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专题 - 招商引资 - 招商政策
2025 11-03 15:40
乌海市招商引资部分政策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人才赋能科技“突围”工程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24〕26号)

乌海市人才赋能科技“突围”工程若干措施为大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乌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在乌海市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建立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连续三年给予200万元/年科研经费支持;对取得重大科技转化成果,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对建立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连续三年给予100万元/年科研经费支持;对取得重大科技转化成果,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平台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为团队负责人提供200平方米住房(专家公寓)或相同平方米租房补贴。二、支持中试平台建设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在乌海市建设自治区级以上中试平台,能够提供中试服务、新产品研发、产品技术升级、样品测试、技术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且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化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基础的中试平台,取得重大科技转化成果的,按其投资额度的20%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团队负责人提供150平方米住房(专家公寓)或相同平方米租 房补贴。 三、支持引进培育人才(一)畅通人才自由流动渠道。创新人才引进方式,设立 200 名人才专项编制,服务企业科技人才需求。对全职引进 40 周岁以下、急需紧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预留事 业编制,到企业工作并由企业发放薪酬,基本服务期三年并签订 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本地购房补贴,不购房的可免费入住我 市人才公寓。 若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协商一致留在企业,编制部 门可(提前)收回事业编制,终止三方协议。服务期满可选择事 业单位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编制部门收回编 制;选择事业单位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 由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享受购房补贴,给予 人才公寓免费使用待遇。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业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共同负责。 (二)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对企业新引进的签订 3 年以上劳 动合同的博士和硕士,工作 1 年后分别给予 3000 元/月、2000 元/月补贴,连续补贴 24 个月,同时享受市、区人才公寓 3 年免 费使用的待遇。对企业新引进的税前年薪在 60 万元及以上并签 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带头人连续 三年给予 10 万元/年生活补贴。 (三)鼓励企业培育高端人才。对企业新入选自治区“草原 英才”工程、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 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 术合作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资金;对企业 培育新当选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 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资金。 (四)支持企业建设市外研发基地。支持我市有条件的企业 在市外建设研发基地,对新建立的市外研发基地给予 100 万元一 次性奖励。研发基地须有稳定的研发场地、研发团队及研发投入。 可自主支配的研发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常驻研发 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年度研发经费占年收入总额比 例不低于 30%,研发成果回乌海转化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 四、保障实施 本措施由市科学技术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 位共同组织实施,涉及资金从市、区两级财政研发资金和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本 措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 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乌海市人才赋能科技“突围”工程 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发展新质生产力, 聚焦乌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根据 《乌海市人才赋能科技“突围”工程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建设创新平台和中试平台(含中试基地)的高层次 人才范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国家实验室主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 入选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顶尖人才。携重大 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科研团队来乌海建立国家或自治区级技术 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平台(含中试基 地)等创新平台或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符 合乌海市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 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高层次 人才。给予创新平台或中试平台(含中试基地)建设财政科研经费 支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 财科规〔2023〕11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集中财力、注重绩 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审核认定予以拨付。 对高层次人才的专家公寓或租房补贴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 第三条 引进科技人才的具体流程。 (一)引才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原 211、985 院校全日 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二)适用企业 聚焦乌海市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产业集群,精细化工产 业、冶金建材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现代能源产业、可降解材料 产业链群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畅通人才自由流动渠道,引进急 需紧缺人才。 (三)工作流程 1.前期对接。分别于每年 3 月和 9 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对接企业开展岗位征集工作,一般为企业从 事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品研发、流程优化等工作所需的专业 技术和技能岗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 计划。2.确定编制。市委编办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 定的岗位计划,报经市委编委研究同意,确定人才专项编制使用 数量,将编制预留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乌海市产业技术研究服 务中心)。 3.明确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企业负责方 案制定、公告发布、报名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等工作。服 务期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引进人才确定后与用 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企业安排到岗工作,劳动合同要明确 到企业工作期间人员管理、工资待遇等相关权利义务,同时与人 事关系所在单位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4.期满选岗。基本服务期限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设 定为 3 年。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协商一致留在企业,编 制部门可(提前)收回事业编制,终止三方协议。服务期满可选 择事业单位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编制部门收 回事业编制;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定岗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与引进人才采取双 选方式确定最终工作单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后,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管理 1.考核管理。在企业工作期间,保留引进人才事业编制,人 事档案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保管,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业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共同负责。服务期内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培养使用,鼓励支持创新创造。企 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 借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才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引进人才不服从企业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3)引进人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4)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由企业将相关情况报人事关系所在 单位并依法终止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编制。 2.待遇发放。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薪酬由用人企业发 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用人企业标准由企业缴纳。 3.岗位保障。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 关闭破产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 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4.住房保障。购房补贴或人才公寓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 第四条 企业引进科技人才的工作流程。 (一)引才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税前年薪在 60 万元及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 发带头人,其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具有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 企业机构部门总经理以上职务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曾任职企业绩效(净资产收益率)持续 3 年以上稳步增长,并且全职工作 于引进企业。技术研发带头人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拥有 5 项以上发明专利,在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实验室、重大 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且全职工作于引进企业。 (二)适用企业 聚焦乌海市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产业集群,精细化工产 业、冶金建材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现代能源产业、可降解材料 产业链群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三)工作流程 1.发布通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引进重点领 域、申报条件、申报要求、推荐程序、起止时间等。 2.企业申报。用人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向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 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包含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用 工合同证明以及经营管理成绩证明材料、工资流水、社保、个税 及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 3.初审推荐。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 4.复审公示。市科学技术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复审,审定后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住房保障。人才公寓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 6.下达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从人才专项资金中 拨付。第五条 企业培育的高端科技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 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适用企业和 工作流程依照第四条具体内容,申报材料需提供主要成果原件 (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 其他可供认定工作参考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 市外研发基地的支持条件。 (一)适用范围 市外研发基地必须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条件,具有良好 的国内外科技合作基础和合作渠道,能为异地研发成果转化落地实 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认定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填报相关表格等申报材料,所提 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2.申报材料审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3.专家评审与考察。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 考察。 4.结果公示。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专家评审考察意见,确定推 荐入选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 5.发布认定结果。根据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推荐入选名单 发布认定结果,确定认定名单。 6.下达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奖补资金从财政研发资金中拨付。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推动物流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10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相 关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制约我市物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务 实推进《乌海市现代大宗物流发展规划》(乌海发改民营字〔2023〕 348 号)落地实施,抓好全市物流业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和市委八届七次 全会提出的 12 项重点工作任务,紧抓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 头堡契机,以降本、增效、提质为总目标,聚焦影响物流业健康 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制约,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优化物流资 源配置,着力“优化布局、提升动能、增强支撑、强化保障”, 通过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安全可靠的物流体系,为全市经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运输结构不断优化,铁路运输能力明显提高, 绿色运输、密闭运输逐步推广,“公转铁”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 效。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物流综合成本逐步下降,物流通道进一步畅通,物流业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产业结构明显 优化,企业集聚效应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货物运输结构不合 理、铁路专用线利用率不高、物流企业“小、散、乱”、运输污 染严重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努力构建绿色、节能、高效的现代 物流运输体系。 到 2030 年,铁路网规划形成市内“四纵四园”、市外“五通” 的总体布局,煤炭铁路运输占比大幅提升,煤炭集装化运输和密 闭运输有效推广,实现货运顺畅、客货分流、通疆达海的目标。 物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物流服务质量、效 率全面提升,“北通南畅、东拓西连”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 为打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将我市打 造成为自治区西部大宗商品物流枢纽,在自治区西部物流发展 翼核心区地位更加凸显。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1.构建“一核四区多园”物流空间布局。 结合我市区位优势和产业结构特点,构建“一核四区多园” 物流空间布局。打造“一核”牵引带动,以如意俊安物流园为依 托,打造我市物流业发展核心区,成为对外互联互通、融入全国 全区物流网络体系的主要载体,为乌海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提供 高质量物流服务。推进“四区”辐射发展,结合海勃湾、乌达、 海南工业园区和低碳产业园产业布局,将低碳产业园物流园、乌 海北货场、乌海西物流园、通用智慧煤炭产业园打造成为功能齐全、资源集聚的物流园区。加强“多园”联动支撑,在国省干道 和重点工矿企业周边规划布局西部智慧物流港、海勃湾产业园 物流服务中心、乌海蒙正物流有限公司拉僧庙物流园等一批公 路物流项目;鼓励一号物流智慧公路港、煤哆哆煤炭物流园、乌 海隆信祥等已运营的物流园区进行功能完善和提档升级。 2.壮大现代物流市场主体。 引进培育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大型物流智能化服务企业,推 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互促。全市编制和储备 5 个以上物流产业 招商引资项目,海勃湾区引进 2 家物流龙头企业落地,乌达区和 海南区各引进 1 家物流龙头企业落地,通过打造物流企业“航空 母舰”,为我市成为自治区乃至国家物流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和骨 干提供支撑。引导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实现优势 互补、强强联合、抱团发展。制定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开展 物流企业信用评价,通过树立物流行业发展标杆,帮助企业扩大 行业影响力,打造知名物流服务品牌。2025 年底前培育超过 4 家 3A 级以上物流企业。 3.推动一批专业物流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工业园区停车场数量较少的现状,加快推动海勃湾产业 园物流服务中心、乌达工业园区普货智能停车场、低碳产业园区 普通重载停车场等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引导商贸、冷链等专业类 物流园区创新发展,推进中蒙俄特色贸易区、乌海葡萄产地冷链 物流仓储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乌海市三级冷链物流网络布局。提前谋划乌海空港物流园、乌海高铁物流园等远期项目,进一步 提升枢纽物流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向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 加速我市空港和高铁物流经济的集聚发展。 4.加速推进“公铁联运”示范工程。 培育公铁联运市场经营主体,鼓励运输企业加快向多式联运 转型,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引导多式联运相关 企业加强协同协作,建立相关制度标准,积极申报国家级多式联 运示范工程。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一单制”服务体系,支 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集装箱运输数据平台,提升集装箱场站运 营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箱到底”用箱服务。力争 2024 年 底前至少有 1 家物流企业列入自治区第二批多式联运“一单制” 试点企业名单。 (二)逐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1.畅通内循环物流通道。 (1)提升内循环铁路通道服务能力。启动海拉铁路扩能及 局部改线工程,解决乌海-卡布其段铁路对城区造成分割和环境 污染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海拉铁路运输服务能力和运输效率,保 障沿线矿产资源和煤炭物流园区运输需求。通过逐步实施铁路线 路升级改造和联络线工程,进一步畅通乌海及周边地区各大工业 园区物流往来,加强园区与园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上下游 联系,充分保障区域物流高效运转。 (2)提高既有专用线利用率。推动国家能源等铁路运营单 位加强与呼和浩特铁路局对接,探索资源整合方案,盘活利用既有铁路专用线。以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乌达)专 用铁路为试点,先行先试,逐步推广。挖掘铁路专用线共用潜力, 对不具备修建铁路专用线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互利、就地就近、 高效便利、共用共享原则,充分利用众利惠农、呼铁君正储运、 铁神物流等铁路专用线,提升闲置铁路专用线利用率。鼓励重点 铁路物流园使用集装箱运输完成公路短驳,促进公铁联运,提高 铁路运量。对有铁路发运意向的企业做好费用测算、优化物流方 案等服务,引导客户就近发运,节约物流成本,提高既有专用线 利用率。 (3)推动铁路专用线新建和改建工程。将拟实施铁路项目 列入自治区相关规划。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加快综合性煤炭产业 园和蒙古国进口煤炭加工园区建设。推动乌吉铁路扩能改造、乌 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 农区以及综合性煤炭产业园铁路专用线等工程开工建设。推动千 钢专用铁路电气化、众利惠农专用线扩能、海勃湾发电厂专用线 恢复、如意君正专用线扩能、呼铁君正储运专用线扩能、国家能 源煤焦化专用铁路、铁神物流专用铁路扩能、呼铁同洲物流专用 铁路扩能、如意俊安专用铁路扩能等铁路专用线改造工程。探索 组建铁路专用线合资公司,推动铁路项目加快落地,通过新建和 改建企业专用线,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上下游联系,充分保障全 市大宗商品物流高效运转。 (4)改善公路物流运输环境。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 动 S37 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G1816乌海至石嘴山(蒙宁界)段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有序推进 G244 海南至平罗一级公路改建等工程前期工作。结合综合性煤炭产业 园布局,针对产业园周边运煤公路支线不畅等问题,加快推动 X166 线等公路通道扩建工程开工建设。 2.完善外循环物流通道。 (1)构建“四向”物流通道。依托公铁联运、陆海联运等 运输方式,加强与蒙古国、新疆、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资源 流通,构建“北通南畅、东拓西连”的“四向”物流通道。东向: 加强与天津港联系,推动我市与天津港在口岸通关、仓储运输等 领域全面合作。适时推动东乌铁路新增复线等工程,满足乌海地 区铁路物流需求。南向:努力打通包兰线兰州方向与东乌线通道, 与石嘴山市共同推进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项目,将东 乌线与包兰线下行方向相连接,逐步实现东乌铁路至宁夏地区的 顺畅运输。西向:与阿拉善盟共同推进乌吉铁路扩能改造和吉兰 泰至查干德日斯铁路前期工作,打通策克口岸方向至乌海便捷铁 路运输通道。争取将我市列为临哈铁路查干德日斯至宁东支线的 节点枢纽。北向:加强与二连浩特口岸、满洲里口岸联系,支持 化工品通过二连浩特口岸出口至蒙古国,支持通过满洲里口岸进 口工业原料和商贸产品,降低企业运输、仓储成本。加强与呼和 浩特铁路局沟通,及时跟进五原东至五原铁路联络线建设,畅通 甘其毛都口岸至乌海地区便捷铁路货运通道。 (2)推动铁路场站扩能改造。推动乌海北、乌海西、公乌 素、拉僧庙等国铁货运场站扩能改造,补齐综合性货场运输能力和服务短板,引导铁路货场向综合物流基地方向转型发展。鼓励 众利惠农、呼铁君正、铁神、呼铁同洲等铁路物流园区根据发展 需要进行场站升级,提高企业专用线运输效率和能力,实现运输 组织顺畅、点线能力协调,专用线与接轨铁路间无缝衔接和畅通 无阻。 (3)推动煤炭运输“公转铁”。提高集装箱箱源供给保障和 循环利用率,鼓励煤炭等散堆货物入箱发运。对 500 公里以下煤 炭运输,掌握公路运输起始地、目的地、运量等情况,对货源集 中稳定的公路运量,要求企业采取新建铁路专用线、增加装卸设 备、采取集装箱运输等措施,积极改善铁路运输条件,不断压缩 公路运量,提高铁路运输占比。 3.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建立政府与铁路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与国铁集团、呼 和浩特铁路局、东乌铁路公司等单位沟通交流,协调解决蒙煤入 乌通道、海拉线扩能改造、公乌素站运输通道优化、铁神物流场 站扩容等相关事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推进。协调与北京、兰州、 乌鲁木齐等周边铁路局之间重空车流计划,积极组织集港、疏港 货流,扩大到重引入量,满足重点物流园区、新建焦化项目等铁 路运力需求。解决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问 题,实现东乌铁路与黄公铁路顺畅运输。支持乌海货运中心联合 重点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共同组建“公铁物流联盟”,集中同类 大宗商品统一到发点的物流需求,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开行 “五定班列”,保证长期稳定运力和优惠运价。2024 年底前新增集港焦炭重来重去跨局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实行运价优惠政策, 配给稳定运力,确保运到时限。 4.全力推进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 加快推进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力争尽早开工,推动 低碳产业园至三新铁路连接线项目,保障园区企业大宗原料及产 品的运输需求。引导低碳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布局铁路专用线,鼓 励企业尽快开展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为园区大宗货 物铁路运输奠定良好基础。 5.推动皮带、管道、航空等运输方式适度发展。 (1)大力发展通廊运输。鼓励近距离上下游企业之间采用 管道、皮带等运输方式进行原辅料输送,减少二次倒运,最大限 度释放通廊运输优势,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采煤、洗煤、炼 焦、化工、煤矸石处理等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封闭管 廊运输,鼓励新建综合性煤炭产业园、BDO 生产企业、炭素生 产企业等在原材料运输和产品加工、外运环节应用封闭管廊运输 方式。以建设综合性煤炭产业园为契机,引导具备条件的产业园 区从坑口到园区、从园区到铁路场站之间采用皮带运输。 (2)提升发展航空物流通道。积极发展通航产业和临港经 济,以乌海机场为依托,加强与大型航空货运代理包舱商沟通对 接,开展进港货物引流工作,解决进港货量不足的问题。通过磋 商运价、提供收发货短拨业务,与快递公司建立多方位合作关系, 扩大快递业务,2024 年底前完成货邮吞吐量 800 吨。深化与国 内主要枢纽机场的合作,构建服务现代物流的航空货运网络,强化航空物流服务能力。围绕医药、工业品配件、特色农产品等产 品的航空物流业务,加速谋划乌海空港物流园项目,进一步丰富 和完善空港物流功能。探索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合作国际货运, 承接、转运和分流郑州机场部分货运物流业务,积极融入“空中 丝绸之路”。 (三)打造物流业态发展新样本 1.整合“小、散、乱”物流企业入园发展。 通过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和对现有传统物流园区进行功能提 升,在各区、低碳产业园分别打造 1 家龙头骨干物流园区。积极 引导区域内小规模货运信息部、零担物流公司、快递物流公司等 分散经营商户入园发展,实行集约化经营和管理,打造集餐饮住 宿、工业品仓储、信息服务、汽配修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 的“一站式服务”综合物流园区,逐步淘汰一批、优化提升一批 “小、散、乱”物流企业,进一步解决城区周围物流企业分布散 乱、重载汽车乱停乱放、商户周边脏乱差的现象,缓解交通压力, 提高城市形象,吸引人流、车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融合。 2.引导电商物流做大做强。 加快电商企业梯队建设,助力本地 10 家传统企业开展电商 化改造,推动电商平台继续做大做强,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 运营能力。建设乌海市数字经济(电商)产业园,培育打造 2 家 以上电商孵化企业。促进快电合作、电超合作、电商助农等模式 发展,加深电商与快递、实体商超、农户之间联动融合,打造集 “网络代购+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链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规划建设寄递业仓储物流智能 集散中心。加速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着力推动 电商与快递、航空物流企业深度合作。吸引大型生活服务类、直 播电商类企业进驻,降低生活物流成本。 3.完善 BDO 物流服务功能。 以建设全球最大的 BDO 一体化生产基地为契机,统筹考虑 原料采购、加工生产和运输分销等环节,在各区规划布局 BDO 产品运输集散地、企业专用线、危化品停车场、仓储基地等项目。 加强与呼和浩特铁路局沟通对接,争取乌海西站 BDO 运价下浮 20%政策支持,提高铁路运输占比,打造西部地区 BDO 产业铁 路物流集散地。进一步畅通与华东地区铁路物流运输通道,鼓励 重点铁路物流园区和生产企业加强与天津港、上海港、宁波港等 东部港口合作,探索实行 BDO 铁海联运“一单制”运输模式, 开通铁海联运东输货物列车或出口列车,实现 BDO 全程“一单 到底”运输。积极引进或培育具备全球服务能力的供应链服务企 业,畅通 BDO 生产企业产品供销渠道,鼓励企业“走出去”参 与 BDO 产业全球供应链布局,助力 BDO 产业高质量发展。 4.提升物流数字化发展水平。 搭建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涵盖供应链管 理、车辆管理、网络货运及车后市场服务等功能,为企业提供集 公铁联运、供应链服务等于一体的全流程物流服务。通过与税务、 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模式,重点提升物流产业运行监管和风 险预警能力,促进物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煤炭行业为试点,推动“综合能源信息化平台”和“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功能 升级,增加平台物流管理功能,做好煤炭供销流量统计和监管, 通过与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构筑 全市大宗商品物流大数据监管体系。 (四)构建绿色低碳物流服务体系 1.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开展绿色运输。 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各项标准开展生产活动。 引导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使用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物流器具进 行运输,2024 年底前全市使用集装箱运输周转箱达 2000 箱。鼓 励传统物流园区智能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重卡物流装备。引 导乌海货运中心、铁路物流企业加快技术装备升级,争取无人驾 驶运输车落地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扶持,2024 年底前建设改造 5 家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完善末端配送设 施,推动城乡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2024 年底前全市 快递末端网点达到 190 个以上,智能快递柜达到 2.1 万个格口。 2.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借鉴先进地区 经验做法,尽快出台新能源领域扶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 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 费。在全市 4 处普通公路收费站、3 处公路超限监测站及 126 家 工矿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保障新能源重卡优先通行。引导重点企业做好新能源重卡研发、推广和应用,在重要铁路场站、物流园 区、工业园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 3.大力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 贯彻落实《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规划》,在各区和低碳产业园规划建设补能基础设施,初步形成 覆盖各区货物运输通道的充换电站网络布局。在物流园区、工矿 集中区、运煤通道沿线等运输节点为新能源运输车辆提供充换电 服务,2025 年底前,全市争取建设充换电站达到 60 座,为推动 新能源车辆替代传统能源车辆奠定基础。 4.规范车辆超限超载及超标排放治理。 严格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 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超 标排放联合常态化执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 检测和柴油货车排放抽测,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持续加强 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定期通过政府门 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告,加强社会监督,通 过“交通+公安”“线上+线下”治超联合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 超限超载运输路面治理能力。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抑尘措施, 要求矿区企业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常态化抓好运输污染治理。 (五)推动智慧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以纳入自治区第二批网络货运平台产业试点盟市为契机,借 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先行先试做好试点工作。依托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化赋能、供应链金融、大数据 支撑为手段,为政府监管部门、运营平台提供数据在线、监管在 线、金融在线等“一揽子”数智化管理和服务,引导带动全市现 代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增收,助推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健康发 展,为我市网络货运平台专项政策有效实施提供落地载体。各区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做好奖励兑现。积极向自治区税务局申请 我市成为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 (六)提升危化品物流服务水平 加大对危化品物流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公共危化品物流项目 落地,各区结合危化品企业布局情况,统筹布局建设危化品车辆 公共停车场、应急救援基地等配套设施。积极引导危化品道路运 输企业将主要办公地、主要停车场与企业注册地设立在同一行政 区。落实自治区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标准和从 业人员安全码评价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加强物流园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停 放安全监管,落实车辆回场管理制度。 (七)增强国际物流协同发展能力 1.强化向北开放腹地支撑。 主动服务融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围绕自贸区创 建工程,积极探索“口岸+腹地经济”模式,打通策克、甘其毛 都等口岸入乌大宗物流通道,以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等项目为 重点,畅通与周边园区间物流网络,大力推进“蒙煤入乌”,着力 打造蒙古国煤炭进口加工园区,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发挥“乌贸通”外贸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 不断优化通关、退税、信保、物流等服务。 2.拓展大宗商品对外贸易渠道。 加强与沿海地区外向型企业贸易合作,鼓励外贸企业和重点 物流园区与天津港、上海港等港口深度合作,吸引沿海地区优秀 外向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商贸交流会和沿 海地区外向型企业交流会、产品宣传会等活动,引导带动本地工 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呼铁君正“无水港”项目向社会开放, 提升对外物流通道服务能力。 (八)加强物流业日常监管和统计分析 各区政府要积极引导当地生产企业服务当地经济,从源头上 避免物流税收转移,促进外流业务回流发展。落实物流行业相关 准入要求,建立物流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 程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与自治区有关厅局 沟通对接,探索调整对全市公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统计核算方 法,准确反映全市物流运输情况。加强对物流重点领域、主要产 业供应链、重点环节检测等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数据采 集、分析、风险评估体系,全面掌握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调度 成立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局,统筹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将主 要目标、重点任务纳入有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 明确进度安排,切实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优化营商环境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保障重大物流基础项目用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 信用记录归集,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奖惩。发挥好 “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 解决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诉求。 (三)强化政策支持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投向和政策支持领域,提高项目策划 和储备质量,全力争取物流枢纽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 资,重点支持铁路专用线、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物流、粮食仓储 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物流领域基础设 施建设、货物运输工具等金融扶持投放力度,满足企业发展的长 期融资需求。

来源: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次数: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