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河长责任。扎实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区、镇、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750人次,围绕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黄河防凌、滩区居民迁建、禁限种高秆作物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确保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有力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河长办与检察院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凝聚起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强大合力。累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15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4个,现场下达检察建议书4份。截至目前,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扎实推进“四乱”整治。排查河道“四乱”问题82个,已整改完成40个,整改完成率49%。石大门沟、老石旦沟、黑龙贵沟、苏不腊格沟、乌珠林高勒河道乱占问题整治初见成效,清理河道内垃圾、土方约65万立方米,回填采矿5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约1.5公里。四是加大岸线管护力度。全区0.77万亩黄河干流主河槽区、低滩区全部退出种植高杆作物,20户68人黄河滩区居民全部完成迁建;常态化开展黄河沿线3公里范围内乱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排查工作。五是营造良好管护氛围。积极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发放《保护河道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倡议书》200余份,并通过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融媒体、村委会公开栏等形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水资源保护及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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