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区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的实际生产者。
(二)政策标准: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补贴依据和市级测算的补贴标准,综合测算海南区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
(三)工作流程:收到上级下达我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文件后,区农牧水务局根据文件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补贴方案并下发各相关单位。→由各涉农镇组织对玉米大豆种植面积进行测绘、核定。→各村按照方案要求,统计核实本辖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将各村补贴面积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镇和村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少5个工作日,同时审核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面积的报告报区农牧水务局。→区农牧水务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汇总,并报市农牧局通过大数据对补贴对象的身份及生存等信息进行核实,无异议后将汇总核对的补贴面积报区财政局,同步开展面积抽测核实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核定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以及区农牧水务局汇总的玉米大豆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等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各镇根据补贴标准分解测算玉米大豆生产者分户补贴金额,并将玉米大豆生产者清册在村、组进行公示,建立公示台账。公示时间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区财政局、农牧水务局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的报告报区农牧水务局,并及时提交“一卡通”清册。→区农牧水务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补贴金额进行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同步对“一卡通”清册进行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向玉米大豆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
(四)时限要求:按生产时间不同无固定时限要求,一般8月左右发放补贴。
(五)发放形式:通过“一卡通”向农户进行发放。
政策咨询电话:0473-402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