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对王乐委员提出的《关于持续完善市民服务中心功能配置的建议》(第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已在政务服务大厅西厅1号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咨询服务窗口,建立“办不成事”工作台账,并设置投诉室、举报信箱,同时畅通“12345”投诉、线上线下“好差评”评价渠道,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为企业群众开辟诉求路径,广泛听取群众真实意见想法。二是设置“老年爱心”窗口,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贴心暖心的帮办代办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三是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南侧的预留窗口已入驻民政、残联、卫健委、综合执法等部门,并配置多功能休息区域,配备导服台、叫号等待区、免费复印点、免费手机充电站、免费饮水区、“城市书屋”等功能性区域,可有效缓解人员聚集的情况。四是在政务服务中心东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破原有办事模式,在周末提供延时、预约服务的基础上,再次打破时间限制,把政务服务时间延伸为7x24小时,打造了全天候、不间断、多功能的自助服务区,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模式,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
(区政务服务局“A”)
2. 关于对郭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园区道路进一步升级改造的建议》(第2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产业园服务中心持续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加强园区道路通行能力。2023年园区共计投入3260万元对6.6公里破损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其中,海立路、先锋东街、团结路、远大路共计5.6公里升级改造工程已于六月竣工通车;榕鑫路剩余1公里道路改造于4月竣工通车。截至目前,园区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用于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共计完成改造道路23.2公里,共计修缮破损路面16.8万平米。园区道路面貌焕然一新,道路通行能力大大提高。
(产业园服务中心“A”)
3. 关于对崔田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西来峰园区建设货运停车场的建议》(第3号)的答复意见:
2023年2月15日,园区新建的危化停车场已运行使用,园区危化车辆将统一停放至危化停车场内,极大缓解园区化工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停车问题。为进一步满足园区货运车辆的停放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华油街北侧空地处建设公用普货停车场一座,改善货运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同时,产业园服务中心将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及交警部门加强道路巡查,严禁车辆在路边随意停放,确保园区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公用普货停车场事宜,暂无计划。
(产业园服务中心“C”)
4. 关于对魏文强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矿山企业用水难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依托海南区城投水务有限公司,对全区取水、制水、供水系统进行彻底整合,组建海南区水务集团,实现全区供水工作系统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管理,不断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配管理,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二是区城镇水务集团整合收购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疏干水处理系统,整合移交水务集团后主要解决园区周边洗煤厂和露天矿工业企业用水问题。
(区农牧水务局“B”)
5. 关于对白永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在重载公路西卓子山街道段建设停车服务区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意见:
重载公路西卓子山段综合物流园服务区已筹备建设,由社会投资建设运营。目前,已完成规划项目方案编制,与投资主体进行具体建设内容对接,拟对三和顺沿街现有商户进行改造收纳,正在协调对接。投资方已完成可研报告和市场调研,正在编制项目图纸,上报发改委立项。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B”)
6. 关于对翁乐中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环境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征集全区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推送各银行机构,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高效赋能。通过开展“政银企”恳谈会、全区春季政银企座谈会等政银企对接会,推介金融惠企政策,搭建银行、企业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促进资金供需双方合作对接。目前已召开3次对接会,收集广锦、万泰、宝宏等重点企业融资需求25.31亿元,多家企业和银行达成贷款意向,企业现场信贷签约共计3.33亿元,目前各银行机构已为10家企业发放贷款14.9亿元。积极入园区、进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牵头开展银企“一对一”走访活动10余次;重点关注全区实施的53个重点项目,提供跟踪式金融服务,帮助重点建设项目获得信贷支持,目前今年华恒、广聚、时联、亚东、荣冠等企业已顺利获贷12.9亿元,广锦和利、永晟天顺、德瑞等项目正在对接洽谈中。
(区财政局“A”)
7. 关于对刘军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环境的建议》(第7号)的答复意见:
经了解,各个银行机构的贷款管理制度和不同贷款产品对于中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的条件要求有所差异,多数银行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一般不需要配偶签字,因为个人信用贷款相对来说贷款金额小,审核也比较简单。如果贷款金额较大,因涉及的责任也大,审核相对严谨且复杂。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别是在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因其抗风险能力和偿还能力相对较弱,就会要求借款人的配偶也进行签字,增加共同贷款人。这是银行在综合考虑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风险防范及内部管理多种因素的情况下,从审慎的角度出发,维持风险可控下的一项举措,如果银行遭遇大量贷款违约和不良贷款,也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区财政局“A”)
8. 关于对田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建议》(第8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各银行机构有经营快贷、税易贷、信易贷、小微快贷等普惠信贷产品,贷款人可以直接通过银行的个人掌上银行进行申请,无需抵押,申请门槛也比较低,符合信贷准入的,都可以贷款。目前,各银行使用较多的是税易贷,专门针对支持纳税申报良好且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产品,以增值纳税额为核心给予客户一定信用额度的授信产品,具有在线审批、急速办理,在线提款、随借随还,无抵押无担保等特点,最高额度50万元,可以满足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
(区财政局“ A”)
9. 关于对王胜云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因包银高铁项目而损坏的水利设施修复的提案》(第9号)的答复意见:
经实地查看,水渠随地势修建,南高北低,目前可以满足基本灌溉需求。该渠道后续建设运行仍在包银高铁项目管辖内,后续将重新设计。现有水渠因为比降较大,如果设计分流闸门会导致水流漫出渠道造成水资源浪费。渠道建设方已对对问题渠道进行修整,在现有水渠上增设出水口,解决灌溉问题。下一步将结合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项目工作,利用项目区的农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多种措施全面改善灌溉条件。
(区农牧水务局“B”)
10. 关于对王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探索海南园区现有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产业链延伸的建议》(第10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产业园主打三条产业链(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及精细化工、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链),近年来,海南区大力招商引资,延链补链方面,引进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链方面,引进赛和新材料利用国内先进的技术工艺,新建年产40万吨新材料(10万吨已二腈、10万吨已二胺、20万吨尼龙66)项目。新材料方面,引入万泰化学碳纤维利用普通原丝通过干喷湿纺工艺形成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原丝,再经聚合、纺丝和碳化等工艺流程,建设年产20万吨 PAN 基原丝和10万吨PAN 基(石油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国能西来峰利用煤焦油加工所产沥青及油类,延伸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负极焦、锂电负极材料、包覆沥青等高附加值炭基材料。世环新材利用国内先进的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生产技术,新建年产52000吨储能电池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项目(包括25000吨高性能玻纤用料块、27000吨储能电池用高性能玻璃纤维)。
(产业园服务中心“A”)
11. 关于对高秀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引入原材料价格调控机制。区能源局对接民政部门计划成立海南区能源协会,汇总各企业信息后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对促进能源行业健康安全,高效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二是缓解企业高成本电价压力。目前,洗选(洗煤)企业与煤炭企业的用电价格已经分离,已恢复至普通工业企业电价。三是协助企业多渠道招工用工。区能源局协同人社局在各类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扩大招聘渠道,并研究制定行业用工薪资标准。
(区能源局“A”)
12. 关于对王剑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意见:
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计划,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等方式,柔性引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优秀工程师、新材料人才队伍等5方面人才,助推企业提高研发水平,产业升级转型。二是主动对接企业,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征集,共摸排企业85家,征集各类需求合计40项,其中,技术类17项、人才类11项、合作院校类12项。三是开展人才信息征集工作,通过重点对接、广泛征集等方式,共征集到优秀专家人才10人,企业科技人才359人。加大要素保障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平台载体保障,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全面摸排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建立高企、科小培育库,增强创建实效。目前已入库培育高企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家,复核3家,推荐泰美环保、成城交大2户企业申报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户企业成为自治区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科学技术研发、科技人才培育提供必要的平台保障。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推进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大政府对企业科学研发、科研成果运用的奖励力度,按照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3%标准,设立1250万元“科技兴蒙”资金,对首评高企、连续两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等企业进行奖补。印发《关于征集海南区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征集到华资、科硕、黑猫等科技计划项目15项,用于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助推企业向煤化工氯碱化工产业链高端产品新领域发展。
(区工信和科技局“A”)
13. 关于对苏瑞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村委农业合作社,解决农户农副产品销售问题的建议》(第13号)的答复意见:
组织开展各类电商活动,拓宽销售渠道。一是加强品牌培育推广。鼓励企业发展技术含量高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农产品;鼓励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定认证,支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质量奖和名牌农产品,鼓励创建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二是积极与乌海市电商平台进行对接,联合打造海南区乡村振兴融合产业特色产品示范点,搭建销售平台,对本土特色农副产品等进行售卖,计划打造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目前一个示范点选址已完成,一个正在选址。
扩大销售范围,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支持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方式,加强上下游合作,实现生产加工、冷链运输、仓储销售等各环节相链接。支持企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多样化营销。二是农商文旅联合通过集市免费为农产品搭建销售场地。开展“便民一刻钟、幸福生活节”闹元宵活动,邀请赛汗乌素村、曙光村、西行客栈和阳光田宇对当地农副产品和各类红酒进行销售;对接海南区东仙超市、华联超市在店内设立销售专区售卖滞销农副产品;开展“约惠北方海南提振消费信心”系列活动,对本土滞销的农副产品进行宣传。三是帮助企业积极对接外地客户。帮助阳光田宇对接印度客商,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洽谈工作。
(区农牧水务局“A”)
14. 关于对崔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释放,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4号)的答复意见:
为持续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产业园服务中心计划实施海南工业园再生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投资6700万元建设规模为1万m³/d再生水池一座。一期将于10月中旬试水运行,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园区提供超过2000万m³的中水,节约大量水资源,不仅缓解了园区高峰期供水不足的现状,且每年可减少污水厂约1000万m³污水排放量。同时为提高企业绿化用水意愿,将积极协调自来水公司将绿化用水管道接入企业,降低绿化用水费用。
(产业园服务中心“A”)
15. 关于对郭昌达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广新能源重卡,推动绿色发展的建议》(第1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按照《关于加快全市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根据文件要求海南区及时开展相关行业现有新能源车辆及充电桩情况摸排工作,选取火电、焦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及其他企业几个重点行业进行任务分配,海南区将继续加大推广力度,督促各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重卡。
2023年2月,组织邀请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及辖区内火电、焦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家进行座谈交流。2023年3月22日召开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动员大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会,会议同时邀请了各行业新能源重卡供需企业参加,会上讲清目的原因,说明政策优惠,引导督促企业加快优化运输结构,按时完成新能源重卡更换任务目标。2023年4月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下发推进2023年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目标任务的函。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推广并投入使用新能源重卡85辆,充换电站6座,推广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区住建局“A”)
16. 关于对田胜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准入机制的提案》(第16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停产1年以上企业监管,将停产1年以上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原则上不允许停产1年以上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二是开展非化工类经营主体出清,园区各企业内部饭店、小卖部等市场主体允许其对内营业,非企业内部已备案行政许可的非化工类市场主体,在许可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期、换发许可证;非企业内部未备案及已备案到期的非化工类市场主体(饭店、宾馆、小卖部、汽车修理等),对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最新认定标准及“十有两禁”有关规定,全部实施出清,并办理注销或经营地址变更登记。三是严格园区营业许可准入,依据海南产业园服务中心处置意见,按程序核对申请主体相关情况,核发营业执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B”)
17. 关于对史延涛委员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智能水表安装入户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意见:
智能水表更换工程由海南区城镇水务集团具体实施,总投资1380万元,对海南城区居民及商铺30000块水表进行改造,将原有机械水表更换为远传智能水表。2022年11月开始安装,2023年11月30日已完成安装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18. 关于对刘旸委员提出的《关于安装设置供热流量计费系统收取供热费用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意见:
海电热网部按照《乌海市推进城镇供热量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22—2024年两个供暖期开展试点工作,新建设小区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工作部署,银泰尚品已完成,金海园二期、和谐二期已开始招投标工作。从2023—2024年采暖季起,新建设小区未安装设置供热计量不予接入供暖。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19. 关于对杨贝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意见:
2023年以来,海南区在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建设等方面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链。实现“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转岗即能顶岗”,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目前,组织13家用人单位,通过企校合作的方式,对572名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二是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介金融惠企政策,促进资金供需双方合作对接。目前已召开3次政银企对接会,收集广锦、万泰、宝宏等重点企业融资需求25.31亿元,多家企业和银行达成贷款意向,4家企业现场信贷签约3.33亿元,目前各银行机构已为10家企业发放贷款15.9亿元;三是积极打造现代煤焦化、氯碱及下游精细化工、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工程塑料、风光储氢用新能源、煤炭洗选垂直等9条重点产业链。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中的作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广聚500万吨焦化联产项目成功试生产,榕鑫300万吨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签约实施。青石、鑫卫等16家精细化工企业建成投产,长盛源、绿邦等项目顺利实施。
(区发改委“A”)
20. 关于对王淑华、王乐委员提出的《关于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的建议》(第2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进行用工需求调研。针对企业普遍反映存在“招工难”的问题,积极与海南区重点项目企业开展用工需求情况调研,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网络需求调查等方式,积极对接宏阳焦化、广聚新材料等14家重点项目调研用工需求,了解岗位需求近1000个,涉及操作、巡检、电气仪表等生产一线工种及工程设计测量、发电运行、产品研发等专业技术工种。针对调研摸底情况,为低碳园区企业和有用工需求的重点项目企业举办了专场招聘会。二是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赴外招聘等,增加招聘覆盖面,同时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持续不间断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服务。目前,共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网络招聘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11场,参会企业180家次,提供岗位13822个次(有企业多次参会发布岗位),达成意向1405人次,实现就业500人次。应邀参加庆阳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线下招聘会,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了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个,达成就业意向72人次;组织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赴甘肃省兰州市、陇南市开展为期6天的招才引智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招聘推介系列活动,提供新能源、新材料、机电、化工、冶金、化验员、操作工等行业就业岗位共计1640个,现场累计达成意向115人次,投递简历人数167人次。三是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鼓励企业做好用工保障措施,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引导企业完善劳动报酬合理分配制度,提高劳动者收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出现“拖欠薪”问题;同时,建议企业加强“生活圈”建设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将他们纳入所在镇、社区管理,动态掌握他们的就业、生活、家庭等情况,及时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四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各类劳动者技能水平,区人社局广泛动员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积极参与学徒制培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影响力和覆盖面。2020年到目前,已累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14批次,政策惠及30家企业,共1679名职工参与培训,累计发放培训补贴449.5万元。
(区人社局“A”)
21. 关于对汪承栋、多美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培养应用型企业人才,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减免政策,继续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工作,继续实施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并扩大覆盖范围,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二是强化就业服务质效,线上线下齐发力,加强就业岗位收集,提升供需匹配精准度,开展重点项目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紧盯重大工程项目、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工需求,提供精准用工服务。推行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无差别“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通过“政策找企,政策找人”经办模式,实现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免申即享”。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工作,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三是充分利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主动对接学徒生产实际,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及职业能力培养,同时以工作过程、学习行动、问题解决为导向,增强新就业人员工作能力,尽快为企业提供人才力量。
(区人社局“A”)
22. 关于对刘凌风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借助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传播品牌理念,展示品牌形象,增强品牌意识;同时借助阳光田宇国际葡萄酒庄和西行客栈等景区,每年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或“农民丰收会”并邀请官方新闻媒体宣传农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二是重点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组织保元鸡蛋积极申请认证绿色农产品,总产量达100吨,正在等待检测鸡蛋;荣冠育肥猪肉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正在检测中。目前,海南区蛋鸡、葡萄、羊肉被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阳光田宇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认证为绿色食品。三是全面保障农畜产品初始质量关,做好溯源管理。共发放合格证打印机60台,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全覆盖,做到产地产出溯源管理;开展农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做到农产品种植环节的追溯管理。四是积极开展“一村一品”、村集体品牌打造,促进品牌建设有效推进。2022年“雀儿沟小米”村集体品牌通过“契约化党建”搭台,与28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契约共建的友好关系,同时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销售雀儿沟小米等特色农产品。“巴镇万亩滩”村集体品牌,已经注册商标名称“巴镇万亩滩”,收购脱贫继续帮扶户、低保户和黄河河滩地禁种高杆作物一般户的小麦,销售当地农家面粉、大米等农产品,既解决了农户农产品销售难题,促进农民增收,又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保障了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是乌海市阳光田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南区“乌海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唯一用标企业,坚持区域统一品牌为龙头、为引领,大力发展葡萄产业链,推广“自然重力法葡萄酿酒技术”,现已上市赤霞珠系列、梅洛系列、媚丽系列、沙海系列四个系列14款酒,产品上市2年内斩获了亚洲葡萄酒质量大赛、世界沙漠葡萄酒质量大赛、“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质量大赛等国内外金银奖30余个。近期,阳光田宇在第十三届(2022)亚葡萄酒质量大赛中荣获三金一银。同时,组织乌海市阳光田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葡萄种植企业参加“蒙”字标认证知识培训班,努力打造高端高质品牌,进一步构建引领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区农牧水务局“A”)
23. 关于对仲作平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推动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制定《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第一个接待办事群众来电、来访、来信、来函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履行办理或引导办理事项的义务。第一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无论是属其职责范围与否,都必须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扯皮”的要求执行。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日常培训,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制度化建设管理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务素养入手,通过集中学习、举例讲解等方式,让所有工作人员能够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制定《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考评细则》,每月对“首问负责制”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压紧压实首问责任,对办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怠慢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加强监管力度,防微杜渐,彻底杜绝“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区政务服务局“A”)
24. 关于对王兵委员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意见:
202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海南区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网通办”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贷融资,主动靠前服务企业,规范文件监督管理,着力打造我区便民便企、法制公平的营商环境。一是已组织部分企业家以开展专题培训班、读书分享会等形式,就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聚力助企纾困,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企业家融入度,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按照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已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统筹安排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执法知识培训,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提升执法人员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的能力素质。
(区发改委“A”)
25. 关于对崔田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5号)的答复意见:
为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海南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网通办”服务流程。梳理公布172个行政许可事项,94个事项实现“全区通办”,汇聚54类电子证照,18个外部和30个内部事项实现再精简再优化,办理时限压缩46%。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应用,推进高频事项套餐式服务。推行“水电气暖”联办工作进驻“一次办”专区,整合水、电、气、暖4个部门,群众可在“一次办”窗口进行线上户名变更。推行“身后一件事”综合办理,通过合理布局,将“身后一件事”进驻综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新融合,实现统一收件、统一答复,加快数据整合,推动实现各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
(区发改委“A”)
26. 关于对张海龙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案》(第2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乌海市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相关文件,将清理规范村级制度牌子工作列为基层重点工作集中推进实施,建立了海南区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自查台账,全面厘清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责。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范围,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海南区通过“五社联动”项目,针对社区居民归属感不强问题,找准社区、服务对象需求,聚焦重点特殊人群,积极开展各项专业服务活动使辖区内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精神慰藉、人文关怀,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专业服务。2023年将持续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扶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满足居民多元服务需求。三是为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部分社区实际社会管理压力、公共服务能力、社区治理能力等综合因素,拟将公乌素镇3个社区进行优化调整,撤销小康社区,将小康社区行政区域合理划分到建设、利民2个社区;拟撤销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将原行政区域设立便民服务点管理;拟对拉僧仲街道下辖的6个社区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并新增2个社区。四是根据《海南区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大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社区工作人员和专职网格员两支队伍,激发社区治理人才活力,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区民政联合多个部门明确专职网格员转任社区工作者的条件、转任程序、聘用管理及增资待遇等内容,形成《关于专职网格员择优纳入社会工作者队伍管理方案》,上报市民政局,待正式发文后参照执行。方案中,专职网格员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之外,薪酬会有一定涨幅。
(区民政局“A”)
27. 关于对钱雅琼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第30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在每年年初的单位预算中按照每位职工应发工资的2.5%核定了个人福利经费。按照《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计提基数和进一步明确福利费开支范围的通知》规定,福利费的支出范围可用于“对本单位职工的常规体检开支”,各单位可自行择优选择医疗机构作为本单位职工的定点体检机构。
(区卫健委“A”)
28. 关于对麻瑞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区委编办、区人社等部门克服编制不足等困难,安排招聘具有专业财务人员。同时择优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机构集中记账,解决了部分单位无法及时配备财务人员的问题。二是加强会计队伍能力建设,多渠道开展财务知识培训。针对具体专项业务在工作群内经常性发放培训视频及操作流程,同时预算一体化系统内对新增业务及时发送通知公告及培训课件。要求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按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允许其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学完成。三是分批次组织全区各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财务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及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操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恪守财务职业道德,全面提升财务工作质量。四是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区级备案制,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财务人员,保持各单位财务工作稳定性。
(区财政局“A”)
29. 关于对康丽芹委员提出的《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第32号)的答复意见:
始终将“有利于群众权益、有利于企业发展”作为核心,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现全区已有12家企业注册电子劳动合同系统,并签订了525份电子劳动合同,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41家企业设置协调员共72人;23家企业成立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时,每家调解组织至少配备了1名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区评选出3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名企业金牌调解员,公乌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为海南区“金牌”调解组织。区人社局成立“刘芳调解室”,入驻海南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建立接待、咨询、调解、仲裁“一站式”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和流转办理机制。
(区人社局“A”)
30. 关于对袁沛耀委员提出的《关于组建专业乌兰牧骑队伍的建议》(第33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已有乌兰牧骑“草原税务”小分队、乌兰牧骑法治小分队2支,积极参与到各类文艺演出中,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23年6月,海南区乌兰牧骑总队已在海南区各单位中选拔艺术素质高、政治素养好的文艺人才组建乌兰牧骑小分队,并对各分队进行指导、培训、培育、扶持和服务,不断丰富的业余文化需求。已组建海南区乌兰牧骑民兵分队、海南区乌兰牧骑双拥民兵小分队等乌兰牧骑小分队共13支,拥有队员共167人。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31. 关于对杨立云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教师职称评定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意见:
2022年以来,对师德合格、教学一线且工作量达到标准的老教师,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一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区教育系统申请使用专业技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并向符合条件的老教师倾斜,由学校推荐申报人选。二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乡镇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区教育局“A”)
32. 关于对杨海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提案》(第3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23年3月,区教育局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各校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结合学情和区域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充分挖掘校园心理剧、心理健康手抄报、心理素质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漫画等载体的心理育人价值,通过系列特色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在金海社区设立了海南区未成年人阳光心理辅导站,各中小学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开设青春热线、青春问卷调查和心理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在乌海市第十八中学设置了心理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读室、心理活动室等,接待室内部环境应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健康预警机制。推广实施“一人一案”危机干预制度,加强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春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全面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预警体系。四是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目前,海南区各中小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在每学期开学初,对区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情况、心理健康教学计划、教案等方面,严格要求各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进课表、进课堂,对开课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问责。
(区教育局“A”)
33. 关于对肖增五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投入和对现有场馆开放力度的提案》(第36号)的答复意见: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投入方面:一是完成了位于海南区西行客栈的乡镇多功能全民健身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两个场馆的建设,馆内设施设备已购置,已具备使用条件。二是2022年购置23套健身路径(10件/套),20张棋牌桌,30张乒乓球桌,共计280件,2023年向上级申请5套健身路径,目前均已完成安装工作。三是新建工人文化宫,该项目由工会实施,馆内计划投资450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是新建设一所集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娱乐休闲、职工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人文化宫。文化宫内设标准比赛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心理疏导室、棋牌室、舞蹈室、职工书屋、健身房、影音室、瑜伽室、书画室、职工子女托管班等。工人文化宫以保障职工群众权益,呵护职工群众身心健康,提高职工群众身体素质为目的,打造一站式、多场馆、智能化的阳光健身服务阵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7747.28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立项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变更等手续。建成后将面对市民免费开放。四是海南区现有多功能综合全民健身体育场馆8个,除佳鑫政府体育馆(升级改造中);一完小、四完小不具备开放条件;三完小正在积极改造升级中,其余场馆均对外开放。2020年第二批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自治盟市体育发展资金乌财综〔2020〕581号,共计2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海南区第一小学后备人才基地建设,20万元用于海南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低收收费补助资金。已于2023年5月拨付海南区教育局。设施全年免费开放339天,每周免费开放35小时。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34. 关于对邵博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拉僧仲地区新建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计划建设海南区工人文化宫,该项目由工会实施,计划投资450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是新建设一所集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娱乐休闲、职工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人文化宫。文化宫内设标准比赛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心理疏导室、棋牌室、舞蹈室、职工书屋、健身房、影音室、瑜伽室、书画室、职工子女托管班等。工人文化宫以保障职工群众权益,呵护职工群众身心健康,提高职工群众身体素质为目的,打造一站式、多场馆、智能化的阳光健身服务阵地。目前已完成立项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变更等手续。以上场馆建成后后均可满足居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35. 关于对赵伟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视发展海南区竞走项目的建议》(第38号)的答复意见:
2011年海南区一完小成立竞走队,6人打破乌海市竞走纪录,并陆续进入内蒙古工体二队训练,且一完小是自治区竞走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目前开设小学竞走后备人才运动技能的培养培训过程,海南区除杨家玉这样的世界级竞走运动员外,还培养出了张骁、鲁宁等优秀竞走运动员,并经常组织校园竞走比赛,参加市级田径运动会,均取得优异成绩。海南区第十八中学成立了杨家玉工作室。此外,认真落实运动员家访制度,每年节日期间会对优秀运动员进行走访,时刻了解并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对国家级运动员给予慰问金。2020年第二批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自治盟市体育发展资金共计2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海南区第一小学后备人才基地建设,20万元用于海南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已于2023年5月拨付海南区教育局。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36. 关于对那音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满巴拉僧庙民族医药事业的建议》(第39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海南区高度重视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在满巴拉僧庙设立了蒙医药研究所,积极与市蒙中医院合作,深入挖掘蒙古医药典藏和古典药方,促进蒙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022年申请到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传播平台项目,项目资金30万元,为满巴拉僧蒙医研究所购置了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电视等信息化设备,定制了沙疗床、养生枕、养生茶等蒙医特色医疗器械,印制了《乌海市满巴拉僧蒙医药博物馆馆藏品图解》《乌海市满巴拉僧传统蒙医药文化》宣传册等。同时在满巴拉僧庙设置了满巴拉僧蒙医诊所,聘请退休蒙医阿拉腾巴特坐诊,现已开展蒙药饮片、针灸、按摩、拔罐、沙疗等蒙医药诊疗服务。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为满巴拉僧庙蒙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搭建了平台,夯实了蒙医药文化发展基础,加强了蒙医药文化传播,扩大了满巴拉僧庙蒙医药文化影响力。
(区卫健委“A”)
37. 关于对戴改枝委员提出的《关于将西卓子山学校设置为乡镇学校的提案》(第40号)的答复意见:
西卓子山学校地理位置处于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办事处地址是主城区。在全国学校行政代码系统中,西卓子山学校是一所城市学校,无法进行更改。自2009年以来,西卓子山学校一直按照农村学校享受政策,如学校编制核定、财政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职称评聘、区管校聘、教师交流等,均按乡镇学校对待。2022年开始为该校教职工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且享受“累计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时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政策。
(区教育局“A”)
38. 关于对刘繁海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北方海南得天独厚“一地一景”骑行文化山地公路车体育运动公园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已合理规划自行车专用道,从规划层面上保障自行车骑行空间,结合城区北出口绿化林现状情况,将环湖路改造成自行车专用道。同时,借鉴先进经验,综合考虑舒适性、安全性、连续性,已在南门和西门设置个性化景观建筑标志和运动公园牌匾。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39. 关于对赵青松、张翀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双减”政策实施以来的突出问题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意见:
春季开学前,全区7所中小学均已按照“一校一案”出台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学校课后服务以“国学”文化促德育;以“运动”社团促体育,以“手工”课程促美育;以“创造”活动促智育,为学生的多样化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提供更多契机,进一步提高了课后服务质量;按照中小学每班每年0.5万—1万元标准核定课后服务费,由区教育局统筹并列出计划,区财政局按进度拨付。每学期进行1次考评,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课后服务的监管。在家长层面,明确家校责任边界,做良好家校合作的建设者。
(区教育局“A”)
40. 关于对李莉梅、刘瑞明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建设情况。2021年建成的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建筑面积527.6平方米,由历史回响、峥嵘岁月、转型蝶变三个展厅、一个生活区民宿组成,对小三线史实、故事、功勋、转型背景、转型历程、转型成就等进行展示。目前,纪念馆已成为乌海市内最鲜活、最珍贵的红色资源之一,有力推动了海南区红色旅游发展。2022年,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对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旧址(一通厂)内五车间、四车间、烤漆车间三个车间进行了功能设计及装修改造,打造了原貌展示车间、红色影院及三线大食堂,对主人雕像修复打造主人广场,同时搜集老物件利用厂区部分外墙打造网红打卡墙,营造红色氛围。二是宣传情况。2022年12月,依据《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规定,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评定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2022年,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2023年5月,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入围“内蒙古网红打卡地评选”推荐榜单。自开馆以来,共计接待离退休干部职工、青少年研学体验、外地招商考察团体等各类参观游览50000余人。精心编排红色文化舞台情景剧《三线印记》致敬篇,创作歌曲《难忘那时光》,2022年6月在一通厂旧址进行了首演。三是挂牌情况。2022年4月,《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海市历史建筑名录的通告》文件中将位于海南区的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中的一车间等11个建筑确定为历史建筑,2022年6月正式挂牌。9月24日,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挂牌为乌海市产业工人教育基地。四是文创产品情况。5月19日,在中国旅游推广日乌海分会场,依托海南区旅游景点推出“北方游礼”大礼包亮相,其中红色情怀系列以红色文化为主题,以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园为创作蓝本,结合新时代设计“三线盲盒”“三线”建设时期生产生活用具,老物件、夺冠第一枪酒等红色文创产品。以神秘面纱打开“三线”时期的老物件,感受军工文化和浓浓的时代情怀。2023年6月7日,在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再次惊艳展示。五是正在推进项目情况。乌海市总工会在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旧址打造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主线,集教育、培训、拓展目标为一体的产业工人素质教育基地。主要对厂区内原有部分车间进行功能区域划分,打造新时代劳模工匠主题展馆、“听党话、跟党走”职工大讲堂、三线职工之家等展厅。项目正在进行立项审批。六是招商引资情况。内蒙古心启航旅行社赴山东、湖北、四川多地开展文化旅游推介,并与当地旅行社积极进行洽谈,双方就互送客源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在旅游发展规划、资源开发、产品推广、精品旅游线路整合、参加各类旅游展览推介活动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积极对接相关文旅产业公司继续打造小三线一通厂旧址,现已和内蒙古巨汇引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前期对接,该公司计划投资3000万打造小三线军工文化产业园,目前框架协议正在修改中。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41. 关于对刘海霞、张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沿黄旅游带特色文化建设的建议》(第4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大力促进旅游发展优势,基本建设完善了道路、水、电、绿化、旅游厕所、游客接待中心、餐饮、住宿等基础设施。利用“黄河入蒙首站”区位印记,深入挖掘“一方资源”,在西行客栈打造重达67吨“黄河入蒙首站”黄河石、绘制弘扬黄河文化80米长卷“黄河几字湾手绘”墙、雕刻“黄河母亲雕塑”。黄河西行客栈窑洞文化主题民宿被评为自治区首批丙级旅游民宿。以弘扬黄河文化为主题结合新建的西行客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馆和乡镇多功能全民健身馆,充分发挥黄河石创作基地的作用,已完成75块黄河石彩绘作品创作,“福河女儿系列”壁画7幅,线上展览7期,浏览量累计达300万余次。二是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坚持简约化、开放式、复旧式设计基调,在整个设计、制作、布展过程中,贯穿尊重历史、尊重史实的理念。三是已征集黄河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的情景舞台剧《三线印记致敬篇》、诗朗诵作品《我家住在黄河边》、书法作品《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文艺原创作品共121部。推出农副产品“雀儿沟小米”、农家土鸡蛋、红油桃;小三线原创文化产品“夺冠第一枪”酒、“三线盲盒”,黄河文化手绘黄河石、“福河有机糯玉米碴”“福河手工面粉”等文旅周边文创产品;印有手绘黄河石画的帆布包、丝巾,“黄河入蒙首站”明信片、非物质文化遗产金银器制作作品、木板烙画、沙书等数十款文创产品。四是开展线下“北方海南·黄河风”系列主题活动219场,服务70.5万人次,其中开展剪纸、沙书、金银器制作、木板烙画等非遗展览共18场,服务16万人次。开展“非遗带你走进黄河故事”“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等线上活动共计121场次,服务4万人次。五是计划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互相分享经验、知识、技能、资讯等信息,迸发出更多解决方案与新奇想法,营造出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促进文旅体农商融合发展。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42. 关于对刘旸、祁娟、王烁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临街商铺门前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第45号)的答复意见: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道路停车位管理,对商户私自占用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各执法中队累计清理占用停车位车辆400余辆,电动车250余辆,处罚乱停车100余辆。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3. 关于对潘路、党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消除海惠线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意见:
海惠公路北起黄河村,南至109国道,全长19.77公里,途经海南区赛汗乌素村、曙光村、拉僧庙镇,该道路为县道,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市交通局于2010年移交海南区管理。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海南区计划对海惠线19.77公里道路沿线标识、标线、标牌等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新建波形护栏,移除路口两侧超高农作物。现已将该项目列入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向自治区交通厅争取资金实施。
(区住建局“B”)
44. 关于对王晓霞、杨海林、段永龙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海南城区市场周边散户占道经营的提案》(第47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每周六日农贸市场2个(金海市场、黄河市场)、便民市场4个(和平便民市场、滨河便民市场、公园便民市场、秋菜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加大,流动商贩增多,对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保障周六日人员值班的同时,加大对市场周围的执法力度,占道经营小商贩已全部进入便民市场内经营。在每周六日6:00开始派专人在各市场进行值守,对市场内外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现场进行告知、警告;对市场外车辆违停等现象进行管理,对违规的流动商贩进行告知、警告,对屡次不改的商贩进行处罚。目前,已清理占道经营商贩1100余次,确保交通秩序持续向好。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5. 关于对梁向平、朱志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消防通道管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的提案》(第48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通过小区宣传栏和业主群加强宣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和处理方式,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二是各物业自查小区内消防标识、标线是否完整清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补;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专用消防通道的及时联系车主挪车,对拒不配合的联系相关执法单位进行处理;对小区内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的及时联系业主清理,探索小区内可回收废品代收,对小区内废品进行日清,为业主带来方便的同时避免垃圾堆积。三是开展不定时抽查,重点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区住建局“A”)
46. 关于对师禄、鲁婷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各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第49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建立电动车统一设置、集中管理的机制。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小区,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充电设施能正常使用;对有条件未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小区,积极联系电动车充电设施经营商,尽快合理设置充电设施安装运行;对集中安装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小区,将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予以解决,尽量满足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二是组织开展服务小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检查工作。对停放在楼道、楼梯间、门厅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进行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外拉电线充电情况,及时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居民,拍照登记在册上报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内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居民按照规范要求停放电动车,增强居民安全防范识。
(区住建局“A”)
47. 关于对张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第50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强化物业服务项目审核。依托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合同备案工作,对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及签署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对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审核,最大限度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创建文明小区。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全民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责任,把物业管理区域作为创建文明小区的主战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小区创建工作中来,共同推动小区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提升,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小区管理存在的各类问题。三是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健康发展。严格按照2021年12月市住建局印发的《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周、月、年考核,以查促改、以评促管、以管促优;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级评价,动态管理,加强信用等级评价应用,列入“红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关优惠政策、评奖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加大检查力度;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物业项目招投标,并限期进行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该类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解聘,逐步淘汰出物业行业市场。
(区住建局“A”)
48. 关于对董小荃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交通隔离护栏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海南区实际情况,优先保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流量大的路段。目前,均已安装交通护栏,并加大清理周边流动摊贩,进一步保障学生、居民安全出行。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地对巴彦乌素街、公乌素街人流情况调查,大部分时间人流量达不到安装交通护栏的要求,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巴彦乌素街、公乌素街等安装交通护栏。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49. 关于对闫文华、张一凡委员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力度的提案》(第52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持续保持对电动三轮车严管、严查态势,目前,通过罚款、责令违法驾驶人抄写法律条款、在十字路口开展交通管理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约束、管理。下一步,区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法的查处力度,并与相关单位研究、探讨取缔电动三轮车相关事宜,为辖区创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管大队“A”)
50. 关于对麻鑫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前往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道路减速带的建议》(第53号)的答复意见:
为方便市民出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海南区组织施工单位对三美矿业门前三处水泥减速路拱进行拆除,目前已完成塑胶减速带安装。
(区住建局“A”)
51. 关于对吕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建议》(第54号)的答复意见:
区交管大队把开展“五进”宣传工作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工作中,民警定期深入村、校、社区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光盘、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使农民、学生、居民基本掌握了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真正使交通安全走进千家万户。在各项治理行动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国家政策法规,深刻认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今年来共开展五进活动60余次,宣传覆盖2000余人。
(交管大队“A”)
52. 关于对吕波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重点道路加装监控设备的提案》(第55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视频监控补点扩面项目,已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城投公司参与正在逐步推进。目前,已对拉僧仲地区缺少监控设备的区域进行前期实地查勘,初步确定了安装区域和数量,将对巴彦乌素街两侧继续进行视频监控设备补点。
(海南公安分局“A”)
53. 关于对张淑娥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安排洒水车洒水避免安全隐患的建议》(第5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保洁公司对城区各街路进行全覆盖洒水降尘,根据气候变化,灵活改变洒水时间,调整洒水模式,道路较宽的使用对冲模式,道路较窄的使用后喷式洒水,降尘且不积水。目前,已调整洒水作业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并要求车辆洒水作业时开放大音量播放器,提前告知周边群众,在洒水降尘、优化市容环境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尽量避免给群众造成不便。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54. 关于对时磊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海南高速路口入口处物流车辆违停造成行驶安全隐患的建议》(第5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高速路口车流量大、车辆通行效率低、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重型货车上高速时需称重,但只有1套称重系统,无法满足货车通行需求。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海南高速口重型货车超载超限检测系统增加到2套,有效提高了货车上高速的通行效率,该路口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交管大队“A”)
55. 关于对田志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居民出行路段路灯,提升居民高品质生活水平的提案》(第58号)的答复意见:
为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市政设施功能,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针对城区照明设施老旧落后、耗能高的问题,今年计划对拉黄线开展智慧路灯改造升级,启动照明设施智能化监控管理,此次拉黄线路灯改造工程评审价为763370元,新增改造89基太阳能路灯,2023年11月底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56. 关于对田连生委员提出的《关于海南区公园内道路铺设塑胶跑道的建议》(第59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随着海南区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也得到不断增强,积极主动投入健身的居民越来越多。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沟通对接有关部门,目前,已将海南区人民公园塑胶跑道建设列入2024年工作计划。同时,将进一步规划设计园内塑胶跑道的位置,开展立项审批、预算编制、招标等前期手续,争取尽早实施此项工作,以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B”)
57. 关于对李志瑞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学校和幼儿园绿化并入市政管理的建议》(第60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海南区绿化用水90%来源于自来水,截至2022年底,绿化用水水费仍欠缴,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学校、幼儿园等学区范围,包括区属单位的绿化、卫生、基础设施均为各自管护。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绿化管护区域较广,建议将养护工作交由第三方物业公司管护。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C”)
58. 关于对雷在兰、张俊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7所,其中小学3所(城区学校3所),初级中学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城区中学1所);共有教学班202个,在校学生共计8157人。现有11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园7所,民办园4所,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人数2252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1406人,民办园在园幼儿846人。全区学前教育阶段教职工共368人,专任教师共193人,幼儿园、学校在职在编专职保健教师20人,幼儿园、学校均没有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区教育局“A”)
59. 关于对葛红艳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62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依据远期停车需求,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乌海市海南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目前正在纳入海南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投资50余万元对城区所有停车位标示线进行了重新施划,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目前,海南城区公共免费车场共计38处,公共停车场泊位数量2014个,道路两侧停车泊位数量5295个,基本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占用临时车位的个人及商铺进行劝导并清理,保障车位的正常使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0. 关于对程海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对21路公交隆信祥物流园站点改建的提案》(第63号)的答复意见:
为优化市民乘车出行条件,完善场站等公交服务设施。海南区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在隆信祥物流园增设制式公交站牌2套,满足此处乘车需求。
(区住建局“A”)
61. 关于对杨丽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和平小区南便民市场环境的建议》(第64号)的答复意见: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安排专人进驻和平便民市场,进行不间段巡查维护便民市场秩序,清理乱堆乱放、乱停乱占等现象。不断完善附属设施设备,对商户完善灭蝇、灭鼠设备等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平便民市场所有商户已完成整改。目前,累计整治违规现象200余次,并在便民市场西门施划临时停车位17个,保障居民临时停车需求。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2. 关于对靳晓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乌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定点药店>的提案》(第65号)的答复意见:
经核实,凭医疗机构开具的手工处方,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目前,因统一的“电子处方”平台门诊问诊过程不完善,仅凭“电子处方”暂时不能进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自7月1日起,非处方药也将纳入门诊统筹,更加方便百姓购药报销。
(区医保局“A”)
63. 关于对秦敏、白璐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美食街管理的建议》(第66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与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每日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状》所规范的内容进行巡查,发现违规现象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将按照《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重点巡查倾倒污水、垃圾、占道经营等现象,目前已整改和处罚160余次。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4. 关于对白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统筹,提升道路修复工作的建议》(第67号)的答复意见:
为有效解决城市道路修补标准不统一,填补材料不一致,导致路面凹凸不平的问题,海南区住建局2023年已对海金路(拉僧仲街—公乌素街)实施道路新建工程,路面宽度12米,配套检查井、过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全长约246.55米;对海电路(巴音陶亥街—东风街)实施道路新建工程,路面宽度9米,配套检查井、过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包括拆除信号塔,三完小东围墙改造,道路全长约347.22米;对金融路(公乌素街—社区医院)实施道路新建工程,配套路灯、检查井等设施,道路全长约380米;并且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投资510万对配套金海路、新桥路、巴音陶亥西街进行改造。目前三条街路均已改造完毕,正常通车。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计划于2023年开展海南区棚户区和谐小区二期周边道路人行道硬化进行改造,总长度660米,宽3.9米,总面积2600平方米。2023年11月上旬已完成。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A”)
65. 关于对张奋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单位对住宅入户单元门维修维护管理的提案》(第68号)的答复意见:
针对单元门的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对还可使用、损坏不严重的单元防盗门进行维修、维护;对损坏严重、不能使用的,需由业主自行申请或者物业协助申请由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使用维修资金对单元门进行更换,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使用。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15个小区已更换单元门5个小区,今年更换5个小区,2024年更换5个小区。
(区住建局“A”)
66. 关于对李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互联网诊疗功能建设的建议》(第69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持续推进医联体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将在医院与巴镇卫生院、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公乌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建立信息专线,购置触摸一体机投放到巴镇卫生院、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乌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医学影像、心电图、超声医学、检验医学检查,区医院远程出具诊断报告。逐步实现辅助检查由基层医疗机构下单,区医院进行检查检验等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业务高效协同的模式。二是以“智慧服务”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针对患者的实际就医需求,推动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候诊提醒、诊间结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患者管理、结果互认等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临床诊疗与患者服务的有机衔接。三是为提高家庭签约团队对慢病患者家庭签约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了以高血压病和糖尿病专家为群主的微信群,在团队遇到困惑和不解,专家随时线上解答,行动不便的患者有需求时专家能按照情况开展入户诊疗。四是各签约服务团队根据管理片区签约居民的特点,为方便重点人群对健康的需求,对签约居民进行持续的有计划的健康监测及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建立了家庭医生微信群、高血压健康管理群、糖尿病健康管理群,经常发布健康教育知识,24小时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区卫健委“A”)
67. 关于对何艳春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海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的提案》(第70号)的答复意见:
2020年以来,海南区不断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共向区人民医院投入资金约5000万元用于医疗设置的购置,其中监护类的包括心电监护仪、病人监护仪、遥测监护仪共42台,功能锻炼仪器设备包括训练模型、门架式步态训练仪、盆低功能康复仪、卧姿脊柱稳定训练站等16台,检验设备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仪、核酸提取仪、扩增仪等17台、各类彩超腔镜麻醉机共计10台等约517台各类医疗设备。
(区卫健委“A”)
68. 关于对黄殿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运动公园和教堂附近新建卫生间的建议》(第71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运动公园、教堂附近设有公厕3座,海南区运动公园南门入口处有水冲式环保公厕1座,今年对该公厕进行了扩增,可同时满足10余人如厕;天主教堂南约500米区一幼东南角有公厕1座,运动公园东侧向南200米公交站点设有环保公厕1座。以上公厕均可正常使用。同时,城投公司在运动公园运动环线上新建公厕2座,已投入使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69. 关于对樊永后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供热公司在供热期间产生矛盾的建议》(第72号)的答复意见:
海电热网部为保障供热期内正常、稳定供热,每年在停暖前全面排查供热管网和各换热站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认真开展热网大修,维护检修供热设备,对供热期内多次破裂泄漏的供热管道和阀门进行更换改造。今年“冬病夏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完成换热站51台换热器检修,8550平方米换热片的清洗;完成25个换热站表计校验工作,更换了25个换热站三网管道温度变送器;完成海南城区25座换热站循环泵、补水泵机封检查更换轴承检查加注润滑脂,阀门、除污器检查、更换的检修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70. 关于对常飞雁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提案》(第73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对老年人面临的常见问题及感染后治疗、康复问题行进重点宣传,提升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健康指导与监测。建立65岁以上重点人群数据库,根据基础疾病情况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进行分类管理,每周2—3次上门或电话随访,同时对感染老人开展线上问诊活动,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购药、送药、就医。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65岁以上重点、次重点未感染人群及家庭贫困的老年人免费发放“爱心包”100人份,阿兹夫定61瓶,血氧监测仪60个;公乌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7名孤寡老人每人发放阿兹夫定片2瓶,布洛芬、甘草片及连花清瘟胶囊;巴音陶亥镇卫生院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帮扶人员发放100份防疫物资。三是避免交叉感染。指导老人及子女进行检测,避免无症状感染者造成交叉感染。四是畅通就医渠道。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诊疗,避免因医治不及时引发多种并发症。
(区卫健委“A”)
71. 关于对杨州、王海斌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共享电动车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先后3次约谈共享单车运营商,督促运营商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规范有序、朝向一致、文明停车、安全骑行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次,对共享单车运营商不按照方案执行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查处违规停放等行为150余次。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72. 关于对杨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清理海南区小区车棚内“僵尸车”的建议》(第75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物业公司联合居委会、业委会等对小区内的“僵尸车”逐一排摸,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在小区各单元门口和小区业主微信群及小区内醒目位置发布“关于清理小区车棚长期停放僵尸车的通告”,提醒车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僵尸车”,对到期不处理的,将车辆处理方案报辖区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备案。二是对小区车棚内长时间无人处理的自行车、电动车进行统一存放管理,并对每辆车拍照,向业主公示,并限期认领处理。限期公示后仍无人认领车辆,进行变卖处理,变卖所得费用在业主代表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记录在册,并用作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等共用事宜。如有业主寻车,将所得款项退还业主。三是常态化开展小区车棚“废弃车辆”清理工作,防止此类现象死灰复燃。截至目前,物业联合居委会、业委会利用各类信息资源,联系车主自行移车或清理“僵尸车”共计276辆。
(区住建局“A”)
73. 关于对马骏、李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增加儿童青少年运动场所及健身器材的提案》(第76号)的答复意见:
目前,海南区体育场地面积25.7112万平方米,全民健身场地361处,其中室外运动场地276个,室内运动场地85个,人均场地面积为2.71平方米。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投入方面:一是完成了位于海南区西行客栈的乡镇多功能全民健身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两个场馆的建设,馆内设施设备已购置,目前正在内部装修中。二是购置23套健身路径(10件/套),20张棋牌桌,30张乒乓球桌,共计280件,2023年向上级申请5套健身路径,目前均已完成安装工作。三是新建工人文化宫,馆内计划投资450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立项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变更等手续。建成后将面对市民免费开放。四是海南区现有多功能综合全民健身体育场馆8个,除佳鑫政府体育馆(升级改造中)、其余场馆均对外开放。设施全年免费开放339天,每周免费开放35小时。综合上述运动场所及健身器材可以满足海南区的青少年儿童健身活动使用。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A”)
74. 关于对刘忠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巴音陶亥镇镇区成立居委会的建议》(第77号)的答复意见:
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海南区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大工程”的实施方案》(海南党建发〔2023〕3号)的通知要求,海南区将稳慎有序推进部分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保持社区总数不变,巴音陶亥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暂无新成立居委会计划。
(区民政局“C”)
75. 关于对陈泽兴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园区医疗救护中心的建议》(第78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海南区医疗机构规划要求,海南区已无法再新建一所公立医疗救护中心,但园区或企事业内部可引入社会办医资源,即引入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也可在由园区或企业设置一所医务室,支付一定的劳务补助,聘请有资质的医师定期到园区坐诊,为企业职工提供日常的医疗服务。
(区卫健委“A”)
76. 关于对刘成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公乌素镇棚户区搬迁改造的建议》(第79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加强棚改统筹力度。在充分摸底统计棚改意愿、房屋情况等基础上,2023年已完成第15批次、16批次两批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共400余户居民参与棚改。一二楼房源将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分配。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共收回棚改房屋78户,拆除棚改旧房270户,及时清运棚改建筑垃圾约800余吨,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加速推进棚改区域集中开发利用。目前,棚户区主要以围挡美化为主,因拆除后集中连片空地面积较小,暂时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布局。下一步,将加快棚改速度,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进行规划布局。
(公乌素镇“B”)
77. 关于对杨海林、胡鲲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外围商铺污水井管理问题的建议》(第80号)的答复意见:
华苑社区所辖9个居民住宅小区,其中有7个小区有外围商铺共243户,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社区对7个小区外围商铺进行走访,拟由社区牵头成立自治小组实行自管模式,或可聘用服务业绩好的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由社区进行统一管理。
(区住建局“B”)
78. 关于对王海刚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祥苑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81号)的答复意见:
2023年5月12日,西卓子山街道、祥苑社区组织召开老旧小区引进物业管理恳谈会。本次民情恳谈会,发放物业入驻小区居民问卷调查表60余份。通过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居民代表一致认为统一交纳物业费管理的模式在祥苑社区很难实行,只能继续沿用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是辖区楼房建设年代久远,居民的搬迁导致了大量房屋出租,出租户认为已经交纳房租,多余的物业费应该由房东支付,房东认为自己已不住在小区,没有义务交纳物业费;常住户多为老弱病残,他们也没有交纳物业费的能力。各小区房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排水、供热配套设施老旧,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C”)
79. 关于对张渊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海南区二手车商户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第83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新晟汽车交易市场项目一期交易场所已建设完成,总投资1175万元,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二手车经销商办公区1822平方米、精品展车区2140平方米、停车场7038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二期项目。将建成集收售、评估、检测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效改善城区市容市貌,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为居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已将新晟二手车经营者申请开具票据的请示向市商务局报备,同时与新晟二手车项目负责人对接,负责人同意二手车交易商户免费将二手车停放在已完工的交易场所内。
(区商务局“B”)
80. 关于对荣铁明委员提出的《关于稳步实施老旧小区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84号)的答复意见:
建议中提出的针对告别“蜘蛛网”,亮出“天际线”及“空中区域”飞线整治问题,海南区已结合《老旧小区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落实,海南区小区共56个,其中老旧小区27个,2019—2021年对12个小区进行了改造,剩下15个小区分三年进行改造,2022年对防疫站家属楼、国税楼、焦化厂家属楼、天雅小区、益民小区5个小区进行改造,已完成所有通信线路的地下管道的铺设和地上桥架的搭建,已完成通信线路主光缆及分线箱的放置,正在进行入户切割。2023年老旧小区对裕泽苑小区、宝石佳苑小区、裕祥楼、派出所住宅楼、金海小区5个小区通信线路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中。建议中提出针对小区增设充电桩问题,已安排海南辖区11家物业公司对全区44个小区进行摸排工作,共可以安装非机动充电桩58组,598个插口,目前已安装41组,400余个插口。
(区住建局“B”)
81. 关于对白路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第85号)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新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设计和施工均满足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遗留的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在短期内无法实现改造,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于新建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A”)
82. 关于对苗粉粉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海丰花园南外围商铺安装摄像头的建议》(第87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视频监控补点扩面项目,已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城投公司参与在逐步推进,已对拉僧仲地区缺少监控设备的区域进行了前期实地查勘,初步确定了安装区域和数量,海丰小区外围商铺在计划安装点位之内。目前,正在对确定的需安装视频监控的区域有序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海南公安分局“ A”)
83. 关于对刘学峰委员提出的《关于银泰小区停车位紧缺堵塞消防通道的提案》(第89号)的答复意见:
海南区银泰小区与2012年建成并交付,建筑面积128730平方米。规划32栋楼。由银泰物业公司服务,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一是规范停车设施和标记,对现有的停车场地进行清理,重新划线。同时,在不破坏小区绿化的基础上,使用带孔方砖增加车位。二是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维护,完善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堵塞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及未按要求停放的车辆进行排查,劝导居民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规划的车位线内,对于不按要求停放、堵塞小区道路、占用小区安全通道等行为的居民,由物业公司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综合执法局和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区住建局“A”)
84. 关于对雷在兰、云晓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城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的建议》(第91号)的答复意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普查指导手册》要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海南城区水气暖排水的城镇公共设施进行全方面的排查,基本完成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普查和风险评估。下一步计划将各类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并入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实现对城市燃气、供热、供水、等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分析预警、联动处置,有效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A”)
85. 关于对王海雄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各学校消防安全的建议》(第92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定期排查隐患。每月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查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控制柜是否存在故障点,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实验室是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等。二是联合开展检查。区教育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以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校园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全面摸清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现状。对于检查出的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案”的原则建立台账资料,及时督促各学校整改,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三是积极有序开展消防验收。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消防验收的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合格后向区住建局申请消防验收,2023年12月31日完成70%的单体建筑的消防验收。争取2024年8月前全部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区教育局“B”)
86.关于对吴志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的建议》(第93号)的答复意见:
区政府在立足矿业发展实际情况,遵循矿业发展规律,精准解读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定可落地的目标,一地一策、一矿一案地扎实部署、稳步推进。同时,企业自身要积极学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了解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的“千分制评价指标”“六大方面”对标进行评估打分等政策条款,通过自查、寻求第三方咨询等多种助力,以获得资源、技术,确保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的顺利推进。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B”)
87. 关于对陈爱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西来峰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企业恶臭污染物监测治理的建议》(第94号)的答复意见:
一是针对西来峰工业园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开展治理,对主要废气排放口,聘请环保管家对辖区内中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全面体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开展2023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现场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区在产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 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及工艺过程等排放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积极申报、筹备园区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全面加强有组织排口VOCs在线设备运维和数据质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A”)
