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303011559387X/2025-00059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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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公文时效 |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海南区保障农区居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9月16日
2025年海南区保障农区居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农区居民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供暖季民生取暖用煤需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对象及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年供暖季民生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供暖季民生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25年度农区居民用煤补贴继续参照2024年度发放范围执行,具体发放范围为: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核定的具有本辖区户籍且在农区常住半年以上的农区居民以户为单位予以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在发放范围(注:有本村籍户口在海南区内异地乡镇农区居住的,只能享受实际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一方组织的发放)。
二、发放标准及方式
拟定每吨取暖用煤700元,按照每户发放取暖用煤2吨的标 准计算,折合每户1400元现金予以保障。
三、资金发放及来源
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提前对2025年符合发放范围的居民 再核实、再排查,实际发放金额以最终核实数据为准。补贴资金 由市、区两级财政列支,其中市财政列支30%,区财政列支70%
四、责任分工
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负责各辖区内农区居民的摸底、调 查、核实、统计、发放、上报、公示等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工作,邀请区融媒 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农区居民温暖过冬是践行民生优先理念、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举措。各相关部门需统一思想步调,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今冬明春取暖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入农区走访调研实际取暖需求,细致做好需求核实、信息汇总等基础工作,确保需求统计无偏差、无遗漏,为后续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用煤保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取暖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在民生取暖保障推进中,建立快速沟通响应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为农区居民取暖需求开辟便捷保障通道,确保今冬明春农区取暖保障工作稳妥推进。
附件:海南区保障农区居民冬季取暖用煤专项工作组
附件
海南区保障农区居民冬季取暖用煤
专项工作组
组 长:白春雷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天庆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康红艳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肖星嗥 巴音陶亥镇镇长
吕 阳 拉僧庙镇镇长
王俊武 区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区住建局局长
李静唯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黄 军 区能源局局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农区居民冬季取暖用煤统筹、统计、调度以及数据上报等工作。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