就业宣传栏及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就业政策宣传,在宣传栏张贴5期企业空岗信息,推荐用工岗位2554个。同时,大力推广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做好企业招聘人才一站式服务及个人求职两端信息对接服务;三是切实推进劳务对接,解决企业对一线工人短缺的问题,主动与甘肃庆阳、平凉、武威等就业部门建立劳务用工信息对接机制,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行点对点劳务输入。为乌海市泰和煤焦化有限公司陆续组织输送务工人员293名,全力解决了园区企业保生产、促就业工作。

(区人社A   

41. 关于对刘旸委员提出的《关于引进化工学历人才的提案》(第4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根据区应急管理局从事化工企业安全监管人员需求,通过在职教育取得相应专业学历,不断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协调编制主管部门,为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化工学历背景人才;三是统筹全区现有化工学历背景人员与区应急管理局现有非化工学历背景人才交流使用。

(区人社A   

42. 关于对吕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5路公交车终点站交通管理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增加客流量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管理,加大对高峰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强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管理,及时驱离禁行路三轮车,对载客三轮车进行查处,切实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二是区政府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不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今年以来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5辆次,已处罚15辆次,罚款共计81000元。

(海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分局A   

43. 关于对苗粉粉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小区停车位的提案》(第45号)的答复意见:

为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规范居民车辆有序停放,区政府对全区住宅小区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在不妨碍消防通道及公用设施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现有公共用地,对全区住宅小区停车位及电动车停车位和小区道路引导线进行规划。同时对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设置停车位,各物业小区加强停车秩序维护,对堵塞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及未按要求停放的车辆进行排查,由物业公司进行劝阻处理,对不听劝阻或劝阻不动的居民,及时上报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

(区住建A   

44. 关于对那音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各景区及周边环境和道路改造的提案》(第46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景区及周边绿化情况不理想的问题:一是整体规划设计。依托图海山文化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背景特点,由中国城市科学规划设计院对拉僧庙镇及景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其中包括景区及周边道路、绿化设计,目前已完成镇政府门前道路两侧绿化改造,景区周边绿化环境将逐步完善;二是加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曙光村抗旱泵站已完成对景区道路供水管道铺设。

针对景区及周边道路安全有隐患的问题:由于景区入口门前是S217省道,道路安全隐患较大,现区政府已在景区出口处设置道路安全提示标志。

(拉僧庙镇A   

45. 关于对邵博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建海南区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意见:

现拟建设海南区多功能全民健身馆,位于赛罕乌素村西行客栈,总面积745.4平方米,以满足村民日常健身活动,现已完成工程进度的80%,预计9月底完工。积极打造海南区职工体育馆,预计面积1000平方米,已准备向市级申请补助资金及办理前期手续。同时努力促成学校体育场地寒暑假日对外开放,推进学校活动场地对外开放资源共享。

(区文旅体B   

46. 关于对秦敏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农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的提案》(第4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充分落实农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农区自主创业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优先办理范围;二是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采取课堂教学+实地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种植技能。把农业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对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开展特色农林产品种植培训。截止目前,开展1期农林产品种植培训,21人参加培训。

(区人社A   

47. 关于对师禄委员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街和金融路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49号)的答复意见:

经统计,海南城区约有36个十字路口,已安装18套信号灯,全部能够正常运行。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完善海南城区交通信号灯,2022年计划在西卓子山街与金融路平交口新建信号灯,现已立项批复,正在进行前期设计招标和预算招标,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并启动运行。同时计划2023年新建公乌素街与海拉路平交口信号灯。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48. 关于对田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更新改造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电梯的提案》(第50号)的答复意见:

该电梯制造单位为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设备型号GPS30K注册代码30101503002011110565 30101503002011110566。目前维保单位为巴彦淖尔市远渤楼宇设备有限公司,经与维保单位了解,现该电梯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经常发生故障的原因是电气系统报警阈值设置较为敏感且无法修改,致使在正常范围内的轻微异常数据就会造成电梯自动保护启动,该电梯最近检验日期2021713日,检验结论为合格;下次检验日期20227月;检查发现该电梯在检验有效期内,维保记录完善,现场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区政府将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的监察频次,预防事故发生。

(区市场监督管理A   

49. 关于对田胜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图海山文化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问题的提案》(第5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区政府正与消防设计三方机构开展消防自查工作,保障日常基础消防设施完备,庙宇内也针对存在引火点的建筑进行提升改造;二是计划在图海山文化旅游景区建成两座蓄水池,正在安装景区引流水管道,可保障景区消防用水。三是每月定期对景区开展景区安全检查;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实战演练,要求景区工作人员参加区级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下半年,区政府将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开展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强景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将进一步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积极争取消防安全改造经费,完善景区消防配套设施。

(拉僧庙镇A   

50. 关于对王乐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餐饮卫生监督的提案》(第5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现场核查。48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山里红烤鸭、李禄烤肉店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卫生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厨房、凉菜间设备设施卫生情况、“四害”消杀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所签署的“四害”消杀合同在有效期内,检查中山里红烤鸭发现3项问题。411日,工作人员对经营者开展约谈工作,约谈餐饮负责人现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验收整改。413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针对以上餐馆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餐饮户常态化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督促餐饮从业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者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加工制作,规范操作,规范经营。同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切实把好原料进货关。要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2次消毒、晨检、测温并做好记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经营者加强处罚力度,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培训,着力提升餐饮食品行业安全水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A”)   

51. 关于对田峰、杨州、刘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物业管理服务最大效能的提案》(第53号)的答复意见:

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住宅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区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评价、使用、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水平较高,诚信良好的企业在宣传、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

(区住建A   

52. 关于对张玥委员提出的《关于安装悬挂式道路导向标识牌的提案》(第54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了摸排,对不清晰的道路标识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具体施划位置为:海南区第十八中学南门路口、海南区第二幼儿园北门路口、黄河路与东风街交叉路口、巴彦乌素街与广场路交叉路口、拉僧仲街与金海路交叉路口、拉僧仲街与海拉路交叉路口。下一步,区政府将分步推进海南区所有路口悬挂式导向标识牌安装工作,全面完善相关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此项工程计划于202310月底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53. 关于对梁向平、杨海林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接送车辆乱停违停造成路段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提案》(第5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孩子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2021年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自202192日起,由海南公安分局牵头启动“护学岗”常态化工作,以防范、减少、杜绝伤害中小学生和幼儿等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孩子时的交通秩序,在上学、放学时段,限制学校门前车辆经过及停放,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同时,区政府将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劝导规范停车,全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接送车辆乱停违停造成路段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

(海南交警大队A   

54. 关于对史延涛委员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5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摸清老年人底数。各镇办均建立60周岁老年人档案,并每月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完成九类老年人摸底工作。二是多样化设置养老服务功能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设有多个功能室,设施配备齐全。现已开设老年人助餐点,并广泛宣传。

三是完善智慧平台功能。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建成海南区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1个,设有紧急呼叫系统,通过电话或网络可预约养老服务。四是养老机构兜底。我区有一所养老机构,每年按照自治区规定为养老机构发放补贴。我区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入驻需求不高,甚至不愿入住养老机构,下一步将督促养老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逐渐改善养老机构在老年人心中的印象。

五是开展助推互助敬老、志愿助老。打造助老帮扶团队,发挥自身服务功能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

(区民政A   

55. 关于对魏文强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棋千线”乌海段道路拥挤带来的不便和隐患的提案》(第57号)的答复意见:

货车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海南辖区目前的伤亡事故中,重型货车事故占比较高,正因如此,区政府一直以来将严厉处罚、打击车辆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针对货车严重超载,物流企业、货车驾驶人与交警“打游击”的现象,海南交警大队除日常工作严管重罚外,还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错时打击。二是对严重超载的车辆,海南交警大队与路政部门联合治理,每辆超载车在交警处罚完毕后,均需在辖区超限站将装载货物卸至核定载质量,有私改行为的,要恢复至原状,以此增加超载违法行为的经济成本。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货运车辆未加盖篷布等严重问题严厉查处,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货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采取源头提醒、路面纠正、处罚教育三项措施,治理扬尘污染,为辖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贡献力量。

(海南交警大队A   

56. 关于对张渊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海南区城区居民生活环境的提案》(第5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加大对拆迁区空地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偷到垃圾的情况,并定期打扫拆迁空地的环境卫生。已要求环卫保洁公司针对已拆迁的平房区域专门成立一个机动班组,班组共计4人,并配备货运车一辆,每日对海南区各个拆迁区域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裸露的垃圾及时清理清运。今年已清理各类垃圾35吨,破旧家具410余件,同时加强巡查,加大偷倒、乱到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7. 关于对黄殿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拉僧庙街植物园和教堂附近修建公厕的提案》(第59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厕建设工作,目前海南城区有各类公厕29座,但是有个别人流密集区域按照标准设置的环保公厕有时难以满足居民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对一些设施条件较差的公厕,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在教堂东侧运动公园内和区十九中外围新建公厕两座,目前,运动公园内公厕已开始施工,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十九中外围公厕预计10月开工;二是对城区现有公厕分布进行摸排,科学布局城区公厕,使公厕在布局上与人口密度、交通路线相匹配,逐步解决公共厕所在布局、数量、设施配套、内外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功能配置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厕保洁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厕内部卫生的检查督促,全力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区住建A   

58. 关于对白路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惠线道路交通安全的提案》(第60号)的答复意见:

海惠线全线禁止大货车通行,道路主管部门在沿途设立多处货车禁止通行的交通标牌。但很多货车为缩短运输里程、节省运输时间,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交通法规穿行海惠线,影响沿途村庄村民出行安全,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区政府在海惠线5公里处安装了大货车闯禁行抓拍设备,目前已正常使用。设备启用前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随着处罚的货车越来越多,此路段货车闯禁行的违法将越来越少。同时,海南交管大队每月多次前往辖区内各村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村民安全出行意识,持续为村民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海南交警大队A   

59. 关于对雷在兰委员提出的《关于医疗机构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提案》(第61号)的答复意见:

临终关怀,是一种专注于在患者在将要逝世前的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内,由治疗为主转为对症处理和护理照顾为主,减轻其疾病的症状、延缓疾病发展维护人的尊严,提高临终生活质量的医疗护理。还能够帮助病患家人承担一些劳累与压力。是近代医学领域中新兴的一门边缘性交叉学科,是社会的需求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所以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通过宣传普及全民生死观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逐步探索长期推进。

近年来拉僧仲卫生服务中心陆续为273名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为16名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开展临终姑息治疗,此项服务获得家属的一致肯定。鉴于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受限,不能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新建的海南区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958.87平方米,床位数60张,预计2022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下一步将着重打造住院病区,重点做好康复、家庭病床服务,探索实施临终关怀—安宁疗护服务。

(区卫健委B   

60. 关于对程绍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环卫工人休息“驿站”的提案》(第62号)的答复意见:

现已在黄河市场、北加油站、海拉路、卓子山街公共卫生间等地设立10个“爱心驿站”,内设有桌椅、热水器、保温瓶、纸杯。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力度,同时积极协调临街商铺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息区及热水,切实解决环卫工人的实际困难。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1. 关于对樊永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维修海南区金海小吃一条街基础设施的提案》(第63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区政府已将海南区金海小吃一条街基础设施改造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包括暖气主管道、上下水主管道、街道路面破损等多个方面,按照雨污分流,先地下再地上,政府与业主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系统进行考虑,预计明年进行实施。针对使用煤炭、乙醇燃料等餐饮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由燃气公司做出预算,政府和业主共同承担燃气管道改造的费用,具体接入管道由业主共同负责。同步建议餐饮协会牵头成立金海小吃一条街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引导业主本着安全、卫生、有序的要求积极参与到一条街的公共事务中,规范进行经营,预计2023年底完成。

(区商务局B   

62. 关于对陈蕊、崔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园区道路升级改造及规划货车停车场所的建议》(第64号)的答复意见:

2022年,区政府共投资3500万元对园区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黄河路至入园道路)、和谐大道进行维修,同时继续推进2021年度实施的运煤通道改迁工程,泰和路、宏阳路、六公线已改造完成、和谐大道已于5月下旬动工建设,预计11月底竣工通车。下一步将在园区主要道路设立交通信号灯、违章测速装置等,进一步加大园区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区政府计划新建2个物流中心,分别位于和谐大道东侧,先锋街北侧,预计10月投入使用,建成投用后改善园区道路两侧随意停车的现象。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63. 关于对王海雄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区各学校、幼儿园消防验收遗留问题》(第65号)的答复意见:

为加快推进并妥善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了《乌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依据该方案目标任务“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清单台账和整治措施,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督促本系统、本行业责任主体加快遗留项目问题整治。”区政府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项目,第一时间组织验收。

(区住建A   

64. 关于对赵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拉黄路沿线道路改造及环境治理的提案》(第6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现已聘请第三方保洁公司对该道路实施清扫保洁工作并洒水降尘,要求保洁公司采用加大清扫频次、降低清扫车运行速度、每日重点时段洒水降尘、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路面清扫保洁质量,确保道路平整无浮土,湿润不起尘。清扫作业中严禁将垃圾和杂物清扫至路肩、边坡或边沟中。在道路两侧安装波形护栏1.5公里,防止车辆乱停放。二是协调路口处中海国能加气站对出入土路口实施硬化约800平米、道路两侧新增绿化面积约260平米;三是加大对西卓子山办事处辖区主道路、矿区道路、村和社区及辖区企业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等进行清理,共计清理垃圾4000余吨。

(区住建A   

65. 关于对雷在兰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卓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运营亏损问题的提案》(第67号)的答复意见:

为了更好的保障西卓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辖区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功能,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能力,确保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不断的蓬勃发展,区政府就西卓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亏损问题已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一是加强机构管理,要求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督促西卓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变管理模式,节约机构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二是创新医疗卫生组织模式,整合我区医疗卫生公共资源,变同业竞争为同行共赢,促进优质资源均匀分布。三是完善绩效考核,由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服务站建立分配激励机制,将工资与经营、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多方面进行挂钩,提高服务站自身生存能力。四是统筹考虑政策倾斜,对于与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有关资金使用,海南区进行统筹谋划,计划予以一定政策倾斜。

区卫健委A   

66. 关于对张翀、杨丽、张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升级的建议》(第68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坚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进行常态化巡查,2022年以来,发现 3处路灯损坏,已对故障路灯进行了维修和更换。一是针对“海东路的路灯被茂密树木遮挡,光线昏暗的问题”,区政府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海东路两侧树木茂盛,不少路灯的确被树叶遮得严严实实,无法起到照明作用,区政府已组织工作人员修剪道路两侧的树木。二是针对路灯缺失和稀疏的问题,区政府已将对单边路灯进行改造工作列入明年路灯改造计划,目前已对昏暗路灯更换瓦数更大的灯头,提高亮度,切实解决光照不足。三是针对路灯开启时间晚的问题,根据季节重新调整了城区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有效解决冬季早晨路灯开启较晚、关闭较早,影响市民和学生出行的问题。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67. 关于对刘延朋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技防、安防、电气化,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海南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区政府已将小区门禁、高清视频监控、小区内停车位、飞线整治、车棚、充电桩列入2022年度5个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计划年底完成所有改造工作。

    (区住建A    

68. 关于对祁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禁烟问题的提案》(第71号)的答复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海南区也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结合“健康海南”行动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禁烟工作,通过每年的“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周”“世界无烟日”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不断增强市民控禁烟意识。我区已在各类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并要求公共场所内禁止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灰缸,同时,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禁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从2019年开始,海南区组织全区各级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现已创建成“无烟单位”82家,今年计划创建“无烟单位”31家,基本覆盖各行各业,有效地促进我区控烟禁烟工作的进程。

(区卫健委A   

69. 关于对时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货车篷布苫盖不到位造成沿路洒落污染现象管理的提案》(第73号)的答复意见:

提案中所提到的乌海市海南区通往乌达黄河大桥城际快速通道双向行驶路段,按照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划分不属于海南区管辖路段,属于乌达区管辖路段。现海南区政府已与乌达区取得联系,将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治车”工作的部署安排,定期开展货运车辆“抛洒滴漏”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此路段存在货运车辆抛洒遗漏污染公路行为,海南区政府也将积极配合乌达区开展相关行动,确保治理常态化。

(海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分局A    

70. 关于对田连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的提案》(第74号)的答复意见:

为了规范海南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区政府计划建设占地面积51亩的危化停车场一座,项目计划投资2105万元,泊位180个(20米×4米),选址位于海南区六五四项目区,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正在开工建设,预计202210月建成投用。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71. 关于对肖增五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我区中小餐馆实施禁止吸烟规定的提案》(第75号)的答复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海南区也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结合“健康海南”行动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禁烟工作,通过每年的“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周”“世界无烟日”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不断增强市民控禁烟意识。我区已在各类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并要求公共场所内禁止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灰缸,同时,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禁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从2019年开始,海南区组织全区各级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现已创建成“无烟单位”82家,今年计划创建“无烟单位”31家,基本覆盖各行各业,有效地促进我区控烟禁烟工作的进程。

(区卫健委A   

72. 关于对仲作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城区盲道进行规划维修管理的提案》(第76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修工作。2019年至今,已改造人行道18万平方米、盲道36.7公里,基本覆盖了海南城区的主次干道。下一步,区政府将针对部分盲道规划不合理、部分盲道出现路面不平整、盲道砖被损坏、盲道被任意占用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对黄河路段的指示牌进行加高处理,不阻碍行人正常行走。二是对部分盲道砖被破坏的情况,加强巡查,已对损坏的盲道砖组织工人进行维修更换。三是针对盲道被任意占用的现象,加强巡逻,及时制止在盲道上停车、摆摊的群众。四是盲道不连续且弯曲较多的情况。经现场勘查,该路段地处税务局门口,无法铺设盲道;因地理位置受限,地下窖井较多,所以施工方只能采取弯道较多的方案。此项工作预计于202212月底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73. 关于对汪承栋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人力资源环境的提案》(第77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优化人才配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先进做法,与企业共同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园,根据区情实际,对全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事项重新梳理、整合;二是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培养,统筹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引导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2021年为11家企业、900多名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区人社A   

74. 关于对王敏燕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站台候车条件,增设侯车座位和遮雨棚的提案》(第78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公乌素镇内的公交站点一部分为华通公交公司所属,另一部分为市公交公司所属。为进一步优化公乌素公交站台候车条件,区政府已在公乌素政府门前广场及利民社区门前新增设2个带遮雨棚和座椅的制式公交站牌,目前已安装完毕并已投入使用。

(区住建局A   

75. 关于对吴志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海南区西水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议》(第79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区政府累计对西水项目区投资8000余万元,铺设道路基层8公里、给水管网铺设1.8公里、绿化管道铺设1.4公里、预埋管道0.8公里、绿化2.1万平米、完成场平30万平米。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西水项目区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良的园区环境。预计202212月底完成。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76. 关于对曲树武委员提出的《关于“拆除西来峰矸石电厂斜对面的限高架和远大门口的限高架”提案》(第80号)的答复意见:

由于每日园区过境车流量巨大,为了防止过境车辆随意进入园区,导致园区内部交通堵塞,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频率,出于对园区道路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考虑,特在西来峰矸石电厂斜对面和远大门口两处设立限高架,用来限制过境车辆进入园区,现行车辆可经黑猫南侧及运煤通道处前往园区企业。同时,区政府将大力推进运煤通道改迁工程建设进度,待该工程于今年11月竣工通车后将从根本上改变园区现有交通情况,保障园区安全。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77. 关于对杨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公共篮球场所维护并全面开放的建议》(第81号)的答复意见:

现已将海电小区、世纪小区篮球场维修改造完毕,公安局游园篮球场地目前正在改造中。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区政府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方案。

(区教育局A   

78. 关于对刘凌风委员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普及心肺复苏急救知识力度的建议》(第8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我区医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及个人共同参与组建了145人的“蓝天救援队”志愿服务队,他们受邀请到全区各企业、学校、团体等场所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和义诊等活动。志愿服务队每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服务群众、学生约2万余人。(蓝天救援队联系人:张莹18047357979);二是常规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活动。各医疗机构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举办急救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培训等,普及心肺复苏术和气道异物梗阻解除术等急救知识和技能;组织对车站、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养老院护工等进行急救技能轮训,确保熟练掌握必要的抢救技能,抢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有能力的居民开展心肺复苏培训。三是在医疗机构利用电视、大屏等视频设备、宣传栏等,以动画、插图等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公益宣传,营造宣传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急救、懂急救、会急救;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全国自救互救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对居民急救知识的普及。

区卫健委A   

79. 关于对民革海南区支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8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共有27个老旧小区,20192021年累计完成11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总面积32.64万平方米,187栋楼,4512户。根据老旧小区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剩余16个老旧小区三年全部改造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前期主要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告知居民改造项目内容,做好统一规划,积极听取居民建议,引导居民全过程参与改造方案制定、工程实施、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工程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将剩余老旧小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给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区住建B   

80. 关于对荣铁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居民小区及商铺冬季供暖的建议》(第84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城区共有换热站34个,区政府积极对海电热源保障、燃料储备、管网改造、设施检修、应急预案完善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每年9月中旬,供热单位调试好供热设备,对供热管网、各热力站陆续开始注水。10月上旬供热单位开始逐步运行提温。由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成立海南区供热保障群,和办事处、社区、物业、海电供热、海南供热形成联动机制,组织人员积极深入供热企业查看供热进度,深入小区及商户摸排供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供暖期间,供热企业实行24小时备勤,针对各类抢修采取连续抢修模式,力保实现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市民发现家中暖气有跑、冒、滴、漏等情况,随时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报修,供热单位第一时间上门服务处理解决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81. 关于对杜广军、杨立云、张静三位委员提出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第8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目前海南城区沿街商户厨余垃圾全部由专业垃圾清运车每日收集,运往海勃湾区进行资源化处理。二是海南城区所有小区垃圾桶全部标明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同时,也方便垃圾清运企业收集清运。三是在部分区域设置社区垃圾分类服务亭,已投入试运行,如试运行达到理想效果,将进一步推广使用。社区垃圾分类服务亭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废纸、废包装物、废金属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根据居民分类收集垃圾的可回收利用的价值进行现金兑换。用现金兑换的方式来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82. 关于对葛红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海南公园湖水治理力度的建议》(第86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不断强化日常维护工作,加大湖水巡查力度,置办数只充气皮筏进行打捞清理,及时打捞湖面的漂浮物,尽量减少水体富营养物质来源,不定期往湖内补充自来水,已向湖内投撒硫酸铜进行消杀。下一步,区政府将不断加大湖水巡查力度,重点针对湖内产生的漂浮物,已置办数只充气皮筏子进行打捞清理,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作为日常养护工作。同时将积极对公园水系、水质净化进行研究,咨询专家,从根本上改善水体环境。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83. 关于对李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农区清洁取暖的建议》(第8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常住户36950户,实现集中供暖31699户,未集中供暖用户5251户,为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同时改善大气环境,区政府出台了《海南区燃煤住户清洁取暖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计划从两个方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一是加大棚户区拆迁改造力度;二是针对其余集中在农区的约3300户未实现集中供暖用户,通过“煤改电”方式,2021年至2023年期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530户,2024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下一步,区政府计划一是积极吸取民间投资,鼓励更多清洁能源企业参与到清洁取暖工作中来,通过撬动地方资源提高各项资金投入,缓解农区居民经济压力。二是根据上述方案继续配合供电部门电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计划,保证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区住建B   

84. 关于对刘治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煤矿矿产资源整合的建议》(第88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乌海矿区总体规划》《乌海市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乌海市矿产资源(煤、非煤矿业权)整合方案(送审稿)》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我区初步拟定了《海南区地方煤矿矿权整合方案》。待自治区批复《乌海矿区总体规划》《乌海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乌海市矿产资源(煤、非煤矿业权)整合方案(送审稿)》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落实。

(区能源B   

85. 关于对刘鹏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深入落实《乌海市海南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2021年—2023年)行动方案》,以“治企、治水、治车、治路、治气、治厂、治矿”为总抓手,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海南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预计到2023年底,海南区矿产资源整合、焦化产业重组工作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运输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进展,工业园区、城市环境治理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实施,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区政府全力加强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一方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石嘴山市乌海市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石嘴山市•乌海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大气污染防治合作框架协议》等联防联控协议。另一方面实行区域统一联动,建立健全乌海及周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加强巡查执法力度。按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要求,动态修订海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目前已配合上级部门制定了《乌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乌海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乌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乌海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规划方案,并均已印发实施。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A   

86. 关于对九三学社刘治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恩格尔河生态治理的建议》(第90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提案中的建议,区政府对恩格尔河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完成测绘、设计等前期工作,投资近113万元进行对恩格尔河环境整治工作。该工程主要包括:增设循环泵及配套管网设施,以达到河水循环良性利用,改善水体环境;对恩格尔河南岸栽植背景乔木720余株,以提高绿化品质;在原有广场空地增设4个乒乓球案、30个各类健身器材,增设1座拉膜亭及垃圾箱、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并进一步整治沿河沿岸死角垃圾,河道内的阻水树木、杂草、垃圾有效清理,持续改善环境治理工作。目前恩格尔河环境整治工程已开工,现已完成苗木栽植、管沟开挖、管道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泵房建设并申请变压器等电力设施。此项工程计划于202210月底完成。下一步,区政府将不断加大恩格尔河水质养护力度,清理河道、减少河道垃圾量,改善水质,从而提升水体环境。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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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