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南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时间:2021-11-23    阅读量:    [关闭本页]

1. 关于对陈志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西来峰园区地表水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海南区已责成相关部门向相关涉水企业下达《关于海南工业园区企业建设雨水收集池的通知》,要求企业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建设雨水收集池,封堵外排口,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自用或者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企业雨水外排的行为,同时还能将雨水回收利用,此项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完成;二是海南生态环境分局联同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排水情况进行调查,封堵外排管道;三是加强企业环保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建章立制,并加强日常管理。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管委会“B”)    

 

2. 关于对刘忠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建议的提案》(第2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现享有的对土地流转的支持性政策有《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09〕8号)、《海南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海南党办发〔2010〕4号),对于土地流转面积在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给予受让方一次性补贴,市级补贴标准为200元/亩,区级补贴300元/亩。

 

2017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制定了《海南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励补贴政策》(海南政办发〔2017〕11号)。一是对经营土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达到集中连片、排灌配套,符合机械化操作要求,经营的土地在土地确权数据库范围内,项目区加入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大户,给予规模种植业补贴,每年补贴100元/亩;二是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整理经营的土地在土地确权数据库范围内;以玉米为例,机耕率达到90%以上、机播率达85%以上、机收率达到70%以上,土体深厚,耕作层达到30cm以上,灌溉达到主渠全部衬砌,灌溉率达到85%以上,排水通畅,田间排水渠系及配套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防护林网完善,占耕地6%以上,项目区加入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以土地整理补贴,一次性补贴2500元/亩;三是对集中连片2000亩以上,项目区须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经营,取得土地使用项目的立项、国土、规划、环评等手续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节水灌溉补贴,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经水利局审批后,由水利局组织建设;四是对项目必须建设在海南区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肉驴养殖设计存栏达到1500头以上,肉牛养殖设计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肉羊养殖设计存栏达到5000只以上,蛋鸡养殖设计存栏达到20万只以上,养殖项目加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已经达到养殖规模的优先考虑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给予基础设施补贴,水电路基础配套设施由政府配套建设或由农业经营主体建成后全额补贴,圈舍建设补贴30%;五是对种植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取得特色养殖基础设施补贴后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方可申请。对特色养殖项目配套建设的饲草料基地给予补贴,种植玉米每年补贴50元/亩,种植青贮玉米每年补贴70元/亩,种植苜蓿每年补贴100元/亩;六是对养殖户购买基础母驴20头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基础母驴10头以上的龙头企业、肉驴养殖合作社、肉驴养殖户给予肉驴养殖种畜购入贷款贴息补贴,对购买基础母驴进行贴息。贷款期限2年,区财政贴息80%,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额贴息。通过政策的引导,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

 

下一步,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熟悉政策,打消顾虑,积极进行土地流转。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从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流转信息和招商信息吸引有实力的经济实体,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三是扶持和鼓励有技术、有经营能力的村民开展土地集中规模经营,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做准备。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B”)    

 

3. 关于对刘治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骆驼山沿线露天煤炭企业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意见:

 

要求责任单位海南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召集矿山企业就连排连片治理事宜进行协商,同时邀请自治区相关专家为企业连排治理工作进行解读,为企业对连排工作存在的疑虑进行解答。对于三权不变矿山企业根据矿山企业位置及现状将与鄂尔多斯自然资源局联合协商,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因矿区连排连片治理工作需整体进行规划,多方因素考虑,目前已向企业发文征求相关意见。下一步,将根据企业提出的相关意见,采纳合理建议编制《矿区排土场连排连片治理方案》,明确各矿山集中连片治理区域的治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企业连片连治工作,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改善矿区环境。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B”)    

 

4. 关于吴珉、白鹏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智慧园区建设的提案》(第4号)答复意见:

 

一是我区积极打造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的信息化高科技园区和辐射乌海及周边地区的智慧型工业园区,投资3000万元重点规划建设了安监环保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包括监控平台预警通报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道路卡口视频监控系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开放平台等10个子平台。2020年快成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总投资6000万元,该项目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网络货运、生产管理、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智慧平台,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400万元,企业信息终端采集设备已安装完成45家,48个泵房信息采集设备,预计2021年12月全部建成。项目建成后依托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处理技术,通过“双平台”联动,为乌海市及周边区域能源企业及相关行业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推动海南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进程。

 

二是目前我区已建成投运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12个,发运能力约3000万吨/年,仓储能力约5.8万立方米,可满足我区运输需求。

 

三是我区已累计投入4530万元对海南工业园佳鑫大道、海明路、华油街总长9.8公里道路进行改造,均已竣工通车;投入6800万元对海硕路、市运煤通道总长4.2公里进行升级,预计分别于今年7月底、明年5月底竣工通车;投入9500万元对海南工业园区原有长15公里混凝土道路进行改造,新铺道路10公里,目前该项目可研已完成,正在编制新建道路设计。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规划,逐年实施道路升级改造计划,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5.  关于对武丽、全丽茹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传统产业改造路径与创新发展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海南区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两大主导产业转,推进产业集聚,青石、科硕、汇昌等一批重点产业转型项目建成投产,焦化行业资源产能重组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氯碱化工产能稳步提升,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帮助企业争取各类专项资金,2020年为8户企业申请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2家企业申请免征基本容量费,19户企业纳入电力多边交易,协助世环办理助保金贷款900万元,4家企业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9家企业16个项目获得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扶持,乌海化工和智矿环保2个项目获得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科技重大专项,西部环保被认定为“异地孵化,乌海转化”中心。海南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开展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积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帮助企业稳岗位、保职工生活。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是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下一步,区政府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立足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传统产业优势,围绕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跟踪对接,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异地孵化、海南转化,带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面提升。三是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海南区增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全面提升全区金融机构多样性,优化政银企社合作机制。四是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实现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筛选策划一批融资项目,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定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综合运用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宣传和指导创业就业,更好地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跟踪服务。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和公开招聘信息,方便群众查看,提高创业就业服务效能。组建用工招聘QQ群、微信群等,创新推广劳务远程跟踪、创业全程跟踪等便民、利民服务模式,帮助就业重点群体转变就业观念,提高适应岗位变换的能力,为重点群体实现稳定的就业创业护航,为我区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与帮助。

 

(区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A”)    

 

6.  关于张东委员提出的《关于为园区道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违章抓拍系统的提案》(第6号)答复意见:

 

我区将要求海南区交通局、乌海交警支队尽快沟通协调安装交通信号灯及抓拍设施的事宜,以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目前乌海交警支队已针对重型货车超载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货运企业在2021年6月8日前自行拆除货车非法改装部件,恢复至车辆注册登记时的外形和技术参数。自6月9日起,乌海交警将针对货车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海南交警大队“B”)    

 

7. 关于田胜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园区运输车辆管理的提案》(第7号)答复意见: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一直是我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重点,每日都会有执勤警组在园区内开展违法查处工作,园区内存在标志缺少、标线不清、红绿灯及抓拍系统不完善等情况,下一步,我区将积极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园区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重型货车超载的问题,目前乌海交警支队已对重型货车超载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货运企业在2021年6月8日前自行拆除货车非法改装部件,恢复至车辆注册登记时的外形和技术参数。自6月9日起,乌海交警将针对货车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型货车出厂源头得到有效治理,净化辖区道路环境。

 

(海南交警大队、运管所、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8.  关于对王海刚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项目库储备、建设的建议》(第8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项目储备相关工作主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调度。2020年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实施项目194个,已全部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其中23个项目上报到市发改委,申请列入自治区重点储备项目。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年争取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186万元,争取到专项债券1.77亿元。2021年1至7月份已累计上报争取债券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23.3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上报需求10.93亿元,上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7个,拟争取资金0.95亿元,目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下一步,区政府计划搭建海南区网上项目储备平台,进一步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提高项目储备便利度,加快储备项目更新,加强储备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将不断提升政策研究能力,成立项目编制工作小组,持续加大项目储备相关工作力度,积极做好资金及债券的争取工作。

 

(区发改委“B”)    

 

9. 关于王瑞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提案》(第9号)答复意见:

 

我区高度重视、全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63号)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报“助保金贷款”。目前,将20户企业纳入电力多边交易,1-3月累计完成多边交易电量14.7亿千瓦时,约为企业节约电费5248.37万元。

 

(工信和科技局“A”)    

 

    10.  关于对胡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力度的提案》(第1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5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人社发(〔2019〕75号),我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开展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我区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二是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并为优化我区各类人才集聚环境、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办法:《关于印发<乌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等七个人才工作办法的通知》(乌党办发〔2012〕29号)、《关于印发<乌海市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乌海市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三个工作办法的通知》(乌党办发〔2020〕5号)等十个人才工作办法,我区认真遵照执行,为解决海南区引进人才的临时住房问题,制定了《海南区人才公寓实施方案(试行)》。

 

目前,海南区已建立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海南区将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不断优化服务和社会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确保民营企业人才引的进、留的住,充分发挥好人才的智力和技术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区人社局“A”)    

 

11. 关于对丁英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商、物流协同发展,推动我区农业数字化、品牌化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海南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部署要求,在农业数字化方面,有序推动数字农业发展,逐步引进和普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物联网等智慧农业技术,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互联网+合作社+村集体”、“互联网+龙头企业+农户”、“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农业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等多元组织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建成乌海市重要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涉及我区品牌有“乌海葡萄”、“巴镇万亩滩”、“巴音宝乌鸡蛋”,葡萄酒品牌2个,分别为“睿慕”和“阳光田宇”。在电商、物流协同方面,充分发挥我区“内蒙古门户”的区位优势,着力发展“农业+物流”,依托我区四季农畜产品优势,构建我区村镇快递物流体系,着力推动冷链物流产业发展,推广物联网等现代智慧物流技术,逐步形成包含供应链集成、区域物流总部、城乡配送、物流科技的商贸物流产业链。

 

(商务局、农牧水务局“B”)    

 

12. 关于对李庆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园区公共交通工具建设的提案》(第12号)的答复意见:

 

西来峰工业园已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为园区做好各方面的服务是区委、政府的责任。关于加强园区公交建设的问题,我区已根据园区企业的要求,从2021年6月1日起将3路公交车原每天发车9趟,调整为每天发车12趟。

 

(区住建局“A”)    

 

13. 关于对陈泽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提案》(第1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疏干水资源全部集中在辖区内的井工矿企业,目前已全部按照论证水量配置给了取用水户,配置量达到了745万立方米/年,已超出《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所确定的448万立方米/年的疏干水可资源化利用量,已无剩余疏干水指标可以进行配置。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建有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后的中水已全部回用;由盛泰水业建设的400万吨/年疏干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后的疏干水已全部配置给园区内企业;其它各井工矿都建有自己的疏干水初步处理设施,可以满足自身和外供用水户的用水水质要求。

 

由于疏干水是采煤过程中产生的水资源,而煤矿开采受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且煤矿都具有一定的开采年限,疏干水量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政府只能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和配置,引导和督促企业对疏干水进行资源化利用,供水设施、净化设施的建设则按照市场行为确定,相应的供水水价也由供水企业和用水户协商确定。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用水计划管理、闲置水指标的再次配置等行政手段,结合水资源税核定,使疏干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科学合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疏干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疏干水的计量和监管。对疏干水外排企业,利用行政处罚等手段,迫使企业对疏干水进行资源化利用。

 

(农牧水务局、工业园管委会“B”)    

 

14. 关于郭宇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绿色工业园区的提案》(第14号)答复意见:

 

海南工业园成立以来累计绿化面积800余亩,因绿化投入资金不足,管理人员短缺,企业参与绿化工作程度不高,综合导致园区绿化率不高。下一步将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加大园区绿化资金投入力度,宣传引导企业落实厂区周边绿化责任,开展园区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园区绿化覆盖率,不断改善园区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园区。

 

(海南工业园管委会“B”)    

 

15.  关于对刘志君、张翀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15号)的答复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乌海市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海南区制发了《海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切实解决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一是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企通”等综合服务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惠企政策、解决企业诉求。二是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梳理63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全面落实上级指定的援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台账,按计划进行化解。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教育领域资金投入,提升办学条件,加强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分级诊疗。五是纠正作风顽疾,对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全面起底、全面调查,在决策实施、执法司法、工程项目等问题集中领域开展专题、分类专治,以反腐的重拳打出营商环境优化的拐点,设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中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

 

(区发改委“A”)    

 

16. 关于对李欣荣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文化公园的建议》(第16号)的答复意见:

 

北出口现有绿地高低不平,地势起伏较大,区域小,绿化面积小,不适于设立公园供游人进出。如要在此建设主题公园,需对现有建设内容重新调整,建设投资大。下一步区政府将在海南区北侧运动公园打造“民族团结一家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题的文化公园,已联系设计公司正在进行设计。

 

(区住建局、民委“B”)    

 

17. 关于对武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阳光田宇葡萄酒庄),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图海山旅游景区、黄河西行客栈),国家2A级旅游景区1个(运动公园)、星级旅游接待户(农家乐)3家。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全区接待旅游2万余人次,旅游收入约30万元。其中,“五一”期间接待7900多人次,旅游收入约7万元。

 

海南区各旅游景区基本都是依黄河而建的,特别是赛汗乌素村、万亩滩村等,具有独特的乡村旅游资源优势。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推进活动上发布10条黄河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和《黄河文化旅游带精品线路书》中,乌海市海南区赛汗乌素村成为“黄河乡村振兴之旅”路线中的一站。

 

近年来,各村基本都建设完善了道路、水、电、绿化基础,旅游景区餐饮、住宿、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也日趋完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旅游发展垫定了较好的基础。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一是要因地制宜,结合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海南区乡村旅游业发展定位、品牌和特色,深入挖掘我区特有乡村旅游资源,推出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参与性强的乡村旅游产品。二是整合我区现有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以特色文化为主题,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景区(点)、特色村镇为支撑,打造海南区“一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并积极融入乌海市整体旅游线路中。三是探索旅游与电商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结合我区农业特色,销售我区特色农副产品,实现农旅融合发展,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和乡村特色小镇。

 

今后,将继续注重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挖掘我区特色旅游资源,使乡村旅游和生态建设相得益彰。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18.  关于对党军委员、葛红艳委员、张翀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海南建立一所高中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我区城市功能布局和人口集中度,为补齐我区没有高中阶段教育的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读高中的需求,我区结合教育发展实际,计划采用民办教育同政府合作的办学模式,计划利用现有的校舍资源,改建成为一所全封闭式的高中。学校由海南区政府管辖并提供支持,由民营企业家负责办学具体事项。同时,引进衡水名校管理人才、一线名师、优质艺术类培训教师、专家、衡水教育资源和办学资源,为学校提供现代化的学校管理系统、精准测评诊断系统服务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升学校现代化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品牌,提升学生学习考试成绩。按照计划,预计每年招收600名学生入学。

 

(区教育局“B”)    

 

19. 关于对杨海玲提出的《关于按时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费的提案》(第20号)的答复意见:

 

课后服务费已列入财政预算,但每次都需要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审批相关费用,首先需要先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审签后,再转到财政局由区财政局领导审签后,再转到财政局预算股,预算股根据海南区财力先保障各单位工资发放,然后再计划安排其它资金的拨付。从请款到拨款流程时间比较长,造成发放时间晚,

 

无法按月进行发放。下一步,区政府将会加快审批进度并及时督促财政局尽快发放。

 

(区教育局“C”)    

 

20. 关于对刘瑞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提案》(第2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学校硬件软件设施整体提升。2020年按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配备标准,为全区中小学更新完善音体美器材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实现新一轮的提档升级。为提高学生自主锻炼的积极性,各学校根据学校特色开设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跳绳、武术、拳击、啦啦操、轮滑、网球、围棋等体育社团,满足孩子们的不同兴趣需求,真正落实教育部每名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的刚性要求,也为提高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是严格课程标准,扎实开展好常规体育运动。确保各学校体育课程的落实,课时开足率达到100%,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率达到100%;健康教育开课率、学生健康知识普及率、健康体检受检率、计划免疫接种率均达到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高质量做好课间广播操和住宿生早操,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积极推进中小学体质健康数据监测。我区各中小学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全员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认真记录、分析数据,作为指导全校体育课程和体育锻炼活动开展的参考依据。每年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进行上报,并将学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列入班级和相关教师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升学、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也已列入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和校长职级制考核当中。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总体目标,继续加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参与促进学生身体素质提升活动。二是不断加强设施建设。督促各学校继续加强规范管理和使用,努力提高各类器材设施的使用效率。三是深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加强体育教师、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在职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敬业精神,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区教育局“A”)    

 

21. 关于对李莉梅委员、康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的建议》(第22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阳光田宇葡萄酒庄),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图海山旅游景区、黄河西行客栈),国家2A级旅游景区1个(运动公园)、星级旅游接待户(农家乐)3家。

 

我区旅游业发展思路为依托满巴拉僧庙蒙医药文化、阳光田宇国际酒庄、黄河西行客栈乡村旅游、内蒙古小三线旧址等文化旅游资源,以交通干线为依托,突出主打品牌,深入挖掘我区特色文化内涵,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沿黄旅游,实现文旅融合,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发展。

 

一是探索“大融合”和“旅游+”的理念,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医养学闲情奇”等旅游要素,推动农旅、文旅、体旅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打造新产品。二是用旅游的理念进行规划,用景区的标准建设城乡,继续完善赛汗乌素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协助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积极申报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结合我区特色农业,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工业遗址、文物保护单位等,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三是以海南城区为核心来划分空间区域,合理安排文化、餐饮、观光、采购、休闲等项目分布,探索“文化社区+乡村气息+休闲观光”的复合型模式,打造全域旅游。四是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实施“请进来、走出去”的旅游营销战略,形成“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的生态发展局面,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五是加载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推广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等,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六是依托现有文化品牌“北方海南·黄河风”,常态化举办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节庆活动,宣传我区特色资源和产品。

 

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海南区旅游业发展定位、品牌和特色,加大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六五四”小三线军工企业旧址、乌海市第一党支部等文化旅游资源,同时合理规划旅游线路,积极建设旅游绿道,加大旅游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继续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通过积极组织承办各类文化体育赛事活动,加快发展我区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促进“农业+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22.  关于对刘繁海、杨德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写字教育的提案》(第2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一直以来对于各校学生书法教学工作高度重视,在统筹安排的前提下,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并不定期入校督促监管。一是语文课堂课课练。海南区各校语文课堂教学均按照《乌海市教学常规》要求组织进行。各年级的书写练习是重中之重,每节语文课至少有10分钟的书写时间。二是书法课堂专业指导。各校均有专职书法教师执教,各年级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有课堂上的专业指导,也有课后要求学生练习的书法作业。

 

(区教育局“A”)    

 

23. 关于对芦海忠委员提出的《关于倡导市民阅读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各类大中小型阅读活动,认真落实“鸿雁全民阅读计划”,改善文化环境。通过举办“北方海南书香飘”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最美读书观后感、大型读书分享活动、展览,在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场所举办知识竞赛、讲座、宣传、阅读、送书下乡等各类面向全区群众的阅读活动,提高群众文化水平素养。

 

海南区图书馆已实现了藏、借、阅一体化,并体现以读者为中心的理念。目前,图书馆现有藏书101073册(件),其中包括图书、盲文图书、报刊、开架书刊和少儿文献等20多种类别。拥有书刊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共755平方米,可以满足多位读者同时到馆借阅读书的需求,为读者们提供了更加自由的阅读空间。年总流通人次达到14000人,借阅图书2860册,各村(社区)中的草原书屋年借阅达1000人左右。各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都根据实际条件和群众需求,设置了草原书屋,并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能够满足城乡居民日常文化需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区文化基层设施建设,我区积极推动以图书馆为总馆,以社区、村基层图书室、阅览室和草原书屋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建设,不断提高图书馆、草原书屋的服务效能,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下一步海南区将继续开展各类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增长居民群众业余知识和开阔眼界的阅读活动。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24. 关于对王彩雲委员提出的《关于配合美丽乡村建设重启广播体操,掀起全民健身热潮的建议》(第2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全民健身和工间操制度的通知》(海南区全民健身办发〔2021〕1号),已于2021年1月22日下达至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目前各单位已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间操活动并报送开展工间操活动信息及照片。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工间操落实制度,积极组织相关团体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播体操培训,通过举办各类的广播体操活动让更多的人群参与进来,促进全民健身的发展。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25.  关于对第四委员界别小组(王岚、孙克峰、杨立云、张翀、麻瑞珍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55岁退休、具有高级职称女教师职称工资进一档的激励机制的提案》(第26号)的答复意见:

 

经仔细核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上级没有关于建立55岁退休、具有高级职称女教师职称工资进一档的激励机制的相关政策,我区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建议,将此提案向上级部门汇报,待上级出台此类文件后,我区将及时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为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兑现。

 

(区教育局“C”)    

 

26. 关于对马骏、李燕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沿黄区域道路提升的提案》(第27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我区沿黄区域的道路建设及提升改造已列入计划,但涉及基本农田,审批难度较大,市、区交通等部门多次向上级部门协调均未解决。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实施沿黄区域道路工程,完善沿黄旅游路线。

 

(区住建局“B”)    

 

27.关于付洁委员提出的《关于将“车让人”落到实处的建议》(第28号)答复意见:

 

2021年4月,海南区根据交通事故预防以及辖区道路实际情况,部署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800余起。此后,不礼让斑马线的专项行

 

动将长期开展,从而预防和减少此类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

 

(海南交警大队、住建局“A”)     

 

28. 关于对钢特木尔委员提出的《关于取消109国道拉僧庙镇路口超限站及整改路口道路安全问题的提案》(第29号)的答复意见:

 

该超限站由市交通局设立并在自治区备案,我区将积极协调市交通局对该站口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整改,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区住建局“B”)    

 

29. 关于对葛红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站点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第30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区结合创城工作投入100余万元完善了巴镇、西卓子山街道及城区公交站点配套设施的建设,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乘车需求。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配套完善公交站点的设施,改善站点条件。

 

(区住建局“B”)    

 

30.  关于对杜敏委员、李燕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2020年11月,我区在拉僧仲街道建成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了主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按照打造城市“15分钟养老生活圈”计算)。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巴音陶亥镇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体)、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公乌素镇1个中心(综合体)、1个站,拉僧庙镇2个站,西卓子山街道的1个中心(综合体)、1个站等试点项目工作。实现城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区达到70%。下一步,将引进第三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实施更优惠政策,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经济能力,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为9类老人(低保老年人、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三民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老年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相关政策及时给与补贴。二是全区所有社区(村)均设有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条件好的社区还设有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操馆,全天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三是每年支出140余万元,由乌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科为全区65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

 

(区民政局“B”)    

 

31.  关于对孙艳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建议的提案》(第32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已安排区住建局消防验收相关部门近期对满巴拉僧庙景区进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景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力提升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消防验收结果。针对消防验收报告中需要整改的内容,规范整改,进一步完善景区各类消防配套设施,切实做好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提高认识。按照消防部门关于景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提高消防应急技能。针对消防安全知识及应急救援技能,定期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拉僧庙镇、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B”)

 

32. 关于对杨鹤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建议提案》(第33号)的答复意见、韩玉叶、张旭文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建议的提案》(第33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区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转轨,为保证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无缝对接,一是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原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对口服务单位,从会计核算和会计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疑难解答工作,手把手、面对面帮助预算单位开展前期会计工作。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会计业务知识和财务核算软件培训工作。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业务辅导,针对《政府会计制度》、财经法规、财务收支核算业务流程、财务软件操作等相关内容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的会计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财政局“B”)

 

33. 关于对孟维博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区农区居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助力产业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效,预防返贫、新致贫现象发生,海南区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保险防御,进一步增强贫困户、农区居民抗灾害、抗意外能力。

 

2020年4月,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政策到期之时,我区根据自治区建立完善防返贫机制的各项具体要求,将保险防护政策无缝对接。积极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研究合作,开始实施“脱贫保”政策。“脱贫保”政策为建档立卡人员每人缴纳保险费用300元,险种包括人身意外险、大病医疗补充险、门诊医疗补充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为防止一般农户因突发事故、灾情等出现致贫现象,涉农镇(街道)分别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乌海市海南区救济保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各辖区内实际农村人口20%作为防贫人员的结构比例,不记名每人每年60元保险费为标准投保。保险内容包括住院医疗,因意外导致身故、伤残,因灾致贫(家庭财产、农作物),因学致贫部分,法定传染病身故补偿。

 

下一步,区扶贫办将进一步协调保险公司优化保险种类。

 

                              (区扶贫办“A”)

 

34.  关于对那日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的提案》(第35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市卫健委印发的《乌海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医应急医疗队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海南区卫健委将于2021年至2025年期间,逐步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一是建设海南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结合海南区实际情况及特点,科学编制海南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建设以市急救指挥中心为主体,海南区人民医院为支撑,巴镇卫生院为辅助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根据《乌海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辖区内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的要求。到2025年海南区配备院前医疗救护车10辆,其中有负压救护车4辆,满足院前医疗急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需求。同时将巴音陶亥镇院前急救服务工作纳入到海南区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中。增加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数量,统筹规划。做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分开,保持院前急救机动力量,减轻急救人员负担。

 

二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合理配证,创新人才招聘引进举措,在职称晋升中侧重考查专业性,创新院前临床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为顺利开展院前急救工作,规划2021年起开始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按上级要求定期组织急救中心医师开展急诊、重症整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管理。同时加强对村医生的培训,充分发挥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

 

四是探索建立海南区院前急救服务工作内部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等制度,将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合理划分,督促海南区人民医院科学合理的对急诊工作考核,优化内部考核机制,提出更加完善的利于开展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的考核方案,提出更加完善的绩效考核方案,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争取做到让医务人员满意。

 

(区卫健委“A”)    

 

35. 关于对白丽娜委员提出的《关于对焦化厂小区门口两侧路面进行硬化、美化的提案》(第37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海南区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安排,焦化厂小区及其周边的总体改造已列入2020年的改造计划,目前正在进行总体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招标完成后即开工建设。

 

(区住建局“B”)    

 

36. 关于对程爱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监管力度的提案》(第38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政办发〔2020〕25号)职责分工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是依法对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商业主、个体店共115户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工商业主、烟花爆竹经营户、餐饮经营户等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发放张贴《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大力宣传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与辖区四大餐饮酒店签署承诺书,严格按照要求禁止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服务,同时履行告知义务,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劝阻,在婚丧嫁娶、春节带头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献花等方式过节、办事。三是利用“线上+线下”模式,突出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公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性、自觉性。

 

(海南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A”)    

 

37. 关于对雷鸣宝、刘志君、高和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公乌素通往三号井、棋盘井(原109线)大桥尽快维修通车的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意见:

 

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桥梁为危桥,不具备通行大型载重车辆的条件。另外,公乌素通往三号井、棋盘井(原109线)大桥上跨海公铁路,维修所需资金大。同时如果对其改造须经铁路部门同意,协调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改造该处桥梁。

 

(区住建局“B”)    

 

38. 关于对王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绿化管理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针对住宅小区绿化损坏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小区物业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各小区物业要有专业人员对小区花草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适时补植补种,定期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避免绿化地裸露,确保存活率。二是每年投入资金购买树苗和花籽草籽发放到各居民小区进行补植补种。协调相关部门将住宅小区绿化用水费用恢复到居民用水价格。三是加大小区居民占用绿化地的查处力度,小区物业要实施日常排查,发现占用损坏绿地情况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上报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四是投入资金为全区住宅小区统一规划车位线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区域,有效的避免居民车辆占用绿地现象发生。

 

(区住建局“A”)    

 

39. 关于对刘星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提案》(第4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要求各物业服务小区建立电动车统一设置、集中管理的机制。对有条件未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小区,物业公司积极联系电动车充电设施经营商,近快合理设置充电设施安装运行;对集中安装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充电点,尽量满足居民电动车充电的需求。对受条件限制难以设置充电设施的小区,物业公司要加强保安人员巡查,严禁居民私自拉线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引导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在落实隔离、监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充电。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把组织开展服务小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检查作为日常管理工作,对停放在楼道、楼梯间、门厅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进行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外拉电线充电情况,应当及时却说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不听却说拒不清理的居民,拍照登记在册上报行政执法、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小区内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内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居民按照规范要求停放电动车为电动车充电,增强居民安全防范识。

 

                                 (区住建局“A”)

 

40. 关于对王彦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南城区及住宅小区“僵尸车”管理的提案》(第42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已安排交通管理部门、社区及物业公司对公共场所、街路及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和管理。一是对于违法停放占用公共道路的车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拖移,拖移车辆的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统一停放管理。二是对于手续完备,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小区的车辆,要求交管部门、社区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车主共同协商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A”)    

 

41. 关于对杨立云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造我区供热管道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意见:

 

几年来,海南区改善供热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仅2018年以来就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供热管网改造,使我区的供热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受资金、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区的供热工作还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要求供热企业细化检查措施,确保管网无破损、无泄漏、无安全隐患。加强供热企业人员培训,提高供热操作服务人员素质。突出抓好优质服务,努力提高热用户满意率。二是明确供热企业、物业公司、用户的维修范围。依据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供热企业负责单元措施阀以外的管网的维修维护,明晰了供热企业、用户的权利与义务。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私接供热设施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三是调整完善供热现行考核机制。为了调动企业的能动性性,保障全区供热工作正常稳定运行,目前正在与乌海发电厂协商调整完善供热考核机制。计划采取聘请第三方对全区供热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区住建局“B”)    

 

42. 关于对张立群、王海兵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污水结冰,改善乱到污水情况的提案》(第44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已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要求海南区城区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乱到污水的违法行为,将根据《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3. 关于对赵海滨、戴改枝、那日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改善我区医养结合养老工作提案》(第4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合理规划基层医疗机构设置。针对拉僧仲地区人口集中,不能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我区新建《海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可研、土地预审、能评、环评、测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2021年5月1日正式网上公开招标、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预计6月初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958.87平方米,床位数60张,新建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和管理保障用房等及配套附属设施。该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医疗服务长期发展、增加诊疗项目、用房紧张及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而且新建项目投入使用后将着重打造住院病区,重点做好流动病床和安宁疗护服务,为辖区家庭病床服务做好保障,让有康复需求和行动不便的居民任意选择治疗地点;为终末期居民提供温馨、愉悦的治疗环境;让医务人员真正发挥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二是探索实践医养融合模式。2020年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档案10178份,建档率为91.46%,已签约7849人,签约率77.12%,高于国家签约率60%的要求;接受健康管理的老年人7386人,健康管理率72.57%;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7386人(其中为有需求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体检998人次),免费体检率72.57 %;为141名老年人开展一对一的健康指导及饮食指导并做营养饮食配餐;为106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家庭病床,提供了630余次上门服务,服务项目有生命体征监测、留置针护理、静脉采血等,家庭病床的开展受到了辖区居民的认可和赞誉。2020年11月,我区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互联网+上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健康乌海线上平台,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通过家庭医生护士上门进行病情需求评估,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安宁疗护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及家属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等适宜在家庭治疗,本人又有治疗需求的居民建立家庭病床。服务的范围是以海南区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心,半径5公里内的区域患者。截至2021年5月,完成上门服务15例。

 

三是开展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工作。2021年5月国家开发了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系统,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通过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自治区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机制,2011年以来,我区共签约了7名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对履约的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就业安置工作。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镇卫生院使用)。目前1名已经到岗,4名参加规范化培训,2名在校上学。落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取得《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蒙医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予以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近年来,累计培养全科医生31人,每万人拥有约2.5名全科医生。

 

五是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渠道。近些年来,海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海南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期的实施办法》《海南区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等人才聘用、管理、薪酬待遇方面的政策文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了符合公立医院特点、人才发展规律且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海南区组织的人才招聘渠道引进人才,2020年区人民医院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技术人才7人,并将引进人才纳入卫健系统控制数管理,实现同工同酬;采取柔性引进方式,依据我区医疗机构建设重点科室的要求,2018年以来先后聘请在区域内重要影响力的高精尖缺知名蒙医、中医及藏医专家3名在区人民医院执业,在时间、人员上给予充分的灵活性;参加各全国各类医学院校举办的招聘会,择优招聘短缺的医疗技术人员。2020年在各类招聘会上招聘到我区急需专业的20名助理医师以上人员。

 

(区卫健委“A”)    

 

44. 关于对宗岭、王力飞、刘成、刘凌风、段欣、高玲、谢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巴彦乌素街十八中至建行段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的提案》(第46号)答复意见:

 

巴彦乌素街十八中至建行段交通拥堵主要是金融路规划建设存在缺陷,金融路海电西侧段及金和泰西侧段不在一条直线上,致使不到50米距离出现两个通行路口,极易引起交通堵塞,同时道路两侧树木影响到视线。针对这一问题,已组织相关部门将部分遮挡树木进行了移植,其它遮挡树木也将有计划地逐年移植。同时加大道路管理力度,将部分车辆在高峰期引导到东山路等路段。

 

                 (区住建局、海南交警大队“B”)    

 

45. 关于对王立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振兴小区出入口修建便民道路的提案》(第47号)的答复意见:

 

振兴小区属棚户区工程,一直未建设北出口通道,同时西出口通道存在隐患。目前,振兴小区北出口通道已建设完成,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区住建局“A”)    

 

46. 关于对宗岭、杨德欣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小区无遮雨自行车、电动车棚的提案》(第48号)的答复意见:

 

已责成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完善落实,具体实行措施是:要求各物业服务小区建立统一设置、集中管理的机制。相关部门核实小区是否具有安装车棚条件,核实后综合考虑是否安装,对有条

 

件未安装车棚设施的小区,物业公司需积极联系设施经营商,近快合理设置车棚设施安装。

 

(区住建局“A”)    

 

47. 关于对宗岭、高虎利、麻瑞珍、刘江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提案》(第49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我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家,物业从业人员300余人,覆盖全区56个住宅小区的42个。其余14个小区多为单位住宅楼或单体楼,现大多是业主自管。在加强物业管理方面,海南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物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制物业管理知识宣传册,制作物业管理知识的彩喷展板和宣传横幅,组织在小区内发放宣传册。组织聘请专业老师向物管员、业委会成员讲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明确了各自职能与义务。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参与共建和谐物管小区的积极性不断得到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强化物业服务项目的审核,进一步规范进入、退出机制。对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及签署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备案,对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审核备案,最大限度的维护居民的合理权益。三是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健康发展。海南区开展了以查促改、以评促管、以管促优的“日巡查,月指导,季考核”的物业管理常规运行机制。通过考核不断提高各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收费率。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立和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机制,协商确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行为。五是严格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按照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维修基金收取管理使用工作,主动接受业主及业委会监管,合理管理使用维修基金。同时在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制定了统一的维修资金申办资料,方便了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六是开展物业管理市场检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行为,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物业服务不到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及业主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等,切实净化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强化物业服务项目的审核,进一步规范进入、退出机制;积极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培养和扶持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七是建立了住宅小区安全督查联动机制。针对物业服务中电梯、消防安全、小区私搭乱建等安全违规行为,组织房管局、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局、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小区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对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及时查处清理。

 

(区住建局“A”)    

 

    48. 关于马汉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区疾病防控的提案》(第50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积极加强海南区疾病防控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我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疫情处置支撑,继续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解决基层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缺口。2020年,为区疾控中心增加编制5个,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人。二是在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涉及疾控的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计划免疫等方面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工作机制,提供高效的防控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居民健康宣传教育,利用视频、广播、微信等媒介,同时在社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健康巡讲,让居民正确认识各类疾病,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模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重点场所、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健康巡讲,已开展健康巡讲87余场,受益人群达4500人。

 

(区卫健委“A”)    

 

49.  关于别瑛柯、李璟、闫欢、王烁城、白俊灵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海南区中小学校门口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的建议提案》(第51号)答复意见:

 

针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的情况,区政府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细化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具体工作,建立校园安全工作微信群,常态化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区交警大队每日三次派警力在辖区各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二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海南区学校周围划定停车线规范家长停车,同时在一完小校门前安装道路隔离护栏78米,避免交通隐患;定时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在放学时段延时巡查,防止流动商贩“赶空当、打时间差”,严格查处学校门前和两侧100米以内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以及摆地摊行为;三是区教育局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全区学生儿童的安全。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定时巡查,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及时疏导车辆及群众,避免非机动车拥堵,以保障学校门口学生通道的通畅,给家长、师生建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海南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教育局“A”)    

 

    50. 关于杜敏、徐红军、兰永刚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医疗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52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海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期的实施办法》等人才聘用、管理、薪酬待遇方面的政策文件,落实人才发展规律且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引进机制。一是通过海南区组织的人才招聘渠道引进人才。2020年区人民医院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技术人才7人,并将引进人才纳入卫健系统控制数管理,实现同工同酬;二是通过自治区定单定向培训机制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起为巴音陶亥镇培养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7名,承诺将纳入海南区事业编制管理,目前已有1名毕业生入职巴音陶亥镇卫生院。三是按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要求,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参加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组织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发对等医疗技术指导单位的专业人员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新冠、鼠疫、诺如、手足口、布病等医疗知识培训。利用对口帮扶的有利契机,选派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对口医院进修学习。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区举办了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死亡医学推断书填写及管理等十类内容的专项培训。同时对村医进行了布病初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使布病初筛工作实现了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华医网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每日一题、每日一课、每月一考合格率均在98%以上。

 

巴音陶亥镇卫生院现有的编制自1997年核定后,期间未作过调整。由于近年来基层卫生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医疗需求量进一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等国家惠民政策项目的执行,现有的编制数量早已不能满足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需求,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下一步,我区将对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服务范围、运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重新核定一次编制需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尽可能实

 

行基层医疗医务人员满编运行,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达到标准要求,满足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合理、有序流动,实行编制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动态管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培训力度,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为服务好基层人民健康打好基础,

 

为实现全民健康做好保障。

 

(区卫健委“A”)    

 

    51. 关于刘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提案》(第5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一是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后,明确疫情防控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责任不变,保持高效顺畅的防控指挥体系。2021年,海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6次,研判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落实辖区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新冠肺炎病例“零输入”“零疑似”。二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有效提升早发现的能力。建成区人民医院PCR实验室1个、区疾控中心移动方舱PCR实验室1个,日最大检测达到1000人份。截至目前,累计检测新冠核酸7480份,其中重点人群5517份,重点场所1963份,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理,严防出现漏管失控。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体制机制,利用覆盖全区的152个基层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开展清查摸排工作,对全区外来人员进行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四是加强流调溯源,严格落实重点人群隔离管理。组建专业流调查队伍1支15人,各镇、街道办事处组建流调队伍10支96人。指定海南区恩格尔酒店作为我区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集中隔离房间20间,另将4家酒店(宾馆)作为后备隔离场所,共计205间。五是加强医疗救治,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加强预检分诊。各医疗机构均在入口处设置新冠肺炎预检处,检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登记信息。今年以来,各医疗机构累计预检分诊18.7万人次,排查发热人数492人。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广泛利用各类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在“活力海南”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今日海南App等平台累计发文250条,区电视台累计播发新闻640条,印制发放宣传品943份,累计宣传覆盖9802人。

 

下一步,海南区保持疫情防控思想不放松。坚决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物资储备。加大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力度,畅通重要物资进出绿色通道,保障重要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自主防控意识。强化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对疫苗的信心,不断提高群众接种疫苗的意愿。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继续开展“三不三要三护”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及从业人员的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环境卫生清理

 

整治行动,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区卫健委“A”)    

 

52. 关于对李欣荣、王岚委员提出的《关于更新提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提案》(第54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大部分小区都已建成10余年,部分消防设施老化难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今年以来,我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海天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建设了消火栓等设施。今后,我区继续将消防设施改造列入改造范围,按相关要求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完善。

 

(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A”)    

 

53.  关于对刘延鹏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满巴拉僧庙蒙医药基地的提案》(第5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依托满巴拉僧庙景区及历史文化背景特点,由中国城市科学规划设计院对拉僧庙镇及图海山旅游景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逐步形成药材种植、休闲度假、疗养保健、养生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康养小镇。二是依托曙光村抗旱泵站对药材基地供水管道进行铺设,该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三是满巴拉僧庙蒙医研究所及文化康养中心内部装修已完成设计,待资金拨付后将进行施工,预计今年投入使用。四是图海山靠寺院后方荒地正在进行砂石清理、土方平整、外运土壤等工序,待具备种植条件后将面向社会聘请蒙医药专家进行蒙医药种植指导。

 

(拉僧庙镇、卫健委“B”)    

 

54. 关于对高和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56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全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我区已正式上线投入运营公共充电站2座(区政府公共充电站,配套安装充电桩3台;区客运站充电站,配套安装充电桩18台);充电站(桩)选址、建设、接口兼容、运维相关调研规划工作正在开展。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自治区、乌海市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建设。

 

(能源局“B”)    

 

55. 关于对乔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建议的提案》(第57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海南区疾控体系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重点传染病有效防控。自新冠肺炎及鼠疫疫情发生以来,疾控系统积极行动,完成新冠肺炎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杀、培训、技术指导及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有效应对了H1N1、H7N9禽流感、鼠间鼠疫、手足口病等疫情。二是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扎实做好一类疫苗接种和查漏补种,实现了适龄儿童异地接种、入托入学查验、疫苗出入库、冷链管理、接种数据查询、统计等全方位数据动态管理,实现全程监管全覆盖。三是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开展死因监测工作、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覆盖。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四是地方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开展布病联防联控。开展盐碘、尿碘监测,全区继续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调查工作。

 

五是健康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强化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创新健康教育模式,结合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扶贫等工作,以宣传、咨询、视频展览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教育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如合理饮食、科学减重、戒烟、戒酒、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提高职工加强自身健康管理意识。截至目前,对重点场所开展健康巡讲87余场,受益人群达4500人。海南区疾控中心加强对各企业传染病的防控指导次数,尤其低碳产业园区位于鼠疫疫源地,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加强鼠疫防控工作指导和宣传。截至目前,对全区29家企业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防控方案进行新冠肺炎防控培训指导。六是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增强。编制了《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流程。区疾控中心均达到规范化标准,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均达到储备目录的70%;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全覆盖。七是海南区疾控中心委托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购买了粉尘、噪声、放射线等有害因素监测设施,可提供

 

企业生产环境有害因素检测服务,通过监测提供相关措施,改善职工工作环境。

 

(区卫健委“A”)    

 

56. 关于对乔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海南区引入共享单车的提案》(第59号)的答复意见:

 

共享单车是城市中比较便利的交通工具,区政府责成交通、商务、综合执法和城投公司等部门联系加快共享引入进度,于今年5月中旬完成共享单车的引入,并全部投放到城区固定点位,下一步将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秩序。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城投公司“A”)    

 

57.  关于窦忠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提案》(第60号)答复意见:

 

针对广场或主要路口安装视频事宜,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可行性。区交警大队设有宣传中队,每月都会到各个社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但由于时间和人员等原因,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通过观看视频以加强安全教育的情况,因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交警无权强制让违法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我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违法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以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出行意识。

 

(海南交警大队“B”)    

 

58. 关于对肖增五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鼓励增加出租车并按逐步取缔三轮车的提案》(第61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我区受管理权限等原因的影响,出租车的运营方式无法变通,致使出租车与三轮车的竞争存在难度,而三轮车的取缔又存在较大难度。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引导海南出租公司加强对现有出租车的管理,增强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B”)     

 

59. 关于对孙克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海南城区居民养犬严格管理的提案》(第62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以“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合理惩戒、提升服务”为指导,解决城市犬类管理问题。一是按照《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通过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加强对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宠物随意便溺行为监管,对破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配合社区、小区物业加强宣传规范养犬的相关知识。二是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流浪犬伤人、扰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对城区内无主的流浪犬进行捕捉并交于兽医局集中管理。三是对犬类在道路和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内随意便溺的行为进行拍照并配合媒体宣传曝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兽医局“A”)    

 

60. 关于对雷在兰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理海南区基层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医疗垃圾的提案》(第6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基层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医疗垃圾由第三方医用垃圾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由于受到条件限制,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医疗垃圾由第三方每2天完成一次收集处理。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楼建设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医疗垃圾暂存点的设置,现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已全部设置统一的医疗垃圾暂存储物箱,今后,我区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的医疗垃圾卫生监督监管工作。

 

(区卫健委“A”)    

 

61. 关于王立对委员提出的《关于为居民小区楼道卫生间安装一字扶手的提案》(第64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住宅小区楼梯都设有护栏和扶手,没必要全部增设一字型护栏扶手,残疾人如有需求可以向区残联申请安装一字扶手等设施。住户卫生间加装一字扶手,属于业主个人意愿,需业主个人加装。

 

(区住建局、残联“B”)    

 

62. 关于对王裕杰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待遇的提案》(第65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乌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20〕14号)文件精神,海南区于2021年7月份已按照文件执行新的工资薪酬并补发了1-6月份工资,按“三岗十八级”(“三岗”指社区工作者正职,即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职,即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一般工作人员,即“两委”其他成员社区工作者。“十八级”指根据不同工龄、岗位设定薪酬等级标准,正职为7-18级;副职为4-15级;一般工作人员为1-12级)建立、执行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明确薪酬待遇,形成薪酬待遇调整机制。同时,在原有缴纳五险的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也纳入新的薪资范筹。现人均月工资水平达到5111元,人均月实发工资3243元。

 

(区民政局“A”)    

 

63. 关于对康丽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旁树坑整改,避免安全隐患的建议》(第6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拉僧仲金融路与广场路之间的西卓子山街道明达花园C区南门对面停车位属于平房拆迁区域。拆迁后,水厂对该处的管道进行了改造,导致水源线路改变,使原来的绿化树木失去灌溉水源,无法用滴灌进行浇灌。为了保证树木用水,只能通过树坑用水车定期浇灌的办法,解决该处树木的浇灌问题。关于安全问题,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树坑进行整理,减小深度。

 

(区住建局“A”)    

 

64.  关于张轶邦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拉僧庙镇到惠农区黄河大桥乌海段交通堵塞的提案》(第67号)答复意见:

 

黄河大桥堵车问题已持续多年,原因为宁夏惠农区治理超载,将超限站建立在宁夏黄河大桥附近,导致大量车辆滞留在海南境内。对此问题我区已多次与宁夏方面沟通协调,至今尚未有解决办法。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与宁夏惠农区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顽瘴痼疾整治取得成效。

 

(海南交警大队“B”)    

 

65. 关于对韩玉叶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心理辅导促进职工心理健康的建议》(第6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积极健康心态,切实缓解干部职工心理压力、保障心理健康、提升心理幸福感。海南区2019、2020年均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区政府多功能会议厅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压力解压与情绪疏导专题讲座,参与人数300余人次。每年的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区卫健系统每年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心理健康、关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建和谐社会。

 

二是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6〕58号)精神,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专业性较强的专科医院。目前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乌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开通了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同时每月15日有专家坐诊。同时卫生中心设有热线电话(2788999)、微信公众号可方便居民进行心理咨询。

 

三是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任务要求,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乌海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海南区人民医院2019年8日特派1名内科主治医师到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参加转岗培训,2021年3月取得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区人民医院也制定了相应的精神卫生工作制度,并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申请增加精神科(心理门诊)诊疗项目,并开设相关诊疗科目门诊。

 

(区卫健委“A”)    

 

66. 关于对张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西来峰收费站和公乌素收费站免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车过路费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已协调兴泰公司按规定对疫苗冷链车免收过路费。

 

(区住建局“A”)    

 

67. 关于对王永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仁和小区西南侧新建公共卫生间的提案》(第70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仁和小区周边商铺较多,人流量较大,确实需要新建一个公共卫生间。今年我区计划在仁和小区周边新建一个公共卫生间。近期已开始准备前期计划,待资金到位后开始建设,预计年底交付使用。

 

(区住建局“B”)    

 

68. 关于对程海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海南高速出口打造海南驿站的提案》(第71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境内有两条高速、一条国道及借助浮桥通行道路多条,交通及其便捷。经我区高速通往各地的车辆基本都是在我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拉运货物,不存在长途经我区通往他处,并且高速周边隆信祥物流园也能提供较好的服务,打造海南驿站目前难以起到作用。今后,我区商务等相关部门引导物流企业,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服务,保障货运司机群体的生活需要。

 

(区住建局“A”)    

 

69. 关于对程海丽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区32公里路西石灰石矿环境污染整治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意见:

 

该项目主要对海南区三十二公里处历史遗留的白灰窑进行拆除,对该区域内废固进行清运填埋,山体削坡、覆盖黄土、植被恢复等进行整治。其中整平工程约100万m²,房屋及废窑拆迁工程约0.5万m²,山体爆破削坡工程约141.3万 m³,废固清运回填采坑工程约387.7万 m³,覆土工程约70.5万 m³,植被恢复工程约50万m²。

 

截止目前该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已完成固废土方量挖方39.53万立方米,填方39.52万立方米,已完成黄土覆盖土方量挖方5.61万立方米,填方5.3立方米。现该项目正在实施,并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洒水降尘频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城投公司“B”)     

 

70. 关于对边浩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的建议》(第73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海南辖区内矿山企业剩余保有储量及矿山服务年限,规划制定了海南区绿色矿山建设计划:2021年计划建成5座绿色矿山,2022年计划建成8座绿色矿山,2023年计划建成4座绿色矿山,2024年计划建成3座绿色矿山,2025年计划建成23座绿色矿山。到2023年底前完成25家绿色矿山创建,全区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47.6%。截止目前,海南区已建成9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97平方公里,投入资金2.73亿元。

 

下一步,海南区将继续做好政策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建设绿色矿山的认识,树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并重的新观念,深入推进实施DB1503/T01-2018《矿山排土场连片治理规范》,辅导矿山企业把握相关政策,帮助其了解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企业改进、优化生产流程,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绿色矿山,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B”)    

 

71. 关于对王彩云、张立群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管理的提案》(第7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海南城区所有小区垃圾桶全部统一更换,标明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同时,也方便垃圾清运企业收集清运。二是海南城区所有沿街餐饮商户厨余垃圾全部由专业企业统一收集清运。三是在部分小区投资设置了社区垃圾分类服务亭,已投入试运行,如试运行达到理想效果,将进一步推广使用。社区垃圾分类服务亭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废纸、废包装物、废金属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根据居民分类收集垃圾的可回收利用的价值进行现金兑换。用现金兑换的方式来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72. 关于对马荣学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我区已制定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海南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档案。监察人员将水源地列入重点源管理,并保证每季度监察频次不少于1次;辖区内企业外排水环境监管,重点对海化、焦化行业和化工企业重点监控,杜绝外排水。建立了我区保护区风险源名录。制定了《乌海市海南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环保应急预案》,每年由水务公司组织了水源地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一是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林业部门保护好生态植被,维护好生态林;二是农业部门加强农业生产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与监管,有效预防污染水环境;三是水利部门加强河道管理和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保障各项水利设施长效益。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A”)    

 

73. 关于对王胜云、王秀云委员提出的《关于着力抓好农居环境整治的提案》(第7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农居生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17—2019年,在海南区四新村、渡口村等行政村建设了生活垃圾转运站9座,并配套安装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实现农区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按照每10—15户配置一组分类垃圾收集桶的要求,采购230组分类垃圾收集桶,配置在各个行政村,并对东兴村和赛汗乌素村的21座露天垃圾池进行了改造;二是户厕改造方面。2019年,我区户厕改造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全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已有1911户,卫生普及率由2019年以前的8%提高到59%;三是生活污水方面。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安装户用污水处理设备624套,5吨以上一体化设备52套,配套管网137千米,检查井4600余座,总投资1.6亿元。目前,投资5300余万元的环境整治一期工程(赛汗乌素、东兴村)已开工建设,赛汗乌素村污水收集处理已完工,完成投资1300余万元。四是在畜禽粪污处理方面。海南区累计建设验收完毕储粪池、晾晒台40处。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上级户厕改造问题排查整改相关要求,开展自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区户用厕所问题排查工作,巩固“厕所革命”工作成果。为东兴村安装一套大型终端污水处理设备,继续推进曙光村、万亩滩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收尾工作。安装低温高压焚烧炉,逐步启用农区垃圾转运站,配套垃圾转运车辆。继续建设特色文化旅游项目,重点建设满巴拉僧庙、阳光田宇、黄河西行客栈景区,重点打造蒙医药文化、葡萄及葡萄酒文化、沿黄生态民俗及乡村旅游等旅游品牌。加大文化旅游融合力度,进一步整合地区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实施文旅融合项目,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区和乡村特色小镇。

 

(区农牧水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B”)    

 

74. 关于对陈海啸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提案》(第77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为进一步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加强矿区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加大资金设备等投入,常态化实施道路硬化管护,高标准配备洒水车、雾车、高炮水车、捕尘打眼机等抑尘设备,加快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防风抑尘网、储煤大棚、筒仓、蓄水池(不低于300吨)、供水管路等抑尘设施。采场每2台挖机配备1台高炮水车,排土场至少配置1台雾车或高炮水车,每1公里道路配备1台不低于20吨的洒水车。煤矿专用道路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护,夏季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保证路面湿润,遇大风或扬尘天气减少机械作业或停止作业。冬季易结冰时段,保证路面湿润不起尘。二是持续规范露天开采企业生产作业秩序,严格控制露天剥离施工规模,减少爆破、采、装、运、排等环节扬尘污染,严禁高落式倾倒、超高排放,爆破前后洒水降尘,装卸作业高压水枪喷洒降尘。持续推行分时段、错峰爆破,推广使用数码雷管逐孔起爆、湿式爆破、微差爆破、水炮泥封堵等爆破技术。三是落实火工品差异化供应政策,执行露天煤矿及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制度。

 

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园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督促杰信保洁公司加大园区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力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洒水方面自2月下旬即全面启动,现每天至少洒水四车;二是启动使用大型雾炮车2辆,在西来峰项目区、公乌素项目区扬尘污染严重的道路采用雾炮车喷雾进行降尘;三是加强园区道路管控,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西门设有限高架,除园区企业的物流车辆以外,严格控制其他大型物流车辆通行。四是在西来峰项目区和谐大道设置隔离墩,通过降低大型物流车辆行进速度,减少扬尘溢散。通过不懈努力,园区2020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4.6%,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达的60%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部署,我区继续加大矿区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矿区扬尘污染整治,严格控制露天剥离施工规模,减少爆破、采、装、运、排等环节扬尘污染,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计划,持续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力度,扎实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拖延等靠、进展缓慢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火工品减量供应、停工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

 

(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能源局、工业园管委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