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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2 16:23
海南区卫健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5年4月9日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法规
依据
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备注
1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4.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7.职业健康监护
8.职业病诊断与报告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0条(二、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一)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7条、18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69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6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0条第(一)项、71条第(二)项、72条第(四、五、十)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5条第(二)项、第22、23、25、34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0、72、75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0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0、75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7、50、55、56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2、74条
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县级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行政监督检查           对公共场所行政处罚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县级
3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三条 
3.《护士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第三款、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四条
5.《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六条
7.《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六至七十一条
10.《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
1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一条 
12.《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县级
4对各级各类学校
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 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海南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
旗县级
5对消毒产品的
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
海南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
旗县级
6对托幼托育机构
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第三点
海南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
旗县级
7对涉嫌非法行医场
所、摊点的监督检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
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海南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
旗县级
8对国家、省级随机
监督抽查及各类专项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发的
随机抽查及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海南区卫生健康
委员会
旗县级

                                                                                   

联系电话:4021218


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2.法律法规依据要填写依据规范全称,并具体到条款序号;
    3.实施层级包括: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5年4月9日
序号主管
部门
检查事项名称实施检查依据检查主体(实施层级)承办
机构
检查
对象
检查
内容
检查
标准
检查
方式
检查频次上限专项检查计划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
规章
1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4.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7.职业健康监护
8.职业病诊断与报告
9.上级下发的主动监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第十九条
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4.《职业病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5.《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2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第三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2、《护士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3、《医疗纠 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4、《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5、《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7、《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海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卫生
传染病防治

现场检查


3海南区
卫生健
康委员
对各级各类学校
的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
四条


海南区卫
生健康委
员会
海南区疾
病预防控
制中心(
卫生监督
站)
辖区内各
类学校
学校卫生
监督

现场检查


4海南区
卫生健
康委员
对托幼机
构的监督
检查


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管理办法》第四条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第三点


海南区卫
生健康委
员会
海南区疾
病预防控
制中心(
卫生监督
站)
辖区内托
幼机构
传染病防治
卫生监督

现场检查


5对消毒
产品的
监督检
对消毒产
品经营单
位、使用
单位的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
一款、第三十六条


海南区卫
生健康委
员会
海南区疾
病预防控
制中心(
卫生监督
站)
辖区内消
毒产品经
营、使用
单位
消毒产品
卫生监督

现场检查


填报人:                                                                  联系电话:4021218

注:检查频次上限和全区专项检查计划,需要由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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