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303011559387X/2024-0020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11 | 公文时效 |
各镇、街道,区农牧水务局、能源局,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生态环境分局:
《海南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海南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
(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聚焦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深入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黄河安澜贡献海南力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推进“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推动防沙治沙与风电光伏开发有机融合、一体化建设,促进生态持续改善、产业加快发展,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防治,综合治理。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分类施策,宜绿则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保护与建设并举。对沙化土地采取封禁保护措施,逐步将沙区自然生态系统全面保护起来,辅以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加快修复荒漠生态系统。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强化水、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防沙治沙机制,推动光伏项目与生态治理有效结合。
(一)海南区库布其—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治理项目
科学推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系统开展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通过人工种草措施,完成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2400亩。(牵头部门: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巴音陶亥镇、公乌素镇。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二)海南区三北工程林草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项目
科学开展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建设以灌草为主的植被体系,减少泥沙入黄,实施面积7100亩。通过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措施,对原有衰退的人工林、灌木林和退化草原进行有效治理和修复7100亩。(牵头部门: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农牧水务局、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三)风电光伏治沙项目
按照自治区六类市场化新能源实施细则要求,围绕打造海南区周边地区绿色能源消纳基地,积极引导新能源开发企业集约、节约用地,有序开展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策划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防沙治沙土地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绿电消纳优势,深化与周边地区合作,以国轩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区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合作,全力推进海南区绿色能源消纳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电网网架结构,满足低碳产业园内企业的用电需求及周边绿电项目的并网送出需求。(牵头部门:区能源局;配合部门: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工作机制
(一)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负责生态恢复技术指导,引导企业科学规范治理。区能源局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加强风电光伏治沙项目建设运行监管。督促新能源建设主体优化光伏项目基础型式、列阵间距、离地距离等设计,推广应用先进模式和技术,规范光伏治沙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考评验收、后期管护等程序。
(二)新能源开发企业、生态治理企业等实施主体,要按照相关规程、标准和约定要求推进一体化项目建设。严禁各行其是,变相降低建设标准,保障一体化光伏项目依规高效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筹,落实属地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成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工作专项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本部门行业指导职责,推进防沙治沙综合治理和光伏治沙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光伏治沙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管。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光伏治沙项目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做好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建设宣传,持续加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加大先进典型、宣传等力度,引导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与荒漠化综合防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