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区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2025年海南区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55万亩,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按照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小麦轮作,扩大大豆、小麦生产,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玉米、大豆等单产水平提升的总要求,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二)技术路径
聚焦禁种高秆作物政策落实,重点推行轮作大豆等矮秆作物,支持小麦生产,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小麦、向日葵、特色作物等轮作,完善耕作制度,推动化肥农药减量,稳定粮食产量。各镇结合实际确定轮作模式,减少河道行洪风险。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实施方案。各镇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区域、技术路径及保障措施,迅速部署落实,压实各级责任。项目区优先集中连片推进,可选取黄河滩区内确权耕地一并推广社会化服务、代耕代种、统种共富等模式。
(二)确定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我区将在确保完成耕地轮作面积任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轮作模式、轮作区域,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
(三)规范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四)开展技术服务。区级相关部门成立专家指导组,联合镇级农技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同时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开展专项服务行动,精准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耕地轮作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五)落实项目管理。规范签订协议,各镇要层层压实责任,参考《2025年海南区耕地轮作协议(模板)》(详见附件4),要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区、镇、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茬口作物。协议文本由区级农牧水务局和各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加快资金支付,各村民委员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区农牧水务局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完善日常管理,各镇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于7月11号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2),同时参考《海南区耕地轮作项目管理台账(模板)》(详见附件3),做好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可探索开展轮作地块上图入库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抽查核验,区农牧水务局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抽查,抽查项目户数比例不低于3%,重点核查补贴面积、资金发放、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四、保障措施
各镇要强化工作部署,细化项目流程和进度安排,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户田,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公开公示,重点监测耕地质量、面积及产量等指标。
请各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实施成效、经验做法、下年度资金需求及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区农牧水务局。任务资金落实、信息报送等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牧水务局农业工作办公室 王婷玉,0473-402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