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流程,现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特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本次报价。
一、服务名称及有关要求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评估预算 |
酒类、贵金属等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 1.对委托方提供的酒类、贵金属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形成双方确认的资产盘点表; 2.严格遵循国家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允、合法的价值评估,出具符合国有资产处置要求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3.配合委托方完成报告答疑、成果复核、资产处置配套等相关工作。 | 本预算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服务全流程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 |
二、报价要求
1.第三方服务机构需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报价单位提供的承诺不实且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第二名替补);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该报价涵盖开展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
3.报价函须密封递交,且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或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三、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事务所资质证书复印件(特别是对贵金属评估业务的资质)和资产评估师可对贵金属进行评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需提供书面承诺,说明其在报价日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验。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截止日期:2026年7月8日17点30分
联系人:赵学敏 联系电话:0473-4022595
地点: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大院C座C403室
五、成交原则
我局将综合审核各报价人提交的密封报价文件及资质材料,在全部满足本邀请函所列服务内容、编制要求及资质条件的前提下,以一次性书面报价中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方;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选取具有同类国有资产评估经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