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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14 20:49
关于《海南区各镇承接自治区赋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特调整海南区各镇承接自治区赋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清单,收回部分下放巴音陶亥镇的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仍由原部门承担相应的执法职责。

二、文件依据

1.《自治区编办、司法厅、政数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

2.《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194号)

三、文件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事项共5项,均为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194号)中明确上收事项,具体为:

1.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上收部门: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上收部门: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上收部门: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上收部门: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上收部门: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调整后,《海南区各镇承接自治区赋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清单》共包含91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其中,巴音陶亥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17项,公乌素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35项,拉僧庙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39项

来源:海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