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巩固示范创建成果成效
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党校培训课程,全区各部门累计进行法治培训、会前学法60余次,主动学法用法的法治自觉逐步养成。二是压紧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不断丰富“书面+台面”两种形式,听取5家单位现场述法,实现行政执法部门现场述法全覆盖,切实以专题述法“杠杆”撬动法治建设“引擎”。三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创新探索“政务公开+”实践路径,主动公开各类文件、政策解读等共计3800余条,发布惠企政策信息77条。深入推进“三行动、两治理”,整治纠治失信问题83个,推荐诚信典型6人,1人被评为“全国诚信之星”,诚信海南“音量”持续加大。
(二)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
一是调整优化机构职能配置,不断优化理清政府组成部门职责,组建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结合实际编制各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做到“一镇一街一策”。经过优化调整,全区各镇(街道)职责事项与自治区指导目录相比,平均删减29条,删减比例20%。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编制,逐项确认和细化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率先推行“综合一窗”改革工作。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建立“政务会客厅式”无柜台服务模式,服务企业1712次,完成政策咨询、企业新设和股权变更等620次。持续发挥代办帮办作用,承接自治区统一梳理的11个领域66项帮办代办事项,形成特色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全区帮办代办事项已办结4903个,上门办结政务服务事项824个。
(三)坚持科学民主,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制发海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发布流程。二是高效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专职律师及公职律师作用,由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为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和区属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17次,审核合同协议152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矛盾化解67件。三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累计审核职责事项清单、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决策事项等文件1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件,提出法律意见28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18次,确保各类文件内容合法合规。
(四)聚焦行政执法,切实推动三年行动任务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留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镇一级继续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一地一策”执法事项赋权,3个镇合计承接行政执法事项96项。二是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区7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我区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乌海市优秀案卷;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制发《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与“12345”热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立体式”多元协同监督模式。三是创新行政执法形式,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动态调整“轻罚”“免罚”“不罚”清单,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事项170项,从轻处罚清单事项15项,减轻处罚清单事项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事项22项,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共办理相关案件266起,涉案金额141万余元。
(五)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治重要保障作用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显著提升,普法工作逐步由“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以“法律八进”为载体,针对青少年、务工人员、农区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350余次,线上直播“微普法”7次,受众人数6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280余人次。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普法品牌“法润海南”和它的“三大法宝”荣获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综合)创新案例”荣誉称号。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效增强,拓宽“两大中心”辐射能力,建立“点援制”办案律师库,拓宽优质法律服务范围,实现海南区主城区“一刻钟法律服务圈”。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2件,挽回损失1085万余元,海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三是行政复议便民渠道不断拓宽,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代办机制,制发《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试行)》,有效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审结29件,结转至2025年4件,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四是矛盾纠纷化解提标扩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积极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2024年,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41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82起,涉及金额2.1亿元,调解成功率99%。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区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持证情况还存在短板,全区仅有3家单位设置法制审核机构,2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一定程度影响了行政执法质效。二是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急速增长,对复议机构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存在复议人员力量不足的现实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激发法治服务保障发展强劲动能。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保障政府决策可操作、政府承诺可兑现。全面清理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权利。持续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送法进企业”“万所联万会”等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三是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成果,统筹推进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持续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浓厚氛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监督纠错力度,落实落细规范性文件公开及备案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