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对区人民政府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海南政字〔2021124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对区人民政府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乌海市海南区人大常委会印发〈海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对海南区人民政府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海南人常发〔202115号),区政府对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进行整改,现将研究处理结果随文呈送。

一、强化能力建设,提升隐患治理“管控力”

一是我区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监管队伍力量,改善监管队伍专业结构和学历层次。目前,共有药品监管人员5名,均为医学院毕业药学相关专业,经业务培训基本满足辖区药品安全监管需求。

二是强化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围绕监管人员、协管人员、从业人员不同主体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截至目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培训,其中线上以“每周一课”、监管工作群方式开展培训10次,线下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1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培训1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培训3次,累计培训1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严惩重罚“震慑力”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罚原则,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药品环节疫情防控责任。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疫情防控四类药品开展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票据留存是否符合规范,供货企业资质是否留存完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并传至疫情监测预警系统。

二是严格经营环节监管,压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其在经营场所公示不经营假劣药、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事项。共签订承诺书49份,实现药品经营单位全覆盖。

三是紧盯重要环节,筑牢药品安全屏障。以零售店、连锁店、单体药店和农村、城乡结合部诊所等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开展疫苗、中药饮片、含兴奋剂药品、药品网络销售、儿童化妆品等14项专项整治工作,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回收药品、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冷藏药品陈列储存管理不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检查内容,消除药品流通安全隐患,有效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1户次,药品使用单位37户次,检查药品12.5万余批次,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7份,约谈药品经营单位15户次,均已整改完毕。                             四是强化风险严控,加大药品抽检力度。坚持检管结合原则,聚焦高风险药品、医疗机构、连锁及单体药店等重点区域抽检工作,2021年共完成上级下达药品监督抽检42批次。

五是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处罚到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措施,保持对各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共查办药品类案件8起,其中药品类当场警告4起、药品类普通案件4起。

三、引导各方参与,提高社会共治“凝聚力”

一是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途径,把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药品安全宣传”、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加强《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突出“一老一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素养。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5个,举办药品安全进社区、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17次,发放药品安全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是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不断增强药品从业人员遵法守法意识、诚信自律意识

三是多层次拓展监督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截目前,接到1231512345食品药品相关投诉举报82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做到了执法到位、及时回应,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