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17 15:56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16〕44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乌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6〕44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有关事宜由乌海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海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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