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海南政办发〔202130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区政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1913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规范海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切实为海南区人民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特制本制度。

一、法律顾问的选拔与期限

法律顾问聘期一年,由海南区司法局从全律师队伍中挑选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硬的律师中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职责

(一)承办政府重大诉讼案件、复议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出具个案处理过程中法律问题报告和经办案件结案分析总结报告。

(二)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选题和草案的咨询或起草工作。并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和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并参与有关问题的调处。

(三)参与政府重大非讼案件处理,包括参与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洽谈,草拟、修改、审核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五)协助政府开展法宣传教育,根据需要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法讲座,同时积极对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规划等进行宣传;

(六)发挥顾问律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通过提案议案参政议政。

(七)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一)加强政府领导与法律顾问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日常政务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或研究重点,按政府领导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制度。联系方式可灵活多样,突出经常性的特点。如定期通报情况,不定期约访,急难问题咨询,专题审议论证以及电话联系等。具体衔接工作,由区司法局承办。

)邀请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及时对政府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政府文件和资料,积极参与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

法律顾问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重大法律意见书需经法律顾问参与讨论通过。

法律顾问只向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不行使行政职能。在办理其日常律师业务时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四、经费保障

政府每年划拨适当经费确保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办案补助的形式对律师办理案件进行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工作。

(二)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力争做到诚实信用,服务到位。主动接受政府监督,保守从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事宜。

(三)要熟悉掌握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和服务面,成为政府信赖的合格顾问。

(四)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注重仪表举止。要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精神面貌树立起政府法律顾问的良好形象,以全新的服务意识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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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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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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