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2025 02-07 10:43
关于对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汇总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次会议

代表建议答复汇总

 

1. 关于对边三玉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音陶亥镇实施禁牧存在的民生问题及建议(村内绿化)》(第1号)的答复意见:

对于养殖扶持补贴政策方面,农牧部门制定了圈养养殖户奖补措施和政策。组织各镇、农牧水务局和区畜牧兽医中心对辖区内的圈养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乌海市海南区畜禽养殖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养殖户、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绿色畜禽养殖等产业给予相应标准的补贴资金和扶持政策。目前补贴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下一步印发后全面贯彻落实。

对于养殖用地备案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02号)文件要求,设施农业用地实行用地协议备案制,必须先备案后使用。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是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主体,自然资源部门和农牧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如有村民有意向建设设施农业,可按以下备案流程申请:一是由用地主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土地权利人提出土地使用意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权利人与用地主体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二是由所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三是由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上图入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选地块需符合城乡规划和地类属性,方予备案。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A    

2. 关于对刘明义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内养殖牲畜参保事宜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意见:

我区为进一步提升保险对养殖业生产的保障能力,区财政局与农牧部门积极引进保险公司在我区开展养殖业保险业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目前引进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区支公司开展养殖业保险业务,主要业务包括政策性育肥猪养殖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奶牛养殖保险和商业险肉羊、肉牛、马匹、驴养殖保险等险种,调动了养殖场户的积极性,规避部分养殖风险。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配合,引进更多保险公司和产品,促进养殖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局A    

3. 关于对刘明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四新村肉牛养殖基地用地审批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意见:

经对接乌海市、低碳产业园相关土地审批和规划部门,因四新肉牛养殖用地涉及低碳产业园园区建设规划,该项目暂无法取得养殖用地审批。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在各村规划建设了集中养殖区域,方便附近村民就近开展规模性养殖活动。

巴音陶亥镇A    

4. 关于对赵光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贸市场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意见:

经调查,代表所述东兴村“G244”国道东侧地属于一般草地,农贸市场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地类属性不符。按国家关于占用草地相关规定,需进行地类属性变更,办理占草手续后方可申请。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周边居民需求,挑选合适用地,科学设置农贸市场。

(区商务局“C”    

5. 关于对姚婷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音陶亥镇公交时间调整及增加班次的建议意见》(第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海南区城镇公交线路。自20119月开始运行,运营单位为乌海市海南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目前已开通线路3条,分别为:6路公交,运行路线为海南城区至渡口村,投放20座中型公交车2辆,始末班车时间为800—1600两趟次;9路公交,运行路线为渡口村至巴音陶亥镇,投放20座中型公交车2辆,始末班车时间为800—183031路公交,运行路线为巴音陶亥镇至羊路井村,投放20座中型公交车2辆,始末班车时间为830—1530两趟次。

二是农村客运线路。运营单位为乌海市环通运输有限公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2条,分别为海南——羊路井农村客运班线途经海南区、拉僧庙、低碳产业园、巴音陶亥、羊路井,海南区820发车,羊路井940发车)和海勃湾区——万亩滩农村客运班线途经海南区、拉僧庙、低碳产业园、万亩滩村,海勃湾发车0800,万亩滩村发车时间1500

三是充分考虑海南城区公交车辆面临全部到期报废的现状,为保障我区公交运营的持续性及市民出行需求,由海南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0辆,配套运营人员组织运维并完善变压器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区政府按月支付运营费用。目前企业已与第三方车企签订购车协议,从购车至运营约60天,预计20252月完成车辆更新工作

增加运营趟次及运营时间需增加部分车辆,但目前因部分车辆已到报废期,故障较多等原因,车辆运营紧张,暂无法满足相关要求,需待公交车增补更新后,再行根据乘坐人次酌情确定具体增加公交运营时间及趟次。海南区计划根据公交公司运营车辆及实际需求,先行对31路公交车运营时间及趟次进行调整,解决部分学生及办事群众出行需求。

(区住建局A    

6. 关于对李小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音陶亥水务工作站自来水管理权归属问题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为解决目前现状下人饮工程运行困难的问题,区农牧水务局已经争取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共计88万元,用于巴音陶亥镇农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未来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水利工作站运行维护资金需求。

二是巴音陶亥镇政府已经将雀儿沟苦咸水工程运行维养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推进解决了水务工作站运行资金需求。

三是区农牧水务局将积极申请相关资金解决水费收缴难度较大,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并继续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协调自来水管理权移交工作。

农牧水务局A    

7. 关于对孙利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渡口中海国能加油加气站周边建立物流园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意见:

经核查,渡口中海国能加油加气站周边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外,该加油加气站周边区域在《乌海市海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而物流园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不符合规划。该区域确有物流园项目落地后,可对该区域规划用地性质进行调整。目前海南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集中在城区北部及公乌素镇。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A    

8. 关于对刘翠莲代表提出的《关于奖励扶助政策办理的建议》(第8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年满60周岁享受计划生育国家奖励扶助需提供结婚证初婚时间的问题,部分居民丢失结婚证,又无法调取初婚档案,初婚时间查询不到,补办结婚证又无初婚时间,导致无法申请国家奖励扶助,建议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区卫健委及时将代表建议向乌海市卫健委反馈,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于2024429日组织三区卫健委、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乌兰淖尔镇及部分村妇女主任围绕奖扶申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经研究,对于该问题分两种情况认定:一是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无配偶的男女,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是夫妻关系的,为法律法规认可的事实婚姻。第一个子女出生符合当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定为合法,申请人持结婚证(包括新补办的结婚证),可以享受奖扶制度。二是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无合法配偶的男女,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享受奖扶制度。

目前,乌海市卫健委已拟定《乌海市农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对每条申报条件进行全面细致地解释,进一步规范确认条件,待印发后各区组织实施。正式印发前区卫健委已按该认定标准办理登记前期手续。

卫健委A    

9. 关于对杨跃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八十六处粘土矿坑周边废弃厂房、砖窑进行拆除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意见:

八十六处粘土矿坑治理项目已列入2024年国能集团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中,国能集团已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正在制定推进方案。经调查,该处粘土矿坑周边的废弃厂房、砖窑均为有主厂房及砖窑,按规定不能纳入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拆除。目前,该处地块将按照棚户区拆迁方式纳入长远规划。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A    

10. 关于对尕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拉僧庙镇主要交通路口增设照明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在拉僧庙镇辖区S217省道主要交叉路口增设照明路灯的建议,S217省道为乌海市交通局管辖。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项目全长52.2公里,项目起点位于S217与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交汇处,利用现有海乌重载公路8公里,向南跨越G6京藏高速,沿S217旧路加宽改扩建,向南下穿G18荣乌高速,利用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0公里,终点接宁夏平罗县(蒙宁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四车道,估算投资22.4亿元。因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将利用S217旧线部分道路进行加宽改造,即使现在增设照明设施,后续工程施工时也会对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废弃,为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故暂不增设照明设施。项目完成后,根据S217道路实际情况在主要交通路口规划照明设施。

住建局A    

11. 关于对王巧玲代表提出的《关于集中投放垃圾收集箱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您提出的在老石旦园区集中投放垃圾收集箱的建议,我区已对老石旦园区垃圾桶设置事宜进行初步规划,计划在主干道投放大型垃圾箱2个,其余道路投放小型垃圾箱7—8个。目前正在积极协商规划、筹备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办理前期手续。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B    

12. 关于对杨鹏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拉僧庙镇曙光村雀沟小组黄河浮桥路与海惠线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意见:

海惠公路始建于2009年,该道路为县道,路线编号X170,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海南区已对该路口东西两侧安装减速路拱及红绿灯,并投入使用。

住建局A    

13. 关于对牛祎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海南32公里至拉僧庙镇红绿灯设置区间测速的建议》(第13号)的答复意见:

S217省道为乌海市交通局管辖。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项目全长52.2公里,项目起点位于S217与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交汇处,利用现有海乌重载公路8公里,向南跨越G6京藏高速,沿S217旧路加宽改扩建,向南下穿G18荣乌高速,利用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0公里,终点接宁夏平罗县(蒙宁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四车道,估算投资22.4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水路中期调整规划备选项目,正在签订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合同并编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将利用S217旧线部分道路进行加宽改造,现在增设区间测速设施存在后续工程实施时拆除废弃的可能经实地考察,该路段当前道路开口较多,如果安装区间测速设施,重型货车可以采取绕行方式规避测速抓拍,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为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故暂不增设测速设施待道路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路况设置电子警察设施。

目前海南交管大队已在该路段定期开展超速等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移动测速设备对超速车辆进行处罚,以达到降低大车车速的整治效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住建局“A”    

14. 关于刘风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曙光村土地流转进程,推进节水灌溉项目实施的建议》(第14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节水灌溉,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海南区于2024年推进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将拉僧庙镇曙光村统筹纳入建设项目。目前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编制完成项目设计,预计2025年全面开工建设。

同时,海南区启动的土地高效集约利用项目,拉僧庙镇曙光村为项目建设地点之一。该项目由拉僧庙镇政府组织对曙光村1000亩土地进行三年流转,与赛汗乌素村土地高效集约利用项目共同开展,目前已流转2110.21亩土地,预计支出自治区衔接资金284 8783.5元。该项目帮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地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农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减缓本村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压力。

(区农牧水务局A    

15. 关于褚建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煤改电相关工作的建议》(巴雅尔重点督办)(第15号)的答复意见:

为保障居民冬季煤改电取暖,区住建局、能源局积极与电力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清洁取暖改造片区内1628户的配套电网改造进度,2023年海南区配套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巴音陶亥镇渡口村、四新村及拉僧庙镇曙光村、赛汗乌素村,已于2024529日完工,现具备电力接入条件。2024年海南区配套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一棵树村及羊路井村,已于202481日开工,预计供暖季前完成电力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区居民供暖需求。

为进一步减少居民负担,海南区出台《海南区2023年燃煤住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行动方案》,明确煤改电补贴标准,按照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价格的80%进行补贴,剩余20%由居民自行承担。选用14KW分体式热泵采暖系统,综合单价为19226.9/户,居民只需承担3850元。选用16KW分体式热泵采暖系统,综合单价为20535.28/户,居民只需承担4110元。目前各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已同项目施工企业开展入户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区住建局“A”    

16. 关于王芙蓉、王立、孙建兵、郭晨光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备建立与管理的建议》(张丁未重点督办)(第16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224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全市新能源发展工作等有关事宜》(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94号)文件精神,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牵头做好全市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目前,乌海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备建立与管理事宜由市公交公司统一规划建设相关网络管理平台,已建成了狮城充电运营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市公交公司子公司乌海市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截至9月,海南区配合乌海市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新能源充电站10座计充电桩66个,分别为金海小区站、裕泽苑小区站、拉僧仲街道办站、海南区公安分局停车场站、海南长途汽车客运站、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站、区政府站、内蒙古银行停车场站、黄河市场南停车场站、区能源局站。

能源局“A”    

17. 关于王永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村委建立兽医服务站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2022年海南区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海南区以创新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组织负责进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急处置、疫病监测辅助、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及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为健全动物防疫责任体系,海南区畜牧兽医中心通过就业局公益岗位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了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负责对养殖户存出栏情况进行统计,并配合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引领养殖户科学养殖,为海南区养殖业保驾护航。

(区农牧水务局“A”    

18. 关于王晓瑾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道路部分交通标识的建议》(周浩重点督办)(第18号)的答复意见:

您所提到的海南区交警队路口由西向东方向,经我中心核查,该路口为货运大车从海拉路进出亚力达物流园卸货的双向单行道,现已在该路段进行标线标识划设工作,目前已完工。

关于对我区部分新增设路口根据实际通车情况将红绿灯道口标识左转改为左转+直行以增大绿灯时车辆通行量,缓解早高峰压力的问题,经实地核查,将左转道与直行道分开设置,其初衷是为了减轻交通压力并提高车辆的通过率。若把左转标识改为左转+直行,则会使交通拥堵状况加剧。各路口已有标线经过施工完毕验收确定后进行规划的,目的是确保路口交通安全、有序和高效,避免因随意调整标线而引发交通混乱或安全事故。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19. 关于周胜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已完成海电小区、新桥花园、世纪小区、社保住宅楼、环卫家属楼等共21个小区改造,改造涉及小区内防火设施包括:地下管网、水源井,改造完成后使用不同颜色标注。为确保对改造设施和消防通道有效管理,已建立由物业公司定期巡检制度,由物业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消防设施的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设置清晰明确的消防通道指示标志确保没有车辆、杂物等堵塞。

同时,针对裕泽苑小区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将楼道内防火门全部更换为丙级防火门,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区住建局A    

20. 关于王云丽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海南区城区居民安装供热计量表的建议》(第20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乌海市推进城镇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必须计划安装热计量表,将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海南城区2023年开始在4个新建小区试点安装供热计量表,共计安装1840块,安装后按流量计费,居民用户可以按自身需求调节温度,同时安装供热计量表有利于供热企业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海南区将根据市级有关部署安排及区级实际,逐步推广供热计量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21. 关于杨跃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拉僧庙镇赛汗乌素村建设卫生室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关于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行政村卫生室的原则,海南区共设置8个行政村卫生室拉僧庙镇赛汗乌素村已设置卫生室1个。巴音陶亥镇卫生院公乌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村卫生室五统一要求管理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定期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评赛汗乌素村卫生室目前服务人口1147人,常住人口878人,在岗职工村医1人。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布局科学合理,标识清晰易懂基本药品储备达到80种以上。工作人员通过门诊、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居民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公卫服务。

随着老年人的增加,巴音陶亥镇卫生院积极统筹,一是每周派医生坐诊一天,解决老年人的就医需求;二是做实做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工作,逐步实现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管理、信息化管理、绩效考核七统一?,完善体系建设,将区人民医院专家下沉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专业的指导工作,以科室为单位定向支撑村卫生室和村医,切实提高居民满意度、幸福感和安全感。

卫健委“A”    

22. 关于杨鹏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拉僧庙镇辖区内安装S217省道区间测速设施的建议》(第22号)的答复意见:

S217省道为乌海市交通局管辖。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项目全长52.2公里,项目起点位于S217与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交汇处,利用现有海乌重载公路8公里,向南跨越G6京藏高速,沿S217旧路加宽改扩建,向南下穿G18荣乌高速,利用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0公里,终点接宁夏平罗县(蒙宁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四车道,估算投资22.4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水路中期调整规划备选项目,正在签订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合同并编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因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将利用S217旧线部分道路进行加宽改造,现在增设区间测速设施将会导致工程实施时拆除废弃经过实地考察,该路段现状道路开口较多,如果安装区间测速设施,重型货车可以采取绕行方式规避测速抓拍,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为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故暂不增设测速设施待道路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路况设置电子警察设施。目前海南交管大队在该路段定期开展超速等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移动测速设备对超速车辆进行处罚,以达到降低大车车速的整治效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南交管大队A    

23. 关于杨虹代表提出的《关于电厂运输灰渣的车辆途经海南区兴泰收费站适当减轻费用的建议》(第23号)的答复意见:

109国道棋盘井至石嘴山黄河大桥段一级公路,公路全长51.2公里,由乌海市兴泰开发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改建,于20041120日竣工通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为计重收费。按照文件规定,货车计重收费的基础费率在非封闭一级公路上执行3/吨车次,现乌海市兴泰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执行的标准为2/吨车次,已对过往货运车辆的通行费用进行了优惠。下一步将持续加大道路养护力度,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路通行服务。

住建局A    

24. 关于张静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小微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引导企业技改投入,提供资金奖补支持。积极落实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精神,向企业进行政策解读,明确对企业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等不同数字化改造模式给予不同比例的金额支持,引导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争取更多资金奖补支持。二是推进节能节水技改工作,降低企业制造成本。按照项目节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节水量5万吨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标准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自治区级绿色工厂,成功争取到上级奖补资金。三是协助企业办理助保贷,争取更低贷款利率。帮助5户中小微企业办理助保贷业务,成功申请资金2080万元,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四是整合服务资源,提升审批成效。将政务服务大厅原有的帮您办服务专区、一件事一次办等涉企服务专区融合形成企业服务专区,由专人负责管理,整合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审批服务,可完成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项目落地备案等涉企全生命周期有关的各类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无柜台办公”“一企一档”“帮办代办”“现场办公”“项目落地指导等多类增值服务,以服务有温度、办事有速度为核心服务理念,切实提升企业办理便利度和满意度,改善我区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企业服务专区已为区内80家企业完成117项涉企服务业务办理,服务满意度为100%,获得来访企业的一致认可,并获荣誉锦旗5面。五是积极争取电价优惠,降低天然气价格影响。区能源局根据《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若干政策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乌能局发〔202463号)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战兴企业认定工作,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申报的2家企业进行认定,相关材料已提交市能源局进行评审。积极与天然气公司沟通对接,商讨价格优惠可行性,针对大用气量用户争取优惠政策,降低用气成本。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升级将生产装置由用气改为用电,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根据节能技改升级帮助企业争取奖补资金,降低天然气价格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

工信和科技局A    

25. 关于池开贵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海南区工业园区快递配送服务的建议》(第2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工业园已被自治区认定为D级危化园区,按照D级危化园区管理标准,园区内不得设有生活区、大型超市等生活场所设施,按照《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海南区产业园非化工类市场主体营业许可的通知》相关要求,非化工类市场主体不允许进入产业园,因此不再配套建设快递站点。为解决园区企业职工收取快递需求,区商务局协调市邮政管理局,目前已有顺丰、京东、邮政、德邦4家快递企业派遣专人到园区进行快件投递,提供快件服务。在中联化工企业旁设立智能快递柜,通过快快合作的方式,要求圆通、韵达、中通等常见的快递公司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实现了园区快递配送的覆盖。

(区商务局“A”    

26. 关于吉玉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西来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意见:

为提升海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海南区累计投入26.4亿元重点完善园区水、电、路、通讯、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持续实施海南工业园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海南工业园电力线路整合工程、海南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海南区产业园光伏路灯安装项目、海南产业园红绿灯安装工程等,园区配套设施日趋完善。

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一座,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收水范围包括西来峰项目区各类型工业废水、海南区主城区、公乌素镇、西水办事处等区域生活污水,现收集量约1万余吨/日,服务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水资源的再利用潜力和价值,实施了海南工业园再生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现工程已全部完工,部分设备正在进行联动调试,预计20251月底供水。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园区提供超过2000万立方米的中水处理后的水可全部回用于企业,有效解决冬季污水积水的问题,且每年可减少污水厂约1000万立方米污水排放量。在解决本地区水资源紧缺问题的同时有效的改善了水环境,保证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职工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园区目前蒸汽价格为269.5/吨,我区将积极协调现有国能、亚东和黑猫汽源作为第一汽源,待榕鑫、宏阳干熄焦改造完成后,届时可实现园区用汽企业需求全覆盖,确保蒸汽价格稳步回落。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A    

27. 关于徐静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海拉路增设高清摄像头的建议》(第27号)的答复意见:

海拉路海南城区段现装有交通信号灯路口共5个,已有2个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高清摄像头)系统并投入使用,剩余3个路口(海拉路拉僧庙街、海拉路巴彦乌素街、海拉路公乌素街)未安装电子警察。海拉路现有交通信号灯已基本满足海拉路安全通行需求,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有效保障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安全。如后续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可再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电子警察系统。

住建局A    

28. 关于王珺代表提出的《关于西来峰工业园区内增设药品出售地点的建议》(第28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工业园已被自治区认定为D级危化园区,依据D级危化园区管理标准,不得设有生活区、大型超市等生活场所设施。按照《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海南区产业园非化工类市场主体营业许可的通知》相关要求,非化工类市场主体不允许进入产业园,因此无法许可药店经营。

海南区现有药店58家,距离工业园区约5公里的公乌素镇已有5家药店,也可满足企业员工及居民日常购药需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C”    

29. 关于王珺代表提出的《关于西来峰工业园区内增加公交车排车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城区至西来峰工业园区目前设有公交线路1条(3路公交车),配备公交车3辆,线路往返50公里,发车间隔1小时/趟,运营时间为7:101800

考虑城区公交车辆面临全部到期报废的现状,为保障我区公交运营的持续性及市民出行需求,计划由海南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0辆,配套运营人员组织运维并完善变压器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保障海南区居民出行,区政府按月支付运营费用。目前企业已与第三方车企签订购车协议,从购车至运营约60天,预计20252月完成车辆更新工作

公交车增补更新后,根据乘坐人次酌情确定具体增加公交运营时间及趟次。

住建局A    

30. 关于刘美珍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住宅楼供暖不均问题的建议》(第30号)的答复意见:

经实地调查核实,目前造成住宅楼一层、顶层供暖不均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住宅楼所处的地理位置导致距换热站近端用户热远端用户不热的现象及老旧小区管网老化影响供热效果所致。针对问题,海南区启动实施了温暖工程,截至目前,海南区供热一网、二网、楼栋立管、换热站进行改造已全部完工,有效改善了海南区住宅楼供暖不均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31. 关于董瑞磊、刘志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公乌素镇三号井区域企业运输的建议》(第32号)的答复意见:

为改善公乌素三号井区域道路运输环境,2024年海南区实施X166棋盘井海南区公路K1+071—K5+271段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全长3926.8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红线宽17.5米,路面宽16米(南侧加宽9),双向四车道,土路肩宽2×0.75米,采用封闭式管理,道路两侧设置波形护栏、预埋管道、交通配套设施等。截至目前,已完成4公里道路沥青铺设工作,正在施化道路标线,计划20251220日前临时通车

住建局A    

32. 关于李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公乌素华源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33号)的答复意见:

公乌素华源小区建于2008年,共4栋楼20个单元196套户。该小区目前已纳入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划计划对该小区实施道路改造、补植绿地等工作,并更新补建小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排水、硬化、亮化、安防、飞线、充电桩、停车场、物业用房等居民急需公用设施。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前期筹备

住建局A    

33. 关于周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西卓子山水泥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原水泥厂辖区内存留的建筑文化宫、百货商店、老旧影剧院等建筑,遗址周边环境复杂,周边居民区暂未列入征迁计划,开发难度较大,依靠区级财政进行工业遗存保护及开发利用形成系列旅游配套景点存在困难。为加强对原西卓子山水泥厂配套设施工业遗存规划保护,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积极向上申请历史建筑及工业文化遗存保护专项资金及工业遗产保护资金,做好工业旅游发展规划,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一同纳入海南区旅游规划,并结合遗址特色,利用废弃构(建)筑物等工业符号作为文化景观。

文化旅游体育局A    

34. 关于李成武、历阳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口袋公园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卫生管理工作的建议》(第35号)的答复意见:

为全面做好我区绿化养护工作,进一步巩固绿化成果,提升绿化管护水平,20245月,海南区实施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将2022年改建的5个口袋公园、2023年改建的3个口袋公园,共计8个口袋公园(公乌素街两处口袋公园、汽车站口袋公园、人民医院游园、温馨家园游园、公安局怡园、西出口游园、椭圆广场游园)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卫生管理。目前已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其中包括下夜、巡视、维修、打扫卫生、垃圾清理等养护工作。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35. 关于齐木格代表提出的《加大我区农畜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科学运用涉农资金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意见: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一是持续加大文旅体农商融合发展,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以品牌+产品的模式拓展研发特色文创和农产品。将开发的北方海南·游礼文化产品,进行参展,并入驻中蒙俄贸易区。二是组织开展《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宣贯工作,将《致全区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一封信》传达至加工企业,宣传关于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三是依托保元蛋鸡、阳光田宇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鸡蛋、葡萄、玉米等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档升级,促进优质农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积极储备农产品加工项目,确保完成2024年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的目标。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安排,立足资源优势及产业基础,梳理辨识度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单品,为共同攻坚突破,孵化产品、打造爆品奠定基础。培育农牧业经营主体方面。一是已确定7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4万余亩粮食作物的耕、种环节。组织45人参加2024年乌海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暨春耕备耕专题培训班,同时依托阳光田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春耕培训,带动农户生产。二是将经营主体扶持与带农增收紧密挂钩。我区现有农业产业化联合主体2家,均为龙头企业,已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同时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为载体,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增值空间。下一步,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突出强链补链延链,逐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生产,规范引导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牧场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实现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涉农资金使用方向方面。一是科学规划开展涉农项目谋划储备,要求入库项目的前期论证、评估和可研、用地等必要的前期手续完备,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项目入库谋划兼具科学性及惠民性,按时按质推进涉农资金项目实施。目前2024年计划实施的产业发展类项目、乡村建设类、巩固三保障类等项目按照流程公告公示、实施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均符合要求。二是产业强镇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实施绩效管理,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审计、验收合格后才进行补贴资金发放。三是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资金进行常态化监管,并按照要求均在公示栏、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农牧水务局A    

36. 关于闫勇代表提出的《关于为非盈利性养老服务中心(站)减负的建议》(王俊平重点督办)(第37号)的答复意见: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的通知》要求,非盈利性养老机构享受水价3.43/吨、电价0.427/度,且没有阶梯价格。按照定价权限,水电煤气等定价由市级发改部门负责,旗县级发改部门无定价权限。区发改委经与海南供电分局、海南水务公司、凯洁燃气协调对接,海南区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已在水、电等方面享受优惠价格(海南区非盈利性养老机构未使用燃气),符合对养老机构减负要求,进一步减免或优惠暂无政策支持。下一步,区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将积极为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向上级争取各类政策补贴支持,多方多渠道解决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困难。

发改委A    

37. 关于周晓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海南公交站牌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意见:

5路车为市公交公司运营的海南区至海勃湾区公交线路。目前,区住建局协调市公交公司对临时站牌完成了更换,确保站牌清晰、醒目。并协调市公交公司在冬季车辆运营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开设暖风,为市民提供一个温暖的乘车环境。

住建局A    

38. 关于袁玲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载客电动车的建议》(第39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执法管理。增加路面警力安排,加大对重点路段和时段的巡查力度,严格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区公安交管部门已在海南区内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5次,累计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5000余起,以专项整治促进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公安交管部门、区交通运输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查扣违法电动三、四轮车后,及时依照有关规定及职权范围,将存在非法营运及乱停乱放等其他违法行为移交作出相应处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电视、广播、网络、社交媒体等,广泛宣传载客电动三轮车、老头乐违法行驶和载客的危害,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71次。四是优化公共交通。区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优化公交运营时间和站点设置,加大共享电动车投放力度,切实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为群众出行提供更便捷的选择。

(海南交管大队A    

39. 关于郝英代表提出的《加强流浪狗管理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目前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由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依法立案查处犬只伤人等治安案件,开展大型犬、烈性犬的捕捉、狂犬和疑似狂犬的捕杀等工作,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和疫情监测,监管犬只诊疗活动,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以及流浪犬只收容、领养等工作。初步形成镇(街道)执法巡查监管、畜牧兽医中心指导收容、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的整体联动机制。加强宣传、文明饲养组织各镇办社区网格长、网格员进行入户走访,深入宣传流浪犬管理知识、包虫病防治知识,解决群众疑虑,提高群众的犬只管理意识,让居民对规范养狗有一定的了解,引导流浪狗原主人将遗留流浪狗带走,对辖区内流浪狗进行拉网式排查,鼓励居民参与到流浪狗管理中,建立居民举报制度,鼓励居民主动报告居民区内流浪狗情况。二是整体联动、集中处置。各镇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流浪狗进行捕捉处置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犬只扰民等行为以及患病犬的开展捉,畜牧兽医中心进行收留及犬只领养目前已捕捉收留各类流浪犬200余只严格执法、形成机制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各镇、街道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遛狗不牵绳的居民进行教育和劝导,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构建村小组网络,进行巡查监督,对重点区域定期巡查,排除隐患。目前我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待《条例》出台后,我区将严格执行。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A    

40. 关于张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放学期间主路段管控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交管大队辖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了排查,已协调有关权责部门,在学校周边增设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便于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同时海南交管大队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护学岗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疏堵保畅和执法整治,在每日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加强学校周边路口路段疏导和巡逻管理,指挥车辆即停即走,缩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靠时间。联合学校开展交通流量分析,合理调整师生通行路线,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畅通。

(海南交管大队A    

41. 关于陈晓炯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海拉路与东风街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意见:

2024925日,根据海南区交通状况采购临时太阳能交通信号灯10套,分别设置于海拉路-东风街、新桥路-拉僧仲街及辖区各中小学附近等交通繁忙且易拥堵的路口。临时信号灯由海南区交管大队根据我区交通状况灵活调配使用,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拥堵情况

住建局A    

42. 关于白芳、白莲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幸福小区1-3号楼供热管网破损问题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意见:

幸福小区被纳入海南区启动实施温暖工程改造范围,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幸福小区12号楼楼栋立管已改造完成,经评估3号楼立管暂无需改造。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3. 关于赵海涛(华通)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更换公交车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意见:

保障我区公交运营的持续性及市民出行需求,由海南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0辆,配套运营人员组织运维并完善变压器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区政府按月支付运营费用。现企业已与第三方车企签订购车协议,从购车至运营约60天,预计20252月完成车辆更新工作

住建局A    

44. 关于杜国蒙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拉僧仲车站南居民区脏乱差问题的建议》(第4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防止大车沿路乱停放,在运煤通道北侧沿路安装约两公里的隔离网,对易起扬尘区域洒水降尘5次,降低了扬尘对居民区的污染。同时在居民区入口处放置防撞墩,制止运煤车辆的乱停现象。二是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区内的主干道及巷道内的陈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治,清理各类垃圾约300余吨,清理易产生脏乱差的点位4处,仲庙站周围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三是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仲庙站周边居民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放置3处垃圾回收集装箱,并对主路两侧配备环卫工人,抽调专人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偷倒、乱倒的垃圾时及时清理。四是拉僧庙镇对老石旦沟附近、109国道雀儿沟大桥西侧、109国道公乌素收费站南铁路桥下匝道北侧等地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开展常态化巡查,为群众充分营造干净、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

(拉僧仲街道拉僧庙镇A    

45. 关于任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物流园房屋裂缝问题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意见:

区住建局已委托内蒙古福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海南区隆信祥物流园及新晟汽配城内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排查并对部分房屋进行危险性评估鉴定。目前,隆信祥物流园商业3号楼鉴定结果为D级,现已拆除;其余7栋房屋已安排第三方人员定期进行巡查。新晟汽配城6号楼进行了安全隐患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出具,后续将按照评估结果落实相应安全管控措施及工程整治措施。

住建局A    

46. 关于任晔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蒙医药的发展力度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完善蒙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要求,海南区建成乌海市海南区中医蒙医医院,批准乌海市海南区中医蒙医医院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核定编制30人等。8月份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发放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中医康复科、中医肛肠科、蒙医内科、蒙医五疗科、蒙医药浴科(五味甘露中心)、蒙医心身医学科、蒙医治未病科等10余个科室。批准满巴拉僧庙蒙医诊所的设置,聘请一位有经验丰富的确有专长的蒙医坐诊;积极完成第三批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蒙医药浴科。

二是多举措提升蒙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引进来工作,中医蒙医医院与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消化专家哈斯巴根主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成立自治区名蒙医哈斯巴根传承工作室定期坐诊,通过拜师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蒙医沙疗配合蒙药治疗巴达干赫依性巴侯病临床应用研究,探索通过蒙医传统特色疗法,融合现代医学的新技术、新思路,在治疗内分泌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康复方面发挥独特的疗效;由中医蒙医医院蒙医科整理出14项蒙医适宜技术和2项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在海南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蒙医适宜技术培训和诊疗方案推广。

三是积极落实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积极申报自治区免费蒙医医学生定向培养计划,截止目前共申报蒙医医学生5名,目前已有2名毕业并在巴镇卫生院入职。2024年共有4名蒙医蒙师走出去,其中骨干人才培训1人,其他培训3人。研究草拟《海南区关于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五条措施》,在文件中对引进的人才在住房、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性补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卫健委A    

47. 关于谢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夏季海南城区道路洒水抑尘的建议》(第4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保洁设备配套,适当增加保洁频次,合理调整洒水作业力度。二是依据现状,在确保道路机械化作业力度不减的同时,对作业时间进行严格规范,早晚上下班高峰期减少作业,执行定人定岗,即单岗增加成双岗,增加人工道路保洁频次,雾炮车频次增加至4/日,合理调控洒水车水压、水量,在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情况下,避免出现道路积水,旱涝不均,做到路面润而不湿;同时,增强环卫保洁公司洒水作业人员文明作业、服务群众的意识,洒水作业主动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特别是十字路口及道路较窄路段,调整作业车辆水压,杜绝洒水车喷溅行人和非机动车事件的发生。三是不断提升洒水作业专业技能和文明水平,切实改善道路泥水飞溅现象。下一步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督促环卫保洁公司开展常态化道路清扫、合理实施洒水抑尘作业,让洒水作业更加科学、精准,把对居民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8. 关于郝芥枫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孕期妇女心理进行有针对性护理的建议》(第49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孕期妇女心理问题,海南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建立孕妇学校,以线上咨询和线下现场授课的形式,每月组织备孕、孕期及产后康复期的妇女进行妇产知识讲座。2024年共授课7场,参培人员共计40人次,授课内容包括《如何科学坐月子》、《孕产期营养及体重管理》、《怎样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等。

海南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中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针对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后及新生儿开展健康管理及访视,整个孕期开展5次孕检,面对面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主要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二是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对有需要的孕产妇随时微信沟通,2024年管理孕产妇约400余人。三是根据孕妇实际需求拓展授课内容,增加心理讲座,同时加强孕妇学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使更多孕产妇得到专业的咨询与指导。

卫健委A    

49. 关于谢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道路交通规范通行的建议》(第50号)的答复意见:

对当前我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一是加强执法管理。增加路面警力安排,加大对重点路段和时段的巡查力度,严格查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形成严管态势。至今公安交管部门在海南辖区内开展15次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5000余起。该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强有力的整治成效。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测效能。充分发挥电子警察、监控摄像头等先进科技设备的作用,对城区道路实施全方位实时监测,大幅提高对违规行为的监测和取证能力。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如新媒体、抖音、微信、快手、社区宣传等,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的教育活动,走进学校、社区、企业等,培养市民良好的出行习惯。四是引入社会监督。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定期公开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海南交管大队A    

50. 关于赵海滨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发展金融服务业,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意见: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海南区积极引导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一是搭建沟通平台,建立金融供需信息推送机制,在线上、线下收集企业融资需求近20亿元,引导银行持续关注全区重点产业项目,主动走访对接。推动3家银行入驻政务大厅,提高融资便利度。开展规模性政银企对接活动3场,邀请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走访调研2轮次,不断扩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银企达成融资意向约1.5亿元,帮助20余户企业与银行建立合作。目前全区银行贷款余额75.74亿元,同比增加20.27亿元,增长36.6%二是持续提升信贷服务。引导银行对规模型企业定制差异化金融服务,指定专人跟踪服务,综合采取下调利率、优化流程等措施助企发展,向泰和、荣冠等企业发放定制贷款共3.6亿元,定制化金融服务持续发力。引导银行为建设期企业优先发放项目贷款,延长还款周期;向科技型和装备制造企业办理技术提升贷、设备购置贷等特色金融;对无抵押农企匹配银税互动信贷、惠农贷等产品,支持乡村振兴;目前累计为500余户企业放贷约(含续贷)30亿元。

(区财政局“A”    

51. 关于曹慧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公办幼儿园幼儿伙食费调整的建议》(第52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公办幼儿园每日伙食费标准延用2015年市级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区教育局在经过各幼儿园深入调研后,各幼儿园反馈目前幼儿园伙食费基本可保证收支平衡,所以目前暂不做调整。为进一步保证海南区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海南区公办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如果后期幼儿园有调整伙食费的需求我们再考虑调整。各公办幼儿园将持续做好收费公示和报告,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将有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伙食开支等情况在公示栏、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A”    

52. 关于李丹洋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公共停车位布局,解决停车难、乱、挤等问题的建议》(赵海滨重点督办)(第5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停车管理。海南区已在和谐二期周边、海丰花园北门及海丰、康泰等小区新增街路临时停车泊位500余个,并将海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停车场错峰对外开放,有效缓解了学校及小区周边停车压力,同时,做好小区内停车位配套,在海丰二期、金海园三期、公园御府等新建小区内计划新增停车位1000余个,满足新建小区居民停车需要。二是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安排专人在停车密集区域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通过手持移动警务终端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持续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摸排调查辖区内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辆,联系车主拖移,缓解车位紧张的现象。三是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利用广播、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增强全民交通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努力维护交通秩序,提高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利用效率。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3. 关于纪新伟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新建殡仪馆的建议》(第54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海南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安葬(放)设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根据《乌海市十四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乌民发〔202276号)要求,海南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海南区殡仪馆项目。按照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性的工作要求要求,从原计划引入社会资金建设转由海南区民政局实施,海南区殡仪馆项目将以公建公营的形式在海南区拉僧仲集中埋葬点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10200m,总建筑面积1760m,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遗体800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目前,该项目己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工作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建成后将进-步满足海南区居民殡葬需求。

(区民政局“A”    

54. 关于夏维璐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街边移动经营的建议》(第5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合理设置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域。坚持疏堵结合、科学设置、便民利民的原则,将运动公园东侧、人民公园北侧规划为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域。在温馨家园、裕泽苑、佳和等小区门口设置了便民服务点。同时,在滨河便民市场、和平便民市场、金海市场等集中经营区域规划设置便民摊位,为流动摊贩集中经营提供便利条件。二是积极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力度,采取劝离方式,引导摊主前往规划区域合理经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强化引导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对流动摊贩加大杜绝占道经营,共创文明城市的教育宣传力度,引导流动摊贩自觉遵守经营规范,促进流动摊贩由无序占道向有序经营转变。下一步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秉持为民服务的理念,常态化开展流动摊贩治理,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水平。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5. 关于肖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居民取暖按实际使用量计费收取的建议》(第56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乌海市推进城镇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必须计划安装热计量表,将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海南城区2023年开始在4个新建小区试点安装供热计量表,共计安装1840块,安装后按流量计费,居民用户可以按自身需求调节温度,同时安装供热计量表有利于供热企业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海南区将根据市级有关安排部署和区级实际,逐步推广供热计量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6. 关于周传江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待遇,增强师资力量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意见:

提高教师待遇方面。一是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年均收入;二是每学期为一线教师发放岗位绩效约110万元,为一线名师发放岗位贡献奖励约14万元,每年投入200万元用于课后服务,发放校长职级待遇60余万元;三是在保障乡镇教师工作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50元;不断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岗位数量。截至目前,117人享受不占职数评聘政策(其中定向岗位21个,基层不占职数倾斜政策96人)。畅通教师晋级通道,每年8月份左右为教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推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实行一年两聘岗及时为教师兑现待遇。区委、区政府每年教师节拿出一百万元,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增强师资力量方面。一是科学谋划,加大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内双一流大学、省师范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引进力度。截至目前,共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37人,其中原“985”工程院校毕业生1人,省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29人,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7人。按照《海南区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发放办法》,预计为2024年引进11名优秀毕业生发放住房补贴70万元;二是截至目前,成功签约定向公费师范生10人,同时申报2024年度定向培养师范生15人;三是开展教学评比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功、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基本功大赛等教学评比活动,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研,助力教师专业化成长。

教育局A    

57. 关于牛冬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合力,形成定期进行数据共享,反馈机制的建议》(第58号)的答复意见:

区财政局牵头建立了定期调度、研判机制,建成煤炭综合治税平台。综合治税机制和平台建立建成后,财政局、海南区税务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分局等行业税费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共享、多部门联动等措施,实现原煤销售数据实时交换,定期对区级税源企业进行研判,强化对煤矿、洗煤厂、涉煤商贸公司及运输企业的分析研究,深挖税源,防止跑冒滴漏,形成共抓税费收入的工作格局。截8月,海南区涉煤企业、物流企业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3.85亿元。

财政局A    

58. 关于李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饮用水质量的建议》(第5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饮用水水源地为西水水源地和西水傍河水源地,以及六五四南水源地、老石旦水源地。现使用的水源井为33眼,总供水能力7,其中:西水源地和西水傍河水源地(12眼水源井)供给海南区净水厂,供水能力为2m³/日,主要负责供给海南区城区。其余为水源井直供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测定项目及检验频率(日供水<10立方米)要求,依据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区水务公司对供水水质进行日检、月检、年检,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布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入户水质合格。同时为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卫健委、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海南各住宅小区安装的直饮水机进行了3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6处,已要求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合理规范放置自助打水机,同时组织安排专人对小区内直饮水机机体、滤芯、水质等进行巡查维护,做好巡检记录以及更换滤芯和滤膜等维保记录,全力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住建局A    

59. 关于刘智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网格员和电力网格员有效融合高效开展工作的建议》(第6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拉僧仲街道着力发展多功能网格化管理方式,推动行业网格与社区的基层治理网格服务多元合力,让问题不出。电力网格员与专职网格员紧密对接、强化协作,常态化开展居民群众用电问诊号脉工作,由电力网格员发挥主导作用,快速响应、及时解决网格内涉电服务需求。将供电网格+供热网格+供水网格+供气网格等全面纳入网格管理,贯通了网格内专业力量和辅助力量与群众直接实时联系渠道,建立起在群众身边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二是拉僧仲街道目前已依托网格微信群,将水、电、暖、气等公共服务与综合网格、电力网格精准匹配,打造更贴近群众、更绿色经济、更高效协同的新型公共服务模式,已收集、反馈处理居民各类诉求。已于20246月底完成。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A”    

60. 关于马跃代表提出的《关于拉僧仲街道二十五公里居民生活饮用水问题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海南区拉僧仲街道仲庙村村民吃水困难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已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测。经初步了解,仲庙村现有十余户村民居住,实际住户人数较少,且居住分散,该区域面积较大,每户之间距离较远,这使得城区现有的供水管网难以全面覆盖。鉴于当前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自来水公司与相关村民协商,目前该区域暂无村民实际居住,无需供水。如后续有村民居住,可向水务集团公司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临时供水措施,满足村民基本用水需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1. 关于孙宇明、小慧代表提出的《关于沿街路商铺乱倒污水问题的建议》(第62号)的答复意见: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与沿街路商铺均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即商铺门前做到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按照门前三包责任要求,商铺需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或严重积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辖区内的门店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并进行对应标记,发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商铺,立即劝导商家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商铺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坚持宣传与执法并举,加强对沿街路商铺的管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向商户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督导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好各自的责任区域,保持沿街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2. 关于李海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幸福小区北门门口三轮车的建议》(第6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执法管理。增加路面警力安排,加大幸福小区周边路口路段巡查力度,严格查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形成严管态势。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新媒体、抖音、微信、快手等方式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广泛宣传电动三轮车违法行驶和载客的危害,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71次,发布行动公告9次。下一步海南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法的查处力度,并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电动三轮车逐步登记管理相关事宜,为辖区创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海南交管大队A    

63. 关于赵海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64号)的答复意见:

2024925日,根据海南区交通状况采购临时太阳能交通信号灯10套,分别设置于海拉路-东风街、新桥路-拉僧仲街及辖区各中小学附近等交通繁忙且易拥堵的路口。临时信号灯由海南区交管大队根据我区交通状况灵活调配使用,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拥堵情况

住建局A    

64. 关于王亚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幸福小区门口小摊贩随意占道、乱摆放的意见建议》(第6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在小区门口设置便民服务点,规范摊贩经营秩序,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放的三轮车和小摊贩的巡查监管,确保道路畅通。二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小区门口小摊贩进行劝导,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扰民,保持卫生整洁,同时,引导其前往运动公园东侧空地集中摆摊。三是通过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巡查管理机制,以防止乱摆卖现象反弹,确保小区门口的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环卫公司和小区物业的保洁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增加清扫频次,保持小区门口的整洁。截至目前,已针对幸福小区门口开展日常巡查80余次,劝导流动商贩30余处,引导流动商贩入市经营10余户。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5. 关于许春晖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原一通厂进出口109连路线附近开通岔道口的建议》(第66号)的答复意见:

经海南交管大队及乌海市兴泰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查看,109连接线过往车辆车速较快,如在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路口至收费站增设开道口,车辆掉头时极易与对向直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暂不在109连接线增设道口。

经与兴泰公司协调,对参观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的外地车辆通过发放临时通行卡的方式在海南收费站进行掉头,不予收取费用。参观单位及个人需提前与区文旅等部门报备车辆信息。

 

住建局A    

66. 关于白莲芳代表提出的《对城市公厕建设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意见:

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地考察,金海小区南门商业一条街(西卓子山街)街路两侧商铺集中分布,且与道路间距窄,不具备增设公厕条件。目前,该街路设有3处公共厕所,分别位于德顺小区进出口处、西卓子山街银泰耍都内100米处及海拉路与西卓子山街交叉路口处。现有公厕可以满足附近群众使用需求同时通过在街路醒目处设置公共厕所位置引导指示标识,进一步提升公厕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7. 关于杨震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线执法人员严重老龄化的建议》(第68号)的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提高地区执法水平,海南区人社局联合区委编办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摸底,20249月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25号)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立即启动行政执法队伍专场招收工作。我区计划招收19人,其中,巴音陶亥镇综合执法队1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4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人。招收考试已于1214日完成笔试,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做好招收人员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    

68. 关于管琨代表提出的《关于商铺纳入物业管理或加强商铺管理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如果小区外围商铺属于小区或商业综合体的一部分,并且这些区域有明确的物业管理责任划分,那么这些商铺通常会被纳入物业管理的范畴

但经实地查看,目前小区外围商铺的供电、供水、供热等费用直接交于相关运营单位,且外围商铺不涉及小区内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相关物业服务,致使物业费收取存在困难。

今年以来,已组织外围商铺业主召开相关会议4次,但各业主均不同意缴纳物业费用,拒绝接收物业管理。后续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外围商铺业主加强自身管理。

住建局A    

69. 关于肖灵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小区内物业楼闲置房屋的建议》(第70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用房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为能够充分利用原本被浪费的空间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结合党建引领幸福社区红色驿站工程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攻坚任务,近年来海南区充分利用滨河小区、明达B区、亚力达小区、振兴小区、德顺家苑、佳和小区和青庭家园小区内闲置物业房建成了具有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义务剪发、免费充印等功能的红色驿站”7个,利用佳和小区、德顺家苑闲置物业房打造了提供舒心歇脚、续航补给等服务的小哥驿站”2个,利用德顺家苑一楼单独闲置房打造了提供开放式、共享式、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孵化基地1个,辐射周边居民近万户,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推动服务更有特色、更加便捷。

下一步将继续与各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对接,将闲置或堆放杂物的房间进行合理规划满足小区业主对于活动场所的需求,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增强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住建局A    

70. 关于岳强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海南城区至拉僧庙路段扩建分上下道的建议》(第71号)的答复意见:

代表所述海南城区至拉僧庙路段为S217省道目前归属乌海市交通局管辖。为完善道路路网,缓解S217省道交通运输压力,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G244海南至平罗公路工程,项目全长52.2公里,项目起点位于S217与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交汇处,利用现有海乌重载公路8公里,向南跨越G6京藏高速,沿S217旧路加宽改扩建,向南下穿G18荣乌高速,利用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0公里,终点接宁夏平罗县(蒙宁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四车道,估算投资22.4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水路中期调整规划备选项目,正在签订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合同并编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S217省道交通运输压力。

住建局A    

71. 关于司海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区未拆迁的老旧平房周围环境脏乱差整治工作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对明达小区A12号楼前未拆迁的平房区临街空地采取砌墙封堵的方式防止偷倒垃圾现象。二是通过技防手段对偷倒垃圾行为进行处罚管理,先后处罚2起偷倒垃圾事件,有效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三是社区加大对未拆迁区域日常巡查和治理工作,乱推乱放、偷倒偷放行为得到明显改善。已于20246月底完成。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A”    

72. 关于师蕾、邢鑫代表提出的《关于延后收取采暖费滞纳金的建议》(第73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供热服务由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发电厂承担。该公司自2016年为海南区供热以来,目前已累计产生陈欠未收回采暖费600余万元。因该公司近年来经营困难,其上级公司要求采取措施将历年陈欠采暖费清零,2023—2024采暖季采暖费回收率在202411月份前完成98%,目前完成97.30%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发电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向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收取违约金,是供热企业依照法规采取的一项催费措施,也是保障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收取违约金不是根本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收取违约金督促用户按时缴费。但目前仍有在温度达标情况下恶意欠费的现象,因此供热企业为督促欠费用户及时缴费,原则上不延后收取采暖费滞纳金。如有特别困难、行动不便及长期不在本地未及时缴费造成产生滞纳金等特殊原因的,可依法依规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分析研判后按情况酌情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73. 关于周鹏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棋千线交通拥堵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意见:

棋千线(县道X167)全长17公里,从鄂尔多斯棋盘井镇至我市千里山镇,其中乌海市海南区境内7.5公里,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境内9.5公里,二级公路标准。由于代表所述交叉口地处同时连接多个矿区生产运输的交通要道,客货车辆混杂,交通任务重、车流量大,行驶车辆以重载货车为主。为解决道路拥堵,区交通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开展治理行动,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一是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停靠棋千线公共道路等待装卸,已责成煤矿和煤炭洗选企业建设停车待装区4处。要求我区境内7家企业制定了错时生产和错峰运输方案并严格执行,实现路面车流削峰填谷。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通过治理,棋前线路面拥堵情况已基本解决。

住建局A    

74. 关于赵豹虎代表提出的《关于针对破坏绿地行为的整治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与沿街路商铺均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即商铺门前做到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按照门前三包责任要求,商铺需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或严重积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辖区内的门店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并进行对应标记,发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商铺,立即劝导商家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商铺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二是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461日已在乌达区至海南城际快速路路南0—1公里处安装了400米波形护栏,已有效阻止车辆进入绿地并倾倒垃圾及大车停靠碾压绿地倾倒垃圾等现象。三是为防止车辆继续破坏绿化带,市交通局对包含该路段在内的城际快速路全线安装波形护栏,该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75. 关于白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海南区游泳馆的建议》(第7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已建成一座室内游泳馆(社会投资),游泳馆室内面积为10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目前正在办理高危体育设施许可证,待按照验收意见整改开业后,可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游泳需求。下一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继续积极申请相关资金,根据建设游泳池所面临的问题,深入调研、提前谋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满足群众游泳健身需求。

文化旅游体育局A    

76. 关于高全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城区内下管道统一管理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意见:

为加强海南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区交通顺畅,减少道路无序开挖,随意施工,只占道、不施工,避免同一条道路反复开挖,形成拉链路等情况,区住建局联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对2024年海南建城区范围内需占用、挖掘、封闭道路施工项目进行备案的通知》(海南住建字〔20242号)文件,对2024年海南建成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封闭城市道路施工项目进行统筹备案(应急、抢修项目除外),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面积与施工时间提前进行会审,对同一路段与时间有开挖需求的各类挖掘道路项目予以统筹。能够同向同沟施工的必须统一施工,避免重复开挖,浪费资金,对于未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办理破路破绿许可和施工许可,并将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以此加强管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目前该机制已经实施中,各类新建管线开挖项目已纳入管理

20246月,我局对海南区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网二期工程和区城镇水务集团实施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了统筹管理,两个工程同向同沟施工共1300米左右,避免了了路面重复开挖,减少了封路时间,节约了工程资金。

(区住建局“A”    

77. 关于任晔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第7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依托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积极组织乌海市及海南区各单位及中小学到纪念馆开展红色元素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研学活动,充分发挥了红色基地作用。今年以来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目前接待220场次,15000人次。二是用好红色工业遗产,赓续红色文化血脉。利用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园实施小三线产业工人教育基地项目,已完成二车间、三车间整体修缮等19处工程建设内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用于小三线资金共计争取到位647万元,其中小三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创作编排舞合剧《三线印记·完整篇》200万元、小三线历史建筑修缮项目专项资金87万元、海南游礼旅游产品及文创商品研发项目资金60万元。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沉浸式舞台剧《三线印记》。2024年,在《三线印记·致敬篇》的基础上,通过乌海小三线开拓期、发展期、转型期的故事线索展示三线精神,在原剧基础上完善整体剧目,对剧目时长、编排、音乐、视频、舞美、造型等各方面进行提升,着力打造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的精品力作,力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剧目。通过在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内打造红色研学基地,通过追寻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围绕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开展红色研学线路,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了解乌海红色文化、根植爱国情怀、投身家乡建设。以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为创作蓝本,推出红色情怀系列文创产品,以红色文化为主题设计三线盲盒三线建设时期生产生活用具,老物件、夺冠第一枪酒、双菱牌体育训练用气手枪、天马牌单缸洗衣机等红色文创产品,充分展示了民族红色文化旅游商品发展成果,促进民族文化消费及产业发展。三是保护修复跃进电厂旧址。已与发改部门对接,共同对跃进活力发电厂进行修复,目前正在整体设计中。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78. 关于霍雨露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各中小学暖气管网和排水管网改造的建议》(第79号)的答复意见:

区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要求,已对海南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供热管网、给排水进行改造,包括乌海市第十八中学、乌海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南区第一小学、海南区第三小学、海南区第四小学、海南区第一幼儿园、海南区第三幼儿园,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

教育局A    

79. 关于霍雨露代表提出的《关于十八中南门口巴彦乌素街路段改造的建议》(第81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树木移植规范,移植树木保留根系土球直径与冠径相同,即直径土球需要保留2.5米以上。由于目前绿化分离带宽度1.8米,取直径2.5米土球需要破路,地下土层为硬质砂砾,无法取得可以维持移植树木再生长的土球,故移植树木成活率低、难度大、造价高。且该路段绿化树木已栽植近20年,已成为海南区特色,不建议进行移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与区交通局及海南交管大队进行协调沟通,在高峰期由交警指挥调度疏导交通,并采取优化交通信号灯、加强交通疏导、倡导居民错峰出行及绿色出行等措施,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80. 关于李俊文代表提出的《关于产业园区转变低效用地的建议》(第82号)的答复意见:

为了保证新入住企业的落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按照园区五大起底行动要求,加快园区低效用地出清进度,截至目前,累计收储低效用地27户,收储土地面积139.58万平方米,支出收储资金2.35亿元,盘活土地22宗、129.45万平方米。目前全区现存低效用地18户,约147.2万平方米,区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充分摸排每户企业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制定收储方案,下一步根据招商引资、财力等情况,严格执行《乌海市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实施方案》适时开展收储工作,严控控制入园企业低效用地。

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A    

81. 关于李俊文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纳入失信名单力度的建议》(第8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加大失信群体和人员的纳入力度,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相关执法部门均依据各自领域相关条例执行,依法对本领域违法违规的行为主体给予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各部门并按照《乌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将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一般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已归集行政处罚信息524条,纳入失信主体名单48家。并按照《海南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针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项目审批、高消费、出入境等惩戒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海南区组织政府各相关部门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对本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在信用中国开设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诚信建设工程专项组已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政府部门存在失信行为。

发改委A    

82. 关于李俊文提出的《关于强化禁牧管理工作的建议》(第8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摸清辖区养殖户的底数和养殖户个人及家庭情况。海南区养殖牲畜共有4个乡镇(街道):巴音陶亥镇共有牲畜95419头(只),(其中生猪17050头,牛6935头,羊70657只,其他777头);拉僧庙镇26647头(只),(其中生猪4347头,牛2832头,羊19468只);公乌素镇1886头(只),(其中生猪954头,牛7头,羊925只);拉僧仲街道办事处6317头(只),(其中生猪3538头,牛6头,羊2773只);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头3454(只),(其中生猪228头,牛50头,羊3109只,其他67只)。

二是制定对于圈养养殖户奖补措施和政策。组织各镇、农牧水务局和区畜牧兽医中心对辖区内的圈养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乌海市海南区畜禽养殖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养殖户、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绿色畜禽养殖等产业给予相应标准的补贴资金和扶持政策。目前补贴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将禁牧补助奖励资金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者得到补偿、损害者不补偿制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台账,2023年海南区29户持证牧户共发放禁牧补贴约117万元,享受禁牧补奖的牧户均已按要求减畜,并未发现违规放牧现象。

四是疏堵结合,加大执法力度,最大程度解决放牧问题。通过发布通告、告知书、提醒函等方式落实禁牧工作责任,细化优化禁牧责任分工,发挥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建立草原网格员队伍,对责任区内禁牧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检查巡查近1000余人次。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偷牧行为采取教育警告、驱赶归圈、填写保证书、罚款等方式及时纠正违规放牧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整体氛围。今年上半年以来,积极借助春耕备耕有利时机以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借助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走村入户向广大农牧民和养殖户广泛宣传禁牧相关规定,为农牧民详细讲解保护生态、禁牧圈养的相关政策,提高养殖户保护生态意识。

(区农牧水务局“A”    

83. 关于邢鑫提出的《关于为康泰小区东门至东外环路铺设小路的建议》(第85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康泰小区已有南门为消防通道,可以进行消防救援。经交管部门勘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铺设小路后会增加行人和过往车辆通行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铺设小路无法实施。

(区住建局“C”    

84. 关于袁玲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满意度的建议》(第86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海南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国税楼、防疫站楼、派出所楼、政协楼等老旧小区已完成改造。按照上级规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不包括防水和房檐、墙体、窗户边修缮,因此无法开展防水和房檐、墙体、窗户边修缮等公共设施改造。如后续上级政策变更,支持防水和房檐、墙体、窗户边修缮等公共设施改造,我们将再对小区进行摸排、改造。

住建局C    

85. 关于崔丽萍、厉阳辉提出的《关于为振兴小区做保温层的建议》(第87号)的答复意见:

振兴小区共有需作保温层的住宅楼19栋,涉及住户874户,建筑面积10.45万平方米。该项目已纳入海南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振兴小区19栋楼未做南北保温层的楼体进行改造,目前该工程已经改造完成,竣工验收。

(区住建局A    

86. 关于崔丽萍提出的《关于解决亚力达物流园及亚力达小区外围商铺道路破损问题的建议》(第88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中未列该区域道路破损问题修复的工作计划。后续将会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争取相关专项资金,以期尽快解决道路破损问题,改善居民和商户的出行条件。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C    

87. 关于乔利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西卓子山地区楼房区天然气入户建议》(第90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管道天然气由乌海凯洁公司经营,经调查,目前距离西卓子山街道楼房区最近的气源位于海南区亚力达小区南门,如向西卓子山楼房区供气需铺设中压天然气管道约6公里,管道需穿越京藏高速、铁路,且西卓子山楼房区居民入住率不高,项目实施办理穿越高速及铁路手续难度大、周期长、费用高,目前暂无实施计划。同时,为保障居民用气需求,我局要求液化气企业在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设置液化气便民服务点,满足了居民用气问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88. 关于白艳兵提出的《关于拉僧仲街道仲庙村村民生活饮用水亟待解决的建议》(第91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海南区拉僧仲街道仲庙村村民吃水困难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已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测。经初步了解,仲庙村现有十余户村民居住,实际住户人数较少,且居住分散,该区域面积较大,每户之间距离较远,这使得城区现有的供水管网难以全面覆盖。鉴于当前情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自来水公司与相关村民协商,目前该区域暂无村民实际居住,无需供水。如后续有村民居住,可向水务集团公司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临时供水措施,满足村民基本用水需求。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89. 关于周培英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河南地区楼房住宅区建设口袋公园的建议》(第92号)的答复意见: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对于建设口袋公园的建议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来推进这一项目的实施。自2024年起,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梳理挖掘闲置地等小微空间,努力打造精、美、特、优的口袋公园,在前期充分开展走访调研、分析研判、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居民的文娱需求,进行精细化、科学化设计。此项目正在规划设计阶段。结合一刻钟生活圈建设,最终决定将户外休闲驿站位置选定在辖区河南楼房区15号楼一单元凉房东侧(又一村饭馆东侧)。该项目占地645.75平方米,将国防教育元素融入其中,在为户外工作者提供纳凉避暑场地的同时,也让辖区青少年在课余生活期间提高了民族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启发了爱国情怀,强化了国防意识。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宣传栏内容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装。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A    

90. 关于李青云提出的《关于西卓子山地区老旧楼房住宅区进行加贴外墙保温层的建议》(第93号)的答复意见:

西卓子山老旧楼房住宅区共68栋,建筑面积9.21万平方米,共有住户1593户,人口3634人。海南区在2019年对西卓子山住宅楼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实施排水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根据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求,海南区对西卓子山住宅楼外墙保温遗留问题全面梳理,聘请第三方对西卓子山住宅楼测绘,共有68栋楼需要做外墙保温。经现场勘查,西卓子山住宅区均始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建成到现在近50年,楼体老化严重,结构安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该处住宅楼不能增设外墙荷载,否则将造成安全风险。因此无法加贴外墙保温层。

                                    区住建局C    

91. 关于李焱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内交通环境治理的建议》(第94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目前共有住宅小区62个(其中单体楼15个),物业企业10家。62个小区中,由物业企业服务的47个,剩余的15个单体楼由社区管理按照《乌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区各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道路进行重新规划,有条件的小区区分车行和人行通道,减少人车混行的情况。同时今年年初,已要求各物业企业在服务小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小区内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如限速标志、禁停标志、斑马线等二是在急转弯、视域盲区等位置安装广角镜、反光镜等设施,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位置合理三是合理规划小区绿化,避免遮挡视线四是同时增设停车位,包括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目前各物业公司已基本完成上述要求,辖区住宅小区内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住建局A    

92. 关于李焱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门前交通环境治理的建议》(第9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交管大队辖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了排查,已协调有关权责部门,在学校周边增设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便于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同时海南交管大队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护学岗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疏堵保畅和执法整治,在每日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周边路口路段加强疏导和巡逻管理,指挥车辆即停即走,缩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靠时间。目前,海南交管大队联合学校开展交通流量分析,合理调整师生通行路线,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畅通。

                           (海南交管大队A    

93. 关于张廷提出的《关于赛汗乌素村土地集中治理的建议》(第96号)的答复意见:

赛汗乌素村已与曙光村共同开展实施了土地高效集约利用项目,目前,在村集体和村民商洽下,拉僧庙镇已流转2110.21亩土地,预计支出自治区衔接资金2848783.5元。该举措有效集中了土地,并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实现。

下一步,海南区将持续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示范引导,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主体,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流转其承包土地,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等多种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

                         农牧水务局A    

94. 关于张廷提出的《关于对农区流浪狗集中清理的建议》(第97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目前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由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依法立案查处犬只伤人等治安案件,开展大型犬、烈性犬的捕捉、狂犬和疑似狂犬的捕杀等工作,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和疫情监测,监管犬只诊疗活动,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以及流浪犬只收容、领养等工作。初步形成镇(街道)执法巡查监管、畜牧兽医中心指导收容、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的整体联动机制。

加强宣传、文明饲养组织各镇办社区网格长、网格员进行入户走访,深入宣传流浪犬管理知识、包虫病防治知识,解决群众疑虑,提高群众的犬只管理意识,让居民对规范养狗有一定的了解,引导流浪狗原主人将遗留流浪狗带走,对辖区内流浪狗进行拉网式排查,鼓励居民参与到流浪狗管理中,建立居民举报制度,鼓励居民主动报告居民区内流浪狗情况。

二是整体联动、集中处置。各镇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流浪狗进行捕捉处置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犬只扰民等行为以及患病犬的开展捉,畜牧兽医中心进行收留及犬只领养目前已捕捉收留各类流浪犬200余只

严格执法、形成机制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各镇、街道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遛狗不牵绳的居民进行教育和劝导,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构建村小组网络,进行巡查监督,对重点区域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目前我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待《条例》出台后,我区将严格执行。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A    

95. 关于张廷提出的《关于赛汗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建设小型服务区的建议》(第98号)的答复意见:

经核查,赛汗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南侧加油站附近土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是城市区域内除了建设用地以外的用地,这些用地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生态保育、景观营造等。该地块被明确划定为非建设用地,具有特定的生态、环境和地质条件,那么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活动通常会受到严格的限制,该地块不适合进行建设活动,因此无法建设小型服务区。

(拉僧庙镇C    

96. 关于党树树提出的《关于建设新西线至棋千线连接通道的建议》(第100号)的答复意见:

北环路2016年开工,共3.8公里。开工后因牧民阻挡施工,剩余1.55公里未修通。2017年区政府会议决定由区草原站征收牧民草原。截至目前,因2户牧民草牧场纠纷,仍未达成协议,目前无法建设。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以建设华资煤炭洗选加工综合产业园为契机,通过政府与企业共同联动等方式,积极推进新西线及棋千线贯通工作。

住建局C    

97. 关于臧永海、周培英提出的《关于征拆西卓子山街道河北平房区1—5排平房的建议》(第101号)的答复意见:

经实地查看,西卓子山街道祥苑社区河北1—5排平房(共461户)建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已60余年,该地区地下管网老化,供水、排污设施难以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近年来,居民多次向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反映申请异地搬迁改造。经组织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研究,计划根据资金及剩余保障性住房情况,决定分批次启动实施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于910日启动第三批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搬迁范围为祥苑社区河北平房45排,涉及居民128户,现全部完成,共签订搬迁安置协议128份。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A    

98. 关于王海花提出的《关于加强西水居民住宅楼楼道电线管理的建议》(第102号)的答复意见:

西水住宅楼供电由海南供电公司负责,该公司已对其负责管护的老旧线路进行更换,同时定期对配电箱进行检查维护并更换损坏零件。经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配电箱接线属于正常接线,未出现电线短路故障等问题,不存在安全隐患。配电箱至住户家中线路属用户自有线路(入户线路),现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仅针对小区公共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暂未涉及居民自有线路(入户线路),无法纳入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入户,对自费改造自有线路(入户线路)意愿进行调查,目前共调查360户居民(15栋楼,60个单元),其中,11户居民同意自费更换自有线路(入户线路),其余居民不同意自费更换自有线路(入户线路),同意率仅为3%,无法组织集体改造。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A    

99. 关于孙文华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违法行为监管的建议》(第10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把牢责任关,构建工作体系。公安部门牵头起草了《海南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目前已报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制发《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二是把牢排查关,构筑安全防线以打惯犯、打团伙、打流窜为重点,整合网安、情指、刑侦、治安、派出所等力量,对网上网下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深度研判,为破案提供有效证据支撑。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建立完善涉黄赌毒违法犯罪黑名单,针对性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并从中梳理是否有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行为);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调查,紧盯查处的涉黄违法人员,动态跟踪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宾馆酒店足浴店、娱乐服务场所、出租房等重点行业场所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签定行业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敦促行业场所负责人依法合规经营。把牢教育关,提升安全意识注重家庭教育。组织社区民警对摸排出的辍学、在校违法未成年人逐一开展走访,引导家长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子女形成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守法的意识,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共走访家长20人次。注重普法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围绕生活安全、反诈技巧、活动安全、防范校园暴力、自我保护等方面,开展校园宣讲活动30余场次。强化教育宣传。组织旅馆足浴等从业主召开治安管理培训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操作流程及复核培训,发放《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宣传资料,累计开展各层次培训会议3场,从业人员知晓率达100%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对公安机关侦破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卖淫嫖娼案件的报道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卖淫嫖娼可耻,涉黄违法必纠的舆论效果,警示广大群众不参与、不越界,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四是强化打击关,加大震慑力度。坚持教育挽救和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优先受理、快侦快破,截至目前,破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起,查处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11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破案率达100%。同时,严格执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效妥善进行封存

(海南公安分局A

来源:海南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