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河道岸线空间管控,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障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黄河支流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河道清“四乱”和“清槽行动”要求,现将都思兔三队沟等黄河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禁种植高秆作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种范围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都思兔三队沟等黄河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和“一线两区”管理等要求,决定将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为禁种线,河道两侧禁种线之间的区域划定为主河槽区,以设置界桩形式明确高秆作物禁种线。
相关矢量数据后附。
二、禁种要求
自通告之日起,都思兔三队沟等黄河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禁种线)之间的区域内严禁新增农作物种植面积,严禁种植高秆作物(如玉米、葵花、高粱等作物),严禁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易造成面源污染的化学制品。河道管理范围线外周边区域大力推行化肥、农药、地膜等负增长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使用量。
三、监督检查和执法
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都思兔三队沟沿途各村民委员会要全过程、全覆盖对禁种区域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河道禁种高秆作物等河道管理宣传工作。特别是在春耕备耕期间,要第一时间排查纠治违规种植高秆作物及使用农药化肥行为,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要求的及时劝阻并指导改种矮秆作物,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报请海南区农牧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禁种要求及其他违规涉河活动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四、监督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禁种范围内的违规种植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及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所属村委会举报。涉及在主河槽区使用农药化肥的,应向乌海市农牧业综合执法支队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五、加强领导
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等多种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禁限种政策解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禁种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告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