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规定,海南区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海南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参与海南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接待群众及企业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现将海南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名单进行公布。
一、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范围
(一)接待咨询服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指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申请法律援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等工作。
(二)办理法援案件。办理海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答复受援人询问。
(三)参与志愿活动。参加海南区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四)参加助企行动。参加“送法进企业”“万所联万会”等助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
二、律师志愿者管理机制
海南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库根据相关情况实行态调整。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受海南区司法局统一管理,为群众及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