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乌海市海南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依据,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地质灾害系统防治和全面管理,达到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建设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促进海南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以2021-2025年为规划期。《规划》适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所辖行政区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截止2023年年底,乌海市海南区发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3处,其中崩塌地质灾害10处、泥石流地质灾害1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19处,滑坡地质灾害3处,占隐患点总数的100%。
一、地质灾害类型、规模
海南区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地面塌陷19处,占隐患点总数的57.6%;崩塌10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0.3%;滑坡3处,占隐患点总数的9.1%;泥石流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见表1-2)
表1-2 地质灾害类型及规模统计表
规模 类型 | 小型(处) | 占隐患点总数(%) |
地面塌陷 | 19 | 57.6 |
崩塌 | 10 | 30.3 |
滑坡 | 3 | 9.1 |
泥石流 | 1 | 3 |
合计 | 33 | 100 |
二、按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
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按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较小,占隐患点总数的100%。(见表1-3)
表1-3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表
等级 类型 | 重大 (处) | 较重大 (处) | 较小 (处) | 合计 (处) |
地面塌陷 | 0 | 0 | 19 | 19 |
崩塌 | 0 | 0 | 10 | 10 |
滑坡 | 0 | 0 | 3 | 3 |
泥石流 | 0 | 0 | 1 | 1 |
占隐患点总数(%) | 0 | 0 | 100 | 100 |
三、地质灾害地形、地貌分布
截止2023年底,全区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地貌单元分布:低山丘陵2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63.7%,山间洼地1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3.3%,黄河冲积平原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见表1-4)
表1-4 地质灾害地貌单元分布现状统计表
地貌单元 | 隐患点类型 | 数量(处) | 占总数比例 (%) |
低山丘陵 | 崩塌 | 7 | 63.7 |
地面塌陷 | 12 | ||
滑坡 | 2 | ||
山间洼地 | 崩塌 | 3 | 33.3 |
地面塌陷 | 7 | ||
滑坡 | 1 | ||
黄河冲积平原 | 泥石流 | 1 | 3 |
合计 | 33 | 100 |
四、按隐患点位置分布区域划分
截止2023年底,全区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按乡镇(街道)区域划分,分布在拉僧仲街道办事处7处,占隐患点总数的21.2%,公乌素镇7处,占隐患点总数的21.2%,拉僧庙镇6处,占隐患点总数的18.2%、巴音陶亥镇13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9.4%。(见表1-5)
表1-5 各乡(镇)地质灾害分布现状统计表
乡镇 | 地质灾害类型及个数(处) | 占灾害点总数 比例(%) | |||||
崩塌 | 滑坡 | 泥石流 | 地面 塌陷 | 总数 | 危害程度 | ||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 | 7 | 7 | 小型 | 21.2% | |||
公乌素镇 | 1 | 6 | 7 | 小型 | 21.2% | ||
拉僧庙镇 | 5 | 1 | 6 | 小型 | 18.2% | ||
巴音陶亥镇 | 4 | 3 | 1 | 5 | 13 | 小型 | 39.4% |
合计 | 10 | 3 | 1 | 19 | 33 | 小型 | 100% |
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有效推进
海南区通过实施《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10万)》,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初步查明了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已建立健全了海南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由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监测网络和监测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预警系统,减少或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了基础资料。
每年汛期5—9月,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通过乌海市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在我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著提升了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根据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每年汛期前印发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增强了防治意识,强化了各项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汛期检查、应急调查工作不断加强
为了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组成检查组,深入矿山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检查,促进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在各乡、镇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深入重点村庄进行地质灾害排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制度化。每年针对突出地质灾害积极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工作,在应急调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地质灾害宣传有序开展
将全区所有地质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宣传工作,印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予以张贴。对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了地质灾害警示牌。
七、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与灾害出现地的对应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一、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
全区地质灾害绝大多数是由采矿所形成,少数地质灾害为不规范的人为工程经济活动引发而成的,社会和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还显不足,防灾、抗灾、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及群测群防网络尚不健全
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机构刚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尚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尤其是矿区地质灾害尤为重要,切实以预防为主进行全年候监测,确保有地质灾害发生及时上报。
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足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充足,还有许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及时治理,必要的防治措施无法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仍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充足,影响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依靠群测群防对房前屋后小范围进行监测预警,自动化程度低,专业监测、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监测预警覆盖面和精准度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新理念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防御标准。海南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区将展开一定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削坡、开挖山体取料等易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因此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同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临新的挑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重要指示,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持续推进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及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1:1万重大基础调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全面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部署,为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把减轻地质灾害风险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不断提升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风险管控、防灾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与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加大与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力度,将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地区,新建工程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从源头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聚焦防灾减灾重点地区和重点隐患。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的山地丘陵区、矿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区等为重点防治区,威胁城市、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隐患。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部署,积极防范地质灾害风险。
区级政府发挥统筹指导作用,乡镇分级负责,承担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合力,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人为工程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等责任。
以显著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为目标,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开展人口聚集或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1:1万精细调查评价,基本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建立“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部署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
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对威胁城镇、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减少受威胁人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见表2-1)。
表2-1 “十四五”期间主要规划目标表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指标 | 属性 |
1 | 调查评价 | 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区) | 项 | 1 | 约束性 |
2 | 监测预警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 | 处 | 33 | 预期性 |
3 | 区本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 套 | 1 | 预期性 | |
4 | 技术支撑 | 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务建设 | 个 | 1 | 预期性 |
5 | 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 次 | 5 | 预期性 |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是在查明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地质环境条件和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因素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的综合性划分,海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可划分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一、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海南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
分布在海南区北部,总面积为32.80km2,占全区面积的3.36%。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其中地面塌陷6处、滑坡3处。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以南为海南区,地貌为高中山、低山丘陵和山前洪积洼地。沟谷发育,丘顶呈浑圆状,沟谷两侧山坡坡度20~40°,区内基岩出露,风化作用强烈,风化裂隙发育。坡体岩性为寒武系灰岩、页岩,奥陶系灰岩,石炭系、二迭系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采矿形成的采场稳定性较差,可能会发生地质灾害。
2、巴音乌苏一带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主要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南区巴音乌苏一带,易发区总面积为12.04km2,占全区面积的1.24%。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崩塌1处,地面塌陷5处。灾害规模为小型,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地貌为低山丘陵,地形相对高差300-400m,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缓,山坡坡度10-20度。由石炭、二叠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
3、满拉僧寺一带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3)
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南区内满拉僧寺一带,总面积5.27km2,占全区总面积的0.54%。区内共发育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崩塌5处。灾害规模为小型,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地貌为低山丘陵,主要为由石炭、二叠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标高1100-1400m,地形相对高差300-400m,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多呈字形和箱形谷,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度平缓,山坡坡度10-20度。
4、公乌素沟一带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4)
主要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南区公乌素沟一带,易发区总面积为6.96km2,占全区面积的0.71%。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地面塌陷3处。灾害规模为小型,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地貌为低山丘陵,主要为由石炭、二叠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标高1100-1400m,地形相对高差300-400m,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多呈字形和箱形谷,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度平缓,山坡坡度10-20度。
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1、岗德尔山一带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
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南区岗德尔山一带,易发区总面积为58.25km2,占全区面积的5.97%。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1处,泥石流1处。灾害规模为小型,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主要为由石炭、二叠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标高1100-1400m,地形相对高差300-400m,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多呈字形和箱形谷,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度平缓,山坡坡度10-20度。
2、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2)
主要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南区,易发区总面积为457.30km2,占全区面积的46.91%。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其中崩塌3处,地面塌陷5处。灾害规模小型,危险程度小型。
该区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主要为由石炭、二叠砂岩、页岩及煤系地层组成。标高1100-1400m,地形相对高差300-400m,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多呈字形和箱形谷,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度平缓,山坡坡度10-20度。
三、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分布在海南区其他区域,面积为402.38km2,占全区面积的41.27%。
该区地貌主要为黄河冲积平原及波状高平原。地层岩性为第四系全新统洪积、冲洪积层及第四系更新统冲积、冲洪积层。整体地势开阔、地形较平坦,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居住人口稀少,目前没有地质隐患点分布。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是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进行的。原则上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中易发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低易发区及不易发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威胁对象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强烈程度做适当调整。若中易发区或低易发区中有重大地质隐患点或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应将此区域调整划入高一级别的防治区。
海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次重点防治区包括4个亚区,面积57.07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85%;一般防治区面积917.93km2,占全区总面积的94.15%。
1、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1)
该区位于卡布其街道办西部,面积32.80km2,隐患点包括崩塌3处,地面塌陷6处。危害对象主要为公路、过往行人、及矿山人员等。
2、巴音乌苏一带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2)
位于巴音乌苏一带,面积12.04km2,隐患点包括崩塌地质灾害1处,地面塌陷5处。危害对象主要为公路、过往行人、及矿山人员等。
3、满拉僧寺一带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3)
位于满巴拉僧庙一带,面积5.27km2,隐患点包括崩塌地质灾害5处。危害对象主要为公路、过往行人、及矿山人员等。
4、公乌素沟一带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4)
位于公乌素一带,面积6.96km2,隐患点包括地面塌陷3处。危害对象主要为公路、过往行人、及矿山人员等。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分布在海南区中部、西北及南部。行政区划包括西卓资山街道办事处西部、拉僧庙镇西部、巴音陶亥镇。面积917.93km2,占全区总面积的94.15%,目前分布地质隐患点10个。
该区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波状高平原、黄河冲积平原。山顶呈浑圆状,沟谷较发育,多呈字形和箱形谷,沟谷宽阔,深40-50m,谷底,坡度平缓,山坡坡度10-20度。整体地势开阔、地形较平坦,地质环境条件简单。
第一节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一、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部署开展海南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同时编制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建成动态更新的全区地质灾害数据库。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二、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巡查与应急调查
每年对全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实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动态,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变化趋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全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全面巡查和定期监测。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重点是群测群防。在全面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的基础上,利用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完善、更新原有群测群防网络;对地质隐患点建设群测群防网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不断提升群测群防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工作制度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群测群防员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识灾、观测、辩灾、处置等能力。
为了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更加科学、有效、及时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规划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建立易发区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度。每年汛期即5-9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送至防灾责任人,从而进一步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居民分布密集区或有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地段,应实施工程综合治理。将直接威胁居民、居住地或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
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灾队伍建设
一、建立区本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名录库,每年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提升群专结合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
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积极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采取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普及突发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能力,助力全社会提升地质灾害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可根据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统筹解决,争取对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的支持,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因矿业开发、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区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要继续探索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事业的多渠道融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次仅对由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进行估算,由责任单位出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不做估算。“十四五”期间海南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总额35万元,经费估算见表5-1。
表5-1 海南区地质灾害防治概算表
序号 | 防治工程 | 项目名称 | 经费概算 (万元) | 备注 |
1 | 调查评价 | 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巡查与应急调查 | 15 | 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 |
2 | 监测预警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 | 10 | 33处 |
3 | 减灾文化体系建设 | 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 10 | |
合计 | 35 | |||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民共同参与。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巡查、排查、监测和调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开发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思路。
由采矿形成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为矿山企业,矿山企业应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动态巡查、排查、监测和调查。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政府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防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灾的工作,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标准规范进行。在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
根据当年地质灾害情况,结合当年财力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地方政府应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灾经费的来源。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及费用;地质灾害治理后的受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充分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手册、挂图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深入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定期对防灾减灾科技、工程、教育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培训,传播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地球日”、“环保日”和“减灾日”等有利时机,在全区广泛举行减灾科技“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