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海南政发〔2022〕29号
发文机构: 海南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概       述: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1次会议、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文日期: 2022-06-29 09:21:48 公开日期: 2022-06-30 09:21: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6-30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1次会议、区政府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29


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按照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全面强化绩效理念,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把绩效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于2022年底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财政协调、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科学规范,全面融合。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并有机融合,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绩效指标科学,评价标准客观,评价结果公正。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制定海南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强化应用,激励约束。建立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各部门各单位凡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的重点项目(包括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债券项目等)都要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工作。评估结果报区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从2022年起,各部门各单位要有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从编制2022年预算开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编制要求,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必备内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加强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及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要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实现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三)做好绩效运行双监控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当年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主要对巡察、审计、有关监督检查、重点绩效评价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予以重点监控,及时掌握政策、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将绩效监控结果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四)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一是从2022年起,按照全覆盖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以及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开展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财政部门选择一定比例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抽查复核,重点复核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对部门自评复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二是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财政部门每年围绕四本预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债券项目资金等领域选取10个以上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同时按一定比例对涉及重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单位)。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强化支出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把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预算执行和评价结果中、差的项目,要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分级分类的预算绩效管理方案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业务特点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对照《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分别制定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全区总体设计、分级分类的方案体系。

(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参照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监控、评价及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财政部门做法,制定出台适用于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建立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做到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逐步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管理。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将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全部纳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效率。

(五)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加强组织领导,将批复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部门预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财政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聘请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预算绩效管理经费上予以保障。

(二)明确责任约束

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的紧密衔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强化监督考核

组织部门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绩效指标评估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区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指导。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业务宣传培训

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人员培训,全方位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附件:海南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海南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南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育田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  杰    区财政局局长

屈志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一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张  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东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  鹤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俐君    区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所在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审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以及需要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事项,研究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指导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财政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推广。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对预算绩效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督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加强项目投资绩效评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体系。

区审计局: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乌海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9日印发


文件下载:29号  关于印发《海南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1)(1).docx

相关解读:关于《乌海市海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