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2026 10-08 14:32
2026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及自治区耕地轮作工作部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乌海市黄河沿岸灌区种植实际,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协同推进,稳定粮油生产、巩固大豆油料产能,健全耕地用养结合轮作体系,筑牢区域粮食安全根基、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产与生态、用地与养地,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聚焦重点作物、优化实施区域、强化科技支撑、细化服务指导,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以“粮豆轮作”为主线,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重点推行“玉米、马铃薯、杂粮与大豆、小麦”轮作,支持适宜区域常年玉米 地块轮作大豆。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纳入 补助范围,结合海南区特色农业实际,适度发展优质杂粮、油料、蔬菜等特色作物轮作模式。根据前期摸排及上级农牧部门核定,确定海南区2026年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33万亩。

(二)技术路径

立足海南区黄河灌区、节水优先特点,聚焦稳定大豆油料、支持小麦生产,重点推行玉米、马铃薯与大豆、小麦、向日葵、杂粮杂豆轮作,持续建全耕作制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稳定粮食产量、增加大豆油料供给。黄河滩区及支流河道主河槽严格落实禁种高秆作物要求,重点轮作大豆等矮秆作物,降低河道行洪风险,兼顾生产安全与生态安全。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实施方案

各镇依据区级耕地轮作实施方案细化本地工作举措,逐级压实镇、村工作责任。现阶段各村轮作地块已全部种植到位,务必全面梳理统计各类轮作作物及对应实施面积,做到地块清、作物清、亩数清。实施区域坚持集中连片,整合黄河滩区确权 耕地发展农业托管、统种共富经营模式。区农牧水务局将适时 开展现场抽查核验,从严核对上报种植面积,杜绝错报漏报。

(二)确定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补助。符合以下轮作茬口模式的地块纳入补贴范围:

1.年度倒茬轮作模式

2025年种植玉米,2026年轮作种植大豆、小麦、水稻、蔬菜、油料作物;

2025年种植小麦,2026年轮作种植大豆、玉米、水稻、蔬菜、油料作物;

2025年种植大豆,2026年轮作种植小麦、玉米、水稻、蔬菜、油料作物;

2025年种植水稻,2026年轮作小麦、玉米、大豆、蔬菜、油料作物;

2025年种植蔬菜,2026年轮作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油料作物;

2025年种植油料作物,2026年轮作小麦、玉米、大豆、水稻、蔬菜。

2.大豆油料持续种植特殊模式

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含大豆油料)、2025年轮作种植大豆或油料作物、2026年继续种植大豆或油料作物的地块。

(三)规范补贴方式

采取“补钱、补物、补服务”相结合方式,提升政策实效性。 现金直补实行“先种后补、验收兑付”;购买实物或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区农牧水务局将合理测算补助标准,协同落实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粮油单产提升等政策,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

(四)开展技术服务

区级组建专家指导组,联合镇级农技专家,在关键农时季 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精准指导农户掌握生产技术、适配农机具。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加大专项信贷投放,引导保险机构开发轮作专属保险产品。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为重点,提供全流程生产服务,健全良种、农机、技术、金融、保险配套支撑体系,加快农机装备适配升级,保障优良种子供应,推动轮作模式落地见效。

( 五 ) 落实项目管理

规范签订协议。各镇要层层压实责任,参考《2026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协议》(详见附件5),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区级农牧水务局、各镇和农户分别存档备查),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茬口作物。加快资金支付。各村民委员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区农牧水务局在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完善日常管理。各镇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于8月1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3),同时参考《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管理台账》(详见附件4),做好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加强抽查核验。村里上报前务必全部实地复核,各镇抽查不低于30%,区农牧水务局抽查10%, 重点核查补贴面积、资金发放、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四、保障措施

各镇要强化工作部署,细化项目流程和进度安排,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户田,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公开公示,重点监测耕地质量、面积及产量等指标。

请各镇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实施成效、经验做法、下年度资金需求及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区农牧水务局。 任务资金落实、信息报送等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区农牧水务局农业工作办公室0473-4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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