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召开2021年第一次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
来源:    时间:2021-11-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海南区召开2021年第一次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

116日,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利雄主持召开2021年第一次乡村规划委员会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的函》文件精神及考核各项任务;审议通过《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海南区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的通知(审议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具体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建立健全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明确运行管理机制、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加强对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规范村庄规划建设行为。二要充分发挥乡村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作用,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杜绝村庄规划编制、修改、审批的随意性,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乡村规划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海南区村庄规划编制现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扎稳打、加快推进,务必做到应编尽编,同时结合所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编制经费前移。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牵头做好项目招标以及后续编制过程中的的技术把关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发挥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规划专干、乡贤、村委干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能够实用、管用出谋划策。

会议要求,要统筹推动乡村建设规划落实,确保运行有力有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村庄规划工作提供有力基层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自然资源、农牧税务、住建等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乡村各方面要素,精准施策。四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成为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村庄规划编制建设带来的好处,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