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乌海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开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行业乱象与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区生态环境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服务存在垄断、强揽业务,或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的问题线索;
(二)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治理的利用、处置、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问题线索;
(三)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修复等其他生态环境治理中采取指定治理设施、限定治理技术、控制治理原料、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威胁恐吓合法经营者、恶意投诉等方式干扰正常秩序的问题线索;
(四)假借环境维权诉求,组织、煽动群众集体闹访、反复缠访,或是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恶意夸大污染危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问题线索;
(五)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通风报信,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六)其他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监管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电话:0473-402339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邮箱:whhnhbj@126.com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27号
三、注意事项
为提升线索核查效率,请反映线索时尽可能明确事件发生时间、涉及主体、具体违法情形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精准定位、现场照片等信息将更有助于线索核实处置。
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反映内容全程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线索反映人应当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事项,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