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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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4 18:42
医疗保障局

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支付、医疗救助等相关法规、规章等相关政策。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三)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六)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九)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以及配合完成乡村振兴等其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二)待遇保障与基金监管股。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2号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991388

负责人姓名:屈广龙

乌海市海南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海南区医疗保障局单位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医药费结算支付、医疗救助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2号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020619

负责人姓名: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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