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乌海市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有:1.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海南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2.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3.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执行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6.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7.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程。贯彻执行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文物主管部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工作。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指导全区村镇规划编制、农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的建设。9.承担交通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公路建设、城区公交的管理。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设施安全监管工作。10.依据权责清单,承担相关职责。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稿,贯彻执行机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组织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清洁取暖改造、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二)综合业务一室。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负责审核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农区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
(三)综合业务二室。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城镇住房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城市地下管网、排水防涝。
(四)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公路建设、城区公交管理、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监管、矿区道路扬尘治理、农村公路汛期安全排查。负责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调配、重点区域物流通道畅通。负责“12345”数字平台案件处理。负责乡村振兴、村镇建设等工作。
三、二级单位
下属3个事业单位:乌海市海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乌海市海南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及乌海市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均暂不设置内设机构。
(一)乌海市海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有:1.贯彻实施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程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程技术标准等,承担海南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2.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等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掌握全区工程安全、质量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经验。3.承担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安全、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体安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4.承担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及调查处理材料相关技术辅助性工作.向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质量信誉进行技术服务工作。5.承担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工作,承担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6.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勘察、设计、安全性评估鉴定改造的技术服务工作。7.承担全区建筑节能技术服务工作、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承担绿色建筑、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人:包德胜,联系方式:0473-4021168)
(二)乌海市海南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有:1.协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全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政策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2.承担保障对象的审核、公租房的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发放与管理等行政辅助性工作。3.负责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指导服务工作。4.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日常评价管理工作。5.负责全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支取及信息报表的报送工作。6.开展前期物业招投标及合同备案、物业用房核定工作。7.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8.开展房产和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9.承担海南区公租房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工作。10.开展物业服务项目创优达标工作。11.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过程的指导和组织协调。12.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责任人:宗岭,联系方式:0473-4021115)
(三)乌海市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有:1.贯彻落实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和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区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研究论证工作。2.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3.承担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运转保障工作。4.承担全区海绵城市、城市双修、城市风貌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5.承担全区建制镇污水治理、公厕改厕技术支撑和运转保障工作。6.承担全区小城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的技术支撑和政策研究基础工作。7.承担全区农区住房建设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改造、政策研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运转保障工作。8.承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和建设全过程管理相关辅助工作。9.承担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相关辅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区有关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10.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杨磊,联系方式:0473-4020833)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住建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016030
联系方式:0473-4021168
负责人姓名:杨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