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2025 07-01 16:50
海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落实情况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海南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2025年春季学期,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8.6625万元,惠及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2人;发放了2024—2025学年学前教育资助11.4万元,惠及我区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57人。

一、学前教育阶段

1.保教费:

资助对象:经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四免一补政策

指: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免收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并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资助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一补):小学1250/˙年;初中1500/˙年;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625/˙年;初中750/˙年。

来源:海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